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神鬼更可怕的是居心叵測的人心
02-15
去年,發生了留日學生江歌被殺害的事件,不過鑒於現在的新聞動不動就是中國人在外被搶,被害身亡的事件,水墨本身也沒有刻意去關注新聞本身。
直到11月12號的騰訊今日的頭條,第4073期一位名叫張豐的特約記者的一篇今日話題的文章,全文名為江歌母親應該原諒女兒的室友嗎?將這件事從新帶回了我的視線,從而有了水墨自己寫這篇文章的初衷。 在看完文章這後,水墨直接選擇最下面的舉報中心,直接實名舉報了這篇文章。於是乎有了13號當水墨去回顧文中的細節來寫這篇文章的時候,竟然從騰訊的今日話題裡面找不到這篇文章了,還好用搜索找到了。 13日在瀏覽騰訊的主頁的時候,發現視頻欄目裡頭條竟然是「江歌媽媽:劉鑫來面對我,是她做人的責任」 自此我推翻了關於12日得出的今日頭條的文章是故意洗白的論斷,只不過是取巧站在個最話題的角度而已。不過頗為尷尬的是,舉報的時候,水墨選的是涉嫌政治言論,危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而從騰訊的反映來看,應該是舉報產生了效果。
寫這篇文章,一來是想說些什麼,二來是將這篇文章作為課業,給大學的老師評判水墨自己的專業水平。 13號晚上,水墨諮詢了自己的日本友人。原話是「如果發生刑事案件,有其他人在當場,但是視而不見,日本法律有針對當事人的處罰么?」 日本友人回道「不處罰,因為日本人肯定會報警,這是義務。」 日本友人的這句話應該怎麼理解呢?人家覺得發生刑事案件報警是每個公民的義務,認為這是理所應當的,至於有人會不報警?這不可能是日本人會幹出來的事情! 回到江歌案件中來。先看案件的事實本身:劉鑫男友找上門,要和劉鑫談判,江歌為了保護劉鑫,讓劉鑫先進門,自己在家門口,被劉鑫男友捅了十幾刀,活活被捅死,倒在血泊中……這期間,江歌大聲呼救,連隔壁日本鄰居都聽到了……那麼這裡出現第一個疑問:報警究竟是劉鑫還是日本鄰居。繼續看案件事實:而在門內的劉鑫,卻一直沒有出來。 事後,劉鑫對自己沒有及時出現,說法不一。一會兒說門鎖了,她想出來,但打不開門;
一會兒又說她推開門了,但是門又彈回來了……之後,新聞曝光,劉鑫也沒有站出來說,殺人犯是她的男朋友。這裡出現2個問題,一是講被害人故意 關在門外,是否也會涉及間接導致他人死亡?而第二個問題也就是後來一切問題的引爆點,新聞曝光後,劉鑫也沒有站出來說,殺人犯是她的男朋友。讓我們時間前移,回到案件剛發生的時候,因為信息的披露不足,最開始在國內的評論都是諸多惡意,雖然水墨沒有看過報道,但是有看過評論,甚至於不用看我都知道這幫網民會在下面寫些什麼樣的評論,因為太多的關於中國人海外遇害的事件中見多了。這裡不用過多筆墨。事件的轉折發生在江歌的母親講劉鑫的個人信息等公布在了網上。引發了大規模人肉與騷擾。最近新京報《局面》發布的一則視頻,記錄了江歌母親與劉鑫見面,一邊是江歌母親對劉鑫的詰問與指責,一邊則是劉鑫的痛哭與辯解,以及輿論重壓下的瀕臨崩潰{引用新聞評述}下面先讓我用資料補充下上面這段不到幾十字的內容中發生的事情。以下內容引用網上給出的事實:江歌媽媽急了,自己的女兒明明是無辜的。 她情急之下,就在微博上澄清,說初步推斷,兇手應該是劉鑫的男朋友……結果,因為江歌媽媽提了劉鑫兩個字,劉鑫立馬就翻臉了。
