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用詩追到一個漂亮姑娘呢?
或者說讓別人對你有好感,不是在無病呻吟或者賣弄自己,而是真正的喜歡詩。
這絕對是打廣告的好題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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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讓妹子知道你懂愛:
《升》在清冷的灰色空氣里
在有幾點海鷗散著步的白色無垠的沙灘上他們抱吻著一個太陽升起自他們的唇間作者|覃權
你需要讓妹子知道你懂性:
《茶》五十年後,你七十五歲生日的那天我們相遇,去喝杯茶。
你依舊身材苗條,嘴唇紅潤而飽滿,眼睛卻陷在皮膚的褶皺里。片刻,我憶起我們
十九歲,赤裸躺在東方地毯上在萊剋星頓的客廳里——你的光滑細長的身體,蒼白的大腿晃動著,恥毛上是性慾的濕氣,我們
伴隨烈欲而暈眩,狂野,驚恐——你父親用猶豫的嗓音從樓上喊道:「莉蓮?莉蓮?莉蓮?」
我們喝完茶,簡潔地擁抱。
我們各自知道:我們已經蒼老。你載我到萬豪酒店的住處,緊握著方向盤,我們對著黑暗調整視線作者 | [美國]唐納德·霍爾
翻譯 | 冬至在愛情上偶爾也可以賣個萌:
《全都因為你吻了我一個晚安》我爬上了門,打開樓梯。穿上禱告,說完了睡衣,
然後關了床,鑽上燈。全都因為你吻了我一個晚安。第二天早上我醒來,攪了鞋,
擦亮雞蛋,烤幾片新聞,我連左右都分不清,全都因為你吻了我一個晚安。到了傍晚我總算恢復正常,
於是我們再出去一趟,你說「晚安」,又吻了我,我急忙回家,然後……
我頭髮上撲粉,別好鼻樑;
我掛起淋浴,打開衣服;把鬧鐘趕開,給貓上緊發條;全都因為你吻了我一個晚安。我跑上窗帘,拉下樓梯;
我捲起地毯,給頭髮吸塵;我連左右都分不清,全都因為你吻了我一個晚安。我拿起媽媽打給了電話,
我跟狗狗通話給爸爸扔了根骨頭,
到了半夜太陽還是那麼亮,全都因為你吻了我一個晚安。作者 | 愛德華·潑拉(Edward Pola)
翻譯 | 照朗每晚一首詩,還怕追不到妹子?如果妹子問你詩是什麼意思,別怕,裝逼裝到底,每首詩都有獨家評析……如果你能學著用聲音把詩讀出來,我相信妹子會更感動的。想像一下,在一個空虛寂寞的冬夜,你用磁性而真誠的聲音向妹子讀了一首《當你老了》……
最後廣告再來一遍:請關注 讀首詩再睡覺真正的喜歡詩就好好喜歡詩,不用想著拿它來達到什麼目的。。。。。喜歡詩並不是一個討人厭的事情,就像是喜歡足球,喜歡小說,喜歡美食,喜歡旅遊一樣。但是,拿自己喜歡的東西去煩不喜歡它的人,那就是討人厭的事情了。追人要用人家喜歡的東西,不是你喜歡的東西。
找到一個漂亮姑娘,用錢砸暈,然後對著她念一首詩,別提多浪漫了。
某男性博士。
他一般是徑直走上前,說:「姑娘,爺愛上你,就像流星愛上墜落 」成功率就不講了。搭訕來講,一般姑娘都會樂。「八十年代。」印象里,那節課上,教我們文學概論的老師梗著脖子,語調激動得抑揚起伏。眼睛灼灼,一瞬又黯淡下去。「那時候,你不會寫詩,都不好意思去追女孩子。」
那種失落落的姿態,經常叫我想到上古時的神話。輝煌,遙遠。如果我也親歷過,大概,也會對那個貧困並豐饒的年代心心念念。
弗洛伊德熱、黑格爾熱、存在主義熱。如此種種。將近三十年的時期里,那持續十年左右的美學與文學熱,眼看著,幾成廣陵。
但這種結局,細細想來,也可以說是命運必然。文革結束後,思想要求衝破桎梏,人性覺醒,追求張揚與解放,需要從理論上尋找突破口,美學以至文學,就這樣應運進入公眾視野。但這也註定了這陣美學與文學的宴饗時日無多,一朝客人酒足飯飽,必然是狡兔死,飛鳥盡。今年,首屆西南聯大國際文學節在雲師大開幕。關於這屆文學節,《南方周末》的稿子有這樣的收尾。「在今天這個時代,一個正常的人都會鄙視詩。」于堅說,「詩給人們的印象是那麼拙劣,詩人是不食人間煙火的、小資的,要在落日下面感傷的那種人。1930年代很酸,現在這個時代因為物質、科技、知識,酸味已經去掉了,變成了非常冷酷的,沒有憂傷的社會。人也變得像物一樣的冷漠。」
回到正題。
這樣,是否就應該認為,詩歌已完全無用。想單單用「詩」去追到漂亮的女孩子,我想,可能性不大。
