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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非常想要一樣東西的時候卻得不到,但慢慢就不想要了?


謝邀,兩個前提:

1.需求不佔主導[1];

2.平復認知失調[2];

我們想要的一些東西,不是食物和水,也不是性,也不是所處某種深淵急需救贖的東西。沒有它,你也會活得不錯,只不過有了它,心理層面的感覺會更好而已。當得不到這個東西的時候,而我們又想得到,這時態度和行為發生了衝突,這就叫認知失調。失調狀態是一種不好的狀態,我們會盡量將其減到最小。那麼我們減少失調的辦法就有兩個:

1.改變自己的行為,即得到它;

2.改變自己的態度,即不想得到它;

一般的,行為的改變相對於態度的改變是一個摻雜諸多因素的漫長過程,所以大部分人會採取改變自己的態度方式來讓自己舒緩壓力,這也可以方便的歸到對自己有利的原因,即「不是我得不到,是我不想要」,在某種程度上也維護了自己的自尊。也有人會一直努力,不拋棄不放棄直至達成目標,這就比較依賴於個體的性格,或許還會把「想得到」轉化為自己的某些信念即「必須得到」或「應該得到」。

另外,如果知道得不到這個東西,個體的心理一般趨向於貶低此物的價值,比如分手男女惡語相向,也是平復認知失調的一種手段。

註:

[1]需求之所以是前提,原因就在於如果某人的生存需求特別迫切,比如食物,即使得不到,也不會不想要的。大家可以粗略的參考馬斯洛,但不要盡信。

[2]想得卻不可得,會產生認知失調,後續的行為一般都是平復失調,或是可以從平復失調的角度去解讀。


既然是自己非常想要的東西,用不夠愛、不去做來解釋放棄顯然過分簡單化這一舉動了,很多時候也並非是慢慢不想要了,而是在一剎那放棄或退縮的。

我有一個夢想,不,我其實有很多個夢想。

我從小喜歡畫畫,拿我媽的話說,給我一張紙一支筆就天下太平了。六七歲的時候我設計了一條連衣裙,自此對服裝設計的興趣一發不可收拾起來。從三年級到初一,我的設計畫稿(A4紙)放一起大概也有三厘米厚,我根據時間把它們裝訂成冊,每一系列的服裝都逆上不同的標題。那時我夢想將來能在巴黎辦個人秀,而那時別說中國設計師,國際上連華裔設計師的名字都報不上來。初中時零花錢很少,但我從牙縫裡省些下來也能買16元一本的高大上Elle(當時市面上唯一的國際時尚雜誌)。每次買到新雜誌我都能把角角落落翻遍,哪個專題在哪本雜誌上,約翰·加利亞諾、莉蒂西婭·卡斯塔這些拗口的名字我三兩下就能記住。

那時搬家的時候,兩個搬運的師傅扛著我裝雜誌的箱子調侃說:你裡面裝的是黃金嗎?這麼沉!

其實我也應該調侃著回應:不,是夢想!

但夢想破滅也是啪嗒一下掉地上的事。在我離靠大學還有N年的年紀,我就開始把某校當母校看,因為那裡有我愛的服裝設計系。為此一進高中我就籌劃著開始學美術,也正在那時我聽親戚說考那專業的文化課成績要求相當高,在信息不對稱的年代去核實難度頗大,我就這樣被坑了。「得不到」的絕望一瞬間遠遠超過了「想得到」的渴望,就像看到暗戀已久的人手裡挽著別的愛人,只能選擇保持體面的姿態,和夢想匆匆道別。

當然,夢想沒有唯一性,於是我把同樣的熱情投入到了其他事物上。現在我已經遇到了不少學服裝設計的姑娘,大家都是抱著熱愛之心報考這個專業的,但真正從事這行業乃至擁有獨立品牌的實屬鳳毛麟角,曾經的他們不會想到設計之外還會牽涉各種其他事務,很難以純粹的初心面對,過去的執著變成了怎麼辦好煩啊,所以大多數人有自知之明地打了退堂鼓。

因為齁死人的數學成績,我不出意外進了一個炒雞爛的學校,那感覺就像是高冷的天鵝被塞進了一群鴨子的隊列(老中二病又犯了)。在其他女生化妝的時候,我埋頭啃行文晦澀的文藝書;其他女生逛街的時候,我在聽冷門的音樂;其他女生在忙著換男票的時候,我在寫永遠不會被發表的小說。不管是上課下課,我除了神遊之外就在構思小說的情節,放假則滿足了噴薄的創作慾望,有時一天也能寫上五六千字。在一年時間裡,我就把自己搞成了頸椎病,有時感覺半個身子都是麻的。有時自己也會替自己不值,把時間全浪費在無用的事情上,但每寫完一部,又開始對寫下一篇上癮。我承認那時寫小說是想和同學劃分區別外,還有著出書這個功利的渴望。

