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稱義與因義稱信——宗教與信仰的不同

從人生的終極關懷和解脫方面,存在著宗教和信仰的必要性,這是關乎人們安心立命的精神實踐的大方向問題,無論你是以宗教(包括佛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等等)也好,以各種主義(自由主義、實用主義、功利主義、共產主義等等)也好,在人生的大海中航行,總需要這麼一個舵來指引自己的方向,否則就成為陌上浮萍無根底,有隨風飄蕩的浮游感。人需要一個錨來定住自己的心思,從而讓自己浮泛不定的眼光聚焦下來,讓自己的散漫不依的氣力集中起來,從而往一個目標去思量和努力,讓自己的人生有個最高追求和標準。這個最高的標準,可以是宗教,也可以是信仰。人有定向,才可以做到心定氣聚從而有所作為。

同樣是最終極的目標,宗教和信仰還是有所不同的。

信仰:因義稱信,可以稱之為自信。因為合乎義理從而相信,從而遵從,從而發揮自己的理性,指導自己的實踐,不斷地純化自己的生命,最終到達終極的目標。人是有理性的動物,理性這個詞語每個人可能都有不同的理解,但在儒家看來,理性就是那聖人和人都相同的,共同具有的人的超越意義的人性,只不過是聖人能夠不喪失這個本性,在實踐生活中不斷將其發揚光大,從而完完全全表達出來而已。所謂直心是道,求則得之,操存舍亡等等,說的都是這樣的一個理性(本性、本心或者良知)。「個個心中有仲尼」說的就是這麼一個超越性的良知本心。全部儒學的根基都在這一點,所有人成聖成神的可能性也都在於此。東方儒釋道三家都承認這麼一個無限的自由心。佛家所謂「頓悟」,所謂「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其根基也也是在這一點。只有在承認這個人之為人的根本性的共同點的基礎上,才可以談到其它一切的工夫、修持,才可以讓我們不被外在的各種艱難困苦所喝阻,才可以讓我們不在榮華富貴面前停留駐守,我們才可以朝著這個最終極的目標和方向不斷前行。這就是信仰,認識和堅守自己的本心,相信理性力量的指引,以內心深處湧現的最高律令和欣悅為動力,朝著自我圓滿的道路不斷前行。

宗教:因信稱義,可以稱之為信他。因為對自己的不自信,從而相信外在的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上帝或者先知,完全把他們當做另外的一種高於自己的生命,以他們的言行作為自我的指引,泯滅了自我的理性,踐踏了自我的尊嚴,以無條件的信任將自己的身心全部奉獻上去,從中獲得一種依靠和滿足,從而獲得最終的解脫和終極關懷。因為所有的標準都是外在的,都是需要他人的解讀,就有了被他人誤導的可能性。千人千面,依他起信的不確定性就在此處,根本沒有一個普遍性的道德標準可以依從,就會產生不同的指導標準,從而可以造成歷史上種種宗教慘劇。宗教的莊嚴神聖,其實就在於人自身的理性之可貴,它才是指導我們生活實踐的唯一自律性的普遍原理,它在我們每個人的心中,只不過被自我否定和埋藏了。真正偉大的,是人自身,在所有的神聖莊嚴中反身自省就可以見到它,與它覷面相對,從而「轉識成智」,「一念成神」。

我們可以沒有宗教,但不可以沒有信仰。我們的理性,我們的那個不為任何外界條件所限制的自由意志,那個可以做到「捨生取義」的當下決斷,就是我們神聖莊嚴的本心和本性。

反躬自省,自信自立,才是我們通往終極目標的正確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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