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勝任僥倖獲得的工作,我該辭職嗎?

各位朋友,大家好!

我3月應聘到一份移動開發的工作,面試前匆匆準備,面試時被問的問題恰好在此之前做了大量的背誦。故而僥倖通過,拿到了offer,薪資尚可。

從上班第一天起,我就提心弔膽,毫無底氣,因為自己的確有很多東西不會,事實是,我大學所學和計算機不沾邊,只是畢業後找了一家培訓機構,進行了為期四個月的授課,便從此開始了編程工作。我的簡歷基本上是編的,假報了工作經驗,再加上一些面經,竟然得到了這家公司的錄用。

三個禮拜前,我被安排獨立開發一個小項目,可自己很多東西不會,這三個禮拜的每一天對我來說都是煎熬。我不敢向他人請教,一來他們都很忙,二來怕被別人識破。

本給產品說可以在三個禮拜後完成任務,可現在最多只做了一半,我最近心神恍惚,精神緊張,連做夢都是那沒完成的項目,而我一旦緊張就手足無措,要麼發獃,要麼做別的事,根本不能專註在項目上。我感覺自己實在堅持不下去了。

我想辭職。可是我項目沒做完,這對公司是損失,更無法向產品、客戶交代。我不想成為這樣一個無情無義的loser。但項目馬上到期,而我又無能為力。

我該怎麼辦,可以辭職嗎?求大家指導。


給你說兩個例子,都是要親自諮詢過的。

第一個例子,是一個名牌大學的研究生,985。畢業後一直不順利,沒找到適合的工作,找到我們做職業規劃。此人沒有實際的工作經驗,也無一技之長,但由於是名校畢業,又是研究生,難免心高氣傲。在諮詢的過程中,我們也建議他不要把眼光放那麼高,要學會踏實積累兩年的經驗,以後再尋求更好的機會,但皆被當成耳旁風。後來幾經周折,終於得到一家發展中企業的產品經理的工作機會,待遇不錯,發展空間也不錯。但工作僅僅一個星期後,總經理讓他制定一份產品價格體系,他感覺無從下手。真正的能力被老闆看穿,於是果斷被開除。

第二個例子,是一個擁有一年工作經驗的畢業生。由於公司沒前途,於是跳出來想向電子商務運營方向發展。此前的工作也是在做電子商務,但和運營無關,想謀求一份專職做電子商務的公司。後來得到一個電子商務主管的面試機會,但由於面試過程表現太好,對方給了他一個經理的職位。老實說,他做主管心裡都沒底,更別提做經理了。由於心虛,又不想欺騙對方,於是果斷放棄了這個機會。

對於題主,我想說的是: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不知道的,可以去學,不恥下問,也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但如果不知道,還通過欺騙的手段獲取對方的信任,則是素養問題。對於當下的問題,你不如坦承向公司領導承擔責任,並主動離職。或許這是最好的選擇。


我也遇到過類似的經歷,非財會專業,畢業工作兩年後,陰差陽錯進了一個新成立的公司財務部挑大樑當會計(正規公司,某國企下屬子公司)。

當時對會計真的一竅不通,什麼借貸都搞不懂。硬撐著進了公司,面對從沒見過的財務軟體,從建賬到做賬,到第二個月做財務報表,這期間的心理壓力是沒法用語言表達的,在前半年,每個月底做財務報表是我最大的噩夢。我們領導是註冊會計師,所以我也是不會也不敢表現出來。這期間還要跑稅務局辦理開票系統,第一次開發票,還經歷第一次審計,第一次報稅。。。。這些種種都沒有人教我,全靠百度、看書和死膽大。

