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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致知這一儒家公案的現代解讀和分判

格物致知,是《大學》中的一句緊要格言,關於這句話的解讀,最有名的就是理學家朱熹和心學家王陽明的對立。朱熹解讀如下:格物致知就是即物窮理,我們要對外界的事事物物進行分析和推理,從而獲得它們內涵的知識,就這樣不斷積累,總有一天可以豁然開朗,從而達到理無不通的聖人境界。從這個解讀上可以看出理學的主要觀點:理在外界,我們應該從外尋理,不斷積累而最終得道。這是典型的漸教和漸悟。而王陽明的解讀如下:格物就是去掉心中的物慾以正事,致知就是致良知,能格物是因為我們有知是知非的良知,我們能不斷擴充自己的良知就可以達到正事(格物)的目的。在他看來,格物和致知是同一件事,都是去除心中的私心雜念從而使我們的本心發揚光大。從此也可見到心學的主要觀點:心即理,我們只要反觀內省就可以明白是非,從而在事事物物上減滅物慾,最後達到廓然大公的至聖之境。

從這兩個解讀可以很明顯的看出心學和理學的差異。理到底是在外還是在內,這也成為了一個爭論不休的大公案。對於這一點的爭論也一直貫穿著後繼的儒學歷史,一直到近代都沒有定論。現代新儒家牟宗三在其《心體與性體》一書中已經徹底解決了這個問題,簡單表述如下。

首先,我們要明確,儒家中所謂的性、道、理等等,都指的是道德修養中的事情,並不包括客觀真理如科學、數學、邏輯等等。對於客觀真理,那當然是理在外,我們要按照朱熹的觀點去格物致知。但就道德這一主觀真理而言,借用康德的話就是意志為道德立法,道德自律才是真理,也就是王陽明和陸象山所提倡的「心即理」,這也是孔孟正宗儒學的核心所在。朱熹提倡的「性即理」,道德真理的判斷標準屬於他律,類似科學真理一樣,這個提法不合乎孔孟儒學的傳統,所以才會被陸象山斥之為「不見道」「支離」。牟宗三稱朱熹「別子為宗」,也就是他雖然不能繼承孔孟的道德自律的傳統,但其學養之高明,也在「他律」這個進路上可以作為開宗之祖。順便說一下,二程中的程頤(伊川)也是這一路數。因此,從孔孟儒學的傳統來說,王陽明的解讀是正確的。

其次,《大學》一文,只是給出了形而上的大方向,本身並沒有給出道德自律、他律的具體抉擇。因此,就這篇文章中本身的格物致知詞句,這兩種解讀本身都沒有正確錯誤之分。但朱熹依照自己的道德他律的原則解讀後,又依照這一原則來解釋《中庸》《論語》《孟子》等儒家經典,就完全接不上孔孟等的義理,很多原則上大方向的解讀都不符合儒家正宗的原義。另外說一句,荀子也是背離了孔孟,成為道德他律宗派的一員。因此後儒一般不提荀子,只是孔孟並稱,也就是出於這個原因。但對於朱熹,由於其名氣太大,著作太豐富,又由於明朝朱元璋的大力推崇而成為公認的儒學正宗,使得儒學走上歧路,只在王陽明處才真正扭轉了其歧出,回歸正路。

從以上分判可以知道,對於格物致知這一格言,如果按照孔孟正宗儒學的解讀,當以王陽明為準,但就其本身的原意,並無定論。牟宗三之師熊十力為了兼顧科學知識這一內容,也兼兩者而強釋之。現在看來,固有其妙處,但其真切含義如何,當以牟宗三的分判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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