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兮月兮

聖誕節前的一個星期,我在東七十九街撞見了藍瑞青。

那天會下一點小雨,我知道的,然而我一向不打傘。

藍瑞青也沒有打傘。她將一把長柄黑傘夾在脅下,卻不屑於將它抽出來。她風衣的束帶垂落在腰側,因為走得極快,帶子抻向身後,一頓一頓的,抬起頭來,像瓦罐里伺餌的兩條小蛇。

紐約的冬雨讓我想到《天龍八部》里天山童姥的點穴功夫,她將冰片切入人的肌膚下,冰化成水,內勁和酥麻卻留在皮肉里。

挾著一把長柄傘,步履如麝貓的藍瑞青迎著我走來時,我正忙亂地用外套裹住相機,綿密的凍雨釘進我的後頸。

我看見了她,然而我沒有看見她。

我聞到新硝好的軟皮革與薰苔的味道。我剛想著,這味道讓我想起一個人,就看到一個明眸皓齒的女人對我微笑。她的嘴唇塗得很紅,紅得令五官寡淡,所以我只看到兩片浮在半空中的嘴唇,微微張開,露出一點門牙,好像要吐出一個橢圓的煙圈。

我們錯身而過時,藍瑞青拽住了我的手肘。

「吳朔!」變焦似的,那兩片紅唇漸漸淡出時,她臉上的其他構件顯得清晰了。

「吳朔!」藍瑞青的手掌仍然掐著我的胳膊,她的鉗制是溫熱的,雨的鉗制是濕涼的,然而都有些痛。「你沒看見我嗎?」

藍瑞青一點也沒變,但我幾乎認不出她了。

我們並肩走了一段,在大都會博物館的石階前分了手。藍瑞青請我原諒她的匆忙。她轉身走開之前,我們約在三天之後見面。她轉身走開之後,我隔著衣服捂住相機,在雨里站了一會兒。我沒有看她的身影。罷了,我其實看了一眼。她是一種紅色。一滴紅色的雨落在灰的街上,如氣泡般凋融,就像從來沒有出現過。

三天之後,我和藍瑞青在格林威治村的一家日式火鍋店裡見了面。我們念書時是這裡的常客,但兩人單獨造訪還是頭一遭。

服務員將平底鍋架在藍火上。五花肉從湯中隆起,堆成塔狀,底部已褪成熟食的慘白色,頂端仍是粉色。揉進辣椒的醬塊紅呲呲地被拱在肉山之頂。

藍瑞青托著下頜,另一隻手撥弄著筷子,仍然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熱氣升騰起來了,我逐漸看不清她。我突然意識到,即使在讀大學時,我也很少與她對面而坐。即使對面而坐,我也從未這樣地注視著她。那個時候我總在忙著看祝娉娉。

三年之前,這座肉山周圍通常坐著五個人。在兩個人的團圓中,我感到了三個缺席者壓倒性的存在。

藍瑞青也被這種空茫的存在壓得喘不過來氣了。我們只好像所有的故人重逢那樣,救命稻草似的抓住一根牽往過去的繩頭,兩個人將這股繩拆成縷,裹成繭,繅成絲,又從絲纏回一個繭。最後我們終於可以名正言順地躲在繭里,保持緘默了。

陸崢是她提起的第一個人。當然是陸崢。

「你跟他聯繫多嗎?」藍瑞青將一片肉壓進沸水裡。

「剛畢業那會兒見過幾面。」我用筷子將醬塊碾開,看著它融進湯頭裡。「他去加州之後就沒再見過。」

藍瑞青點點頭,望著逐漸烹出香味的肉片,將筷尖杵在下唇上。

陸崢是我大學時期最好的朋友,他跟我做了兩年半的室友。

十五歲那年,我一個人到美國留學。那會兒北京剛開始鬧霧霾,大家都只當那是沙塵暴一樣的東西。我從小到大不生病,那年卻開始咳嗽,一直咳嗽了四個月,到後來成了習慣,養成了一種林姑娘吃藥似的從容。喉頭癢時,如果正在與人對話,我就伸出一根手指,示意那人稍安勿躁,從校服口袋裡抽出一片紙巾,嫻熟地抖開,按在嘴上。小賣部常用紙巾替代找回的零錢,那種紙散發著廉價的柑橘香味,薄如蟬翼,擋個咳嗽都嫌無力,如廁時更要三張疊起來一起使,否則會出大事。

我們班那群雜碎給我起了個外號,叫格格。中考體育那天跑一千米的時候,我一邊邁步一邊喘,抖如篩糠,照例摸出張手紙,捂在口鼻上,試圖抑住一陣痙攣似的猛咳。那副怪裡怪氣的模樣可能還真有點像弱柳扶風的清宮仕女。

