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如何在丹麥註冊結婚

前言

結婚的事情幾年前就在想了,一直沒有空出時間來。16年底決定了要在17年把婚結了,因此,春節後開始準備所有的結婚的事情。

最終選定丹麥結婚,主要因為比較簡單,附近的德國、荷蘭這些國家很多人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所以選擇在丹麥結婚。

題外話,入住哥本哈哥的酒店時,前台的小姑娘和我閑聊,問我以前來過哥本哈哥么,我說10多年前來過,她又問這次來是有什麼特別的原因么?我說我來和我的男友結婚,小姑娘就很開心,先是祝賀我,後來又問,中國難道不能同性結婚么?(??;) 我竟無言以對。哈哈,入住後很貼心的送了一瓶香檳和巧克力到房間來慶賀。結婚地點可以選擇在市政廳的Wedding Hall,在夏天也可以選擇Open Air的指定地點,目前17年的Open Air已經全滿了。當然,不是必須選擇哥本哈哥,丹麥的其他地方都可以,但是各個市政廳對結婚的要求不一樣,比如有的地方要求結婚日期前5天提交原件審核等等。所以最終還是選擇了哥本哈根,畢竟首都,機場往返比較方便。

如果願意也可以找本地的婚禮供應商來給你包辦婚禮,我們兩個人簡簡單單的,只邀請了一位好朋友來參加,就在Wedding Hall舉行了。丹麥的同性婚姻不一定被其他國家承認,中國是肯定不承認的。這張結婚證並不只是一紙文書,代表著很多配偶的權利,當然短期在中國是沒有意義的,主要是看每一對自己的需要了。後續我們回去驗證一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對這張證書的效力的認可度。

先說我們走的彎路

最初我們為了單身證明折騰了很久,民政部為人民服務,簡化證明不給開了,只能說是去荷蘭用,結果單身證明出來了,公證書做好。但是雙認證都不給做丹麥的,因為上面寫著僅給荷蘭使用。最終通過TB搞定。一開始沒有準備簽證,以為其他資料交上去先審核,後面補簽證的掃描件,結果丹麥人比較死板一定要所有的資料都全才可以進入審核流程。其實最大的問題就是時間,單身證明只有4個月的有效期,申根簽證給的是3個月的。所以整體來說就是要掌握好時間。比較好的流程應該是先申請好申根簽證,再做單身證明,然後確認3個申請日期,再來正式申請。

準備工作

首先仔細閱讀哥本哈哥市政廳結婚辦公室的網站,需要的資料和流程都在上面,其實很簡單,不懂的地方,可以耐心發郵件給他們詢問。

idocph.kk.dk/node/1647下面的文件,按照需要準備的時長來排序,看個人情況。

  1. 申根簽證,因為一般申根簽證只給3個月內的,所以要先準備簽證申請資料。我們因為考慮法簽比較容易,所以還是走的法簽,事實上也的確是,上海領館24小時出簽。遞交材料後第三天就拿到了。我們是五一後申請的,給的簽證入境有效期是按照行程單給的,多次入境C類,入境後30天逗留。
  2. 單身證明
    1. 因為國內民政部門除辦理赴台灣地區和9個國家的公證事項仍可繼續出具證明外,其他都不能開單身證明,這個會比較麻煩,所以請去找萬能的TB辦理單身公證書;
    2. 按照網站上的要求,至少要有下面幾項: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現住址、國籍、婚姻狀態
    3. 為了保證萬無一失,我們給公證書準備了雙認證,即外交部領事司的認證和丹麥大使館的認證,也是和TB商家給一起辦的。整個公證書+雙認證大概需要1-2周的時間。
    4. 注意,單身證明的有效期是4個月,雖然丹麥這裡說以提交時間來看,但是保險起見,還是要保證時效比較好。
  3. 結婚申請表,網站有,列印出來填寫完整,雙方簽名。
  4. 護照(帶照片的信息頁面)
  5. 手續費支付證明按照網站的介紹,轉賬給結婚辦公室,保留憑證。因為我們是通過歐洲的銀行轉賬的,所以國內如果轉賬過去,需要諮詢當地銀行了。上述文件掃描好(注意控制文件大小),建議以PDF格式的郵件附件的形式發給結婚辦公室,另外,需要在郵件中註明3個希望的結婚的日期。

婚禮可以在下述時間裡舉行(節假日除外),但是不能指定。建議考慮選周四,因為丹麥外交部領事司認證辦公室每周只有周四的下午對外,其他工作日只有上午,如果時間比較趕,就選周四,這樣,上午結婚,下午辦認證,一天搞定。周一 11:00-12:15周三 13:00-14:15周四 11:00-12:15周五 11:00-12:15周六 10:00-12:15發出郵件後,會有一封自動回復,這就證明你的郵件發出去了,然後就是耐心等待,一般是3天左右會有人回復你,如果資料完整,就會給一個編號,資料進入審核階段。如果不完整就會告知缺少的資料,要求補資料。一般審核應該在3-4周左右,所以可以耐心等候。審核成功後,會有郵件通知,告知最終確認的婚禮時間。

正式結婚

需要注意的是,至少要在婚禮前的一個工作日,去市政廳的前台把你提交的這些資料的原件給到他們確認,同時需要填一張簡單的表格,包括之前郵件給的編號。

市政廳的前台就是市政廳大門進去左手邊的Information那裡。他們會收走包括護照之內的所有資料,一般讓你半小時再回去領。回去後會和你確認沒有問題了,然後讓你結婚當天空手來就可以了,什麼都不需要了。之前郵件通知我們只需要提交護照原件和簽證原件,但是實際去的時候還是要了1-4的原件。結婚當天至少要在你結婚制定時間的10分鐘前到達市政廳的Wedding Hall。Wedding Hall在市政廳大門進去的大堂的南角,進入大廳會看到指示牌,上一個旋轉樓梯就是了。在禮堂裡面等待,會按照順序挨個叫名字的。叫到名字就可以進去了,不需要帶任何資料。然後會有一名主婚人,兩位證婚人。主婚人會宣讀一些婚姻的意義,然後問你願不願意接納對方為你的伴侶,Yes I do後,交換戒指、接吻,在文件上籤上雙方的名字,就可以了。

然後會拿到兩份結婚證書,其實就是兩張A4紙+紅色的信封+Wedding Hall的英文介紹。

認證

因為我們是當天婚禮的最後一對,所以出來時間很趕了,去簡單吃了點東西,然後去做認證,到認證辦公室門口還沒開門,不少人在排隊,一看人群里很多是上午在市政廳結婚的,包括幾對同志夫夫或妻妻。

13:35進去,撕一張小票,等叫號,到櫃檯只需要把結婚證給他們,他們就直接拿進去在系統里查實,然後在結婚證後面貼上一張標籤,簽字,蓋上丹麥外交部的章,然後給你,每份收195丹麥克朗,全程5分鐘就OK了。:)

這就是我們去丹麥哥本哈根的結婚的經驗,希望給同志們一點點幫助。

我們在一起9年了,終於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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