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心愉:獨家起底灰色二維碼交易鏈條
支付寶和財付通這兩大移動支付巨頭,被要求在線上斷開與銀行的直連這事兒,被市場拿來反覆熱炒:從網聯的橫空出世,到209號文斷直連「最後大限」6月30日的明確,再到央行前不久發布的《關於規範支付創新業務的通知》再次重申不得新增直連、存量業務要儘快遷移至銀聯或網聯。每一次監管推進,兩大支付巨頭都要被拉出來演一次「被套緊箍咒」的角色。
然而,所有這些「熱炒」都只說對了故事的一半。移動支付巨頭們二維碼交易鏈條中的一側——後端,越頂過合法的清算組織直連銀行,將被撥亂反正。但外界的視線,卻始終沒有關注到手法和財技均隱匿的交易鏈條中的另一側:前端。
本期「愉見財經」就為您獨家起底這「前端」二維碼交易鏈條里,隱匿的手法與財技。
在前端,兩大移動支付巨頭也並沒有本著他們牌照所許可的職能(第三方收單),直接與商戶們連接。在他們與商戶之間,其實還潛藏了至少兩道灰色環節:又一道實際承擔了跨法人機構清算職能的「通道銀行」,以及對接在這些「通道銀行」與商戶之間的持牌收單機構、地推公司。
支付機構的備付金不得互轉是行業鐵律。既然支付機構與支付機構之間不能「直連」,兩大移動支付巨頭為了快速擴大可受理的商戶範圍,想到了一種巧妙的「間連」方式,即通過「通道銀行」將通道放給持牌收單機構,將這些收單機構的商戶快速變為受理自己產品的商戶。
另一種情況,巨頭們還會將業務外包給實際承擔著收單職能、處理交易信息、接觸客戶資金、灌裝機具密鑰的地推公司,這些公司甚至完全沒有收單牌照資質,即市場所稱的「無證機構」,其中捲款跑路的「二次清算」公司已經不是個案。
這種靠裹挾銀行違規「放通道」、靠無牌二清公司拓商戶的灰色二維碼交易鏈條,在「創新支付」「無現金社會」的保護色下長期潛行。「支付便民」與「監管套利」同時存在。
大面積外包,加上利潤層層加成的財技,以及挾「用戶」、挾「備付金存放」以令諸侯的模式,總是能夠帶來高效拓展、野蠻生長。過去短短2、3年間,聚合支付二維碼已經遍布衣食住行、大街小巷。
不過,風水輪流轉。支付產業的整個政策語境,在過去半年裡迅速地完成了由促發展向嚴監管的取向切換。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之後,在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去年底前後相隔不到兩個月內,支付監管密集出台了五個重磅文件,其中也使長期處於監管觀望及條法真空地帶的二維碼支付,第一次有了明確規範。
在這些文件中,不只是「後端」直連銀行,「前端」那些隱匿的灰色交易鏈條,也將被節節砍斷。
無證機構混雜其中
上述五個重磅監管文件分別是:
- 《關於進一步加強無證經營支付業務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發〔2017〕217號,下稱「217號文」)——繼續深化無證機構整治工作;
- 《關於規範支付創新業務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發〔2018〕281號,下稱「281號文」)——加強市場風險防控,規範創新發展;- 《關於調整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發〔2017〕248號)——強化備付金集中存管,切斷支付機構直連銀行模式;- 《關於印發<條碼支付業務規範(試行)>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發〔2017〕296號,下稱「296號文」)——規範條碼支付健康發展;- 《關於加強條碼支付安全管理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發〔2017〕242號)——對296號文的技術補充。
在本期「愉見財經」的「支付『直行道』」系列報道上篇《斷直連、關通道:聚合支付大洗牌》中,已經對上述文件中就「後端」線上直連銀行行為的規範進行了分析,解讀了支付機構以備付金存放做「餌」與商業銀行發生的曖昧關係,也已揭秘了「前端」中「通道銀行」的角色和模式。本系列下篇,將起底不為外界所知的灰色二維碼交易鏈條部分。
大道至簡。一切模式回歸到最初各就各位的牌照邏輯里,應該是怎樣的?