我媽覺得這樣不成。辛辛苦苦拉扯個兒子,到十五歲頭上,居然被個支氣管炎折騰得這麼秀氣。

中考後五天,她把我送出國了。我寄住在萊剋星頓的大伯家,上了公立學校。

麻州下雪,像迎頭一記悶棍,像老天爺撒鹽。什麼東西都是過猶不及。魯迅先生說了,秋天薄暮,吐半口血,兩個侍兒攙著,懨懨地到階前去看秋海棠,這沒什麼不好。但要是每次嘔血數升,就嘔不了幾次。下雪也是,天上飄幾個雪星,屋裡煲一罐湯,這是美的。麻州的雪片有百合花瓣大小,莽撞地往人鼻孔里扎,下得起興了,能把大門封住;鄰居的狗從門裡竄出來,徑直落進雪窠里;這就沒有任何閒情逸緻可言。

我鏟了四年雪,咳嗽好了,練出了一身腱子肉,心中暗暗發誓,大學時要去個鮮花著錦,四季如春的地方。

然後我就去了紐約,繼續喝風踏雪。也不知道是哪個惡趣味的神仙聽到了我的求告。

我的專業是哲學,可能是因為遞交申請時我正在讀叔本華。天可憐見,那時我只讀過兩本哲學類書籍,其中一本還是《蘇菲的世界》。高中生的哲學書是讀給別人看的。就像富人花兩千美元去吃撒了金箔和甜魚子醬的冰激凌球,吃金屙銀,容易便秘,食客自己估計也不大好受。但他仍要把24k金箔塞進嘴裡,用銀匙子挖腥氣衝天的魚子,還要做出一副甘之如飴的樣子。

這個專業學得我面如死灰,印堂發黑。我幾個月沒有去理髮店,頭髮油膩膩地耷拉在肩膀上,一周只穿一套衣服,每天早晚一個香蕉,中午從餐車買一份羊肉蓋飯,就連扒飯的時候,都要盯著屏幕讀論文。如果不是黑眼圈延伸到顴骨上,那時的我活脫脫是一個膻氣衝天的斯內普教授。

我爹是工程師,但念大學時有一陣子痴迷陸王心學,每天顛三倒四地念著什麼「知行合一」,「格物致知」。

我學哲學之後,我爹一直擔心我會瘋掉,因為哲學使他發了瘋。

我在瘋狂的邊緣遇到了陸崢。後來的我每次想到這個細節時都不禁悚然。

這個道理很簡單,陸崢和半瘋的我一拍即合,那隻能是因為他從頭至尾都瘋得馬力全開。我的一隻手仍扒在懸崖上,陸崢從更高的空中摔下,扯住我的手臂。我們在空中飛行了一陣,感覺如此美妙,以至於誰也沒有意識到那是墜落的一部分。

我遇到陸崢時也是在冬天。事實上,這個散碎的故事中的大部分情景都發生在冬天。這不是巧合,因為紐約的冬天幾乎有六個月長。這是一個關於形形色色的人的故事,而冬天的時候,人與他們住山頂洞的祖先一樣,需要抱團取暖。

我的莎士比亞課在每周三的早上八點開始。專業課榨乾了我的最後一滴腦汁,莎士比亞收留了那顆未老先衰的腦子,將它沉入他洋流一樣的語言里,用下流笑話填滿那些貧瘠的腦溝。

我穿著兩條秋褲,坐在第三排,打著呵欠,翻開《第十二夜》。

陸崢穿著一件灰色T恤,一條黑色運動褲,從教室外走進來。他一鬆手,將零下十三度的雨和雪留在身後,大步跨進暖風與熱浪中,神色不動。

他的身體在罩衫下顯得空空蕩蕩,卻沒有一點戰慄的跡象,好像他剛進來的那扇門外是太平洋島國的海灘。

陸崢坐在我斜前方,背脊挺直,正在讀《亨利四世》。

他舉手發言時話很少,卻鞭辟入裡,喉音低沉,英文幾乎沒有口音。我一度以為他是abc,直到組隊準備課內講演時,才驚覺這貨一口京片子。

教授問:「哈姆雷特曾有一次能把篡位的繼父結果的機會,他為什麼不下手?」

陸崢的右手划了個自信的半圓,斜斜指向天花板,三指朝上,無名指和小指自然蜷曲,就像中世紀宗教畫里做出庇佑手勢的聖人。

陸崢答:「因為那時他的仇人正在祈禱。哈姆雷特相信,如果他在一個罪人祈禱時動手殺人,罪人的靈魂就會升入天堂,而那是他所不能容許的。」

教授微微頷首:「格蘭芬多加十分。」

昏昏欲睡的班級蘇醒過來了,漾起一陣愉快的笑聲。陸崢右手撐腮,綳得筆挺的背和頸部鬆弛下來,他看上去無動於衷,耳後肌肉卻微微上牽。他正在露出一個看不見的笑容。

我跟陸崢吃了幾次午飯。我問他:「哥們兒,你是英語專業的嗎?」

陸崢矜持地將摻入羊酪和杏仁的芝麻菜葉子吞下去,搖搖頭,「我是學電影的。」

我和陸崢坐一塊兒,大多數時候我在說,他在聽。

我從小就貧,嬉笑怒罵慣了,在家和爹媽都沒大沒小。金庸小說人物里我最喜歡令狐沖,古文中最欣賞王子猷雪夜訪戴的風骨,古人中最敬貶謫時還想著筍烤肉的蘇軾,散文最愛將回憶錄寫成食譜的汪曾祺,看電影也最能和弔兒郎當的反英雄共情。我一生夙願,就是成為一個小事往死里不正經,大事往死里正經的人,其餘的空隙,願用瀟洒填滿。

