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縱火案一審落錘:莫煥晶為何總對善良下手
杭州保姆縱火案一審落錘。莫煥晶死刑。
為惡者雖然得到懲處。可縱觀整個案件,代價過於沉重。
杭州大火前,莫煥晶前科累累,而她在此間傷害的所有對象,幾乎對她都還算不錯,都曾對他抱著善意。
讓公眾憤填膺之處也在這裡,莫煥晶的惡,是對所有善意下手,最終在杭州點燃了那把泯滅人性的大火。
莫煥晶從小沒有母親,繼母和同父異母的弟弟、妹妹對她都不錯,縱火案後,弟弟還在為她奔走,委託律師。莫晶煥嫁到長安鎮後,丈夫對她也不錯。
但莫煥晶怎麼做的?
不停向他們要錢,並把他們拖入債務和催債公司的泥潭。離婚後,她還想賣掉前夫房子抵債,後因產權在公婆手裡無法操作罷手。
莫煥晶從紹興到上海,一路向僱主借錢,東家們都是善意的幫助,換來的卻是莫煥晶偷竊東家的財物。
善良,什麼時候變得如此低賤?成了「為惡者」手裡予取予求的玩物。
2015年,莫煥晶到浦東新區做保姆,向僱主借錢,借口是女兒生病。善良的僱主滿足了她。但是很快她就偷竊僱主家首飾。僱主給家政打電話反映,家政的要求下,莫煥晶將首飾放回原處。
可是,僱主的原諒沒有讓她收手。才一個多月,僱主發現首飾又不見了。第二次被盜後僱主辭退了莫煥晶。
這類事在其保姆生涯里重複循環,犯案後,幾乎所有東家又對她表現出足夠善意,在其謊言和求情下放她一馬,沒有報警。更不要提杭州這樣打著燈籠都沒處尋覓的善良好心的林生斌一家。
可等來的是,莫煥晶點燃書本製造火災,導致朱小貞和三名子女死亡,並造成被害人房屋和鄰近房屋損失257萬餘元。
為何莫煥晶能屢屢對這些善良下手。劣跡斑斑的她為何能在家政業不斷找到工作,而沒有被驅逐出這個行業。
2016年9月,莫煥晶來到上海洋晨家政求職,登記信息時,杭州朱小貞打來電話,希望找位會開車的保姆,當時該家政公司手裡只有莫煥晶一個會開車,就把她介紹給朱小貞,這是大火的伏筆。
家政公司對從業者,難道沒有哪怕一丁點背景調查?
保姆本人的信用和職業操守,不就是僱主相關利益安全的保障?家政公司為何能枉顧僱主權益如此?
現實很荒誕,對家政公司而言,似乎會開車這個技能和生意促成更為重要,從業者信用和職業道德並不重要。
當然,這不僅是家政業問題,中國哪個行業不是如此。
2016年初,莫煥晶回到臻園小區李姓僱主家。同在李家工作的保姆工資被竊,在報警威脅下,莫承終於認是其行竊,並央求不要報警。僱主最後的確沒有報警。
站在僱主的角度,這種善良,生活於斯的我們感同身受。
可是所有僱主,幾乎都對莫煥晶的「惡意」表現出如此統一的「善意」時,是否審視一下,這種善是不是有點是非不分,是不是有點聖人的道德情懷。
我們這幾代人,習慣了律法在底層民眾生活中的缺位,習慣了對律法和行政執法的不尊重,習慣了用道德約束個人行為和治理民間疾苦。
當律法缺位,聖人道德成為個體參與社會生活的標準,帶來的一個現象是,人情式善意的泛濫。
一方面,理解僱主的好心,同時何嘗不是息事寧人、保全小安更為重要,底層生活的律法缺位,道義懲惡也變得不再重要。可是對為惡者寬容,等於對善意的懲罰。
莫煥晶前科累累,反覆作案,卻一直能逍遙自在。所有社會力量和監督在這裡全部缺席,放任莫煥晶到處為惡。
對權力而言,莫煥晶那場大火前的「小惡」並不重要,由基層到上層,權力和行政力量放任底層信用和道義潰散,說明底層民眾的生活如何,對他們而言也不重要。
莫煥晶小惡到大惡的鏈路上,中間涉及的相關方,哪怕任何有一方能適時介入阻止,杭州大火可能就燒不起來。
我們眼睜睜的看著,「善良」缺乏律法保護和社會共識,善意成為「為惡者」隨意採摘的鮮美果子。
那麼,我們還有多少個莫煥晶可以重來。還有多少個林生斌可以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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