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女孩開房被打骨折:女權與自愛並不衝突
最近在微博知乎等等各大社交平台上引起廣泛討論的14歲女孩和男友開房被父親打致骨折的事情想必大家都聽說了。
很抱歉,因為一直以來都是一個懶散又沒有行動力的人,所以追熱點的能力一直很低下,只能跟在熱點後面慢慢寫。經常是剛剛寫完一件事,馬上又出了新的熱點,之前的那篇就沒有了發出來的心思。
但是這次,可能是因為主人公的年紀和我的小姑娘差不多,所以突然有了說點什麼的慾望。
事情發生在八月。
14歲的女孩子和初三的「學長」早戀。家長一開始的態度是堵不如疏,試圖通過「和平談判」的方式教導女兒。但是小姑娘非但沒有分手,甚至還發展到了和小男友夜不歸宿的地步。焦急的父母們動用各種手段最終在一家酒店找到了兩個一絲不掛的孩子。回家後,女孩的父親氣不過,用冰球杆將女孩打致尾骨骨折。
其實在我這個年紀,很難去評判故事中的父母的做法究竟是對是錯。畢竟我沒有那麼多的人生閱歷,對於家庭教育的問題也是從來都沒有考慮過。所以我只能去試圖理解一下女孩的做法。
最近知乎上還有一個14歲女孩「很火」。
起源於這個問題。
這個14歲的小女孩帶圖回答了這個問題。
尺度自行想像,圖我這裡就不放了,畢竟開童車犯法。
然後,火了。短時間內幾萬贊上千評論。
你其實可以大膽想像一下評論區可能會出現的評論:
求微信的、私信騷擾的、開很低級的玩笑的,甚至還有提醒妹子有點下垂的……
只有少數的幾個人出言溫和的提醒她這樣不太合適。
但是小姑娘的回復是什麼:
張口閉口自由精神,談來談去女權主義。
怎麼樣,和剛才事件里的小女孩像不像?
我近幾年不太喜歡女權這個詞在輿論場合出現,甚至可以說是有點厭惡。
我知道,作為一個女生我這麼說像是一個迂腐愚昧的被幾千年男權統治洗腦的衛道士,一點也不前衛。
但是我想說,姑娘們,你們在輿論場合宣揚出來的,甚至你們認為已經被一些男士認可的所謂女權,真的太可笑了。
我見過很多姑娘,她們真的覺得:
「雖然我抽煙喝酒私生活混亂,但我依然是個好姑娘。如果你覺得我不是,那你就是個被男權同化了的可憐鬼。」
真的,太愚蠢了。
現在有很多女孩子對於性行為的態度非常的無所謂。覺得性愛是雙方的,既然兩個人都爽就不能單獨的說某一方吃虧某一方佔便宜。
我同意這個觀點。
但是我想給這個觀點加上一個前提:
這個人,必須是你愛的。
兩個相愛的人發生性行為,自然無所謂誰佔了便宜。但如果不是,女性的生理結構在先天上就決定了女性在性行為中要比男性承擔更多的風險以及會導致更多的不良後果。
那麼,誰吃虧還看不出來嗎?
你可以放縱自己去享受,前提是,你要了解這麼做的後果以及你需要想清楚這個後果你是否能夠承擔。
女權不是叫你不自愛,不是讓你撒了歡的去享受什麼「性解放」。女性主義是說你對自己的身體享有自由的權利,但不是說你的身體你享有自由糟蹋的權利。你要想清楚後果,確定能去承擔這個後果,再去enjoy。
說回我們的14歲的小姑娘身上。
每個女孩子都有14歲,當然這是句廢話。我想大部分女孩子也都有早戀的經歷。
那麼大家可以大膽的回想一下,在十幾歲的時候,或者說現在我們放開年齡限制,單就說各位小姐姐們第一次被男朋友提出發生性行為要求的時候,你們答應的理由是想解決生理需要更多一些,還是想遵從討好男朋友的方面更多一些?
當然我們不排除有些人從十幾歲開始需要解決生理需要。不過,我想,大部分還是因為想要迎合男友的原因多一些吧。
這女權嗎朋友們?
別扯了,這不僅不女權,說出來還有點傻。
長點心吧姑娘們。
我無意去評判這件事的對錯,畢竟世間很多事情是很難去一刀切的。
我一方面覺得女孩子被偽女權洗腦可笑至極,另一方面又忍不住在想,其實自己的14歲應該也和這個女孩子一樣幼稚。
摘錄一段母親在知道女孩早戀之後和女孩的談話:
母親:你們倆以後想過什麼樣的生活呢
女兒:我要和他浪跡天涯,走遍世界母親:浪跡天涯啊,好浪漫啊,但是你可能沒地方洗澡,洗頭髮,洗衣服,經常要臟臟臭臭的女兒:不是啊,我們會住酒店母親:那需要很多錢啊,你打算怎麼掙錢呢女兒:到時候看看唄,邊走邊打工唄母親:酒店一晚上少說要200,一個月6000,還有吃飯,你喜歡的牛排、海鮮,一頓飯要至少100,一個月少說也要4000。還有衣服,你那麼愛美,1000都打不住吧。女兒:為什麼要想那麼遠……
老實說,有點傻,但也挺可愛的。
我敢肯定每一個少女都幻想過和心上人過浪跡天涯的日子,而且我也敢肯定,不是所有少女都會把浪跡天涯和經濟基礎聯繫起來。
她們要的只是浪漫。
我的父親至今都在擔心有朝一日我會和一個一無所有的窮小子私奔,然後過上有上頓沒下頓,只有情,飲水都飽不了的日子。
甚至我九歲的小表妹都給我描述過她以後和她們班體育委員一起在海邊生活的場景。
經濟、生活、倫理道德……這些全都不在她們的考慮範圍內。
14歲發生性行為這件事是錯的嗎?
對錯判斷本身就依附於價值觀所形成的社會環境。14歲發生關係,在遠古社會就是對的,正常的,在今天的一些國家,也沒問題,但是在今天的中國,在社會主流普世價值里,就是錯的。
社會教你做人,社會判斷對錯。
當然,你可以選擇和主流對著干。
代價是什麼?
是失去選擇的權利。
功利一點說,年少有為事業有成普世意義上的成功人士,他們可以在退休之後選擇週遊世界,可以選擇頤養天年,也可以繼續奮鬥。但是那些和主流背道而馳的人呢?他們中的大多數可能奔波一生,少加會兒班就被老闆開除,甚至一直要奮鬥到生命的最後一刻。
這就是喪失了選擇的權利。
再說一個和這個事件相關的例子。
誰也不能打包票說故事中的這對小情侶走不到最後,但是我們都知道,很大的可能就是他們的關係只能到這裡了。
女孩子將來可能會遇到一個特別特別喜歡的男孩子,他什麼都好,但就是唯獨介意女孩的過去和清白,我們可以說他迂腐,但是最終還是女孩子自己喪失了選擇權。
突然覺得身為女孩子有很多無奈和悲哀。
就說這麼多吧。
祝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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