在這裡,把「詩」換成音樂,換成繪畫,也許都一樣。畢竟,如果談及婚戀,大多數,我是說大多數的女孩子,都是希望愛人予自己愛,以及溫暖吧。假如說才華這件事情,寫詩,幾多人能超過李白;音樂,幾多人能比肩貝多芬。那麼,為什麼女孩子不幹脆買一本太白詩選,一碟命運交響曲,偏偏看你揮毫落墨弄弦鼓琴?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歡。
撇開太白與路德,願意看你寫字調音,無非是心裡對你存有一絲喜愛。
但這並不意味著,憑著這點喜愛,就可以在人心中有恃無恐吧。修鍊自己,寫詩是很好的事情。
老師曾經對我們說,「你們這些孩子,趁年輕,趕緊寫詩,老了就寫不出詩了。」我想有這種遺憾的,應該為數不少吧。不要錯過這個年紀的饋贈。但如果僅僅說追女孩子,詩歌並非萬能。乾淨整潔的外表,善良體貼的性情,在戀愛里,可能都比詩更能搖動人心。至少,我所見的深愛,皆是因為了解。
我所見的追求,都是憑藉真心。以上。謝謝邀請。你買一樣東西從來都是奔著它的主打功能去的,那些邊邊角角的附加功能,從來都不會成為你買一件東西的主要因素和理由。
我覺得正確使用標點符號比寫詩更能讓妹子有好感。
初三同班同學中,一男生跟某美女同桌,之後男生應該是喜歡上了女生。然而,中考後,男生考上山師大附中,女生考上省實驗中學。高一的時候,男生突然成為山師附中著名的文藝青年,以詩文蜚聲兩校間。男生幾乎每天都準時坐102路電車來到我們學校門口等那位女生,等到之後,只是深情的在她面前朗誦自己每日寫的詩篇,風雨無阻。女生每次遇見男生,總是羞澀的聽完之後,就告別男生回家。
經過半個學期的詩朗誦之後,男生在山師大附中開始了自己的第一次戀愛,之後關於他的種種詩文的名聲便消弭於無形,偶爾會聽到關於他的情感糾葛的八卦;女生照舊在省實驗中學過著波瀾不驚的日常。
詩歌跟愛情,怎麼想都感覺不是同一個次元的產物。是否擁有愛情,與詩歌無關。我會告訴你曾經寫詩追妹子嗎?還寫對聯呢!我會告訴你,追妹子的另外一個男生跟我在妹子的空間里,吟詩作對比才華嗎?呵呵呵!現在想來就是兩傻逼當備胎還當的爭風吃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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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風吟,
不必愛繾綣的花香。我愛星火,
不必愛悲美的消隕。我愛你,你卻背對著我。
我看見,
秀髮是你的風走,淚花是你的星落。你的笑是溫柔的刀割,
你的唇是熾烈的花火。我的世界蜷縮在你的背影里,
然後融化在你的瞳孔里。一瞬間,我知道。
你就是風,就是星。為了不讓更多的光箭穿透我,
我停止用目光撫摸你。咬碎了早已支離破碎的自己,
低頭重複著那句,我愛你的靈魂,不必愛你的身體。這是男神寫給我的詩,經過他的同意發出來了。我不是文藝青年,但是當時真的被打動了。嗯,我男神也不是文藝青年,認識他兩年就做了這麼一首。他說,需要靈感。要長得帥,不開玩笑,其實只要寫的不太爛,寫點藏頭詩什麼的,女孩子都會喜歡。但是,萬惡的但是出現。詩和情書是一個道理,是對自己的形象的揚長避短,給女孩子腦補個高富帥的空間,這個就好比網戀一樣,網戀見面的結果大家自己就知道了。舉例子:《羅輯思維》第10期講的唐代詩人羅隱的故事,面丑詩絕,宰相鄭田女兒喜其詩,一夜宴屏風後見一面,大驚失魂,回閨房燒盡其書。羅隱《自遣》:「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來明日愁。
能寫好詩的人不會用詩來追妹子,用詩追妹子的人寫不出好詩。
給這位姑娘說,你的詩被某雜誌徵用,稿費豐厚,是她給的靈感,因此想用這錢請她請某著名西餐廳吃飯,你親自開車去接她,席間你舉止優雅,輕啄一口拉菲對她深情款款的念出這首詩,念完後表示稿費很多就為她準備了個禮物,是某著名品牌的手鏈或項鏈,在姑娘驚喜之餘,趁熱打鐵,讓服務員拿出事先準備的999朵玫瑰,這姑娘差不多就追到了。
唸詩哪有大家說的那麼不堪?兩個人坐在草地上唸詩幾乎是我最好的回憶之一了:
紅豆生南國,春來發幾枝。
願君多採擷,此物最相思。然後在他嘴唇上蜻蜓點水,多美啊。先成為一個房地產商人,然後寫詩。。。。。
一首李白的《想太多》送給樓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