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怎麼用詩追到一個漂亮姑娘呢?

或者說讓別人對你有好感,不是在無病呻吟或者賣弄自己,而是真正的喜歡詩。


這絕對是打廣告的好題目啊~~

請關注微信公眾號:讀首詩再睡覺

你需要讓妹子知道你懂愛:

《升》

在清冷的灰色空氣里

在有幾點海鷗散著步的

白色無垠的沙灘上

他們抱吻著

一個太陽升起

自他們的唇間

作者|覃權

你需要讓妹子知道你懂性:

《茶》

五十年後,你七十五歲生日的那天

我們相遇,去喝杯茶。

你依舊身材苗條,嘴唇紅潤

而飽滿,眼睛卻陷在皮膚的褶皺里。

片刻,我憶起我們

十九歲,赤裸躺在東方地毯上

在萊剋星頓的客廳里——你的光滑

細長的身體,蒼白的大腿晃動著,

恥毛上是性慾的濕氣,我們

伴隨烈欲而暈眩,狂野,驚恐——

你父親用猶豫的嗓音從樓上

喊道:「莉蓮?莉蓮?莉蓮?」

我們喝完茶,簡潔地擁抱。

我們各自知道:我們已經蒼老。

你載我到萬豪酒店的住處,緊握著

方向盤,我們對著黑暗調整視線

作者 | [美國]唐納德·霍爾

翻譯 | 冬至

在愛情上偶爾也可以賣個萌:

《全都因為你吻了我一個晚安》

我爬上了門,打開樓梯。

穿上禱告,說完了睡衣,

然後關了床,鑽上燈。

全都因為你吻了我一個晚安。

第二天早上我醒來,攪了鞋,

擦亮雞蛋,烤幾片新聞,

我連左右都分不清,

全都因為你吻了我一個晚安。

到了傍晚我總算恢復正常,

於是我們再出去一趟,

你說「晚安」,又吻了我,

我急忙回家,然後……

我頭髮上撲粉,別好鼻樑;

我掛起淋浴,打開衣服;

把鬧鐘趕開,給貓上緊發條;

全都因為你吻了我一個晚安。

我跑上窗帘,拉下樓梯;

我捲起地毯,給頭髮吸塵;

我連左右都分不清,

全都因為你吻了我一個晚安。

我拿起媽媽打給了電話,

我跟狗狗通話給爸爸扔了根骨頭,

到了半夜太陽還是那麼亮,

全都因為你吻了我一個晚安。

作者 | 愛德華·潑拉(Edward Pola)

翻譯 | 照朗

每晚一首詩,還怕追不到妹子?如果妹子問你詩是什麼意思,別怕,裝逼裝到底,每首詩都有獨家評析……如果你能學著用聲音把詩讀出來,我相信妹子會更感動的。想像一下,在一個空虛寂寞的冬夜,你用磁性而真誠的聲音向妹子讀了一首《當你老了》……

最後廣告再來一遍:請關注 讀首詩再睡覺


真正的喜歡詩就好好喜歡詩,不用想著拿它來達到什麼目的。。。。。喜歡詩並不是一個討人厭的事情,就像是喜歡足球,喜歡小說,喜歡美食,喜歡旅遊一樣。但是,拿自己喜歡的東西去煩不喜歡它的人,那就是討人厭的事情了。

追人要用人家喜歡的東西,不是你喜歡的東西。


找到一個漂亮姑娘,用錢砸暈,然後對著她念一首詩,別提多浪漫了。


某男性博士。

他一般是徑直走上前,說:

「姑娘,爺愛上你,就像流星愛上墜落 」

成功率就不講了。

搭訕來講,一般姑娘都會樂。


「八十年代。」印象里,那節課上,教我們文學概論的老師梗著脖子,語調激動得抑揚起伏。眼睛灼灼,一瞬又黯淡下去。「那時候,你不會寫詩,都不好意思去追女孩子。」

那種失落落的姿態,經常叫我想到上古時的神話。

輝煌,遙遠。

如果我也親歷過,大概,也會對那個貧困並豐饒的年代心心念念。

弗洛伊德熱、黑格爾熱、存在主義熱。如此種種。

將近三十年的時期里,那持續十年左右的美學與文學熱,眼看著,幾成廣陵。

但這種結局,細細想來,也可以說是命運必然。

文革結束後,思想要求衝破桎梏,人性覺醒,追求張揚與解放,需要從理論上尋找突破口,美學以至文學,就這樣應運進入公眾視野。

但這也註定了這陣美學與文學的宴饗時日無多,一朝客人酒足飯飽,必然是狡兔死,飛鳥盡。

今年,首屆西南聯大國際文學節在雲師大開幕。

關於這屆文學節,《南方周末》的稿子有這樣的收尾。

「在今天這個時代,一個正常的人都會鄙視詩。」于堅說,「詩給人們的印象是那麼拙劣,詩人是不食人間煙火的、小資的,要在落日下面感傷的那種人。1930年代很酸,現在這個時代因為物質、科技、知識,酸味已經去掉了,變成了非常冷酷的,沒有憂傷的社會。人也變得像物一樣的冷漠。」

回到正題。

這樣,是否就應該認為,詩歌已完全無用。

想單單用「詩」去追到漂亮的女孩子,我想,可能性不大。

在這裡,把「詩」換成音樂,換成繪畫,也許都一樣。

畢竟,如果談及婚戀,大多數,我是說大多數的女孩子,都是希望愛人予自己愛,以及溫暖吧。

假如說才華這件事情,寫詩,幾多人能超過李白;音樂,幾多人能比肩貝多芬。

那麼,為什麼女孩子不幹脆買一本太白詩選,一碟命運交響曲,偏偏看你揮毫落墨弄弦鼓琴?