她直接在微信上威脅江歌媽媽:「你再出這種新聞,我就停止協助警察!」江歌的葬禮,她沒有出現。 江歌的骨灰,也是由江歌媽媽一個人抱著回國的。此時,劉鑫在幹什麼呢? 她在歡天喜地過大年……她做了新頭髮,換了新頭像,比著剪刀手……她和朋友去聚會吃飯……這時離江歌去世才2個月,屍骨未寒。 在這期間,江歌媽媽一直想聯繫劉鑫,她想知道,女兒死的時候到底發生了什麼。然而劉鑫完全不回復,劉鑫爸媽還拉黑了江歌媽媽。
到了今年5月,江歌媽媽實在找不到她們,為了讓劉鑫現身,她在網上公布了劉鑫全家的信息…… 劉鑫終於出現了…… 她發微信再次威脅江歌媽媽,「你不撤回(網上的信息),我不會去作證,我給你一天時間」。 劉鑫媽媽還在電話里吼:「你閨女叫人家殺了,你去找殺人犯,別找著俺!是她命短!」 甚至,劉鑫媽媽還在電話里飆髒話,罵江歌媽媽。「是你閨女命短」,跟我們有什麼關係? 這就是劉鑫全家的邏輯。江歌遇害快一年了,劉鑫才第一次出現,跟江歌媽媽見面。她穿著桃色的運動褲,戴著休閑帽,出現了。江歌媽媽提醒她,把帽子取了,她摘了帽子,整理了自己的頭髮, 擔心自己在鏡頭前形象不好……
江歌媽媽全程壓抑自己的悲憤,剋制地指出劉鑫此行的真實目的。 「你現在出現,是因為你們家的生活受到了影響,並不是因為江歌為你付出了一條命……」 劉鑫繼續裝無辜,還掏出了江歌的遺物,這一刻,江歌媽媽崩潰了…… 她一直說,十幾刀啊,該有多痛啊,「痛死媽媽了」……這時候,劉鑫把江歌媽媽往自己身上攬,想強行製造一個和解的畫面,這樣網友就會放過她了…… 一周之後,她畫風一轉,在微博上直接開撕,罵網友、罵社會…… 認為他們全家都很無辜。 被人肉之後,他們生活都受了影響,一直「忍氣吞聲」,都不能隨便出門了…… 到這裡,大家明白了,在劉鑫的價值觀里,整個事情是這樣的:江歌是為我而死的,但是我的生活也受影響了呀,我之前的工作都沒了!
江歌失去的,只是區區一條生命; 而我失去的,是一份工作啊!!! 是不是很耳熟?就像我們小時候看《一簾幽夢》,楚濂對綠萍怒吼: 你失去的只是一條腿,紫菱失去的是愛情啊! 江歌媽媽說,這已經不是一個殺人案件了,而是善良之爭。如果江歌的善良被辜負,會顛覆大家對人性的認識。 如果說,當初江歌被殺害的時候,事發突然,劉鑫因為極度害怕,選擇了自保,我們還可以勉強理解為是人性的弱點。 但是,江歌被害之後,劉鑫和她全家內心沒有一絲愧疚,沒有一次反思,而是覺得全社會在加害他們。 這就是真正的混蛋邏輯。 混蛋永遠不會考慮自己給別人的巨大傷害,而是執著於自己的一丁點細微感受。在他們的價值觀里,只有自己的利益和感知。
對別人的生命,毫無敬畏。 哪怕別人的生命,是因他們而失去的。 人到底能壞到什麼地步? 劉鑫做出了全新的闡釋。 更讓人生氣的是,在這個時候,還有媒體把劉鑫和江歌媽媽稱之為「同為一個悲劇的受害者」,並且追問「到底是什麼阻礙了她們彼此曾存的善意和體諒」,還說江歌媽媽「選擇了不原諒」。 活像她該選擇原諒似的。 可是我想說,我們可以原諒一個人,但我們絕不原諒一個混蛋。 劉鑫不配被原諒。以上是這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雖然我很討厭大段的引用,不過這種涉及基本事實的,一般引用會很準確,更重要的是方便,而且這也是為何我會寫下這篇文章的原因。大騰訊的主流意見和時評都是直接說為何江歌的母親不原諒劉鑫呢?
