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江湖英雄書:我要開始寫作了,你們看或不看,都不關我屁事
屏幕對面的那小誰:
你好,當你看到這裡,我要告訴你一個決定。我要開始寫作了。
為了這一天,我假裝準備了很久,像鼓風機一樣鼓足了勇氣,之後又像武俠小說里一個蓄謀已久的殺人犯,蹲守在各大公眾號的爆款熱文前面摸著假裝有鬍鬚的下巴咂摸了許久,渴望用一招半式制霸天下。然而三年就這麼過去了,如果是在一本武俠小說里,那我依舊只是某個茶館裡的看客,在武林大賽的時候用半個月的薪水買張票,喜滋滋地擠進前一百五十排的黃金坐席,如果忽略行進過程中總是落在我腰部的那些重鎚,那今天還是很可喜的一天。比武中,如果高呼一聲「打得好」,那我在文中的作用就是「正面襯托主人公形象」,如果是破口大罵,「兀那鳥人,浪費老子的票錢」,之後,我還沒有被打死,那我就是「反襯主人公,凸顯其宅心仁厚,義薄雲天的光輝形象」。總而言之,我是一個假裝在江湖裡的人,而我說不準是某個傳奇武林盟主第一百代孫女,這一驚天的絕密也只有村頭耳背的老宋頭知道。
其實這是第二段了,我準備來個過渡段的,卡爾維諾式的,輕盈敏捷的那種,但是我跳的不好,不慎摔溝里了。所以我們還是接著在這本武俠小說里吧。最近這些江湖盛事讓我有些厭倦了。不知怎麼的,連一本武俠小說都沾染上了國人劣根性,沒別的,就是看熱鬧且代入感太強。喬峰喋血聚賢庄,結果全天下,公的都覺得自己鐵漢柔情恰如喬峰,母的都覺得自己眉眼耳唇肖似阿朱。包大人斬了個陳世美,天下的漢子們都遭了殃,圓的扁的都自帶出軌面相,那一晚,天下的婆姨都手持擀麵杖,誰人不是正義凜然的秦香蓮!人人都活得像群大馬蜂,「轟」來了,「轟」又散了,看似熱鬧,實則死寂,這大概這就是江湖吧。
比起他們,我活得像個守墓的。在我眼裡,這個世界是本一塊大墳地,其上的熱鬧事,也逃不過幾個孩子偷祭品這一類之外。真的好東西在地下,千百年間不變的物件,這些是值得守住的。嚴格意義上來說,我們自己也是一塊墳地,每一個坑裡都躺著不同年代的自己。
我和村口老宋頭湊在一起過日子的時候,那還是很久之前。老宋頭還不是老宋頭,我還不是個守墓挖墳的。我們倆第一次一起過中秋,南京的破月亮不怎麼亮,天也不怎麼暖,花也不怎麼香,唯獨心火燒的很旺,雙目相對,兩個人的眼睛和轉彎處的汽車大燈似的。我有點想吻他了,老宋頭的那張石頭臉此時也沒那麼硬邦邦了,但是此地此景實在太爛了。只有前頭有一個流浪歌手,唱那首特別軟趴趴的《小情歌》,此時這份軟便有點意思了。我便想,沒錯,就在這個歌手這兒來個初吻,肯定能記一輩子的。但不知當時怎麼的,終究還是沒做成這件事,竟就這麼走過去了。如今這件事放在我這墓坑裡,樣子依稀是一個尿壺,但是斷了嘴的。沒人往裡尿過尿,我沒有,老宋頭也沒有,但它的確就是個尿壺樣子。
真讓我尿尿的東西確是一張琴。那時候我還是萃英山二當家,制霸整個國家級貧困縣附近的夏官營大學。一日我擄了一個個子很高的小黑臉和我上山,嚴格意義上,我懷疑他是朝廷派來的間諜。因為他一點都不愁眉苦臉,嬉皮笑臉的,步子扯的比我大,在半山腰的時候還專等我上來,口哨吹得比我響。這孫子!我決心給他點厲害瞧瞧,兩個人蹲在黑黢黢的山頭上,專挑恐怖的故事講,天上的星星知道我的心思,愈發的又大又慘白。然而,時間過了十二點,我沒能講過他,這廝天津人士,不出意料應該是天橋邊賣藝練成的相聲技能。我借勢尿遁,但還是被恐怖故事的餘韻搞得一後背白毛汗。好在此時他遠遠地開始吹口哨,我心放了下來,好一陣舒暢,但彷彿算準了一樣,完事之後,我便又聽到了一聲嘲笑。我提了褲子下去一陣追打,被他一把就摁進了懷裡。個頭矮就這點不好,此時我只能摸到他的肋骨,根根分明,太瘦了,簡直就是一張琴。下半夜,我一直在琢磨琴譜,想要彈一首好曲子。很久之後我成了山陰路小霸王,照片里他變胖了,這腐敗相,間諜沒跑了。然而那把琴還在我這裡,彈出來的確是口哨聲,是《賣報歌》,是很久之後聽了依舊很想尿尿的歌,恰是我的十九歲。
這是兩個我的物件了,我一直守著他們。可能有人看了之後,便也去找一張琴玩玩,也有可能會回家好好端詳下自家的尿壺,給它把那個斷了的嘴接上。但我也僅僅只是給你們看看而已。我這也只有這些了,之後我們可能還回去別人的墳地里挖墳掘墓。或有重寶,也尚未可知。
於我看來,人生值得深究之處永遠在於腳下,屬於你的重寶也只藏在你的靈魂里。即使它只是一把尿壺,或者一把只會吹口哨的琴。這也是僅屬於你的,真正值得珍視的東西。
在這本武俠小說里,我已甘願做一個守墓人了,但守墓人又何嘗不是一個門派,鑒寶又何嘗不是一門功夫。總之,這就是我的武功秘籍了。正反都和熱鬧、勝負無關。
如此
就好
守墓派第一代掌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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