到現在馬上兩年,工作基本得心應手了。

所以我的建議是,你要是有吃苦的決心,可以再堅持一下,畢竟參加了培訓還去面試這個職位,說明對這個工作還是有想法的,現在才工作兩個月說退出為時太早。

來這個公司的第一天,我做完剖腹產手術第40天,我想我的壓力一定是比你大的,就醬紫,加油↖(^ω^)↗


說一下我的經歷吧,供參考。

二本,物理學,2011年畢業,畢業以後做些跟 IT 完全不相干的行業,後來覺得不行,沒有前途,想著還是去搞IT吧。

看了下培訓課程,一萬五起,四個月時間,左右衡量之下,不捨得培訓費,也不想耽誤四個月的工資,畢竟畢業一年了不想再跟家裡要錢。那就自己學吧。

下班之後看書,看到一兩點,早上八點繼續上班。同事都覺得我這麼做不靠譜,沒人看好。就這麼過了大半年,年底直接裸辭,準備年後找工作,想著肯定能找到。

結果年後悲催了,因為不是計算機專業,也沒有工作經驗,投的簡歷沒有任何回復!是沒有任何回復!除了兩家培訓機構,說我可以去上課之後推薦就業!心裡想著,我去你大爺的吧!可是找不到工作確實真是情況。

然後,我就想法子了,不就是因為沒有工作經驗嗎?我編一個不就完了?所以,我寫了一年的工作經驗。恩,是的,一年。其實我學習也就一年的時間,還是下班之後的自學時間。所以,水分多大,大家看的出來吧。改過簡歷接著投。

開始有面試邀請,然後一番一番的面試,總有運氣好的時候,面試官問得都是自己準備的,順利入職。

雖然入職了,可太多東西不會做了,連團隊合作的SVN版本控制都不會啊,因為自學的時候一個人根本不用版本控制啊!類似種種,我也想到底自己能不能抗過去呢?

上班做不完的下班補上吧,所以依舊延續自學的那種時間安排,每天一兩點睡,甚至三四點睡都很正常,早上七點半就要起床,沒錯,每天三到五個小時睡眠。困,能不困嗎?可是我知道自己沒有退路了,如果這份工作保不住,可能我就沒有再繼續做IT的勇氣和經濟能力了。

三個月試用期,我順利轉正,雖然相對於其他同事兩個月就提前轉正差了很多,可我已經非常滿足了,不是嗎?

以後的工作就輕車熟路順風順水了,前面人說,能力不夠露馬腳是必然的,我同意,可是,你通過自己的努力,達到了當初自己吹牛逼的水平,不是也對得起公司,更對得起自己嗎?

題主,堅持下去,逼自己一把,你還培訓過呢,我單槍匹馬都闖出開了,你有什麼理由不去拼一下呢?加油!


勞動者該不該辭職取決於勞動者本人,勞動者辭職的,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挂號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已經開始做了,而且已經進行到中途了,就想方法儘力做好。好的開始已經成功了一半,何況現在已經走了九十幾步了。

1)與客戶對接,詢問準確需求,需求越明確,團隊的目標越清晰,後續的事情越容易達成。

2、說出自己與團隊需要的支持,自會有人來幫助你。逢河就搭橋,逢山就開路,團隊(包括客戶)的力量比個人的力量大。

3、誰也不是一開始就預備好了不會遇到任何成長難題的,包括從未接觸過的領域成長。這一次退縮了,也許就意味著失去了一個發掘自身潛能的機會;事情越難越要做,做了才知道並不難。職場不意味著只能做已知的事情,永遠都需要通過挑戰困難獲得經歷。去請教吧!用好那些比你在技術方面比你更強的人。


在我看來,這是一次挑戰自己的機會,現在資訊如此發達,一般的信息、技術甚至代碼都是能夠拿到的。加上向領導、同事的請教(找好點,沒有人每個細節都懂,但在整體把握的情況下,請教細節問題是合理的現象),能有什麼解決不了的呢?


題主呀,我想說,事情未必如你所想的那麼糟。其他人或者正常情況下,可能只需三周即可完成,但是,這也是他們接受做過幾個項目熟悉之後的狀態。現在已經做了一半了,未必沒有辦法可以解決。答主或許沒有基礎i不紮實,但是也培訓了幾個月,現在還做了一半了。

