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自己喜歡什麼都不知道,是不是很可悲?
02-13
其實你知道自己想要什麼,只不過你想要的得不到而已。。。
看見一件喜歡到吐血的衣服,伸手翻過價碼牌,當看見上面的數字雷的你外焦里嫩,你卻不再做出吐血的表情,取而代之的只是「姐沒看上」的雲淡風輕。與此同時,站在旁邊的導購員也真的相信你沒看上而不是你買不起。
走進一家上等的茶餐廳,MENU上的一杯花茶就足夠你吃一個月的狗不理。你很明確自己喜歡喝這家茶餐廳的花茶,雖然這家餐廳沒有任何一位服務生知道你這一個月的早餐都在吃狗不理。你咬咬牙,點了一杯花茶。喝下肚,或者瞬間激活了你舌尖上的全部味蕾,抑或者,並沒有想像中的好喝。
16歲的你收到了法國克利翁名門少女成年舞會的邀請函,但其實你的興趣是研究秦始皇陵的兵馬俑。不過畢竟全中國也只有三個女孩收到過邀請,為了家族榮光,你還是要去的。
每一位走進教堂的教徒都認定自己是神所揀選的人,他們在禱告中感受到喜悅與指引,同時也為自己的罪孽懺悔。
霍金很明確自己熱愛的是宇宙與黑洞。
喬布斯很明確自己喜歡製造出簡單漂亮的手機電腦創造出驚人的銷售神話。他去印度靈修,去皮克斯做動畫片,他很明確是因為自己喜歡。李安張藝謀馮小剛徐克,拍了很多很多部電影,他們應該也很明白,那些是自己不喜歡的,哪些是自己喜歡的。香煙的包裝紙上印著「吸煙有害身體健康,為了您的健康請戒煙」
知道自己喜歡什麼真的那麼重要嗎?知道自己喜歡什麼並且可以去做喜歡的事究竟是一種什麼感覺?或者像吸食了大麻一樣?九大行星一直圍繞著自己的軌道轉圈圈,它們喜歡嗎?會不會很無聊?一直晝夜不停地轉圈不是和我們睡覺醒來吃一日三餐一樣?如此看來,喜歡與不喜歡真的不重要。人類難道不是有趣多了?謝邀。首先,你能公開坦白自己不知道,這很難得。時下的人們,自以為是,固執己見,能得要死的多,知道並且承認不知的人很少很少。子曰:知不知,是智也。所以,不是什麼悲哀。同時,我認為你這其實是一種幸福,知道的越少,就越不會執著,隨遇而安,少許多煩惱和痛苦。反過來,看芸芸眾生,恰恰是因為太知道自己喜歡什麼而又得不到而痛苦而煩惱而累死累活而痛不欲生而絕望而輕生而受辱而低三下四而任人宰割而抗爭而拚命而走險而違法而受傷而致殘而送命……
我覺得做廣告編劇策劃文案演員製片(只要你是乙方),自己的作品成果「好不容易生出了個孩子,第二天在窯子里見到它。」:)
人生不就是為了尋找而一直活著嗎
這個不可悲呀?生活上你比較隨意而已,好比很多東西我都不會去挑剔。再有就是反過來考慮,你不喜歡什麼就不選!
喜歡啪啪啪,卻只能靠擼。這麼說你會不會好受點。
直接回答下,是很可悲。你現在這些迷茫還是小問題,等將來不知道喜歡什麼職業,喜歡什麼女人,喜歡什麼朋友,喜歡什麼上司,這些會變成大問題。至於為什麼我有這種想法?因為我現在正在這麼一個階段。。。。。。
我是做什麼都提不起勁來
那就假裝自己喜歡什麼吧!
