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依附與角色
角色(role)一詞來源於戲劇,指演員在舞台上按照編劇和導演的要求,扮演某一具有特定個性或行為的人。後來人們將角色的概念推廣到了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因而產生了社會角色的概念——那些處於特定社會位置,按要求表現出期望行為模式的人。例如,教師是教書育人、傳道解惑的角色,醫生是治病救人、除病去痛的角色,軍人是保家衛國、掌握暴力的角色,等等。
個體社會化和社會分工導致社會角色的產生,我們每個人都是社會角色的扮演者,有意無意地扮演著各種各樣的角色。角色是社會關係的總和,同樣也是行為模式的總和,它規範了人們在社會中的行為——有些事我們應該做,而有些事不能做,我們回過頭來想,如果你成為了一名老師,你要教書育人,教書育人不僅是你的行為權利,也是你的義務。換句話說,我們扮演角色,角色也控制了我們,它讓我們不得不按照角色本身的內涵去行為。行動者對規則的服從「邏輯地被演繹為個體通過社會化在社會規範與社會期望的指引下的角色執行過程」 (M.沃特斯, 2000)。早在1959 年,Thibaut等(1959)就論述過角色和行為之間的內在聯繫:角色是社會中佔有一定社會地位的個體對自身行為的期望系統,它表現為可觀察的外顯行為。Shaw等(1982)也認為,社會科學領域的角色概念雖然引自舞台,都是其本身意義卻未改變,仍指的是個體在一定情境下所表現出來的行為特徵。
當我們仔細剖析依附,我們會發現所有的依附行為都涉及到了資源控制者對依附者行為模式的期待,這些期待最終都會以角色分工的形式進行體現,依附者在依附過程中進行角色扮演是必然的。那麼,依附中的角色內涵和行為要求是由誰規定的呢?顯而易見是,依附者的角色內涵是被賦予的,而不是自我選擇或採納的,它源自於角色的創造者——資源控制者。依附者們完成角色扮演是換取資源的前提條件,依附者仍舊會失去對自己行為的控制權。
系統正當化理論認為,人們傾向於相信既有的社會安排或分配是公平與合理的,且接受並順從這種安排(Jost & Banaji, 1994),而角色的存在更強化了人們的順從:一方面,它掩蓋了依附,並使人們忽略了依附的現實存在。這無疑大大增加了資源控制者用資源換取他人行為控制權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人們普遍能接受社會角色的分工,因為人的能力存在差別是不可爭辯的客觀事實,但是人們卻不一定能接受依附,因為我們會想,「你憑什麼佔有資源呢?」另一方面,角色扮演大大地降低了資源控制者的管理成本和負擔。角色的內涵和行為要求設計好之後,資源控制者只需要要求依附者完成好角色,而不需要再具體指導依附者的行為細節,依附者就會按照角色自己來約束或完成行為,當依附者發生交替時,資源管理者也不再需要支付相同的教育成本。
依附關係所賦予角色本身與資源及行為直接相關,它背後體現的控制,因而總體上來講,社會角色可以分為四類——資源提供者,資源獲得者,行為施控者,行為被控者。這種從依附的角度進行的分類與一些社會學者的公民分類方式存在一定的相似性。例如,阿爾蒙德等(1993)認為作為國民的公民主要有四種角色體現:一是資源提供者,比如納稅人、應徵入伍的兵源等;二是資源獲得者,比如社會保障領受者、福利領受者、退伍軍人福利領受者等;三是行為受管制者,比如服從法律等;四是象徵領受者、提供者,比如宣誓入會或者效忠、聽取政治演說等。
這並非是一種巧合,而是由於依附現象被學者們從不同的角度進行了解讀。
參考文獻:
- M.沃特斯. (2000). 現代社會學理論. (楊善華, 翻譯) 華夏出版社.
- Thibaut, J. W., & Kelley, H. H. (1959). The Social Psychology of Groups. New York: John Wiley & Sons.
- Shaw, M., & Costanzo, P. (1982). Theories of Social Psychology,2nd ed. New York: McGraw-Hill Book Company.
- Jost, J. T., & Banaji, M. R. (1994). The role of stereotyping in system-justification and the production of false consciousness. British. Journal of Social Psychology , 3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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