等幾年後我已經完全忘了出書這回事,倒是有過一次和出書擦肩而過的經歷。朋友把我的一篇博客轉給了出版社的編輯,對方覺得挺有意思就找到了我。我那時正在為自己的單身小組織振臂疾呼,於是便一拍即合想要合作一本關於和單身有關的情感書。等發出樣稿之後才意識到出書遠非想像中簡單,光配合編輯溝通、來回修改就可能損耗大量精力,而且原稿在備受摧殘的修改後往往會磨掉本來的風骨。一個沒名氣的作者就像被動的乙方,你寫整本書的價值可能都比不過一個公知或名媛給你寫一條背書,最後出書也不了了之。你會發現當你開始做一件事的時候,會發現開闊的康庄大道原來插滿了隱形的路障,出於各方面權衡你又覺得這不是你想要的的東西。

得不到的越想得到,得到了就不會去珍惜,這句話不能單純去理解。得到之後你可能會發現這樣東西和你想像得相去甚遠,但以此為理由不珍惜的話,你或許得反思一下追求的動機。

夢想和你也不是存在遙不可及的距離,我的第一份工作其實也是高中時的夢想之一,接到面試通知都差點在電話那頭失聲尖叫了。不過呢,才幹了一個禮拜,我就懷疑我的世界觀了。是不是興趣變成工作,興趣也就不再是興趣了?過去以為的採訪明星、看演唱會、做大專題原來都是以痛苦寫稿、加班熬夜為代價的。

學編導的朋友一直有個電影夢,認識她的時候她在機關工作,沒隔多久她就辭職去電影院,原本覺得和夢想又近了些,可進去之後才發現現實和她內心有著諸般矛盾衝突。做經理的她要值夜班,要面對無理取鬧的觀眾,因為飲食不規律還得了胃潰瘍住了院。所幸前領導因為她之前在機關工作用心,又特地去影院把她找了回去,最後又回到起點做公務員去了。

光鮮的表面下都有外人難以了解的崎嶇,你覺得女魔頭們天天滿世界飛去看秀,殊不知人家也要腳蹬高跟鞋連著趕去看八個客戶的。

所以我們「非常想得到某樣東西」的時候,其實我們往往在幻想得到它產生的結果,不會意識到前方的艱難險阻,也不會意識到自己能力有限,在這個過程中還會發現很多與自己價值觀相抵觸的東西。不過我覺得哪怕是最後不想要了,之前的努力並不會是徒勞的,所付出的東西或許會以另一種形式反哺到你身上。


一期一會 世當珍惜

世界上僅有一次的因緣,一生僅有的一次相會。於那個點,你有那般的心情,那樣的欲求,而時間推移之後,這些心情和所念就已經慢慢淡去,或是由別的東西取代了。那些原本你覺得重要的東西,就不再有覺得重要的意義了。

《茶道》曰:「茶會謂一期一會,主客屢次相見,而今日之相見,一去不返,為一世一度之會,客人離茶室而去,主人亦萬事挂念,盡深情關切之意;客人亦思再訪之難,且感悟主人趣向及細緻之用心,以誠相待,此乃一期一會。主客之間心心相映,以禮相待,即一會集之極也。」

與人,於物都是這樣。


你有沒有特別想要的東西啊?

肯定有,我也有。

不過很遺憾,大多數我想要的東西,都沒有在我想要的那一刻出現在我的手裡。印象深刻,兒時的玩具,長大了是書,再長大了是一些其他的。可不是我的家人不給我買,也不是我自己任性偏要那一款,而是突然在那個時候自己就認定了那個東西就是自己的,得不到,很彆扭很遺憾。

今天也是這樣,今天一款自己很喜歡的鞋發售,適逢3月8日這個節日打折,於是折扣大得令人難以想像,在得到朋友的微信通知後,自己居然二話不說,就直接從剛到的學校衝到了地鐵上。

一路上我就想著,我有了這雙鞋會怎麼怎麼穿,平時怎麼怎麼穿,打球的時候應該怎樣怎樣,好像自己已經拿到了這雙鞋一樣。

到了店裡,店員很遺憾地告訴我,鞋已經賣完了。當時我的第一感覺是很錯愕,不過馬上反應過來,這麼好的鞋賣得快也正常,雖然說不上遺憾,可是感覺這雙鞋突然從我的計劃里消失了,自己很失落很失落。

你會不會很奇怪啊,一個人為了一雙鞋,一雙沒有買到的鞋會失落半天。其實對我來說,早已是習以為常的事情,特別想要的東西得不到,更是因為鞋這種東西我平時很喜歡,所以才會感覺很遺憾。