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歡。

撇開太白與路德,願意看你寫字調音,無非是心裡對你存有一絲喜愛。

但這並不意味著,憑著這點喜愛,就可以在人心中有恃無恐吧。

修鍊自己,寫詩是很好的事情。

老師曾經對我們說,「你們這些孩子,趁年輕,趕緊寫詩,老了就寫不出詩了。」

我想有這種遺憾的,應該為數不少吧。

不要錯過這個年紀的饋贈。

但如果僅僅說追女孩子,詩歌並非萬能。

乾淨整潔的外表,善良體貼的性情,在戀愛里,可能都比詩更能搖動人心。

至少,我所見的深愛,皆是因為了解。

我所見的追求,都是憑藉真心。

以上。

謝謝邀請。


你買一樣東西從來都是奔著它的主打功能去的,那些邊邊角角的附加功能,從來都不會成為你買一件東西的主要因素和理由。


我覺得正確使用標點符號比寫詩更能讓妹子有好感。


初三同班同學中,一男生跟某美女同桌,之後男生應該是喜歡上了女生。然而,中考後,男生考上山師大附中,女生考上省實驗中學。高一的時候,男生突然成為山師附中著名的文藝青年,以詩文蜚聲兩校間。男生幾乎每天都準時坐102路電車來到我們學校門口等那位女生,等到之後,只是深情的在她面前朗誦自己每日寫的詩篇,風雨無阻。女生每次遇見男生,總是羞澀的聽完之後,就告別男生回家。

經過半個學期的詩朗誦之後,男生在山師大附中開始了自己的第一次戀愛,之後關於他的種種詩文的名聲便消弭於無形,偶爾會聽到關於他的情感糾葛的八卦;女生照舊在省實驗中學過著波瀾不驚的日常。

詩歌跟愛情,怎麼想都感覺不是同一個次元的產物。是否擁有愛情,與詩歌無關。


我會告訴你曾經寫詩追妹子嗎?還寫對聯呢!我會告訴你,追妹子的另外一個男生跟我在妹子的空間里,吟詩作對比才華嗎?呵呵呵!現在想來就是兩傻逼當備胎還當的爭風吃醋啊!


-----------------------原創,謝絕轉載-----------------------

我愛風吟,

不必愛繾綣的花香。

我愛星火,

不必愛悲美的消隕。

我愛你,你卻背對著我。

我看見,

秀髮是你的風走,

淚花是你的星落。

你的笑是溫柔的刀割,

你的唇是熾烈的花火。

我的世界蜷縮在你的背影里,

然後融化在你的瞳孔里。

一瞬間,我知道。

你就是風,就是星。

為了不讓更多的光箭穿透我,

我停止用目光撫摸你。

咬碎了早已支離破碎的自己,

低頭重複著那句,

我愛你的靈魂,

不必愛你的身體。

這是男神寫給我的詩,經過他的同意發出來了。我不是文藝青年,但是當時真的被打動了。嗯,我男神也不是文藝青年,認識他兩年就做了這麼一首。他說,需要靈感。


要長得帥,不開玩笑,其實只要寫的不太爛,寫點藏頭詩什麼的,女孩子都會喜歡。

但是,萬惡的但是出現。詩和情書是一個道理,是對自己的形象的揚長避短,給女孩子腦補個高富帥的空間,這個就好比網戀一樣,網戀見面的結果大家自己就知道了。

舉例子:《羅輯思維》第10期講的唐代詩人羅隱的故事,面丑詩絕,宰相鄭田女兒喜其詩,一夜宴屏風後見一面,大驚失魂,回閨房燒盡其書。

羅隱《自遣》:「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來明日愁。


能寫好詩的人不會用詩來追妹子,用詩追妹子的人寫不出好詩。


給這位姑娘說,你的詩被某雜誌徵用,稿費豐厚,是她給的靈感,因此想用這錢請她請某著名西餐廳吃飯,你親自開車去接她,席間你舉止優雅,輕啄一口拉菲對她深情款款的念出這首詩,念完後表示稿費很多就為她準備了個禮物,是某著名品牌的手鏈或項鏈,在姑娘驚喜之餘,趁熱打鐵,讓服務員拿出事先準備的999朵玫瑰,這姑娘差不多就追到了。


唸詩哪有大家說的那麼不堪?兩個人坐在草地上唸詩幾乎是我最好的回憶之一了:

紅豆生南國,春來發幾枝。

願君多採擷,此物最相思。

然後在他嘴唇上蜻蜓點水,多美啊。


先成為一個房地產商人,然後寫詩。。。。。


一首李白的《想太多》送給樓主


分頁阅读: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