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 心理改變應用於洗腦的兩個前提條件

承接前文(心會變嗎?):

(一)心理改變是可控的

如果施控者無法控制受眾的心理變化走向,通過洗腦對受眾的心理改造都如「創傷後應激障礙」一般,那麼施控者很可能會放棄洗腦,原因很簡單——當改造他人心理的行為所造成的結局和後果是不可控的,這不僅不會帶來控制,反而會引起失控的風險,這與施控者的初衷無疑相違背。

顯而易見,在心理層面,施控者希望能夠按照自己的意願定向地改造施控者,正如在帕蒂·赫斯特案中,共生解放軍希望看到帕蒂·赫斯特從內心裡認可並加入自己,而不是簡單地變成一個精神異常的瘋子,這樣對他們來講並沒有意義。換句話說,施控者對心理基礎的期待至少需要包括兩點:

  • 第一,人的心理並非是恆定的,會因環境影響而改變;
  • 第二,心理改變是可控的,施控者可按照自己的意願使特定的心理改變發生。

按照行為主義創始人華生的觀點,這兩點都是完全成立的,施控者甚至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完完全全地塑造另外一個不同的人。如果真的可以做到這一點,我想很多望子成龍的家長可能就不需要再為孩子的教育問題發愁了。顯然,可能性雖然存在,可是施控者們卻並不能真正地做到這一點,曾經對洗腦有著無限興趣的美國中情局(CIA)在二十世紀相繼實施了「藍鳥計劃」(Bluebird)、「朝鮮薊(ARTICKOKE)」、「心靈控制計劃(MKULTRA)」等計劃,並在暗中資助科學家進行了包括「吐實葯[1]」、「致幻菇及致幻葯[2]」、「感官剝奪實驗[3]」、「催眠控制」、「潛意識信息」等一系列研究,這些計劃無一例外是為了尋找合適洗腦的方法而開展,可是最終也都無一例外以失敗而告終 (斯垂特菲爾德, 2011)。可見,要定向改變一個人的心理並沒有華生和霍金斯想像的那麼簡單。

可是當我們聯想到在二戰中瘋狂的德國納粹黨、日本軍人,我們在佩服希特勒和日本天皇的同時也會得到一個信息——定向地改造一個人的心理完全是有可能的,至少他們都做到了,那麼,他們是如何做到的?在我們無法改變遺傳條件和生理基礎的前提下,利用環境是唯一的出路。

如果我們將人體看作是一個獨立的系統,那麼人體以外的所有事物都成了環境的一部分,顯然這個系統要存在和發展下去就必須要與周圍的環境產生信息和物質交換,更確切地說,我們生存和發展必須要依靠環境。當我們已經不適應環境的改變時,外界的環境會給我們帶來來自於生存和發展的壓力,面對這樣的壓力,我們有兩種選擇:一是改造環境,將其變為我們能適應的狀態,這樣我們就不需要為了適應而讓自己做出相應的改變;二是我們通過改變自身來適應環境的改變。當我們無法改變環境時,我們只能改變自己。

人們不僅需要改變自己的行為來適應這種變化,人的心理同樣是如此。如果我們仔細分析「帕蒂·赫斯特案」、「莫斯科審判秀」案,還是「敏澤迪大主教案」,我們會發現這些被洗腦的人當時都處在由施控者構建的特定環境之下,這種環境給他們的心理製造了巨大的壓力,而且他們還無法通過改變環境來減輕壓力,最終他們只得適應新環境,適應的方式就是改變自己。

因此,要定向的改變心理至少需要做的以下幾點:第一,受眾處在特定的環境之中;第二,受眾無法去改變這種環境;第三;特定的環境會給受眾帶來難以承受了壓力;第四,按照施控者期望的改變,受眾可以釋放這種壓力。這樣的條件無疑是苛刻並且難以構建的,一旦這樣的條件形成,那麼受眾的心理改變將是強制性的,以這樣的方式進行的洗腦我稱之為強制性洗腦

