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之指控,必須要非常之證據——湯蘭蘭事件 極有可能是件大冤案
湯蘭蘭案,我就不做太多介紹了。不知道的百度即可得。
這裡我想說一下我對這個案子的大概判斷。
那就是,我認為這極有可能是一件大冤案。
一:這種指控前所未有,聞所未聞。非常之指控,必須要非常之證據。
禽獸父母什麼的,其實並沒有那麼稀奇。強迫幼女賣淫,也並不太鮮見。極品惡親戚,也多的是。
可是要是一大家子全是對親人下手的惡棍,實在太過於匪夷所思。
各種獸父獸母,新聞里隔三差五就有。但是這樣家族集體上陣的,聞所未聞。
沒有鐵到極點的證據,就絕對不該相信這樣的指控。
很多人會說什麼過去曾經存在的禽獸村一類。比如一個村子出現多人強姦的。但也並沒有聽說這些人都去強姦自己的幼年親屬的。
又或者村民會虐待被拐賣來的少女,可是對於村民來說,拐賣來的女人屬於外來戶。他們不會對同村甚至親屬施用這樣的標準。
二:有些指控太過玄幻
比如湯蘭蘭的奶奶用擀麵杖往陰道塞,也許五大連池的擀麵杖跟我們南方的擀麵杖不一樣。非常的纖細。
有比如說湯家讓湯賣淫,可是賣淫賺的錢似乎當學費都不夠。
既然湯家這麼虐待湯,為啥又讓她上學。
三:很多人死不認罪
當時就沒有一個人認罪
而到了後來,就是可以減刑,也有好幾個人繼續申訴,只為宣稱自己清白。如果他們真是罪犯,為什麼要這麼做
四:從判決書來看,並沒有真正的鐵證
很奇怪很多人會拿判決書說事,說是乾貨一類。
然而文革時期,大家看到專案組弄的那些報告,恐怕也覺得劉少奇、彭德懷、賀龍這樣都死有餘辜了,每個材料都能堆幾堆呢。各種罪狀可以說是活靈活現。如果看到這些,我們的知友肯定會覺得他們全是漢奸、工賊|、叛徒、勾結外國、密謀叛變了。
可惜的是,現在我們都知道怎麼回事。
看到一堆罪狀羅列,就高叫問題解決了。
說的不好聽一點,你應該認真檢討一下你是否太過輕信了。
裡面一點物證看不見,儘是所謂串供一類的東西。
對於這樣的案件,可以說是一點也不夠。也一點不能夠說服我。
五、認為公檢法憑啥要冤枉你,就為了你一個小女孩
對於人性之惡,我一點也不懷疑。
在斯大林和毛的專政年代,強力機關動輒搞出涉及幾百幾千人的冤案是輕而易舉的事情。你說那些強力機關的人費那麼大勁,冤枉你為啥。
遠古善良自由黨:人可以壞到什麼程度?
你的項上人頭,搞不好不過是人家升官發財的註腳而已。又或者人都抓了,放出去太丟人。
說公檢法就不會冤枉人,簡直是可笑。你是不是對人性有某種粗糙的誤解。
六、連省高院都批准了,肯定沒問題。
這兩天關心此方面,正好看到美國80年代日托性侵恐慌,弄出一堆冤案。
https://en.wikipedia.org/wiki/Day-care_sex-abuse_hysteria美國法治牛不牛,法院厲不厲害。照樣有冤假錯案。
通過省高院二審的,也不能就說沒問題。
還是再強調一句。
不要糾纏一些太細節問題,就跟知乎下面很多網友一樣。
那就是非常之指控,必須要非常之證據。
記住這一點,以最高等級證據要求觀察此案就可以了。
七、這個案件一開始就有很多不正常的現象。
比如這麼大的案件,為什麼當年根本沒有什麼像樣的媒體報道。沒有新聞價值嗎?顯然不是。當年的媒體都跑到那裡去了呢。一家惡魔,這種事情,一定可以做成全國震動的新聞的。
而本次翻案,甚至澎拜新聞也不是第一家。南周其實也寫過文章,卻詭異的不能正常刊登。只能以登在一點資訊上,【一點資訊】家族、村民集體「強姦」事件之謎 www.yidianzixun.com。於是也就基本沒人注意。
而其他如鹿鳴媒體寫的文章,發了也被刪除。
甚至這次事件引起波瀾幾天之後,媒體上除了一些評論之外,也很少見到蜂擁而來的各路記者的採訪。我不相信這是因為沒興趣。
因為還有很多人可以採訪,一堆被告人,當地群眾,前幾年被告的一堆律師。能採訪的多的去了。為什麼現在還沒有這方面的跟進。
我非常懷疑這後面一定有某些人在阻礙媒體報道。
八、這是一個很私人的理由。可能也是最弱的理由。
那就是那幾個所謂的犯人看上去不像壞人。就像非常樸實的農村人,跟小時候的鄉里鄉親差不多。
當然這個理由實在比較主觀,就不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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