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論「憤怒」(原創)

如果搜索一下百度上的解釋,憤怒是指因不滿或敵意所引起的強烈情緒反應。一般在心理學上的定義是:憤怒是指當願望不能實現或為達到目的的行動受到挫折時引起的一種緊張而不愉快的情緒。

憤怒被看作一種原始的情緒,它在動物身上是與求生、爭奪食物和配偶等行為聯繫著的。憤怒在人的成長過程中出現較早。據認為,出生3個月的嬰兒就有憤怒的表現。

比較上述對憤怒的不同描述,我們可能會對憤怒這種情緒有不同的理解。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對憤怒的處理都採用了第一種描述中對憤怒的理解,認為是一種不好甚至不應該出現的 情緒,因些成人們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都強調小孩不應該表現出憤怒這種情緒來,即使不小心被激發出了這種情緒也必須儘快處理掉它。成人們不僅這樣教育小孩,也是這樣要求自己的。憤怒被人們當作只是一種不好的、有破壞性的情緒而被嚴防死守,「制怒」、「忍」等對憤怒的處理方式顯示出了人們對憤怒這種情緒的害怕。

人們之所以對憤怒這種情緒如此地抵觸,極力地避免它的發生和呈現,表面上看似乎是因為人們給憤怒冠上一些道德上的評判語而讓人避之不及,好像給人一種刻板的印象:一個人成熟的人,一個善良的人,一個有道德的人是不應該有憤怒的。但如果從心理學的角度去理解憤怒,我們往往會更關注憤怒背後所呈現的心理現象,就象另一種對憤怒的描述那樣,當願望不能實現呀為達到目的的行為受挫時引起了憤怒這種情緒,所以每當憤怒這種情緒出現時,情緒的背後暴露出來的是這個人內心的願望、慾望、某些衝動和行為目的等,人們要避免憤怒情緒的呈現其實真正的目的是為了不讓人知道情緒背後的這些內心活動內容。

我們之所以這麼害怕傾聽自己內心的聲音,這或許和我們在幼年時的成長經歷有關。當一個嬰兒哭的時候,這哭的背後其實是在表達嬰兒內心的需求,他可能是因為尿布濕了不舒服,也可能是因為餓了想吃奶。如果媽媽仔細觀察嬰兒種種情緒所傳達的信息,媽媽們就會比較容易體察到嬰兒內心想表達的願望與需求。可惜的是許多媽媽一方面沒有這樣的意識,另一方面也缺少這樣的耐心,更有可能是那位媽媽因為自己心煩意亂或沒有能力去傾聽嬰兒的心聲,所以要麼會錯了意,給了媽媽想給孩子而並不是孩子想要的,要麼忽視孩子的信號,避免讓媽媽自己更心煩意亂。如果孩子用生氣、憤怒等所謂的負面情緒來表達內心感受時,媽媽們被這些負面情緒所左右,忽視了孩子真正想要表達的感受。久而久之,孩子會覺得用這樣的情緒來表達內心的需求是不好的,甚至會覺得表達內心的感受與需求本身也是不好的,長大了以後,這個孩子在無意識中就會認同了上述想法。但是那些情緒卻是自然而又本能的反應,內心的需求與願望並不是輕易就可以抹滅的,當這些需求的動力越來越強烈時,內心的衝突也會變得越來越強,各種身心方面的癥狀也會隨之而產生。而最可怕的是把那些內心的需求和願望都統統搞沒了的,表面上看這樣的人沒有什麼情緒,其實如果與這些人更親近些就會發現,你在這樣的人身上會感覺到了無生氣,沒有活力。行屍走肉是比較貼切的形容。

在心理治療的實踐中發現,許多病人是很難面對自己憤怒的,他們一方面不允許自己有憤怒這樣的情緒,另一方面當有憤怒情緒發生時又不知道如何調整和處理。這些病人往往為了防控憤怒而惴惴不安、焦慮不已,或是因為無法處理憤怒情緒而驚慌失控。壓抑和隔離內心的憤怒是人們最常用的方式,還有許多人想通過某些方式的修鍊,讓自己不再產生任何憤怒、不滿的情緒,想根本上做到本欲無求,以為這樣就可以成事大吉,一勞永逸。

從心理學角度來看,所有的情緒其實都是一種信號,提醒我們有某些「東西」觸動了我們的內心。憤怒也是一種信號,如果我們願意去覺察自己的憤怒,而不只是任其無節制的釋放或象防洪水猛獸一樣的壓制,我們就能更多地傾聽到自己內心的聲音,傾聽到我們內在的需求與願望,才可能有機會更好地關愛自己。

一個不管場合隨時宣洩自己憤怒的人,看上去就好像一個爆炸的火藥桶,不僅會燒灼了自己,也會嚇跑了他人;而一個竭力壓抑自己憤怒的人,他的內心裡其實充滿了憤怒,他不僅是一顆不定時的炸彈,不知哪一天會爆炸,而且還會是一顆帶病的炸彈,因為在爆炸之前已經可能先摧殘了自己。

對待憤怒,最人道的辦法是去體察這些情緒,其實就是給自己一個機會去了解憤怒,以及憤怒所傳遞的內心聲音。當你的憤怒被你這麼用心地體察與理解時,憤怒的能量就可能會轉化,轉化為一種對自己有益的積極向上的動力,同時,對自己內心聲音的理解也會讓自己有幸福的愉悅感。

只不過當憤怒產生時能隨時體察自己的情緒是一件並不容易的事,我們太習慣於原先對待憤怒的方式了,那是需要我們十分用心去修鍊的功課,因為那關係到我們對幸福的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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