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評論(43):警惕民粹式欠水平的思維│脫苦海
脫苦海:警惕民粹式欠水平的思維
規劃署提出兩個方案發展面積172公頃的粉嶺高爾夫球場,包括收回整個高球場以興建約1.3萬個單位,或收回粉錦公路以東32公頃的部份以建成約5,000個單位。
反對派真的沒有改錯名,他們是三個方案都反對,咦?三個方案,第三個不就是不發展羅!多年來他們均以粉嶺高球會作為籌碼,要求政府先發展該處後才可發展新界東北,一計不受就要求先發展該處後才可以發展郊野公園,現在規劃署甚至提出了發展整個球場的方案,他們都要反對一翻。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質疑,政府顧問研究的建屋量推算太少,他按照政府規劃標準推算,若全面用盡高球場面積建屋,可建最多12條水泉澳邨的規模,共興建13萬個公營單位,可住35萬人。對於最多可建1.3萬個單位,尹直斥「講大話」,更批評政府居心叵測,顧問評估的可建單位太少,唯一可能是大部分單位都是豪宅,才有可能符合其評估。
尹議員有沒有試過乘搭九巴77K線,實地感受一下粉錦公路的現況?能否支持額多30萬人的新增交通需求?還是希望作釣魚工程,等新入伙的居民投訴社區設施不足丶交通不便之類,然後又有後著?至於說全面用盡面積建屋又如何如何,這套路何其眼熟,不就是以前反對新界東北發展「懶人包」的伎倆:聲稱「公營房屋用地只佔新界東北面積6%,其餘94%土地都是多餘或起豪宅?」發展局特設一「常人包」專頁來反駁這種謬論:給看過懶人包的你 新界東北「常人包」 (896) (文字版)
新界東北常人包
2:公營房屋用地只佔新界東北面積6%,其餘94%土地都是多餘或起豪宅?
答:整個新界東北發展區612公頃,可發展面積只有約300多公頃,其中約三成約90公頃用作房屋用地,其餘土地大部份是綠化丶休憩和美化市容地帶(近200公頃或約32%)丶道路(約74公頃或12%)丶「政府丶機構或社區」用地(約67公頃或11%)丶以及保留不作發展的農業地帶和自然保育區(約60公頃或10%)丶自然生態公園(約37公頃或6%),以及天然河道(約37公頃或6%)等。一如以往其他新巿鎮發展,除了住屋外,必須提供完善的公共及社區設施丶交通基建和休憩空間,巿民才可擁有舒適的生活。
至於關於粉嶺高爾夫球會用地,「常人包」也有述及:
4:170公頃的粉嶺高爾夫球場可取代612公頃的新界東北?
答:我們明白社會上有意見提出發展粉嶺高爾夫球場,事實上,我們已於今年一月把高球場納入《發展新界北部地區初步可行性研究》中一併研究,希望透過全面及綜合的規劃,以確定該土地的長遠土地用途和發展潛力。不過,就算我們發展高球場,仍需時間先經工程研究丶公眾參與丶技術評估,而且高球場面積約170公頃,只及612公頃的新界東北約四分一,(就算只計新界東北可發展面積300多公頃,高球場亦只相等於新界東北約一半),而且當中有不少河流和古樹,可發展面積不如外界某些人所聲稱。正如上題所講,新巿鎮必須有完善的配套,並不是只有房屋用地就可以,聲稱高球場可提供6萬單位的人士,並沒解釋其工程可行性及相關社區配套安排,如道路丶學校丶公園丶圖書館,及社區會堂等。因此時間上丶規模上,高球場均不可成為新界東北的替代方案。
類似這種有意無意誤導公眾的事情都不是第一次發生,港英留下的文員制度,特別是專業職系,就是要防止這種民粹式欠水平的思維,影響公共決策,可是反對派卻屢次要用這種策略。規劃署作為一專業部門,尹議員有何專業的資格去作出質疑,還是督下計算機拍拍腦袋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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