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博愛》
我不信基督教,但我認為基督教的很多原則是有價值的。比如《聖經》說要「愛你的敵人」,又說「人們的仇敵就是他自己家裡的人」,這兩句在中國人看起來難以理解甚至有點矛盾的話,有助於我們認識什麼是基督教所理解的博愛。
儒家希望每個人都做一個守秩序講禮數的君子,與之不同的是,基督教說人要追求一種神聖之愛,擁有神聖之愛的人才是愛上帝的表現。什麼是神聖之愛?就是一種超越性的,擺脫世俗功利的愛。世俗之愛很容易做到,因為這是一種投資,每個人都知道,愛父母因為父母能養我,愛熟人朋友因為他們能給我精神或物質的回報,但只有愛與你不同的人,不同家族、不同利益的人,甚至是敵人,才能顯現出你的超越性和無功利性,因為上帝是愛所有人的。於是基督教出現了一個普遍的人的概念,連敵人都愛,就是在說,凡具有人的形式(不論這個人的貧富,是否有病,有何信仰,是何家族血緣),都具備被愛的意義。世界上只有基督教是提倡「要愛你的敵人」的。
這與儒家講的「親親相隱」(包庇自己親人的犯罪)是截然相反的。在儒家眼裡,沒有真正的「人」,只有父母,兄弟,親戚,裙帶,同鄉同學同窗的一個個森嚴有序,等級鮮明的圈子,對自己圈內的人,和自己一致的人,應該拚命的愛,對於圈外的人,孔子則堅決反對「以德報怨」,提倡「以直報怨」,而這種「直」,在現實中就變成了對陌生人的冷漠殘酷,漠不關心,最多流兩滴同情的眼淚,便再也不願意多想了。因此,中國人事實上只有私人道德,家族倫理,一旦出了熟人的圈子面對陌生人,則時常陷入被害妄想中,覺得陌生人都是整天捉琢磨如何坑你和算計你,只有家人對你最好,而這種被害妄想也導致中國人總是過度防禦和猜忌,缺乏社交和戀愛的能力,因為不論是社交還是戀愛,都首先要有信任,被家族觀念束縛如此之重之深的中國人,從不考慮家人給自己帶來的傷害往往遠高於陌生人這一事實。
《聖經》還有一句話:「人們的仇敵就是他自己家裡的人」。耶穌說,「你要跟我來,不要跟著你的父母」,意思是說,一個人不要陷入狹隘的親情和宗族觀念、愛國主義裡面去,否則就會看不清自己格局的局限性,每個人在精神上誰都不欠誰的,只在精神上依賴上帝。
基督教也說要對父母好、對兄弟好,但那是建立在「要愛所有的人」基礎之上的,父母當然也是「所有人」之一,因此,「孝」固然是一種美好的情感,但那應該建立在對一般人的同情,理解,仁愛的基礎上,然後蔓延到自己的父母。中國人常說一個人連父母親人都不愛,怎麼會愛別人,其實這完全是沒有邏輯的事情,恰恰有很多人就是為了自己的親人才坑害別人,比如曲婉婷的母親用貪污的錢為自己女兒鋪路,事後她對記者說我的母親是英雄,按照這種邏輯,這反倒是慈母孝女的和諧景象了。其實正確的說法應該是:一個人可以愛不同的人,又怎麼會不愛父母?
而儒家將孝拔高到「仁之本」,是非常狹隘的,因為這種「孝」里,不包含同情、正義感和反思精神,只有對父母的下對上的服從,它客觀上給了人以孝之名違法犯罪的借口。我們的道德教育天天講感恩,感恩父母,感恩老師,這完全是赤裸裸的奴化教育,感恩應該完全是自發,自由的,用各種手段逼著讓人感恩,是不要臉。它讓每個人一生下來在精神上都帶著一副沉重的枷鎖和手銬,沒有自由平等可言,而只有執行別人給你規定好的路線的餘地,凡是敢對這一條質疑,反思的人,那就要被罵為禽獸了。
這種教育給每個人留下了一個基本觀念:我沒有價值,只有把我融入到一個更崇高的東西,我才敢抬起頭說話。(《拜年》趙本山:你下來了我就不用怕你了。)雖然為了救國家的一根木頭就犧牲生命的事情在現在比較少了,但這種觀念還在,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忍氣吞聲不敢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這是幾千年來的專制主義塑造的文化模式。有人說,人權、自由和普世價值是一些國家打壓中國的工具,當然不應否認這一點,但這並不能說明中國人不需要人權和普世價值。其實作為脆弱的普通人,當被外界以某種冠冕堂皇的理由侵犯後,你發現你唯一能抓住的理論就是人權。如果連工具本身也拋棄,這是開歷史的倒車。
參考:
鄧曉芒. 康德哲學講演錄[M]. 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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