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摯愛分手後如何接受相忘於江湖?

她和他,多年的同事,都是有家有娃,外人眼中各自的小日子都過得不錯且會越來越好,自視也並不差。

可是有一天,他向她表白,並得到了她的回應,都發現是彼此的摯愛。在不由自主的探索中更發現彼此身心契合,彼此都獲得精神上無與倫比的愉悅和滿足,即使內疚即使糾結即使知道沒有未來,但還是一步步淪陷無法自拔。

終於,被她丈夫發現,兩個家庭都天翻地覆。她開始是認命的,因為一開始就不敢要承諾要未來,所以只想儘可能地修復家庭。但是他說要選擇真愛,要各自離婚後再結婚。她覺得有這承諾,一切都值得了。當然雙方家庭都抗拒離婚,期間雞飛狗跳,四人都反省、評判、爭吵、對抗,經歷三觀改造,也曾尋求心理輔導,半年多仍處於膠著狀態。最終,他選擇了放手。

分開後,各種痛苦和絕望。兩年過去了,雙方的家庭似乎都漸漸平靜漸漸好轉,她和他也自然要相忘於江湖。可是她(對,我是她)的內心一直抗拒著這種相忘的狀態,沉迷於緬懷和回憶,咀嚼過去的點點滴滴,總是希望通過各種蛛絲馬跡追尋他的線索,他的生活。痛苦而不可自拔,所以求助,如何才能接受相忘於江湖這種狀態?


不必刻意去忘記、把美好的時刻放在心底當糖果、日子難熬的時候想一想、能撐著走過黑夜。但也不要再去招惹、他最後做出這種選擇、說明他終究沒那麼堅決堅定而選擇了妥協、男人對感情的投入大多不如女人。曾經擁有、勝過未曾遇到。轉移自己的注意力、讓自己成為更好的自己、成為孩子欽慕的榜樣、你希望女兒以後成為什麼人、希望兒子以後娶什麼女人,你就要活成那個樣子。做好自己、不必為孩子為誰過於犧牲自己。自己都不好、其他更無從談起。好好活著、好好過每一天、看書看電影或運動或出去玩、找到與自己獨處讓自己快樂的方式。


如果他都已經放棄了你們這段感情。等於他放棄了在未來的生活計劃里「你」的位置。

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又要堅持什麼呢?

我一直秉持「不愛我的我不愛」

我愛你,是因為你愛著我。如果你已經選擇放手,選擇離開。那麼為了我自己的自尊心,為了我自己,我會驕傲的轉身,也不回頭。

我跟你處在差不多的環境里,甚至,我和他還是同事。

自尊心,對我們來說,太重要了。我可以失去一段錯誤的感情,但我不能失去自尊心。

感情是相互的,人生是苦短的。我們已經沒有精力再去偷偷愛一個人十年八年了。往後看來,努力過好每一天,找找自己在這個世界上存在的意義(為人妻,為人母,為人子女)。不要太自私,不要太委屈。

一切都會過去的~


這個問題應該不是如何去忘記,而是如何改變你的三觀?

1,婚外才找到所謂的摯愛,說明你的婚姻本身就是有問題的,不如早點離了乾淨,免得以後再犯錯

2,你婚外的「摯愛」確定就是你想要的真愛?

3,如果你現在的婚姻覺得還有存在的價值,請在兩個人身上找原因,怎麼去補救,婚姻中出現的問題,不是一個人的錯,

你念念不忘的人,不過是你丈夫無法給予你的某種東西,恰好在他身上找到了而己,能算是摯愛么?


既然忘不了,就不去忘,把這份感情放在心裡的某個角落珍藏起來,偶爾拿出來想想就好。珍惜眼前的生活,只有自己過好了,才能靜靜地想他的好,因為他在乎你的好。想得不可得,就放它在那裡,靜靜地看著它就好!這也是一種陪伴。


既然雙方都曾愛過彼此,那就值了,現在社交網路這麼發達,知道個線索不是很困難的事吧,但是要把握好分寸,控制好情感,畢竟我們都是成家的人了


這破問題為啥要被分在真愛一組,簡直了…

婚外摯愛,是否只是因為 婚外?

你確定你和這個人變成 婚內 了,會比現在過的好?

人最可怕的屬性就是:永無止境的慾望


感謝你們溫柔的對待,我明白,無論如何,過好自己是最重要的。

「你要好好的,活出自己的樣子來」這是他對我說的最後一句話,我想,他是真心的。


他給的都是你想要的,讓你處在期望的最高點。後來,嘎然而止,讓你出現落差,所以你不能接受。

但他給出了承諾,卻遇到現實的阻礙。或許這是你給自己的解釋,但外人看來他選擇了回歸家庭,而不是和你走下去。從這方面說他拋棄你。

放棄幻想,且不說即使你們真在一起也不一定會幸福(小孩或愧疚),而且男方主動做出選擇,說明他已想好。把關注點放在孩子身上,他以後會反哺給你的,把其培養好,以後就是你快樂之源。


人活在世俗,累就累在被各種身份和角色束縛,以及必須付出的責任和義務。那個男人對你來說,難道比自己的孩子還重要?既然決定要相忘於江湖,就不要再去追尋他的足跡,讓自己忙起來,過得充實點,努力工作,照顧好家庭,運動,有良性的朋友圈…然後你會發現,曾經以為念念不忘的人和事,就在念念不忘的過程里,被你慢慢淡忘了。


推薦閱讀:

如何看待陳赫出軌?
好朋友的另一半出軌了,我要不要告訴她?
一個在我眼裡很賢惠淑德的媽媽出軌了我能做些什麼?
有了全國民航數據,我和卓偉之間只差一個女粉了
你是從哪個細節發現女朋友出軌的?

TAG:情感 | 婚外情 | 親密關係 | 真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