後來祝娉娉評價我:「吳朔,我老遠就看見你了。插著個兜,走起路來一抖一抖的,一會兒對著井蓋傻笑,一會兒對著鴿子傻笑,肯定又在打什麼鬼主意。」

她還說過一句很精闢的話:「你跟陸崢站在一起,就像黑白雙煞。」

陸崢很少笑,單眼皮,丹鳳眼,自來卷,高高瘦瘦,脖頸頎長。欣賞他的小姑娘說他像個男芭蕾舞演員,我們這種損友都說他神似《E.T.》中的外星人。一群人逛街,他總走在最外緣。平日聚餐,他總拉著門,最後一個進。點菜時從不墨跡。搬儀器時撿最重的扛。我調侃他,就差吃飯時幫女生把椅子拉開了。陸崢的紳士風度是不自覺的。他以潤物無聲的態度做著客氣的事,把藍瑞青迷得七葷八素。

我一直想不通,藍瑞青喜歡的究竟是哪一個陸崢。安靜的聆聽者陸崢,神色平靜無波,眼睛卻明亮有笑意;或是咄咄逼人的領導者陸崢,智識與威嚴如鋼針從棉絮里探出來,銳利如一把綴滿花紋的大馬士革刀。他平日的溫和令他的鋒芒更攝人,他偶爾的鋒芒襯得他長久的溫和彌足珍貴。

陸崢做的那些事,我也會做,可是給人的觀感就大不一樣。

我幫人開門,口頭上免不了佔便宜:「祝乒乓,你老年高,你老先走。」惹得祝聘娉對我直翻白眼:「你才乒乓,你才年糕。」

藍瑞青揚言要減肥,跟我們出去吃飯卻不忌口。我一邊給她夾青菜,一邊耍貧嘴:「輕斷食,不撐就是輕斷食。」

有一回,我們在島上看到七八隻火雞過馬路,紛紛掏出手機拍照。我在旁邊抱著手臂呢喃:「燒花鴨燒子鵝......」祝娉娉上來就是一記飛腿,我抱頭鼠竄,她不依不撓,就在這時,李瑟按了拍立得的快門。那張照片現在還在我的第二格抽屜里,夾在《皆大歡喜》的扉頁與封皮之間。

大二那年,我轉去了電影系,跟表象,本體,形式主義和能動性說了再見。

大二前的那個暑假,我把油膩膩的及肩長發剪成了板寸。這很矛盾。學哲學時,我打扮得像個藝術家。學藝術時,我看起來又像個斯文敗類。

學電影的那三年是我生命中無可置辯的一個黃金時代。大二時我正在讀王小波,無他,只因為他寫的東西好玩,好讀。跟他說的一樣,那時的我有好多奢望。我想愛,想吃,還想一瞬間變成天上半明半暗的雲。他管碰到不尋常的事叫「中彩」。我想我是中了個罕有的正彩。一股好風憑藉力。

我以米開朗基羅的聖母憐子像為主題拍了個短片,將去年學的那點一知半解的神學一股腦揉了進去,居然在年級里激起了一點小轟動,在學校電影節獲了一個小獎。下課後有人來問我的名字,周末有人叫我去混片場。課間在走廊里踱步,有時迎面而來的人會親昵地跟我碰一下拳頭。

我將幾篇小小說投了稿,居然紛紛被錄用了,掙了一點小錢。親友們開始管我叫「作家」。我無法抑止地飄飄然了。

我簡直感到自己像《好傢夥》里年輕的亨利。那是一個長鏡頭。亨利帶著女伴從後廚進入餐廳,跳過長隊,避開人潮,每一個過路者,保安,廚子,老闆,西裝革履的食客,都爭相向他招呼,舉杯致意。亨利的手裡攥著一疊鈔票,見者有份,將千百美元混不在意地在數十秒內全部散掉。

