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陌陌用戶眼中的互聯網思維
(一) 從momo想到mobike
當我下載陌陌的時候才知道它已經在納斯達克市場上面上市了。當我看見裡面的那些微商的時候,我想像不出原來一個約X軟體居然可以如此牛逼。當我們還沒搞清楚別人是如何盈利的時候,別人已經跑去上市敲鐘了。
互聯網是一個很神奇的東西,創造了很多財富的神話。
世界變化太快,mobike,ofo這些共享單車出來也不過幾個月,就好像變成我們生活的一部分,我們下載安裝了它們的app,心甘情願地去交押金。以至於有人問單車店存在的意義在何方,都有共享單車了,為何還要有單車店呢?
Mobike燒了不少錢,做了不少單車,mobike單車早已從死重具有科技感的第一代升級到了重量有所改善的第三代。我曾經也對於mobike的產品悲觀,造價如此高昂的單車,要是靠租金的收益無法滿足繼續造車的需求,何況都已經是第三代了。
「mobike會不會死?」
如果說mobike單車是一場龐氏騙局,那麼一旦用戶數量增速不及燒錢速度,mobike就可以GG了。如果說mobike單車是一件公共物品,那麼公共物品是無法被市場提供的,這是經濟學常識。
那麼為何還有沖110,送100的活動以及騎車不用錢的活動。反過來想,這些活動可以反映一件事情:這絕壁不是一件賠本生意,賠本生意沒那麼多人去競爭。
(二) 從相殺到相愛
天王蓋地虎,寶塔鎮河妖。
但是,天王萬一和地虎是一路的,寶塔萬一本來就是河妖的home呢?
曾幾何時,視頻界youku和tudou打得難分難解搶流量,最後居然合併了;滴滴和uber同理;最後mobike和ofo走向合併之路不是一件意外之事。(立了一個flag,錯了不要打我。)況且聽說ofo和mobike本來就是同一堆投資人,只不過是兩個不同的木偶罷了。到時候合併變成mofo?
(三)互聯網到底如何賺錢?
我想說的依舊是流量為王。
互聯網賺錢的思維是用免費的流量兌現出錢來,所以其實對於互聯網企業而言先考慮的不是賺錢而是賺流量,國內的互聯網門檻就是免費。
但流量不是免費的。無論是app的設計者,維護者,伺服器都是需要錢的。
行內一個粉絲的出售價格大概是五毛錢,要是是精準的粉絲價格就更高了。所以當各位男士在附近的人上面留下足跡會有用各種姿勢打招呼的美女。她們有的會偶爾群發幾句,當你回復的時候,她沒啥反應。(其實我想說現實的女生都這樣。)當你窮追不捨的時候,她就開始騙紅包或是讓你開貴金屬賬戶。
通過這種方式加人我們稱之為「色流」,一個微信號加了1000個人,一個月可以賺5K吧。兌現的辦法很多,有些人在特殊節日發個「我很寂寞」之類的朋友圈都會有人無緣無故發紅包。
「附近的人」這種引流的地方,可以被稱之為「場景」,同理還有支付場景等等。
引流有很多辦法,要麼花錢要麼花時間,要麼自己本身很牛逼。
引流只是第一步,第二步是轉化。1000人,轉化率1%,也就是10個人,一筆生意賺100,也就是1000塊錢收入。
利潤=流量*轉化率*單筆利潤
(四)mobike的未來
回到剛才的mobike,中國十幾億人,mobike投放的地方是大城市,假設有10%的人使用它們的app,騎它們的單車,押金就已經是幾百億。如果說幾百萬的用戶,也已經是幾個億的押金。何況,單純是安裝app,在網上的CPA廣告聯盟,就要收費接近1元了。
現在賺多少錢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以後可以賺多少錢。Mobike 依靠這些流量就已經可以辦很多事情了,app的用戶就是它的千軍萬馬。流量引入後,mobike顯然有更大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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