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時代才是我們人生的主體
我最近寫知乎答案的時候,搜集了三個有意思的規律,仔細想一想真的挺顛覆三觀:
1:岡珀茨—梅卡姆死亡率圖 (https://en.wikipedia.org/wiki/Gompertz%E2%80%93Makeham_law_of_mortality) 本傑明·岡珀茨與威廉·梅卡姆在1825年發現的描述人類衰老與死亡關係的經驗規律。通常用下面這種半對數表繪製,縱坐標是對數標註的死亡率,橫坐標是等差標註的年齡。
一個人出生時的死亡率和50多歲差不多,然後在12歲左右驟降到萬分之二,隨後開始增長。從30歲開始,每過8.5年,死亡率翻一倍,從千分之一一直指數增長直到死亡為止。
說實話,我真的沒想到12歲的人死亡率這麼低(我以為小孩子比成年人脆弱),也沒想到衰老開始得這麼早,實際上30歲後的人就是在等死而已。
2:對數指標對時間的感受: 經驗規律,我們越長大,就會覺得時間過得越快。這是因為人們是用對數感受時間的。簡單來說,一歲時,經過的一年是你人生的全部;二歲時,前一年就只是人生的一半;三歲時,前一年就只剩下三分之一了。人會逐級縮短時間的心理長度——
從這個角度來看,一個活了80歲的人,他9歲的時候心理上的人生已經過了一半了。當然人一般對6歲以前的記憶會很模糊,所以從6歲開始算。那15、16歲時,心理上也已經過了半輩子了。
3,回憶峰值: 一個人在臨終之時回憶自己的一生,想到最多的是什麼呢?其實是青春期和青年期的事情,其他的都快忘光了。
青春期人形成了世界觀,如饑似渴地探求我們的世界。成年後,一切都已經熟悉了,無法引起好奇心,再沒有什麼精彩的故事,只是日復一日的循環。所以青春期形成了懷舊的峰值,其他部分只跟距離遠近有關,距離遠的就忘了,線性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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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嗎?這挺震撼三觀的,畢竟人類規定的成年年齡是18歲,18歲以前都是廣義的孩子,尚未真正進入社會。但其實從生理和心理上來說,這段歲月其實才是我們人生的主體,而被我們視為社會主體的成年人們,反而是一群度年如日、早已厭倦這個世界、一點點朽爛的將死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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