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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經濟法中公平與效率的問題

作者:小咩

注重公平和兼顧效率相統一是經濟法的基本原則之一,然而,市場經濟自由競爭、優勝略汰的內在規律決定了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叢林法則才是經濟主體遵循的遊戲規則。公平與效率之間的矛盾是長久以來存在的,並且難以調和。如何使市場在保持自由競爭、追求效益、激發市場活力的同時,兼顧社會公平,是我們一直在探尋的答案。本文重點討論的問題是,公平與效率真的是一對不可調和的矛盾嗎?其內涵和本質是否具有一致性,是否在某種層面上可以達到和諧統一呢?除了橫向對比公平和效率的矛盾,用歷史發展的眼光看待不同時期我國對二者的不同側重亦是一種思路。

公平與效率是經濟學上永恆探求的命題,其內容之龐雜、體系之複雜,再學識淵博的經濟學家也不敢說自己對這個問題有了所謂「正確」的認識。對於知識,我們懷著敬畏謙卑的態度,不斷求索。

一、公平與效率在一定條件下具有一致性

對於公平和效率的關係,課本上是這樣描述的:市場這隻看不見的手追求的是效率,那麼政府這隻看得見的手則追求公平。二次分配是政府通過「看得見的手」干預市場,在追求效率同時兼顧公平的重要手段,作為國家財政收入主要來源的稅收更是其中的重中之重。對於居民個人而言,稅收對生活影響的顯著性也是不言而喻的。累進稅制已經成為各國稅法確立的一項基本徵稅制度,這項制度的核心就是要求高收入者必須對社會做出更多的貢獻,誰的收入越多,誰的貢獻就越大。從表面看,這種收入與納稅成正比的稅率計算方式是國家通過稅收調節收入差距過大,利用二次分配促進社會公平的手段,實則蘊藏著經濟學上效率的考量。邊際分析是西方經濟學方法的精髓,根據邊際效用變化的規律,擁有某種貨物越多的人,再增加一個單位的該種貨物所具有的邊際效用是遞減的。例如:擁有100個單位某貨物的消費者再增加1個單位該貨物的邊際效用增加值就要大於擁有該貨物1000個單位的消費者減少1個單位貨物邊際效用的減少值。從邊際效率遞減和邊際分析我們可以得出,在一種自洽的形式體系中,公平與效率是內在統一的,這一定程度上表明,公平與效率具有本質上的一致性。

2、 用發展的眼光看待公平與效率的關係

公平是一個歷史範疇,在不同社會都有著特定的內涵。對公平與效率關係的認識,我們是在幾十年的社會主義實踐中逐步走向成熟的,期間也付出了沉重的代價。改革開放前我們推崇平均主義的收入分配理念,損害了效率。改革開放後的30多年,國家調節二者關係的指導思想也隨著社會經濟狀況的變化不斷調整:改革開放之初的否定平均,強調效率,轉為後來的「兼顧效率與公平」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再轉到現階段的「注重效率,維護公平」,再到「更加註重社會公平」。在我國,公平和效率的側重與社會發展的歷史階段息息相關。從建國初建設社會主義的美好願景下對公有制的絕對追求,到改革開放放開對私有經濟容忍度提高,再到目前以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反映出我們的經濟制度受到國家方針政策導向、國際局勢、社會發展階段等多種的影響,而經濟制度對公平與效率產生著決定性的影響。

在我國 「公平觀」強調的是有差別的相對的平等,它並不是要反對、取消合理的收入差距,而是要反對、取消不規範、不合理、不公平競爭造成的收入差距。歐洲高福利國家的社會現實啟示我們,一味追求社會公平與福利為政府帶來沉重的財政負擔和形成的懶散社會風氣是不利於國家經濟長遠發展的。因此,適當的收入差距也不失為刺激社會進步的動因。

結語 公平和效率雖然一直以來是一組難以調和的矛盾,但不可否認,在某些特定的條件下,二者可以達成一致,服務於共同的目標。此外,要以發展的眼光看待公平和效率的矛盾問題,將其置於歷史發展階段中某一矛盾共存的兩個方面,既有對立性,又有統一性,在矛盾運動中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而非獨立割裂將二者對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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