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經常在路上遇到基督教傳教徒,而幾乎沒有遇見過佛教傳教徒呢?

可以由此現象引申到基督徒比佛教徒看起來更虔誠呢?


一個堅信有一個能主宰一切的神

一個被告知這宇宙沒有什麼主宰,你要乾的事情就是修行滅苦而已。

我覺得很容易得出為什麼虔誠的問題。

事實上,佛教是最不需要信仰的宗教。

除了凈土宗等宗派從理論上來說需要藉助一定的外力因此需要一定的信仰,其他的宗派修行都是靠自己。理論上來說釋尊當前也只能指導我修行而無法直接讓我的修行加成。

也就是說對於正信的佛教徒來說,他的所謂信仰就是正確的見識,更加偏重於知識理論而非崇拜。

佛陀從一開始的定位就是老師——教化眾生的老師——教眾生擺脫痛苦的老師。

你說需要對老師虔誠的信仰嗎?


我沒有這種感覺~

而且我覺著佛教最本質、最本初的意義在於教導人們如何認識這個世界,如何安放自己的心靈~這個意義上的佛教徒是不用刻意去表現虔誠的吧?


從行為上來看,我覺得佛教徒比基督徒能吃苦,佛教徒的苦行僧式修行讓人肅然起敬、嘆為觀止。而《聖經》並沒有對基督徒的行為有太苛刻的要求,凡事憑藉你的信心去做便可。

樓主的結論應該是基於傳教來說,這點基督教無疑是全世界做的最好的宗教。

耶穌基督降世,為要拯救罪人。

耶穌在世時所作的主要是傳福音,在他復活升天之後,這個意義重大的使命就交給了眾聖徒。

所以基督徒樂此不疲地向你傳福音,希望你能得救。

在其他宗教里,傳福音並沒有顯得多麼重要。


我國法律規定,不準在非宗教場所傳教佈道,在這一點上,基督徒大都在違法,佛教徒大都在遵紀守法。

至可恨中國的法律是個txt格式……


其實這一類問題都很有意思。我稍微考察了一下,結果也很有趣。那麼主要就是講基督和宗教的分別,有一點離題了。但是看懂了的話這個問題也就很明白了。

基督信仰有一個標準,就是聖經。聖經在全天下所有信徒裡面幾乎是一樣的,沒有差別,也沒有因為歷史和文化的原因變過,聖經自己也說聖經能成為一個標準,基督徒也都接受這個標準。

現在各宗教裡面都有一些思想或用語,是本來沒有的,來自聖經的。當然也另有一些是聖經原本沒有的,但是基督教受了別的東西影響的。下面舉例講一下。

1 信仰。

這個詞被用壞了,但的確來自聖經。只有聖經裡面有這樣一個思想,說有一位神,祂對人是一切(耶和華這個字的意思就是「我是」),並且希望人接受祂來做人的一切。為了這個目的神親自來成為一個人,並且死而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進到人裡面。這就是信仰。在聖經里神是Elohim這個字翻譯的,指大能者,創造者。信仰也就是這一位神成了人耶穌基督到我們這裡來,跟我們有了關係,祂就成了信仰。祂是信仰的本身,祂在我們裡面讓我們有一點享受,這就成了我們的信心。所以把信神說成是無憑無據的信念的人還沒怎麼認識神。

希臘、羅馬、北歐等西方神話宗教敬拜裡面,人和神沒有這一類的關係。那些神只是某一類人的神,例如詩人的神,戰士的神,漁夫的神等等。並且也沒有讓人接受神做生命的思想。東方的宗教更有趣,道教和佛教都是沒有神的,道教是拜人,少數人能成仙(象形文字中仙就是山上修鍊的人)。佛教原本哲學都沒有敬拜,是說大家自己修鍊成佛(佛的意思是領悟的人)。東方的敬拜體系裡面其實也沒有信或者信心之說,大部分是一個財物的貢獻,一個香火的關係,似乎能用一些祭物賄賂神。現在普遍人所認為的神這個字變成了一個超自然的意思,似乎人修鍊出一點本事也變成神了。其他宗教裡面沒有一個是說有一位神是可靠的,祂就是一切,你什麼都不用在意,只要在意祂就夠了。

2 教會。

這個詞的意思是蒙召的會眾,聖經講神既然創造,並且要得著一個居所,就是人,讓祂居住,這一班做神居所的人就是教會。既然神的目標是這一班人,這一班人都是傳福音得來的。教會要長大,所以大家要去傳福音得人。歷史上基督教裡面很多人誤用、誤解這個詞,以為是一個敬拜的房子。

其他宗教神話裡面沒有這個概念。因為只有聖經是以人為中心,神要來住的也是人,所以也要這樣一班人的聚集。其他宗教裡面根本沒有講神和人這樣的關係,所以其他宗教也沒有傳教這麼一說。

