數學歸納不是經驗歸納

昨夜躺在床上輾轉反側,恍惚間,想起了中學時代的事。當時數學書上有一句話:」由數學歸納法,..."而在書上又沒有明確的證明過程,於是有同學問老師,數學歸納是什麼?老師當時怕我們不明白,就說:「你們先證明1是對的,然後證明2是對的,再證明3也是對的,於是歸納出n都是對的。」於是這種「經驗歸納」的錯誤理解就植入了我的腦中。

前幾天又在某個回答的評論區里看見了」數學歸納「這四個大字,我突然明白,把數學歸納和「經驗主義」劃等號的觀念,不在少數,很多人一提到數學歸納,就覺得是根據經驗。

我盡我的力寫下這篇科普文,希望至少能幫助打破這種錯誤的理解方式。

在介紹數學歸納前,先想像一下爬梯子。我們爬上第一級,只會考慮怎樣去爬上第二級,我們不會一下子想到怎樣爬第三級、第四級甚至最後幾級。數學歸納法與此很相似。首先,需要證明的東西必須像梯子一樣,滿足well-ordering principle(良序)。我們每爬上一級梯子都知道下一級在哪。舉個例子,正整數是否良序的呢?是的。我們證明了3滿足某個命題,下一個必然是取4。而有些集,雖然是良序的,但這個良序很難被構造出來。(向評論區學習了,感謝)

接下來就來正式介紹一下數學歸納。介紹完之後,希望能稍微糾正「經驗歸納」那種錯誤的理解。

總體而言,數學歸納分為兩個步驟:(我們要證明的命題是P(n),意思是所有取值範圍內的n均滿足命題P)

第一步 Base Case:取滿足取值範圍的最小的數,證明這一個數滿足命題

第二步 Inductive Step:假設命題P(n)成立,推證命題P(n+1)成立。

這裡有人會站起來拍桌子了:「數學老師說,假設結論正確,去證明結論的做法是數學中的大忌啊!」

別急,咱們來分析一下這個步驟。我們確實在Inductive Step中假設了結論正確,但是我們證明的不是結論P(n),我們證明的是P(n+1),也就是前文提到的「下一步」。也就是說,我們只把目光放在下一步,只要這一步正確,下一步也正確。但是這樣還不夠,萬一這一步錯了呢?那下一步的正確性就證明不了了。所以我們在一開始就做了Base Case。我們證明了第一步是正確的,那麼根據Inductive Step,第二步也是正確的。既然第二步也是正確的,那麼第三步也是正確的。以此類推。這個過程很像多米諾骨牌,Base Case就是一開始那一推,沒人推的話,擺的再好也不會倒。而Inductive Step就是骨牌的擺放,每一個骨牌的擺放都不能決定整一套多米諾骨牌的倒下,但是可以決定下一個骨牌肯定能倒下。

多米諾骨牌

幾乎每一套教材都會用等差數列求和通項公式的證明來當作例子,可能是因為簡單好理解。那麼既然是科普向的文章,我也用這個簡單一些的例子來作說明了。

1+2+3+...+n=frac{n(n+1)}{2} (為了方便科普,我也不用 sum 表示了)

公式的右半部分什麼意思呢?小學背過的口訣:首項加末項乘以項數除以二。

開始證明:

  1. Base Case:證明P(1)滿足此公式

左邊=1= frac{1	imes(1+1)}{2} =右邊 成立

2. Inductive Step

假設 1+2+3+...+n=frac{n(n+1)}{2} 成立,證明 1+2+3+...+n+1=frac{(n+1)(n+2)}{2} 成立(所謂P(n+1),就是把所有n的地方全部替換成n+1)

1+2+3+...+n+1

=(1+2+3+...+n)+(n+1)

=frac{n(n+1)}{2}+(n+1)

=frac{n(n+1)+2(n+1)}{2}

=frac{(n+1)(n+2)}{2}

證畢。

最後,我知道很多人還是會覺得「數學歸納不能證明東西「。我理解,我第一次接觸數學歸納的時候,心裡也是"WTF is this shit?"

這次我們不用多米諾骨牌解釋,我們來認真地談一談數學歸納的合理性。(科普部分至此完,以下證明需要有一定的數學基礎(集合相關知識)才能比較好理解)

反證法證明數學歸納合理性:假設存在一個取值範圍內的數 j 不滿足P(j)。

  1. 定義 F=left{m|
eg P(m)
ight} ( Fsubseteq Z^+ )。
  2. 如果F非空,則F存在最小元素z使得命題P(z)為假。
  3. P(1),即1滿足P,所以 z>1
  4. z是F中最小的元素,也就是說P(z-1)為真。
  5. 但是 P(n)	o P(n+1) ,即 P(n-1)	o P(n) ,所以 P(z-1)	o P(z)
  6. P(z) 為真,此處與F的假設矛盾。

P(n) 對所有 n 成立。

此處再回顧一下數學歸納的前提:well-ordering principle(良序)。

至此,粗略地介紹了一下數學歸納法。希望能夠打破那種「數學歸納=經驗主義」的錯誤認知。數學歸納是一種證明的方法,既然是證明,就需要嚴謹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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