我還交到了四個死黨。陸崢自不必說。我們做了室友,每天低頭不見抬頭見。我通過陸崢認識了藍瑞青。李瑟和祝娉娉則是編劇課上的同學。

大二大三兩年,我們五個幾乎形影不離。

那是一段好時光。我不愁吃住,精力充沛,對專業充滿殉道式的狂熱。或者說,我那時快樂的閥值很低,每天走路時腳下生風,與一隻大尾巴松鼠對視一眼,都能把自己逗得咯咯笑起來。祝娉娉說我經常獨自傻笑,是在想鬼點子。不是那麼回事。傳說東海里有一種鮫人,喜笑由衷,笑聲能借著南風傳到百里外的海港上,哭泣時眼淚則化成珍珠。我時常微笑,是因為那時生活中確有許多值得我開懷一笑的事物。就像看了一場好演出後要喝彩那樣,我沒法對著大尾巴松鼠保持嚴肅。

二十歲的快樂與兒時那種無知無覺的快樂還不大一樣。兒童時期的快樂充其量是懵懂。因為感知不到痛苦,所以顯得無憂無慮。因為感知不到痛苦,所以也感知不到幸福。二十歲的人突然獲得了一種感知力,就像在額頭上打開了第三隻眼睛。我突然能讀懂以前看不懂的書,聽懂以前聽不懂的音樂,寫出以前寫不出的東西。那段時期又是我多愁善感的巔峰。祝娉娉不知道的是,我不光會走著路就突然傻笑起來,也會走著路就眼中蓄滿淚水。這些淚水也許是為了地上的一個水窪而流,也許是為了一部深沉的電影而流,也許是為了一片甜美的叉燒肉而流,也許是為了她而流。

每個人的好時光都是不同的模樣,然而它們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你在身處於這段好時光當中時,不會意識到這是你人生中僅有的黃金時代。當你站在湍流正中時,感覺不到螺旋形的水波流轉。當你站在峰頂時,不會想到急轉直下的山道。

好時光們還有一個常態,就是它們都很短暫。就像人群里一陣若有若無的香味。你還沒來得及用力將它吸入肺中,它就在你鼻竇前流逸了。好時光就像一片西瓜的尖端,比龍舌蘭蜜還要豐美。我曾以為豐美是常態,卻發現順著瓜筋啃下去,口感越來越庸常,寡淡,吃到青澀的瓜衣時,只剩一點苦的餘味了。

我每次見到藍瑞青,她都在陸崢身邊。

她是個北方妞兒,走路如子彈上膛,說話如梭子紡線,時不時帶出幾個「媽的」,「大爺的」,愛翹二郎腿,喝酒一口悶。所幸長得不俗,所以做什麼都不粗俗。她看似百無禁忌,其實界限畫得門兒清,那些帶刺的話都是扎向自己的自嘲。藍瑞青小心翼翼地不傷人,但人笑她時,她隨著他們一起笑。

藍瑞青待我和李瑟如哥們兒。不是有些女生愛攀的那種膩膩歪歪的藍顏知己,是真正意義上的哥們兒。這就是說,她不願從我們這裡拿走一點身為女性的紅利。她總要請我們喝酒吃飯,自告奮勇地幫我們做項目,跟我們在一起時,一邊夾個三腳架,一邊提個幾十斤重的燈箱,不在話下。

她和我們這兩個異性締結了純粹的革命友誼,一個重要原因是她一心一意地不想跟陸崢締結革命友誼。

藍瑞青貧得跟我有一拼,但她跟陸崢同處一室時,平日的那些妙語連珠突然就啞了火,成了一種淡淡的驕矜和刻意的疏離。

平時我們聊天聊得興起,藍瑞青常常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樂得向我和李瑟身上猛擊幾掌。但她對陸崢從來連一個指頭都不碰。她跟我們在一起,動不動就素麵朝天,淡掃蛾眉,但任何有陸崢的場合,她都是長裙曳地,噴一點香水。她和陸崢並肩走在路上,之間的距離像用尺子量過,不多不少地隔十五厘米。陸崢也從來不戳破。兩個人客客氣氣,敞敞亮亮,一開口就是星辰大海,像兩個哲學家在討論業務,幾乎看得我們屁股痛。

如果藍瑞青不喜歡陸崢,那我們對她的能力或許會有更深的了解。不像現在,我們一想起她,就想起陸崢,這是不公平的。

我們都想做瀟洒的人,但五人小組中唯一一個真正瀟洒的是李瑟。

我的瀟洒被鐐銬扣在地面上,就像母雞起飛,拍打翅膀,充其量能撲騰上茅草屋頂。我不瀟洒,所以要嬉笑怒罵,所以要弔兒郎當,要佯裝出一副混不吝的樣子。

藍瑞青的瀟洒系在陸崢身上,陸崢的瀟洒則捆綁在他自己的野心上。

祝娉娉看上去最快樂,其實最不快樂。

只有李瑟有瀟洒的資本。

李瑟瀟洒,不是因為他家裡有供他揮霍幾輩子都花不完的錢。這貨就算一夜之間窮得叮噹響,第二天中午也會心情舒暢地去叫一客河粉,或是一碗熱湯麵,卧一枚溏心雞蛋,厚厚的撒芫荽。他如果有一百塊錢,就會花五十塊錢在吃上。如果有十塊錢,就會花五塊錢在吃上。而且花五十塊錢和花五塊錢得到的快樂相等。

