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2018年春節前,新的一年要加油啊!

還有兩天就要2018年春節了,從2016年9月26日這麼久以來經歷的各種破事兒,一次又一次的經歷失望、經歷無奈。這會兒再想起所有這些,我發現我並不會像之前一樣覺得憤怒,可能是已經麻木了吧。

1月2日, @林翔律師 發來信息告訴我他聯繫上了法官,法官說三星提交的補充材料除了公開資料之外還有一份全英文的報告,三星的律師說「涉及商業秘密,申請不公開質證」。越秀法院「對於商業秘密,只要當事人有一定理由,都會支持不公開開庭。」「領導怕不同意,到時對當事人造成不良影響,還要被投訴。」法官說,她要求三星對商業秘密的內容進行說明並且翻譯成中文,才會考慮是否同意不公開質證。

一審開庭宣布休庭兩個多月後,1月4日我的律師從法院拿回了三星提交的補充證據第一部分,有幾百頁。休庭不到一周,三星律師找到法官「對她強調希望不要那麼快判,給他們點時間收集資料。」在十二月初,我得知「案件肯定要延長審理時間,從6個月延到9個月」。

回想起那天下午,想起和女友坐在香港迪士尼的長椅上,用爆米花碎屑喂鳥,當時我的心情平靜得讓現在的我羨慕。那個假期還是非常開心的,雖然也不是一個沒有三星的假期。

回程的路上,我滿腦子都是回去後要與 @林翔律師 商議三星提交的補充證據,因瑣事與女友黑了臉。之前我還覺得是當時溝通方式的問題,現在再想,是我低估了三星對我的影響,高估了自己對情緒的控制能力。

假如三星成功的讓法院再次開庭變成「不公開審理」,我該怎麼辦?我能怎麼辦?

從16年11月我和律師正式達成委託開始起訴三星,我一直都要求公開審理。這案子案情十分簡單,三星多次公開承諾「可以放心購買」的國行Note7在我購買不到13小時就在我手上發生了爆炸,三星必須就虛假承諾付出代價。這案子里不存在不能公開的個人隱私,三星在銷售手機時多次做出的安全承諾也不能叫商業機密,三星舉證證明自己當初承諾的合理性也是他們的義務。我是消費者,我有知情權,三星有義務在銷售的時候實話實說,事實與承諾有偏差了三星也有義務說明原因,並承擔應有的責任。而三星卻有臉說這些是「商業機密」?

公開審理的最大意義是把一切都攤在檯面上,讓大家都看著。說白了,公開審理的案子法院也得考慮下在公眾前自己的吃相。

本來從起訴到一審開庭,雖然被拖了快一整年還是公開開庭了,我還是信心滿滿。

然而現在問題來了,如果法院因為「領導怕不同意,到時對當事人造成不良影響,還要被投訴。」「對於商業秘密,只要當事人有一定理由,都會支持不公開開庭。」甚至其他原因決定不公開審理,我還真沒法繼續樂觀下去。

從起訴到一審開庭前的近一年裡,三星用管轄異議拖時間,期間還不止一次案卷在上下級法院傳遞過程中發生「失蹤」,在我和律師忍無可忍準備投訴有關單位時卷宗又神奇的找到了。

在一審法庭上,三星的律師以產品通過3c認證來說明自己所出售的產品是合格的,當法官問到三星有沒有做過相關實驗,並要求三星出示相應證據時,三星的律師居然有臉說因為前陣開19大,有關部門比較忙。

我能理解作為法院,依法判案肯定要嚴謹。但是我不能理解為什麼我起訴的近一年裡,三星收到傳票的11個月里都不準備好證據,這不是三星的義務么?我不能理解,三星的在法庭上的這種無理回應底氣在哪兒?我不能理解憑什麼一審開庭後不擇期宣判而要休庭?憑什麼應三星的要求就將審判期延長?憑什麼三星聲稱涉及商業機密,法院就很大可能為了避免「麻煩」甚至因為其他原因還就不公開審理了。

就因為我是中國消費者,它是三星?

越想越憋屈!

這些還真不是我自己想太多。

一個星期前,因為與三星無關的事兒和某媒體記者瞎侃時,他透露在我起訴三星的官司一審開庭前,不少媒體都收到了三星投喂的廣告費。

從17年初我開始挖掘S7edge在國內發生的事故案例開始,真是沒少見三星的能力。

三星有本事讓央視跟進Note7事件欄目組終止報道,已經後期完成的節目再無機會播出;三星有本事讓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收到S7edge事故機主的上報資料後扭臉就將事主的個人資料轉送給三星;三星有本事公關掉17年315晚會本打算報的S7edge屏幕門;三星有本事讓多家媒體稿件/節目最終被砍掉;三星有本事讓中國消費者協會拒絕受理貴州安順普定被Note4炸毀容的小女孩父親馮先生的當面投訴,此前中消協也拒絕受理我向他們提交的數起S7edge爆炸事故及設計缺陷隱患報告;三星貴陽的楊經理與普定信訪局的工作人員勾搭還被我們意外拍下。