我倒想問問能寫出這樣觀點的各位大爺們?你們有什麼資格要求要求江歌的母親去原諒呢?或者套用我多年前在葯家鑫案件中對央視那位教授那句「那是雙彈鋼琴的手的」譏諷!如果葯家鑫撞死的是你姑娘呢?反過頭來這句話放在江歌事件中也可以變成,如果死的不是江歌而是你們的姑娘呢?或者我這麼問更恰當,就你們這家教直接教育你們的孩子就是有多遠躲多遠,或者乾脆把孩子教育成下一個劉鑫。情緒化的內容到此為止。接下來會從我個人專業角度來解讀下整個事件。這篇文章的由來一個是出於我個人的憤怒,二來是我懷疑在文章開頭所提到的文章涉嫌危機公關軟文炒作。不過在我自己的文章碼字出來這段時間,我突然意識到也許事件遠沒有那麼簡單。我曾經在自己的文章中經常吐槽說,中國的媒體工作者先天不足,後天還儘是閹人,雖然做新聞學國外的同行,但是人家的上限沒學會,偏偏學會了下賤,而且還更下賤。14號,大騰訊又一位今日話題的編輯用一篇名為「反對網路暴力,但可以「對劉鑫除外」?文章再度刷新了我對於騰訊下限的認知,雖然我對於中國的網路公司的評價素來不高,不管是百度還是網易,不過這次騰訊成功反超。 原逝者安息,願生者往矣。 咋看一看2篇的今日話題直觀的涉嫌洗白,但是更深層的是帶來了對於2篇話題的關注度,正如很多網友的留言,如果不是今日話題的文章,很多人連江歌被害案都不會關注,也就是說,洗白並不是騰訊這些編輯的本意,挑起關注度,吸引流量和熱度才是本質,這點上任何在江歌被害案上持態度的人都是為了蹭熱度,包括水墨自己。 先回到我最初的認定點:洗白這個認定來談論。特約記者張豐很顯然是第一個豬隊友,因為他的洗白,更加挑起了仇恨,吸引了關注點,這也為何當我冷靜下來去思考事件的時候,發現這簡直就是個高級黑的原因。
我在學新聞傳播的時候,恩師戴老師曾經講過危機公關,危機公關的第一要素是趕緊承認自己的錯誤,不要死扛。之後,偷梁換柱,轉移注意力。分散網民對於事件的關注。最後沉寂一段時間之後,成功漂白上岸。 所以從騰訊今日話題的操作來說,即便是有洗白的人為初衷,但是從實際效果來看,如果這算是危機公關的案例話,我建議新聞傳播學的教材可以把這選入當成是典型的失敗案例。 那麼劉鑫能不能洗白么?當然可以。前提是這有足夠的操作空間。 先回過頭來看劉鑫被網民人肉的原因,因為害怕事件被曝光的恐懼,進而威脅江歌的母親,而這變成了一切的引爆點,之後的事件就如同我們所看到的一樣。 正常的操作來說,應該是趕緊下跪求原諒,而不是在節目正惺惺作態之後,還敢去怒懟網友,所以不管再神一樣的操作,也遠救不下這頭豬,因為已經蠢的無可救藥了,她壓根沒有意識到她哪裡錯了,網友們要的只是一個結果,他們不會在乎過程有什麼對錯,只要劉鑫肯乖乖的道歉,大部分的人是不會過於惡意的。偏偏劉鑫認為影響了她的生活,變的更加偏執。 從當事人的做法來看,這不會是危機公關應有的表現。 以專業之名而專業,這都是耍流氓。 換句話而言,人類文明的結晶是一切對於美好的認知,而非我們創造了多少成果。 我之所以輕描淡寫的寫過如何幫劉鑫洗白,一來這是說明我的專業程度,二來在我的專業修養認知中這樣是錯誤的。 回到媒體立場來說,江歌事件本身就是個極好的話題,一個顛覆了人們認知的悲劇足可以提供給人們足夠的話題空間,這也是為何我嘲諷包括騰訊在內的諸多媒體皆是閹人的原因,為了話題的熱度連新聞人的道德底線都可以拋棄。 回到劉鑫事件本身,當騰訊的今日話題將基調定在網路暴力的時候,我就明白這壓根就是篇吸引仇恨的文章,因為廣大網民憤怒的不是劉鑫的自私,而是她的冷漠,她摧毀了人們關於對人類約定俗成的美好信念,刷新的是人們對於人的下限的認知,這才是人們憤怒的原因。 