李瑟的瀟洒沒有暴發戶似的市儈氣,沒有佯作洒脫之下的小心思。他是一個活在現世的魏晉隱士,是活化石似的王子猷。

他曾經驅車四個小時到波士頓,只為了跟一個故人吃頓晚飯。這頓晚飯甚至不隆重。他們在波士頓downtown的一家連鎖小館裡吃了兩份抹了檸檬黃油的龍蝦三明治,喝了一碗盛在麵包里的蛤蜊湯,之後在公園裡轉了幾圈,敘了敘舊,李瑟就拍拍屁股走人了。

讓他來回跑了八個小時的這個人居然不是個姑娘。而且李瑟是個直男,直得都要彎過來了。這個情報深深地傷害了我們的八卦之心。

李瑟的學業相當過得去。他是那種上課一言不發,也不怎麼記筆記的人。李瑟上學時甚至不背書包。他的左褲兜里插著一支灌滿藍灰墨水的派克鋼筆,右褲兜里塞著一張皺皺巴巴的格線紙。這張紙是他當天所有課的筆記本,日程表和草稿紙,

他在獨立製片課上講演,沒做ppt,不疾不徐地走到講台上,從屁兜里摸出那張鼻涕紙似的草紙,掃了幾眼,團成個球,準確地擲進垃圾桶里,遂當著一百多號人侃侃而談。

他有時突然消失幾天,回來時黑得發亮。原來是去印度走了一圈。

李瑟的媽媽請我們吃過飯。那是個奇女子,不是奇女子,也養不出李瑟這樣的兒子。

李瑟有風骨,但是沒有脾氣。他好像天生對勾心鬥角的小情緒反應遲鈍。所以我們都喜歡李瑟。

祝娉娉,我不知道該怎麼說她。

所有的詞語都像黃鼠狼吮吸雞蛋似的從我指下流走了。我想到她時,腦子裡沒有一點文字,只有情緒,輕的,重的,言笑晏晏的,淚眼婆娑的。

祝娉娉比我們所有人都小上兩歲。她長得也嬌小,卻從來不倚小賣小。

祝娉娉的生活消遣之一是和我拌嘴。我叫她祝乒乓,她叫我吳大頭。李瑟說我們倆像在說相聲,而且兩個都是逗哏,每一次會面都像在捉對廝殺。

一個淫雨霏霏的午後,我在百老匯大街上碰到了祝娉娉,她的眼圈是紅的。

我照例沒有打傘,手插在兜里,帽子扣在頭上,雨水淅瀝瀝地順著兜帽淌下來,令我的頭像一個積水的房檐。

祝娉娉打著一把透明的塑料傘。雨沿著傘骨流下來,眼淚沿著她的臉頰流下來。

她甚至沒有看到我。我一個箭步衝上去,拽住了她的傘柄。

我們一起去吃了香港小吃。她用小勺子舀凍榴槤塊下的糯米飯,我用筷子戳浮在黑芝麻糊里的圓子。我們都說不出話來。祝娉娉是被我抓了個現行,窘迫得無話可話可說。我則是搜刮枯腸,也找不到一句俏皮話。我想像平常那樣損她兩句,可是這個眼圈紅通通的祝娉娉似乎輕輕一彈,就會像櫻桃尖上的奶油那樣融化掉。

我始終沒問她那天是為了什麼而哭泣。我們安安靜靜地吃完了飯,我撐著她的傘,陪她走到下一節課的教室。

她的傘太小,籠不住兩個人。我一手插著兜,將傘面朝她那邊傾斜,雨水刺進我的天靈蓋。

「大頭,你都淋濕了。」祝娉娉將傘向我這邊推過來。肚子里有食,心情自然大不一樣。她這會兒有點高興了。

我照例將傘傾斜過去,切了她一聲,「大頭大頭,下雨不愁。」

我站在教學樓前,沒有進去,像條狗似的抖了抖毛,將雨水甩下去,一面把傘收起來,遞還給祝娉娉。她穿著鵝黃色的高領毛衣,帶著針織帽,頭髮亂蓬蓬地垂在耳邊,怔忪地站在台階上,才及我的鼻樑高。

我向後退,沖她招了招手。

我在大街上跑起來了,踏在水窪里,將天和烏雲的影子踩碎,將我自己的影子踩碎。祝娉娉站在那裡半哭半笑的樣子將我胸口裡的什麼東西燒傷了,雨水給滿目瘡痍的傷口淬了一道火。

我們五個去野營,在新英格蘭的露營地搭了四頂帳篷。

我們坐成一個圈,藍瑞青用一條毯子將她和祝娉娉裹在一起,我,陸崢和李瑟裹在一起。

祝娉娉凍得微微發抖,我將外套脫下來,朝她扔過去。

銀河在我們頭頂像著了火的鈉一樣燃燒。我們五個人聽到風雷滾動的聲音,枝椏的低語,怪鳥的嘶叫,不約而同地感到對巨大與恆常的恐懼。

陸崢將一條羊毛圍巾拋給藍瑞青。他突然問我們:「你們讀過莊子的《逍遙遊》嗎?