如上圖所示,互聯網金融兩大掃碼支付巨頭,從牌照資質出發,是持牌的收單機構,基於牌照本位,收單機構應當一頭連接線下(或線上)商戶,另一頭接入清算組織,再由清算組織連接至各發卡行進行轉接清算(其體內閉環的用戶賬戶餘額間支付除外)。
在前端,牌照賦予他們拓展線下商戶的職能,哪怕是在監管正式點頭前搶跑的二維碼支付,也應由他們直接和商戶連接、布放二維碼或掃碼機具,亦即商戶將交易數據上送給他們。
但線下商戶多如牛毛,一家一家拓展顯然耗時耗力,且需要極其龐大的團隊。巨頭們流量定江山,對待太「重」的業務鏈條,不約而同地採取了外包模式:交給各合作代理商。只是這些實際接觸了結算資金的、扮演著收單角色的代理商中,存在著不少「無證機構」。
從用戶的視角來看,我們在一些小店小鋪用支付寶或微信掃的二維碼(包括主掃或被掃模式),或是小餐館貼在桌上的那些用於點菜付費的二維碼,據知情人士估算,其中9成以上均遁入了「外包收單+二次清算」的灰色鏈條。
也就是說,我們掃碼的交易信息從APP至商戶後,並非直接上送給支付寶或財付通,而是首先去了外包商那裡,清算的資金鏈條從上至下正好相反,但也同樣會經過這些外包商。這也是為什麼不少用戶在掃碼時會識別或跳轉諸如「收錢吧」這類支付平台。
「這些代理商就像是清算流程中的『二房東』,有些『二房東』會在當中截流資金,搞個T+2、T+3……再把資金結給商戶,他就在當中吃資金沉澱的利息或做理財,個別『二房東』甚至發生了捲款跑路。」一名接近監管的人士告訴「愉見財經」,屢見最後收不回資金的商戶去監管部門信訪。
「持牌收單機構除了申牌時就經過了資質審核,此後還要接受日常監管,比如要定期給屬地管理的央行分支機構上報材料、接受監管定期『家訪』等;而無證機構則遊離於監管視野之外。」該人士並稱。
這一點,是本次監管密集發文的整治重點之一。217號文全文重點就在於加強無證經營支付業務整治,在2017年12月底前通過持證機構自查是否有與無證機構的合作,並自斷介面;在2018年2月底前完成央行分支機構組織檢查。
296號文也明確了支付機構向客戶提供二維碼付款服務的,應當取得網路支付業務許可;支付機構為實體特約商戶和網路特約商戶提供條碼支付收單服務的,應當分別取得銀行卡收單業務許可和網路支付業務許可。
沒牌照的,不是金剛鑽,就別攬瓷器活。
交易鏈條與財技
如果外包商是持牌收單機構,這樣的鏈條是否合規?答案也是否定的。央行早已有文明確,支付機構之間是禁止直接連通的。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既然支付機構之間不可相同,那就在中間架一道「通道」、借一個殼。「支付『直行道』」系列上篇中提及的民生銀行廈門清算中心、中信銀行深圳相關業務部門等商業銀行的蹊蹺角色,正在於此,他們把移動支付巨頭的介面放給下游各收單機構,以便讓商戶有聚合支付可接入,而他們本身卻實際承擔了跨行跨法人機構的清算職責,接近於清算組織的角色。
近期監管正在對此展開鐵腕整治。281號明確要求了關於支付介面集中管理、不得違規開放交易介面的規定。296號文首度明確了二維碼支付的規範,指出銀行業或支付機構開展條碼支付涉及跨行交易時,應當通過具備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處理。
有市場評論稱,監管密集發文、規範落地,意味著以代扣名義行清算之實的銀行系清算大軍全軍覆沒。
既然存在違規成本,那原來隱匿的灰色二維碼交易鏈條為何會打通?除了支付巨頭們四處存放的備付金讓銀行們動了心之外,更重要的是這根鏈條里「雁過拔毛」的財技。
一名接觸過此業務的支付機構人士向「愉見財經」透露,這根交易鏈條里的手續費分成,是層層加成的。比如,移動支付巨頭向「通道銀行」收1.8‰~2‰的手續費,「通道銀行」向外包收單機構收2.5‰~3‰,外包收單機構再向商戶收取5‰左右。
此外,接觸得到數據、擁有流量的入口、有可能獲得資金沉澱,也是互聯網商業環境下的重重誘惑。其中,數據和流量打開了無盡想像空間,「愉見財經」就曾聽一家為移動支付巨頭放介面的支付公司吹過,他們的下一步商業模式,是依託交易數據撮合「POS貸」。
在整個金融系統「健全金融監管體系,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的監管整治環境下,監管的重拳組合出擊已經開始。《條碼支付業務規範(試行)》將於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二維碼市場亂象也將被清理整頓。
推薦拓展閱讀:「支付『直行道』」系列報道上篇《斷直連、關通道:聚合支付大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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