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一個物體以無限大的速度運動(比光速快,快到看不見),那麼這時如何證明該物體的存在?
02-13
光速運動
1、首先你要認識到這個世界上很多東西都是無法證明的。譬如說我可以假設變形金剛在月球修了基地,但是用高科技設備讓我們察覺不到。
所以,一般來說提出假設的人需要自己對假設進行證明。2、同時你要意識到,這個地球上可能存在著非常多的,不計其數的,不可能被測量和證明的東西,例如車庫裡的噴火龍。
所以,你假設的這個東西和車庫裡的噴火龍以及千千萬萬其他的奇奇怪怪的東西一樣,對我們毫無影響也毫無意義。因為我們可以觀測的任何影響不能超過光速,即意味著這個東西對我們不會有任何影響。3、最後,物理學家根本不會對一個無法觀測的東西產生任何困惑,因為對於物理學而言,存在的定義就是可觀測,不可觀測的東西可以視同為不存在。題主請在描述中寫出洛倫茲公式,質能方程和薛定諤方程再請大家回答。
1. 理論上任何物體的運動速度都小於光速。
2. 「看不見」不代表「測不到」,人類能夠測量到的絕大多數自然現象都不是通過視覺。
3. 如果真的測不到,那認為它存在的理論就不可證偽,就不是科學理論,不在科學的研究範圍之內。這種東西有人提過了,請搜索「車庫裡的噴火龍」
如果我證明了這個物體是存在的,那麼就證明了一個物體是可以超過光速運動的,這顯然超越了我所知的理論及方程式
我站在他要來的路徑 放個磚頭 磚頭被打飛了 就說明存在
眼不見,不為實——觀測不到任何物理量變化=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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