列舉的這些只是一部分而已。

去年一審開庭前,微博上有篇文章獲得了不少人的幫轉支持。微博管理員私信我,要求我依照他們的規定提交身份證明資料證明自己是熱門事件中的當事人並進行帳號認證,否則將封禁帳號。我提交了他們的資料後微博發現沒法寫我的認證頭銜,就裝傻沒再搭理我。他們說寫成「手機爆炸當事人」,我提出要麼寫上「note7」要麼寫上「三星」,他們沒法寫。想想微博的CEO來去之間還在三星S8發布會上給三星站台呢,不奇怪。

貴州安順普定被Note4炸毀容的小女孩那起事故已經發生了11個多月,從我第一次和她家打交道開始,我一直覺得自己有義務在能力範圍內幫助他們。我跟她家人、和記者們都說過,我希望通過她的故事讓更多人知道三星的無恥嘴臉,這麼看的確我利用了他們來懟三星,沒什麼好隱瞞的。但是如果不是我介入,三星根本不搭理他們;如果不是我包吃住行把小女孩父親請到北京,約了媒體和三星見面會談,也不會有後來三星迫不得已出示檢測報告;如果不是我,誰又能揭穿三星出示的檢測報告和物證存在貓膩。

因為三星,馮先生的小女兒在睡夢中被三星Note4手機爆炸燒得毀容。因為三星向媒體聲稱「初步判斷電池是假貨,有待正式的檢驗報告出來後向外界正式公告」,而在一個多月後我問了一圈媒體沒人收到過三星所謂的「正式的檢驗報告。因為三星我和馮家有了交集,正是因為三星的爆炸手機,我在普定信訪局挨了頓打。

馮先生小女兒的事故發生在凌晨4點,床頭柜上的三星Note4手機炸了。我的Note7事故發生在早晨6點11分,如果不是那天失眠我一晚上都在收拾屋子,這台Note7手機也會在我的床頭柜上充電。

我幫馮家更是因為覺得看不下去,我沒法袖手旁觀。

https://www.zhihu.com/video/946920701580566528

去年10月下旬,鄉政府有人找馮先生家說「如果不起訴就賠20萬」。我和馮先生談了談之後,他表示也願意起訴,隨後我托我的律師 @林翔律師 幫馮家尋找代理律師。

11月, @林翔律師 幫忙聯繫了願意代理馮家小女孩案子的律師,因為管轄地及各地人身損害賠償金演算法的原因,選擇在天津起訴,賠償金額會比在貴州起訴高。

數次催促後,12月上旬,馮先生說支支吾吾的說年底了家裡快沒錢了,律師費是問題。因為之前就有知乎網友私下表示想給馮家小女孩治傷捐款,馮先生婉拒了。我跟馮先生說2萬律師費我先出,就算是借的。律師費寫在起訴狀里,讓三星和經銷商賠,等賠償款到手了再還我。

律師費解決後,之後馮先生和代理律師正式達成委託。

我看了下起訴狀的草稿「殘疾賠償金人民幣222660元」,這就是一個四歲的小小女孩被Note4手機爆炸燒毀容了的八級傷殘殘疾賠償金。

因為醫生說小女孩的皮膚需要在18歲之後再做修復,起訴狀中的後續治療和康復費用一直沒法寫。馮先生怕寫少了將來不夠用,又怕那時三星公司已經不在了沒法起訴。

……

我跟馮先生說,只有開庭了三星和經銷商才會把你們當回事,只有把他們逼到沒法再裝傻,他們才會搭理你。我跟馮先生說如果起訴了之後能達成一個足以改善小女孩未來生活的賠償方案,我覺得這是好事兒,三星的道歉對她未來的人生沒有價值。

每次回想這麼久以來的各種破事,每次都心塞,窩囊,各種窩囊。但是我從未想過放棄,因為如果我自己放棄了,那就是把勝利送給三星。

他們休想這麼贏我。

下一次開庭,不管三星怎麼找的法院,不管是不是公開審理,我相信我的律師 @林翔律師 的能力,我們一起努力!

感謝這麼久以來各位的支持,感謝各位讓更多人知道三星的無恥。

一起把三星舉高高,一起把三星釘在恥辱柱上。眾人拾柴火焰高,燒死那個臭不要臉的!

歡迎翻翻我的專欄,更多真實的故事與事故,共同見證事件的發展!

樂意請我吃飯的話,請掃

推薦閱讀:

TAG:三星電子Samsung | 三星手機 | 蓋樂世Galax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