3 敬拜。

聖經里的敬拜完全是靈里的事。神是靈,人有靈,人要敬拜神,就在自己那個人的靈里接受神進來,與神相見,享受神。這個就是敬拜。

燒香、點蠟燭、跪拜、念咒、彌撒什麼的都是異教的東西,這些是聖經里沒有的。可以說宗教就是人想辦法要拜神,所以搞出了很多外在的辦法。這樣就產生一個觀念,認為神是高高在上的,這些物質的辦法可以讓神享受。甚至連很多基督徒也受影響,以為神是高高在上的一位,人不容易碰到。

4 敬虔。

聖經里講敬虔,就是活神顯於肉身。這個字本身的意思是「像神」(英文godliness)。有神做生命了,又在生活中成為神的彰顯,活出神來了,當然就像神了。

其他宗教既然以為神是高高在上的,就把這個字用來指俯首跪拜的一個誠意的態度,很多基督徒也受了這個影響。

5 愛。

聖經應該是唯一講到神跟人的關係是愛的。神愛世人,好像父親愛孩子,又好像丈夫愛妻子。甚至神親自成為一個人的時候,按聖經講不要光說祂為我們死,祂也是好像奴僕一樣降卑自己來服事人。這個愛也到了我們裡面,叫我們用這個來我們愛祂,也在我們裡面,讓我們也能愛別人,降卑服事別人。神恨惡罪,但是卻愛犯罪的人,親自成為一個人代替罪人死。

又回到神和人的關係了,認為神高高在上的難領會這個愛。其他所有宗教裡面沒有神愛人這種思想。伊斯蘭教裡面沒有,他們認為罪人就該消滅。佛教也許有高高在上的憐憫,但是一切都是空嘛,大家各自修鍊等下輩子好了(救苦救難不是佛教哲學原本思想,是敬拜的人自己想出來的心理寄託)。道教做了神仙就該脫離人類情感了。

還有很多例子,以後想起來還可以修訂。


佛教度人,但不是把人度化為佛教徒。

佛教認為俗家也可以通過向善來達到美好的彼岸,不必遵守佛教的清規戒律。

而某宗教就不一樣了,說人都是帶有原罪的,不信就有什麼什麼後果。

所以教徒自然就有度人入教的「責任感」,同時看非教徒也有「同情」,當然是同情非教徒沒有接受神的恩典死後沒有好下場。

所以不要想他們能夠尊重你不入教的自由,他們只會認為你還沒受到「恩澤」,你越是拒絕他們「拯救」你的願望越是強烈。所以最好的方法是,翻黑歷史。


因為隨緣


佛教是出世的宗教,主張出塵避世,一切隨緣,「不爭」、「無執」,「自度」都是是佛教的理念之一,某人不肯皈依,那就是機緣未成熟,不可以勉強的,否則就是偏執了。

而基督教是入世的宗教,聖經新約中耶穌告訴他的門徒要積極傳教,把福音傳遍世界。可以說這是基督徒最基本的使命之一。如今基督教成為世界第一大宗教,也是與此有關的。

佛教與基督教,有著不同的教義和內在邏輯,所以個人覺得,這只是不同的宗教理念導致的不同行為方式而已,佛教徒的不傳教與基督徒的積極傳教,都是為了遵從踐行自己的信仰。(當然那些打著宗教名義的鞋教除外)沒有優劣之分。人們之所以喜歡或者討厭哪個,是人自己偏好的問題而不是宗教本身的優劣問題。這就好比,廣東人喜歡喝湯,四川人喜歡火鍋,一個清淡滋養,一個麻辣爽快,孰優孰劣呢?其實就是不同的地理環境下形成的不同飲食方式。喜好哪一口兒就選哪一個好了。但不論靚湯還是火鍋,都有一個共同的目的:讓人吃飽吃好,為生命提供能量。當然這個比喻不是很恰當,領會精神就好咯~

至於虔誠,是另一回事了。個人覺得虔誠源於相信。你對什麼東西越深信,就表現得越虔誠。


-佛度有緣人

-基督徒最基本的使命就是傳福音

對於佛教徒來說別人信不信佛無所謂

對於基督徒來說多拉一個人信主自己就多一份喜樂


佛教是出世的宗教,講究自救的。例如修心,不殺生等。

基督教是入世的宗教,講究自己本是有罪的,是天父拯救了我們。所以要把這種愛傳播開來。

不能因此評判誰更虔誠。


樓主的提問有一個根本性的錯誤:我們經常在路上遇到基督教傳教徒。我之前也是納悶什麼時候基督教徒在傳教上變得如此激進了呢?我今天就被搭訕宣傳福音了,也耐心的聽了,過程中發現她是在用聖經宣傳「上帝的教會」

所以在大街上傳教的那些人最終目的是讓你加入:上帝的教會世界福音宣教協會。他們根本不是基督教的信徒!!!