後來一路上我就在想自己曾經錯過的東西,在當時,沒有得到,心裡很鬱悶,覺得心裡空落落的,但是第二天還有更多自己還會錯過的東西,也有些時候第二天會遇到一些高興的事,然後慢慢地那些曾經特別渴望的東西就不那麼渴望了。

然後在一個偶然的機遇,自己得到了那樣東西,自己已經沒了當時的那種渴望了,印象最深的就是那本《亮劍》,因為電視劇版沒有後續的內容,我便想找書來看,當時的網路沒有現在這樣發達,我也還那麼小,網購併不容易,於是我想找一本亮劍的紙質版書,我便找啊找,找不到,自己很苦惱。後來在貼吧陸陸續續地知道了故事的結局,和每個人最後的劇情,在拿到那本渴望已久的《亮劍》的時候,自己早就沒了當時的熱情了,偶爾從書櫃里拿出來翻閱,也找不回最開始看到《亮劍》熱情了。

今天沒買到的這雙鞋,說不定在未來我會在一個機會買到,但是我確定自己在拿到的那一刻自己已經沒有今天的喜悅了,不是說這雙鞋不好,也不是因為沒買到鞋自己很遺憾。

生活中的困難和挫折不少,更何況這種事或許在以後自己回頭想想,算不上什麼。

周小梔對林一說,每天只給你三分鐘時間。林一一臉不解,周小梔回答,多了你就不珍惜了。是啊,生活中一些事會讓人更珍惜眼前的擁有。

是好事。

另外,這個就是那個我今天錯過的那雙鞋,現在想想,嗨,不就是雙鞋嗎。


我們會慢慢對自己的選擇做出合理的解釋、並不是我們不想要了,只是得不到。不想承認是由於自己的原因或者一些客觀原因造成的,只有從自己下手。

其實是我不想要

其實是我不想要

其實是我不想要

不是我不行

就是我不想要

不想要啊不想要

我去吃藥了= =

分割線

我要,我還想要。


看到過一段話:20歲那年買得起10歲那年買不起的玩具,又有什麼意義呢?人生就是這樣,錯過了就再也回不來了。有些事,現在不做,以後再也不會做了。


高中老師說過一句話一直記得:

一樣東西,當你有能力得到它的時候,反而你就不在乎要不要去得到了。

【當時說的是考試的名次,後來發現很多事情莫不是這樣。表示下對閻老的懷念。】


任何東西都有替代品,包括人。


目標變了,水平高了,檔次升了,替代品出現了,或者,你不需要了。


在心理學中有一個定義,行為決定態度,當事實無法改變時,人們就會通過改變態度來使認知協調。認知不協調就會使人產生不適,人們要麼通過調整行為來符合態度,要麼調整態度來符合行為,當事實無法改變時人就會通過改變態度使行為和態度一致而減少認知不協調帶來的不適。所以,當我們非常想得到一樣東西這是一種態度,而事實是——我們無法得到這個東西,那麼我們就會產生認知不協調的不適感,這時候人類的心理自我保護機制就會發生作用來減輕不適,外界改變不了,那麼改變內部就容易多了,為了減輕不適,於是我們就進行了自我說服,態度改變成了——我不想要這個。通常為了改變態度說服自己還得有理由,抬高自己或貶低他人。最後就變成我們不想要這個態度了。


如果你和我一樣用Nokia by Microsoft 出品的Lumia系列手機,你就能真切體會到這種感覺,不論是軟體更新還是系統更新。

總之就是絕望,又沒錢換手機(此處對應你想得到的東西),所以我暑假兼職賺點錢想換一個。

雖然我挺喜歡微軟和蘋果,但我今天黑了微軟,為了防止被想噴我的軟粉找到我,噴哭我,我還是匿了。

好了,說點別的,上學的時候,上課看小說,逃課去上網,十分有興緻,覺得其樂無窮,小說無比精彩,但高中畢業,大學確定後,小說 遊戲 真的就不想玩了。因為這已經唾手可得了,沒有了樂趣。有句歌詞,胡亂聽到的,也不知道什麼歌, 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

當然,用一句歌詞來解釋是牽強的,但這句話總結了一句經過大範圍證實的結論,這是大數據的結論。


那一天我二十一歲,在我一生的黃金時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愛,想吃,還想在一瞬間變成天上半明半暗的雲。後來我才知道,生活就是個緩慢受錘的過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後變得像挨了錘的牛一樣。


想看一部電影很久,只想和那個人一起看,可是直到那個電影下線了也沒有看成。於是再也不要看那個電影,還有那個一直不斷辜負自己的人,都不要。


求而不得時會下意識想像得到的情境,回歸現實時也就越痛苦,在想像和現實的兩重情境下,喜悅和痛苦同時消磨殆盡。到最後得到的渴望也就消失了。


斷了手斷了腳的人也總有一天會接受現實。


上學的時候一直想著放假要怎麼high,真的到放假了其實又不知道要幹嘛(●°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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