既然存在強制性洗腦,那麼我們也應該意識到肯定會存在非強制性洗腦,非強制性洗腦是指上述四個條件不完全成立的情況下進行的洗腦。類似於「帕蒂·赫斯特案」的事件不會每天發生,然而每時每刻都會有人試圖對我們施加影響,他們的目的同樣是為了改變我們的心理,例如廣告業和銷售人員總會想盡辦法來說服我們來購買商品,這種行為也會使我們內心發生改變(儘管可能耗時較長),很多情形下我們甚至難以發現自己的這種改變,最大的表現是我們經常糊裡糊塗地就購買了各種自己原本並不需要的商品,他們改變我們的心理並非以構建強制環境作為基礎,而是利用各種科學的說服技巧,羅伯特·西奧迪尼將其稱為「產生影響力的武器」。

美國「公關之父」貝奈斯認為:「大眾的頭腦里都是些『習承德偏見以及由領導者供輸給他們的符號,陳詞濫調和口頭禪』。構成大眾的個人不必有什麼知識,就可以形成某種觀點。同時他們的觀點雖然常常陷於固執,但也易於塑造。他們的態度總是變來變去,他們合群,非理性,很少知道驅使自己行動的真正原因」 (張巨岩, 2004, 頁 107-108)。無論是理論上(以行為主義為代表),還是事實上,洗腦的心理基礎都是存在的,人的心理可以在影響下發生定向的改變。

(二)心理改變的組織性

在傳統認識上,人們對於洗腦的關注通常源自於受眾的認知、情感或需要發生了改變,例如,一個人相信世界末日,這是因為受眾的認知發生了改變;納粹德國煽動對猶太人的仇恨,這是因為受眾的情感發生了改變;很多商家企圖改變消費者對物質生活的需要,只要消費者產生相應的需要,商家就可能藉此讓消費者產生相應的消費行為。我們在分析這些時,只關注到了單一心理成分的變化,卻忽略了一個事實,那就是人的心理是有組織性的整體,這意味著心理任何成分的變化都可以引起其他部分的變化。心理改變的組織性我們可以從兩方面進行理解:

  • 一是心理各成分會相互影響。

心理各組成成分之間並非是相互孤立、割裂的,它們是有機的整體,往往一方面的改變也會引起其他方面的改變。例如,一個人的認知被改變成「這個世界上的人都生而有罪,我們生下來就是為了贖罪」,伴隨著這樣的認知改變,這個人往往會對世界產生深深的敬畏感;假如一個人的認知被改變成「這個世界上的人都有罪,上帝會懲罰這些有罪的人」,這樣的認知改變會使這個人對世界產生深深的厭惡感,並極有可能導致其做出極端的反社會行為。

認知改變會導致情感也發生改變,情感、需要的改變同樣是如此——它們都不會孤立改變的。例如,你生活在一個國家,你吃的大米是從鄰國進口的,你從來沒有覺得這個大米不好,假如有一天兩國之間出現領土爭議,兩國國民的民族情緒直線上升,你越來越仇視鄰國,這種情感上的改變會引起你對吃了多年的大米的認知也發生改變,你可能覺得這米不好吃了,儘管米還是原來的那個米,情感變了,認知也改變了;如果你因為厭惡鄰國,已經不想再吃這種米了,決定改而去買另外一種米,那麼,你對這種米的需要也發生改變了,這些改變最終導致了你不去買這種米的行為。

同樣的,由於心理是有機的整體,除了認知、情緒和需要,情感、意志、動機、能力和人格等方面同樣是心理活動的組成部分,因而這些方面的改變也會引起一個人的改變。

以能力為例,一個原來思維敏捷、視野開闊的人,變成了一個木訥狹隘的人,至少他對事物的認知肯定會發生改變,「敏澤迪大主教案」中的敏澤迪大主教就是如此;以人格為例,一個陽光開朗的人,變成了一個內斂敏感的人,至少他對外界的情感肯定會發生改變;以動機為例,一個動機明確、行事果敢的人,變成了一個動機不明、唯唯諾諾的人,至少他的意志肯定會發生改變。

