曇花

去年到北戴河旅遊,親眼目睹了曇樹開花。

那晚9點多鐘,我從海邊步回所住的賓館,剛進庭院,就看到三四個人正對著一株植物頻繁拍照。一問方知,竟然是大名鼎鼎的曇花正在開放。

早聽說曇花難得一見,我不由得駐足。

曇樹高約一米五,長得還算枝繁葉茂。在翠綠的枝葉間,散布著七八朵雞蛋般大小的花蕾。當花蕾外紫色的包衣遲疑著打開,由20多片花瓣組成的大花朵也就慢慢綻放在人們的眼前了:花瓣蒼白如紙,花形如菊似蓮,花香淡淡如裊。但僅僅怒放了二十多分鐘,整個花朵就開始精神萎靡,美人遲暮般地不再可觀。

盛名之下,真是難副。

望著逐漸閉合的曇花,我不由得想到,曇花之所以獲得盛名,其實並不是因為美艷,美艷超過她的大有花在;也不是因為花香,因為她的花香實在是並不濃郁。也許只是因為,曇樹在夜間開花且時間極短,能見者寥寥,眾人以訛傳訛,曇花的盛名才得以傳遍天下。

因為見得少,將本來很平凡的事物被吹捧到極高的位置,這是人類社會的通病。比如哥倫布將東方的絲綢、瓷器、香料等在西班牙賣出高價,再比如清代傳教士將鋁勺在我國賣得如金勺般珍貴等等。這裡面,拋卻叫賣者本人的黑心逐利外,眾人的無知盲從也是他們能屢次得手的原因之一。

多年的力量積蓄,只贏得了眾人以訛傳訛的短暫喝彩。一個人如果像曇樹般地活著,實在是一種悲哀。

人生短暫,每一步都應踏實。就此而言,我更喜歡檀樹。儘管成材極其緩慢,但她的每一點兒進步都那麼細密堅實;即便是死去,其清香也永駐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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