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普通人究竟能在生理上忍受多大的疼痛?

之前在某論壇看到很多網友在爭論邱少雲的事迹是否違背了人體生理學,回帖的支持者和反對者眾多

讓我想到這也算是中文互聯網上討論了很久的一個話題了,雖然有越南高僧釋廣德的例子為證,但時至今日依舊處於一個兩邊誰也說服不了誰的境地

那麼今天舉一個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例子,來看看一個普通人究竟能在生理上忍受多大的疼痛

事情發生在2016年7月17日,主人公是一個53歲的普通台灣男子

雲林斗南鎮昨(17日)下午6點半左右發生一起自焚命案。一名53歲劉姓男子,因不滿分居妻子不接電話,就騎著機車並且載著一桶汽油到妻子服務的神壇附近,連打了8通電話妻子都沒接,沒想到他竟將汽油從頭上淋下,點燃打火機自焚,現場瞬間變成一團火球,警方今調閱監視發現,劉男自焚後站著讓火燒,不掙扎也不叫喊,約5秒後體力不支坐在地上,烈火灼身時間長達1分50秒,不禁讓人直呼「那是何等的劇痛啊!怎麼可能靜靜的讓火燒快2分鐘?」

知乎視頻v.vzuu.com

從視頻第12秒鐘男子澆油點火開始,到第1分55秒鐘倒地。在這一分多鐘的時間裡面,男子全程靜坐不喊不叫不掙扎,直至最終死亡

雖然一年多前就已經看過視頻,但現在拿出來看還是感覺震撼不已。一個普通人為愛所困一心求死,竟然能做到這種地步!說實話在之前我確實是不敢想像的,所以在那個動亂的年代,無數的革命人士為了中華民族為了心中理想究竟能犧牲到何種地步,我覺得可能真的會超出我們大眾的想像和認知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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