網路暴力是違法,但是那是法律的事情,而不是有些人可以用來避重就輕的幌子。 今年的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開始正式施行,進一步強調情節嚴重要入刑。 那麼回到劉鑫事件本身,足夠多的網友是在此條例頒布之後還對劉鑫進行了威脅恐嚇,這裡面固然有很的人不懂法,但是也有足夠多的人是在知法犯法,即便是法不責眾,但是違法了就會被追責的風險依然會籠罩著在這些參與者的頭上。 或者說讓我來做個假設:水墨也是其中的參與者之一,然後不幸被劉鑫告上法庭,按照新條例入刑,再查找了半天資料之後,我也沒查出入刑最低得關多久,就按半年來算,刑事附帶民事責任,劉鑫要求名譽賠償,刑事先不談,民事責任有的是網民會主動給水墨捐款,而這筆捐款會遠超賠償,至於剩下的水墨可以自己私吞,如果自己一點良知都沒有的話,不會給江歌母親一分錢,至於服刑出來,找幾個媒體,花點錢,把自己包裝成網路意見領袖,把名氣轉化成財富,穩妥妥! 是不是在我的描述中看到了某些人的影子? 以上純屬臆想,如有影射,那肯定是真的。 回到劉鑫事件本身,造成劉鑫最大傷害的事實出發點是江歌的母親將劉鑫的資料上傳在了網上,而造成這一切的根源是劉鑫的冷漠,那麼套用法律,一切的根源到江歌的母親為止,但是如果按照條例真將江歌的母親入刑,那就是法律的崩塌,這也就是為何直到現在法律在這件事中都只能沉默的最大問題所在。 在劉鑫事件中,談網路暴力是最安全穩妥的,一來有更好的利益訴求,二來不陷入當事的紛爭,坐收漁利豈不快哉? 回到江歌遇害事件,這時候劉鑫痛罵的國家反而是她最應該感謝的,因為劉鑫江歌都是日本人的話,龐大的社會輿論壓力早就足可以將劉鑫的家庭給徹底摧毀。 而這恰好是對某些人所抨擊的網路暴力最好的譏諷。 回到第一篇今日話題中的題目來!江歌母親應該原諒女兒的室友嗎! 除了江歌的母親可以說原諒,任何人以任何名義試圖要求江歌的母親原諒,都是耍流氓。 讓我們把視線轉回國內,前些日子一位醫生在電梯中勸阻老人不要抽煙,之後老人心臟病猝死,老人家屬將醫生告上法庭,要求大筆賠償,之後法院判決醫生賠償1.5萬元。 回到江歌事件,因為被害地是在日本,所以中國的法律和人道主義原則都用不上,但是劉鑫事件中,劉鑫刻意隱瞞事件內情,劉鑫本人和家人對江歌的母親惡意中傷,以我淺薄的法律知識不知道這種行為是否違法,但是江歌的母親完全可以在中國提起民事訴訟,因為已經有之前醫生的例子擺明了。 那麼江歌的母親有這麼做么?很顯然沒有,江歌的母親要的僅就是一個對不起而已,就這麼簡單,也許江歌的母親僅是希望女兒的靈魂得以安息。 就如同江歌的母親所說,劉鑫來面對她,是做人的基本道理。 雖然馬列主義教導下的我們不應去相信什麼鬼神,但是馬列主義並沒有教導我們不懂禮義廉恥!江歌的母親希望女兒的靈魂得以安寧,她所救下的是她認為的朋友,而不是再她死後不肯面對,甚至選擇傷害她母親的小人。 面對自己女兒離去的悲傷母親,她的要求僅是如此的卑微,我不知道用怎樣的言語表達自己的敬意,她的人格是如此的高尚,即便是被傷害,也只希望請求給與自己女兒安寧。 在整個事件當中,說什麼最可恨的是殺人者,都是如此的蒼白和淡薄。 而在16號,騰訊第三篇的今日話題用一篇名為「《局面》25段視頻,看完要3個多小時,有多少人認真看了?」的文章再度刷新了我的認知,我素來很少在網上評論新聞事件,這次破天荒的第一次在評論裡面寫下了「說的好像騰訊很有素質一樣的」評論。 