知道自己不喜歡什麼就可以了
謝邀。「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並不可悲,可當你發現了「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還不去尋找才可悲,而且安於「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的現狀最可悲。
謝邀。選擇困難症,俗稱窮。
嗯 怎麼說呢 我拿自己舉例子吧
我是一個大四狗,還是一個設計狗!每天起來去食堂吃個早飯然後回宿舍繼續睡我的覺,至於早上吃的是什麼,我不挑,看到什麼覺得有意思的就吃住,嗯,酸菜麵餅挺不錯的,我連著吃了好幾天;然後等我起來就下午了,起來第一件事就是要吃午飯了,至於午飯吃什麼,這是一個好難的問題,試試在一個學校里呆四年,哪家店沒吃過!哪家店沒吃膩!對比麵條套餐飯我真的偏愛豆漿油條啊!有時候跟宿友們吃,沒有我就逛啊逛啊逛,看到哪家店有熟人就上哪家吃..吃完飯我就開始無聊了,一個學期就1門課的我,知不知道有多無聊...遊戲嘛..也不想玩了,整天上班累的要死,主要是打怪升級爆裝備,打怪升級爆更好的裝備...你要連續玩個幾年..你不嫌無聊,我是怕了..沒意思啊,至於lol,dota這類的,除了朋友找我開黑,我玩以外,叫我自己一個人玩..很沒意思啊,打贏一個人偷著樂,打輸還是一個人偷著哭...我是覺得吧樂趣這東西是要分享才有趣的,那個誰一個啥哲學家說:人生來就是孤獨的。我這人是個學渣,看到書就想睡,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師改錯卷子才上的大學...嗯,回正題,人是種群居生物,除極個別,覺得一個人有意思,以外,哪個不希望自己有幾個玩的好的夥計!哎,怎麼覺得說了很多廢話啊...題主說覺得生活無聊,提不起勁?你要知道我每一天說的沒意思跟有點意思是成正比的,今天我這裡下雨,我呢,就靠著陽台看著下面小弟弟小妹妹們撐著傘去上課,一看就是半小時多,你覺得我無不無聊?反正我是覺得很有趣,被水打濕書本,把書本護在胸前,被雨水打濕褲腳,不小心踩到水坑,穿著裙子小心翼翼,穿著拖鞋涉水而行,撐傘等到朋友的那刻微笑,或者情侶間挽手互行的那份甜蜜,也許是快畢業了,我慢慢的看著這些真的覺得很有意思;偶爾看到那些勤奮的孩子,看著他們在做筆記時,聽著筆尖和本子互相接觸的聲音,我覺的有趣;看著喜歡的女孩吃飯,我覺得有趣,看到那些拍畢業照的同學,我覺得有趣,看到那些為了演出而排練的人,我還是覺得有趣,有的時候,我路過學校的琴房,9點多了,聽著裡面有人在練琴,即使不知道是誰,我會點只煙,靠著牆或者坐在台階上,默默聽著,當你覺得有趣,你的心是靜的,當你覺得無趣,那你的心在浮躁,帶著一顆浮躁不安的心,即使到世界最美的地方也會覺得無趣,你有試著觀察過小蛤蟆在下雨天的一隻只,排著隊,沿著牆邊跳著嗎?那其實有點意思。很可悲,這是沒有獨立價值觀的表現,記得木心說過,價值觀要基於世界觀,題主你有考慮過世界觀嗎?不談大道理了,我看有可能題主你和我一樣,喜歡所有的東西,對所有的事都好奇。誠如是,那建議就是:若喜歡一個東西,就不顧一切拚命喜歡,愛上這個東西所有的優點。時間久了,由於過於了解,你就會不喜歡這個東西了,你就會否定它。久而久之,隨著不斷的否定,你就會像雕刻一樣,去除那些已經不喜歡的東西,雕出自己獨特的價值觀。當然,我經常對否定否定,就是在全盤否定一個事物之後,再將之撿起,這樣才能看到一個東西最好的一面。聽起來像戀愛一樣,共勉
確實挺可悲的。 想吃什麼東西不知道,那就去吃啊, 想吃什麼不知道,東西好吃不好吃,總該能知道吧?想買什麼衣服不知道,那就去嘗試不同的style,總有一個風格是合適你的。想幹什麼也不知道,你有干過什麼呀,你嘗試過多少啊。沒有判斷力,不是因為不獨立,是思維里懶太久了,哪怕幾歲的小孩子也會有自己的喜好,「媽媽,我要吃那個菜」,「那個菜好吃,我還要吃」。判斷力、思維都是可以訓練的。歸根結底就是一個字,懶!
沒什麼可悲的,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或者說,當自己喜歡的東西變成工作或者一天到晚都在接觸的時候,就不見得會喜歡了。
在生活中不斷發掘自己感興趣的東西,這個過程本身就是美好有趣的。
何必悲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