我點了點頭。

陸崢的幽深的眼睛看著我的。我突然知道他要引哪一句了。

於是我和陸崢一起念道:「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

我轉過頭去,發現祝娉娉正看著我,我們都很快地移開目光。

藍瑞青的脖子上系著陸崢的圍巾,她伸手將祝娉娉攬在懷裡。

李瑟拆開兩包糖炒栗子,遞到我們手中。

祝娉娉說:「我們來講故事吧,像《十日談》那樣,不過要一人一句。」

我將一顆栗子拋進嘴裡,應道:「好啊,祝乒乓。你先開始唄。」

祝娉娉的兩腮各有一枚栗子,此時如倉鼠般鼓鼓囊囊。

她閉著眼睛想了想,開口道:「中世紀的時候,今天的法國香檳行省一帶,有座小城鎮。公爵的城堡在小鎮中心,被一座教堂拱衛著。公爵有一個小兒子,在他十歲生日那天,見到了戴尖帽的魔鬼。」

我們拍手起鬨。我笑道:「你這是要講鬼故事啊,待會可別把我們嚇得睡不著覺。」

藍瑞青接道:「魔鬼對男孩說:『我是你家的守護神。每十年,我都會出現一次,實現你的一個願望。作為報償,在你生命的盡頭,你要將靈魂獻祭給我。』」

她將那袋栗子遞給我。

我說:「男孩告訴魔鬼:『我想成為一名英勇的騎士,比父親麾下的騎士們都要善於征戰。』魔鬼打了一個響指,然後在藍色的煙霧中消失了。」

李瑟接道:「在接下來的十年中,男孩成長為了一名英武的騎士。他的秘銀盔甲比月光還要皎潔,劍芒比巨龍的牙齒還要鋒銳。二十歲不到,他已經成為了公爵四處征戰的得力助手,令他的兩個哥哥黯然失色。」

陸崢說:「公爵在一場戰爭中喪失了性命。兩個哥哥將他逐出故鄉,只分給他很小,很貧瘠的一塊領土。」

又輪到祝娉娉了。「他騎著一匹銀灰色的馬,一個扈從也沒帶,獨自走出了城。他離開那天,市民們向他身上拋撒花瓣。」

藍瑞卿說:「有一位紅髮的姑娘,眼中含淚,向他拋了一朵白色的玫瑰,白色的玫瑰落在他白色的長袍上。他們一起長大,彼此相愛,現在卻不得不分開。」

我說:「姑娘的眼睛分明在說:『帶我走吧』。但騎士思忖再三,孤身一人上了路。」

李瑟說:「那天晚上恰好是他的二十歲生日,戴尖帽的魔鬼再次出現了。」

陸崢說:「騎士對魔鬼說:『十年前,你許諾我無可匹敵的武藝,但我仍然一無所有。今天,我想要能打敗我的兩個哥哥的力量。』」

藍瑞青將手裹在圍巾里,若有所思。

祝娉娉說:「在魔鬼的幫助下,騎士組織了一支強大的武裝,奪取了兩個哥哥的土地和民心。」

藍瑞青說:「他在萬民的簇擁下,由教皇親自加冕。在熙攘的人群中,他看到了心愛的姑娘。但她已經改作了婦人的打扮。」

大三末尾的那次野營象徵著某個至高點。

大三後的暑假,我,陸崢和藍瑞青去巴黎上了半個月的暑期課程。我刻意給他們留出獨處的機會,但陸崢顯得無動於衷。他似乎在為著什麼更重要的事情焦慮,以至於無暇應付唾手可得的愛情。我們坐在黃色的巴士里,安靜地從普羅旺斯的薰衣草田間穿過去。

埃菲爾鐵塔前,我將藍瑞青和陸崢推向前,說:「我給你倆合張影吧。」

他們仍然保持著十五厘米的禮貌距離,三年了,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大哥大嫂,你倆能放鬆點嗎?瑞青能不能別哭喪著個臉,不知道的還以為老陸挾持了你呢。」