當我在17號對這篇已經完成的文章修改的時候,想翻看第三篇的今日話題,頗為尷尬的是,在大騰訊的今日話題界面,我連之前的2篇都沒有找到,即便是在搜索界面也僅找到了題目,打開之後完全就是一堆亂碼。 新京報的《局面》如同打開了潘多拉的魔盒,以此為開端,掀起了跌宕起伏的網路浪潮,不管是什麼樣的立場,嚴格意思上來說,包括騰訊等諸多媒體在內,更加加重了劉鑫事件的道義危機,讓更多的人義憤填膺的去對劉鑫謾罵,當然媒體的出發點就是流量和關注度,至於其他的在這原罪面前,都可以原諒。以錯誤來討論錯誤,本身就是錯誤的行為,不妨從公眾對於媒體在於這個事件態度中的評論來反思媒體在傳播領域所應承擔的社會道義,頗為尷尬的是,被定義為網路暴力的網民,似乎扮演了魔盒內的希望的角色。 數月前我曾經看到過一篇所謂的高考滿分作文,裡面有段事實特別讓我記憶猶新。 開縣一輛滿載了19名乘客的中巴,突遇險情,一頭栽進深達五米的水塘。當地村民金有樹跳進冰冷刺骨的水中,砸開車窗將19名乘客全部救出,自己卻因長時間冷水的浸泡患上肺病,舉債治療數月,告借無門,不得不離開醫院,病死家中。19名倖存者無一人去醫院探視,更無人為他送行。金有樹臨死前寫下一封信,第一句話就是:「我救了19人的命,現在誰來救我的命。」 這件事並沒有引發所謂的網路暴力,我可以理解自從彭宇案後,大眾變的愈發冷漠,好人沒有好報這樣的現實並不可怕,而好人反而有壞報也不絕望,真是讓整個社會絕望的是,那些普通人可以冷漠,可以自私,但是不能泯滅人性。 結合這個事件我們再來看劉鑫事件,不難理解為何網民會離奇的憤怒。 即便是網路實名?難道網路暴力就不存在?很顯然這不可能。 這個時候應該慶幸,新的條例並沒有作用於劉鑫事件,算是對這個人心惶惶的社會的一劑強心劑。 原逝者安息,願生者往矣。江歌事件只要劉鑫哪怕有一絲的良知不會走到今天的份上,逝者的母親長久的沉寂在悲痛中被折磨,而生者也因為自己的無良備受煎熬。 天地之間有桿秤,而秤砣是咱老百姓,讓法律的歸法律,道義的歸道義,法不徇私,私是私情,不是社會道義和人類良知。 劉鑫也只是個例,不由讓我回想起李洋潔案件中,即便是面對德國媒體的層層阻力和刁難,海外的留德華人依然能自發活動悼念和募捐,並且積極推動案件的調查,最終正義得到伸張。 劉鑫的事件終會過去,留下的是一個悲傷的母親,和一個未來備受指責的家庭,如果當初劉鑫能多一些擔當,現在不會是這樣的悲劇,劉鑫事件最起碼給日漸冷漠的社會敲響了警鐘,用一場近乎全民的網路暴力,告訴人們人間尚有溫情,公道自在人心。 網路暴力是錯誤的,對劉鑫的網路暴力也是錯誤的,但是那些說這是錯誤的人,能給江歌的母親一個正確么?能給與她安寧么?這不是矛盾,這是最現實的窘境,而最後那些被斥責為暴力的人,偏偏卻推動了道義的實現。這是何等的譏諷? 值得一提的是,我的日本友人正在學車,我這樣告訴她「以後自己開車千萬不要載路人,這樣會遇到居心叵測的人。」 結果我的日本友人很詫異的問我「在中國可以么?在日本這是不允許的?」 結合近些年越來越多的是針對旅外國人的犯罪事件,我呼籲加強關於在外安全的防範意識宣傳。 當然更誅心的是一定要離自己人遠點,老鄉見老鄉,背後開一槍,說的就是咱們! 最後用一句意味不明的話來結尾:我們可以卑微如螻蟻,但是不可以扭曲如蛆蟲。 願天下人共勉。 奚旭峰 完成於2017/11/15,修改於2017/11/17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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