佛教最基礎的要求就是要求八正道,於是你必須守法;我國法律規定不能在宗教場所之外傳教,自然會遵守


本人對佛教沒有了解~但是就傳教來判斷是否虔誠並非妥當~

就基督徒而言虔誠與否是指人自身與上帝的關係,因信稱義,與行為無關~因為我們承認自己是罪人,會有軟弱,所以可能受到魔鬼試探與誘惑,因而使得行為有時並不屬靈。但是靠著我們對神的信靠和神的應許,我們在祂眼中稱義了~但是當我們非常虔誠的時候,我們心中神賜的聖靈將充滿,行為將越來越像我們完美的神,使我們在別人眼中顯得聖潔~但這些美善都不是靠著我們自身的肉體而是靠著聖靈~

對於傳教(傳福音),也是因為我們意識到神是那麼愛我們,並要我們彼此相愛並且愛人如己,從而要愛身邊的所有人,尤其是讓他們分享我們一生最重要的事,那就是認識上帝~

以上是我信主不到半年的理解,待更專業人士或留待我多年後再來補充


歸根到底還是錢和權啊!三自是官方的他們的信徒越多奉獻也就越多,信徒越虔誠權利就越大。可是西方國家和韓國信徒流失或者都飽和了於是就來中國拉教徒甚至有的就是異端。其實國家是不允許傳教的三自肯定不會這麼乾的,肯乾的都是這些人但是亂拉教徒的惡果就是這些教徒中的好多人亂解釋宗教並且利用基督教的套路洗腦催眠精神控制信徒最終是正信的基督徒沒多少邪教徒滿街跑而且搶了三自與愛國會的生意,基督教的現狀就是如此。


然鵝,你更不會看到道教的傳教士


因為他們的主人慫恿他們這麼做,而且他們沒腦子,這種方式會增加低智商人群以及依賴型人格的人進入的概率,並且在傳教的過程中傳教者也會在重複中相信自己的謊言。

佛教的這種慫恿輕得多,更像安利,你見過在地鐵舉牌子賣安利的嗎?


有光頭送小卡片的,施主要是拿的話,口袋裡得少了100塊100塊100塊………


如果一個人學懂了佛法,有了智慧,那麼他只會給「慧根」夠了的人傳,或者有因緣的人傳,當然這裡說的是主動去找人傳。

因為慧根不夠修習佛法很容易因為搞不懂奧義而走火入魔,至於什麼是因緣,就是適合傳的人,在佛教的體系下管你信什麼教只要做善事守戒都能有或高或低的成就,所以在佛教信徒心中「你高興就好」。


我們家差點硬闖進來兩個傳基督,也是醉了。所有在公共場合傳教的都是非法的。所有路上化緣的僧人都是假冒的,建國後就沒有化緣制度了。

佛教其實不算宗教,更多是一種教育。學佛是為了成佛,而不是求佛保佑。天堂地獄也是自作自受。佛教雖然會有末法時期,甚至最終消失。但最後彌勒降世,還會興盛,眾生皆有佛性,待種子成熟,我們都會成佛,號妙音如來。

宗教是那種求一個獨一真神保護,一切都是他造的,信他就進他的天堂,不聽話還要被懲罰。做他的僕人什麼什麼的。信神也不會變成神。

傳教的人總喜歡說自己信的真理就喜歡告訴別人,那你見誰天天告訴別人太陽是圓的奧巴馬是黑人?


說點自己的看法,不一定對

基督教的核心是「愛」:上帝因為愛你,所以才派自己的獨生子耶穌到世上來消除你的罪。耶穌也是愛所有人(包括把他釘上十字架的羅馬人和法利賽人),所以才甘心犧牲自己來消除人的罪。基督教就是用愛來感化人來吸收教眾的。

做個可能不恰當的比喻,比如去我們談戀愛,常常會碰到「我愛的人」和「愛我的人」的選擇。「我愛的人」不愛我,有時儘管經過千辛萬苦追到了,將來還是可能會傷害我。「愛我的人」我一開始看不上,但不管我如何欺騙傷害他,他還是一如既往地愛我,總是想把最好的東西給我,最後我就有可能被他感化,選擇和他在一起。在這裡,「我愛的人」就相當於塵世間的金錢、權力等等,「愛我的人」就相當於耶穌基督。

那麼作為基督徒也是要擁有這種愛世間每一個人的大愛。基督徒傳福音在他們自己看來,是對人的愛的體現:他想把這個最好的東西——就是耶穌基督——帶給你,讓你得著主的大愛,從而得到內心的平靜和安寧。

至於佛教,我認為他不積極傳教的一個原因,在於佛教自身的時間觀。

佛教有六道輪迴轉世的說法,在佛看來,時間是無限的,所以就算這個人這輩子沒有接觸到佛,他下輩子,下下輩子總是會和佛有緣的,所以根本用不著著急,只是緣分未到而已。

與佛教這種時間觀對應的基督教的時間觀總是很緊迫的,因為基督徒總是在期待著耶穌的第二次降臨。歷史上有很多人、很多流派預言基督什麼時候會再來(最近的2000年時也有人預言)。到那個時候會有審判,會有制裁,所以人能夠越早得到基督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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