於是他倆向中間挪了挪,陸崢頗不自在地將手掌擱在藍瑞青的肩膀上。

我本來已經對好了焦,這時又把相機挪開,笑道:「這簡直是兩國領導人親切會晤。」

我看他倆已經夠窘迫的了,不得已按了快門。

後來藍瑞青告訴我,那是她和陸崢唯一的一張單獨合照。

至高點還隱含著一個意思,就是一切事態從此開始急轉直下。

黃金時代的喪鐘敲響了。

除了李瑟,我們都開始思考被踢出象牙塔之後的情形。

李瑟早就想好了,他要去英國讀研,期間在歐洲好好轉一轉。

祝娉娉和藍瑞青找好了實習,每周兩天,朝九晚五。

陸崢卯了一股邪火,越來越寡言。他開始寫一部新劇本,並開始聯絡製片人,想要在學校電影節中拔得頭籌,從而打通一條職業之路。

我突然發現自己身邊空空蕩蕩。每每約人聚餐,往往只有一個李瑟赴約。李瑟的閑適當然不能給我帶來任何安慰。

連祝娉娉都似乎在一夜之間長大了,我卻還沉湎在數星星看月亮的美夢中,前途未卜,比學哲學時更加舉棋不定。

與此同時,我和陸崢和睦的室友關係第一次出現了波折。

我們的兩張單人床間隔著沙發和餐桌,陸崢的那角每每不染纖塵,連書架上的書本都按著大小羅列整齊,井井有條如鋼片琴的琴鍵。我的卻凌亂慣了,五人小組在我們公寓小聚,祝娉娉評論道:「吳大頭,你這桌子簡直亂得下不去腳。」

我哈哈一笑:「什麼話,桌子本來就不是給你下腳的。」

兩年都這麼過來了,按說陸崢早該習慣了。至少我是這麼想的。

周四,我六點鐘下課,在學校附近隨便吃了盆沙拉,趕回家來寫劇本。

我怔在門邊了。

兩張床終於完美的對稱了。我桌上的雜物被碼得乾乾淨淨,臟衣服摞在衣簍里,床疊了,地也掃了。

陸崢坐在他的書桌前,用三根手指撐著下巴,似乎對此情此景一無所知。

我將包一丟,伸手去扳他肩膀,笑道:「老陸,你為什麼不早點顯示出這種賢惠的氣質?」

他將我的手打開。

我倒退一步。陸崢的眼睛裡有真切的怒火。

他的溫潤在不知不覺中被消耗光了,而我竟無知無覺。

「我他媽怎麼著你了?」

我撓了撓頭。

陸崢轉過頭去。「你能不能安靜一會?我在寫東西。」

「老陸,」我在他身後站了一會兒,「你還好吧?我看你最近有點躁。」

陸崢戴上了耳機。

我的紀錄片進了決賽,陸崢的短片沒有,這讓我們日漸緊張的關係雪上加霜。

我每前進一步,陸崢就向後退一步。

我終於被他那種毫無緣由的不冷不熱的態度觸怒了。我們兩個較起勁來,在一切瑣事上攀比。

我開始早起,試圖比陸崢起得更早。

我七點半睜開眼睛,陸崢已經在洗漱了。

我七點坐起身來,陸崢已經在穿衣服了。

我將鬧鐘設成了六點半,陸崢的床榻空空蕩蕩。

我已經有點吃不消了,但將陸崢點燃的那股邪火也影響了我。

我在五點半睜開眼睛,終於看到了正在穿鞋的陸崢。

「你肯定是瘋了。」我困得連眼睛都睜不開了。

陸崢輕巧地從我眼前走過,拉開門,又關上門。五點的紐約的天比墨魚面更黑,天邊還寥寥掛著幾個星子。陸崢闊步走在這樣的黑夜裡,穿梭在他心裡的一片黑暗森林中。

我躺在床上,感到心臟在腔子里砰砰狂跳。我已經睡不著了。

我似乎能看到那個形單影隻的人,像一隻受傷的野獸,只穿一件單衣,咬牙走在夜風裡。他繞過流浪漢的睡袋,在公交站牌前等了一會兒。然而車總不來。於是他邁步自己向前走了。他的眼前是兩排關閉的店鋪,有的燈火通明,然而沒有一家在營業。他慢慢地向前踽踽行進,走過一扇又一扇緊閉的門。