建議找人同事求助,不過在言辭上適當斟酌。不要心虛的提自己完全不會,是因為行業或是之前的產品和這不一樣。自己才來公司也還是新人,希望能跟前輩求教。完了第一天指導了你且在態度上願意幫你的人,可以在下班後拉他去吃飯,名曰」陪你吃個便飯「,吃飯的過程中也可繼續求教。這時已經下班只有你們兩人,即使暴露了什麼也只有一個人而已。跟男性說的好處是他沒有女性那麼八卦和喜歡謠傳。如此,第二天和他求教請他幫忙指點是就會順利多了。事情最壞的結果是做不成,走。所以,可以不用急著決定走,把能做的儘力做完。那樣即使真走,走就走唄。能忽悠進來也是不錯的呀~~加油喔


這個要匿名。

准公務猿一枚。應該也算是運氣好,獲得到鄉鎮掛職的機會,過了幾月,組織考察,擬轉正,思來想去,主動放棄了,其他人都如願以償。

個人看法是,如果工作是自己喜歡又有前途,又能夠通過時間努力和經驗智力解決與克服,沒必要辭職,除非時間完全不允許。

如果不喜歡,不對自己胃口,還是趁早離開。地球離了誰都會繼續轉。

運氣這玩意兒,怎麼說才好呢?覺得自己懷才不遇的人到處都是,庸庸碌碌的人也無所不在。自己決策吧,這個世界原本就無所謂機遇與偶然,整個世界就是偶然與必然。

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自己尚未領會透,與君共勉。

天才就是99%的汗水加1%的運氣,而運氣巴拉巴拉……


現在怎麼樣了?


我現在跟你有一樣的困擾。工科,去年靠刷題僥倖過了司法考試,在一個特別水的律師事務所實習半年,所里案子不多,我沒怎麼接觸過實務不說,連文書都沒寫過幾篇。

也是編造簡歷,把半年的工作經驗寫成了一年。

現在僥倖進了一個比較好的事務所當律師助理,工作交接一下來了50多個案子,完全抓瞎,不知每個案子按進度應該做什麼,文書不會寫,不敢問怕露餡。

老師帶我出去我也像個木頭,怕說話就被人聽出來不專業。

如果我如實說我什麼都沒做過,可能老師會像培養應屆生一樣培養我。

但現在,完全以熟手的標準要求我,我特別忐忑,簡單的東西也要從頭學,導致效率極低。

想問樓主現在怎麼樣了,我也是晚上都睡不好。


我現在跟你是一樣的情況,我來還不到一個月,請問樓主後來怎麼解決


說說我的經歷,我是個吉他老師,去年暑假我也報名學習了鋼琴,我是真的把鋼琴當愛好,沒有想過教學。前一陣比較空閑,我就每天勤奮練鋼琴,鋼琴老闆剛好打算招人,就看上我了,兩口子不停的說服我做鋼琴老師,後來我猶豫糾結之後,同意了,但是在陪練和教學過程中,我實在感覺心有餘力不足,不能勝任,因為我從來沒有考過級啊!我夜以繼日的練也不可能,思索再三,決定放棄。繼續干吉他。所以追隨你的內心吧!是怎樣就怎樣,欺騙,自欺欺人都不長久。


題主後來是怎麼解決的?我現在也是這個情況。雖然是相關專業的,但是毫無工作經驗,目前的工作又要求高工作量大。感覺難以繼續堅持。但是辭職又感覺找不到合適的工作了。糾結了一個多月了,好煎熬( ??? ? ??? )


樓主說的這些,我很懂啊,現在正在經歷著。公司改革了,走了很多人,有些崗位也有變動的,我也接手了很多不懂不熟悉的崗位,每天做表、統計。到現在還是一知半懂,很想辭職啊,但是小城市,沒有大城市那麼多機會。我很想辭職,但是又覺得,這樣走了很沒有擔當,於是沒走,但是不走的話我留下來又是折磨。我去。。。很壓抑啊,


不管怎麼樣,不要太透支自己。保持最小限度的睡眠和運動,以及一日三餐正常飲食不要亂。


找個技術高手,花錢


應邀

這就是為啥不能用假簡歷了,建議先把項目做完,能做多少做多少,找到一些朋友看看誰懂這個的,請教一下,不行到網上找找相對應的群和圈子進去求幫助,等事情過後再辭職

下一份工作之前把簡歷改成真實的,可能沒那麼快找到合適的工作,但是相當踏實不用整天提心弔膽怕被人家發現開除這種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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