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泉水廠廠房建設不能忽視的36個細節
選址:
1、廠址應選在礦泉水水源附近且地勢高,交通方便,不會受洪水侵害的地區。
2、廠區周圍不得有粉塵、煙霧、灰、有害所體、放射性物質及其他擴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蟲大量孳生的潛在場所。
3、生產區建築物與外緣公路或道路之間應有15-20m的防護地帶。
布局:
4、建築物、設備的布局與工藝流程要銜接合理,建築結構完善,能滿足生產工藝和質量衛生要求。
5、生產區域布局要順應工藝流程,減少迂迴和往返,避免人流物流混雜交叉。
道路:
6、廠區道路應採用便於清洗的混凝土、瀝青及其他硬質材料鋪設,路面平坦、不積水。
綠化:
7、廠房之間,廠房與道路之間設綠化帶。廠區內的裸露地面應進行綠化。
廠房與設施
8、生產車間內人均佔地面積不得少於2.0㎡(不包括設備佔地面積)。
9、地面應使用不滲水、不吸水、無毒、防滑材料鋪砌,地面應無縫隙,易於清洗和消毒。地面應有適當坡度(以1.0%~1.5%為宜),並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統。
10、牆壁應選用淺色、防霉、防滲透、無毒的材料鋪砌和塗覆,表面應平整光滑、便於沖洗消毒。頂角、牆角、地角成弧形,防止污垢積存並便於清洗。
11、天花板應選用不吸水、表面光潔、防霉、防滲漏的淺色材料覆或裝修,要有適當的坡度,在結構上能起到較少凝結水滴落的效果。
12、門窗應嚴密,採用不變形、耐腐蝕的材料製成。如果有內窗檯應下斜45°。門窗必須設有效的防蚊、蠅、蟲設施。門應能自動關閉且閉合嚴實。
13、車間必須安裝通風設備,其氣流流嚮應避免從非清潔區域流向清潔區域。通風口必須安裝易於清洗、更換的耐腐蝕防護罩,進氣口必須距地面2m以上,並遠離污染源和排氣口。
14、車間或工作面應有充足的自然採光或人工照明。加工場所工作面的照度不應低於220lx;其他場所不應低於110lx。車間內安裝在生產線上方的燈具必須有安全防護裝置,以防燈具破碎而污染產品。
16、車間內的架空管件和滑槽等必須便於清潔,能防止積塵、凝水和生霉。
17、清洗及灌裝車間應密閉並設空氣凈化裝置、空氣溫度調節裝置和空氣消毒設施。
18、應採用合理的機械通風設施,確保氣流從清潔區域流向非清潔區域。
19、清洗車間應為10萬級潔凈廠房,灌裝車間應為1000級潔凈廠房,或全室10000級,生產線局部100級。
20、潔凈廠房的設計與建造應符合GBJ73的要求。
21、灌裝車間的建築結構及內部設施應能防潮、防塵、便於清洗消毒。
22、潔凈車間入口外應分別設有人員和物料的凈化設施。
廢水、廢物排放系統
23、必須設有廢水、廢物排放系統。
24、所有廢水排水管道(包括下水道)必須能適應廢物排放高峰的要求,且建造方式應避免對礦泉水的污染。
25、將廢物從廠區內清除之前,應設有密閉式廢物貯存設施,其設計應能防止有害動物、昆蟲的侵入,並且避免對天然礦泉水和廠區環境的污染。
設備、工器具和管道
26、凡接觸灌裝用礦泉水的設備、工器具和管道,必須採用無毒、無異味、耐腐蝕、易清洗的不至於改變原天然礦泉水水質的材料製作(宜用不鏽鋼材料),表面應光滑,無吸附性、無凹坑、無剝脫、無縫隙。
27、與灌裝用礦泉水接觸的設備、管道應邊角圓滑,無死角,無盲端,不易積垢,不滲漏,便於拆卸、清洗和消毒。
28、灌裝用礦泉水與其他生產用水的輸送管道和設備應彼此間完全分開,無交叉接角,不同用途的供水管道應塗以不桶的顏色,以示區別。
衛生設施
29、洗手設施應分別設置在車間進口處和車間內適當地點,其開關應採用非手動式,龍頭按每10人1個設置,並不得少於2個。
30、洗手設施還應設有免關式洗滌劑和消毒液的分配器和干手裝置(熱風、消毒紙巾等)。
31、生產車間進口處必須有與通道等寬,長1.5m以上的鞋靴消毒設施。
設備和工器具消毒設施
32、生產車間內應配置設備和工器具的消毒設施。設備和管道的清洗消毒建議使用CIP① 洗消系統。
更衣室
33、必須設有與職工人數相適應的儲衣櫃、鞋架。更衣室應與生產車間相連接。
34、必須設有與職工人數相匹配的淋浴室,淋浴室按每班工作人員計每20人設置一個,並不得少於2個。
35、淋浴室應設置通風排氣設施以保持相對負壓,必要時設置採暖設備。
廁所
36、生產車間的廁所應設置在車間外側,並一律為水沖式,備有洗手設施和干手裝置,其入口不得正對車間門,要避開通道其排污管道應與車間排水管道分設。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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