藍瑞青吃飯一向很小心。舉個例子,如果迫不得已要吃披薩,她會把披薩的面邊剩下。

那天,她約我和李瑟去吃了一頓早午飯。

「我請客。」藍瑞青說。

「有我倆在你請什麼請。」李瑟將菜單像沙壺球似的推給她。

「就是,你那點飯量還頂不了我倆一個零頭。」我附和道。

藍瑞青蹭蹭額角,「必須得我請。」她仍然是素麵朝天的樣子,眼皮有點浮腫,看上去比之前憔悴。

兩分鐘後,我和李瑟終於明白她為什麼要執意請客了。

「一份班尼迪克蛋,加牛油果,兩片法式吐司,鹹肉,麥片粥,蘑菇湯,熏三文魚加酸乳酪,對了,加一份拿破崙蛋糕,糖霜越厚越好,多謝。」

我和李瑟瞠目結舌地看著這個平日連一個越南三明治都吃不完的姑娘在一個小時內將上述食物全部吃下去。

「舒坦。」她擦擦嘴,「服務員,買單。」

我約祝娉娉去看《唐璜》。

半小時後,她回道:「大家一起去吧。」

與陸崢的競爭令我心力交瘁。我們盡量錯開彼此的作息,如果實在無法避開,就竭力保持安靜,讓沉滯的氣場在我們之間豎起一道無形的牆。

晚上九點,陸崢開門回家,淋了雨,手上纏著繃帶。

我們已經有兩個星期沒有說過一句話了,但是我不由自主地站起身來。

「你怎麼了?」

「沒怎麼。」陸崢用毛巾擦頭髮。

我坐回書桌前。

「我去布魯克林燒東西,把手燎了一下。」

「你去燒什麼了?」

陸崢將毛巾搭在椅背上

「亂七八糟的東西。」

他將濕透的上衣脫掉,順手摔在一邊,坐在地板上,背抵住床。

我靠在椅背上,渾身僵硬地看著他。

陸崢出了半晌的神。這期間我一直死死盯住他。他被折磨得形銷骨立了,兩頰凹陷下去,看起來像之前的那個好脾氣陸崢的幽靈。

「吳朔。」陸崢抬起頭來,對我笑了一下。

那個難以言表的笑容像一枚釘子那樣刺進我的喉頭,將我釘死在十字架上。

我盯住他,長久地盯住他。

「我有點累了。」連軸轉了兩個多月的陸崢轟然倒在床上,像一頭瀕死的牡鹿,他沒換衣服,沒洗臉,沒刷牙。

暖氣的轟鳴蓋住了他輕輕的鼾聲。我感到鼻子酸了,心說,這下終於好了,陸崢回來了。

第二天早上,我睜開眼睛,陸崢的床空空蕩蕩,被子疊得整整齊齊。他已經出門了。

畢業時,五個人久違地聚了一次。

我們都有點喝醉了。我挨個敬酒。

我對李瑟說,來,老李,一口悶了,在英國多拍照片,爭取學會倫敦腔。

李瑟不怎麼能喝酒,這時跟我一碰杯,手指發抖,酒都濺出來了。他一口悶了。

我對藍瑞青說,老藍,以後你還在紐約,我們時常見面,干一杯。

一杯還不夠,藍瑞青跟我幹了兩杯。

我對陸崢說不出話來。他也淡淡地沒說什麼,我們的杯沿輕輕一搭。我幹了,他啜了幾口,將杯子放在一邊。

我對祝娉娉說,來,乒乓小姐,可別誤了明天的飛機。

藍瑞青和李瑟開始起鬨。祝娉娉安靜地把酒喝完。

那天晚上,我和李瑟將祝娉娉送回家。我站在她的公寓樓口,感到一陣悲哀從尾骨攀上來。

祝娉娉擁抱了我和李瑟。她湊在我耳邊輕輕說了句話,我的眼淚下來了。祝娉娉上樓後,李瑟扶住我,我們走回計程車里。

祝娉娉坐了第二天下午四點的飛機回國了,我們都去送了她。那是我最後一次見到她。

藍瑞青和我留在紐約讀研。她轉攻心理,我回頭去學哲學。藍瑞青知道了自己要什麼,我卻還理不出頭緒,不過在象牙塔里再苟延殘喘幾年罷了。

陸崢無聲無息地搬走了。他挑了一個我不在家的時間離開,於是我回來時,看到的是光禿禿的床板,桌面和打了蠟的地板。桌面上放著一整套莎士比亞劇集。那是我們相識的地方。他將開頭留給我,自己將結尾帶走了。最開始,沒有人知道他去了哪裡。後來他在社交網路上放出棕櫚樹與紅橋的照片,我們才獲悉他到了加州。他身邊站著一個姑娘,巧笑嫣然,跟藍瑞青一點也不像。

「老藍,你還能再爆發一回嗎?」我用筷子點點眼前的五花肉火鍋。

藍瑞青抿嘴。「年紀大了,力不從心啊。」

「你那次到底怎麼了?」我問她。

藍瑞青笑而不答。其實她不說我也能猜出個七八分。

我們在地鐵站前分了手。我照例不打傘,藍瑞青也將長柄傘挾在腋下,看上去像一條執拗的劍魚,一個嬌小的刺客。

栗子傳了兩輪,終於被吃光了。

祝娉娉靠在藍瑞青懷裡假寐。我們抱成一團講故事。

它一句一句地獲得了生命。在接下來的五個十年里,國王獲得了財富,更多的土地,惡龍的頭顱,被基督吻過的聖杯。最後,戴尖帽的魔鬼站在他的病榻前,說可以滿足他的最後一個願望。

這個故事的結局捏在陸崢手裡。

我以為他會將故事引回那個求而不得的女人,就像《公民凱恩》將故事引回了木雪橇那樣。

陸崢的眼睛望著不知什麼地方。他將下巴埋在手肘里,思忖了五個呼吸,輕輕地說:「垂垂老矣的國王對魔鬼嘶吼道:『給我生命!』」

我們等著,然而他不再說話了。

「完了?這就完了?」我們問。

「完了。」他點點頭。

我們頓時感到自己變得蒼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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