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EB-5投資移民資金來源的文件有哪些?
想要讓自己的EB-5投資移民申請一次成功,申請人、移民公司和律師就要非常重視前期材料的準備,其中,證明資金來源的文件十分關鍵。近年來,美國移民局對EB-5投資移民申請人資金來源的審查越來越嚴格,因此,申請人更要做好充分的準備。
美國移民法中規定,投資金必須來自合法途徑,而證明投資金合法的材料都包括哪些呢?下面,諾亞移民專家進行了詳細的整理:
一、公司營利分紅
近來私營企業不斷發展壯大,私營企業主通過公司營利而獲得的紅利份額,是投資移民美國的最常見的合法資金來源。但是,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公司營利但是沒有分紅,私營企業主就不能用這筆錢來進行投資。針對這種情況,企業主也可以通過向公司借款,並用自己在公司所佔的未分配利潤償還的方式來證明自己資金來源的合法性。
二、工資收入包括獎金
工資收入包括獎金一般適用於高級工薪階層,如高管。美國移民局一般會要求申請人提供最近5年的報稅記錄,以證明投資款的合法途徑。因此,申請人需要準備最近五年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僱主出具的收入證明,勞動合同,銀行記錄等。
三、贈與
在中國,不少身家富裕的父母由於一些原因選擇留在國內,卻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夠走出國門以獲得更好的發展,因此,現在不少投資人的投資款是來自於父母、親朋的贈與。這類贈與所得的投資款需要投資人提供有贈與人簽署的贈與合同,還要提供贈與人的財務背景材料,證明贈與人的資金來源途徑,包括報稅單,工資證明等。基本上就相當于贈與人自己申請投資移民了。另外,投資人還需要出具書面文件來說明贈與人為什麼要把這筆錢送給自己。
四、繼承
通過繼承得來的錢也可以用來申請投資移民。但是,繼承者也需要證明原擁有者是怎麼獲得這筆錢的。因此,投資人需要提供一系列文件,例如,遺囑,死亡證書,有關去世者生前的財務背景,投資人和去世者的關係,法院文件,銀行證明等。有些繼承發生在很多年之前,證明材料已經丟失或者根本不存在,投資人和其他親戚也可以通過證詞來證明繼承財產的合法來源。
五、貸款
貸款有很多種形式,其中以房產抵押居多。移民局接受投資人用對其其他財產進行抵押貸款得到的錢來申請投資移民。凡是通過這種方式得到的投資款,投資人就必須提供有關整個抵押貸款的所有文件,例如貸款合同,償還貸款保證,貸款的銀行進賬記錄等。如果投資人不是向銀行或其他貸款機構申請的貸款,那麼證明材料就會更複雜,貸款方必須證明他貸出的錢是來自合法途徑。即,貸款方也需要出具收入報稅單等能夠證明資金合法來源的相關文件。
六、股票
股票收益比較好用文件來證明,但是投資人也需要注意對這些證明文件的收集保留, 如果投資人選擇通過股票收益來證明資金來源,那麼就至少應該列印最近五年的對賬單。並且,如果當初股票投入的數額比較大,投資人就還需要出具文件來證明當初投入股市的資金的合法來源。因此,如果材料有缺失,書名證明就會變的相當困難。
七、投資收益包括房地產買賣
投資收益是目前很常見的合法資金來源,比如房地產買賣。投資人在多年前購買了一套或幾套房產,經過幾年變遷,如今的房價已是當年的幾倍甚至幾十倍,即使變賣一套房產所得的錢都可以輕鬆滿足投資金要求。近幾年來中國房地產行業迅猛發展,房價更是連連飆升,選擇房地產投資作為資金來源的中國申請人不在少數。這種方式需要投資人提供包括有關房產產權證書和轉讓的所有文件,以及資金的銀行記錄等。
八、在美國掙的錢
由於絕大多數的投資款都是來自美國境外,以至於很多人都認為申請投資移民的投資款應該來自美國以外,但是,事實並不是這樣。移民法中對投資款來自哪個地區並沒有明確規定,所以,在美國境內掙到的錢也是可以做投資移民用途的。當然,如果這筆錢是通過非法工作所得,或者投資人本身在美國並沒有合法的身份,那麼即使申請了,也多半不會被批准。
美國EB-5投資移民的資金來源除了以上幾種常見的來源以外,還有很多其他途徑,比如變賣家財、股東、公司財產等,這些都可以用作投資移民的投資款。投資人需要諮詢業內的專業機構或專家律師,通過專業人士的分析評估,選擇出最適合自己的一種方式。接下來,在專家的指導下準備材料文件,進行投資移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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