由於人的心理本質上來講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因而任何一個成分改變均可能造成其他成分的改變,從而導致其行為變化。儘管心理各成分相互影響所帶來的改變有大有小(例如,改變一個人的情緒所帶來的變化,一般情況下要小於改變一個人的情感所帶來是變化,不過這並不是絕對的,比如極端恐懼情緒就可能讓一個人產生巨大的變化,甚至引起人格的改變),但是會讓人發生改變的本質並沒有變。

  • 二是心理會泛化。

當對某一外界信息的態度發生改變,那麼,對與此相關的其他信息的態度也可能發生改變。比如你在商店購買了某個品牌的過期食品,吃了這個食品導致你發生了嚴重的腹瀉,儘管這個商店最後對你進行了賠償,但不好的購物體驗依舊讓你印象深刻,顯然你不會再去這家商店購買商品,並且你對食品生產廠家的品牌印象也大打折扣。你對該食品品牌的態度同樣受到波及,這很可能會導致你不會再買這個品牌的其他商品,儘管犯錯的是商店,而不是生產食品的廠家。心理成分所導致的態度改變均可能導致泛化產生,這便是很多時候你對某些事物存在態度,卻不知這個態度究竟是如何產生的原因,因為很多態度其實是其他態度發生泛化的結果。

心理泛化對態度的影響往往是難以預測的,它存在很大的個體差異性,有時候甚至有偶然性的存在。比如,你可能由於某首歌而喜歡唱這首歌的演唱者,但是另外一個人可能就會只喜歡這首歌本身,而不會對歌曲的演唱者產生好感,雖然如此,我們卻無法斷言這個人今後不會對演唱者產生好感,儘管他與演唱者素未謀面,但也許哪一天他就會因為這首歌而默默喜歡上演唱者。

由於心理的各個成分相互有機地組成了一個整體,這實際上給了洗腦很多策略上的空間和可能:當一些心理成分無法直接改變時,我們可以通過操作其他更加容易的成分來間接影響這樣心理成分。例如,直接喚醒某種情緒是困難的,而通過改變認知的方式來間接控制情緒則容易得多,納粹黨煽動對猶太人的仇恨就是建立在改變日耳曼人對猶太人的認識上,這也正是我們要警惕日本右翼篡改二戰教科書的重要原因。心理改變的組織性假設是本書中洗腦方法體系的建立基礎。

正因為此,我們防範他人對自己洗腦變得非常困難。如果你知道施控者想改變你對事物的認知,你以為自己只要站在知識的制高點,了解掌握各方面知識和真理,知道如何判別真偽,自己便不會被改變,那你就大錯特錯了,即使你相信你做是事情是錯的,情感、需要等方面的影響一樣可以讓你義無反顧、心甘情願地去做你自己認為是錯誤的事情,就像一個美軍士兵在伊拉克戰爭中明明知道不應該槍殺平民,結果最後卻依舊對平民開槍一樣。也許這正是人們恐懼「洗腦」的地方。

備註:

  1. 吐實葯:主要指以硫噴妥鈉、巴比妥鹽、東莨菪鹼、大麻醇為代表的一系列神經性藥物,該類藥物曾在西方廣泛應用於刑訊逼供。
  2. 致幻菇:早年被稱之為「神仙肉(The Flesh of God),原產於墨西哥,被當地人用於宗教儀式。致幻葯:指一系列可以引起人幻覺的物質,包括從植物中提取和化學合成兩種,其中提取物以麥角酸醯二乙胺(LSD)為代表藥物,化學合成以裸頭草鹼為代表。
  3. 官剝奪實驗:加拿大克吉爾大學的心理學家於1954年首次進行了該實驗,美國中情局曾對該實驗進行過資助,通過感官剝奪原理衍生出了一系列用於審訊和非體罰虐待的方法。

參考文獻:

  1. 斯垂特菲爾德. (2011). 思想控制的荒唐史. (張孝鐸, 翻譯) 北京: 北京青年出版社.
  2. 張巨岩. (2004). 權力的聲音:美國的媒體和戰爭. 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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