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 心會變嗎?

「改變,人人都會有。當你真正面對改變,你也就覺得坦然了。」——《廊橋遺夢》

我們能夠發現洗腦行為,在於我們認識到了受眾因他人影響生活而產生的不合理的行為變化,如果我們對這種變化進行追根溯源,我們會發現:行為的改變只是表象,真正的改變來自於受眾的心理層面。

無論是帕蒂·赫斯特或瓊斯的信徒,還是被洗腦的受眾,他們的心理層面都發生了巨大改變。以帕蒂·赫斯特為例,在她被共生解放軍綁架後,她接受了共生解放軍的信仰,認可「搶銀行」的行為,而帕蒂·赫斯特在被綁架之前並非這樣,這是發生在她認知層面的改變;此外,她對共生解放軍和家人之間的情感也發生了改變,連她的思維過程也發生了改變(認為搶銀行可以解決問題),這些心理上的改變才是導致帕蒂·赫斯特做出了一系列讓人難以理解行為的根源。

洗腦能夠成立的前提是受眾的心理可以被改變,否則也就不存在洗腦了。

在「帕蒂·赫斯特案」中,爭論的焦點在於帕蒂·赫斯特在搶劫銀行時是否自願,檢察方認為如果帕蒂·赫斯特是自願的,則不存在洗腦,如果帕蒂·赫斯特被洗腦了,則不存在自願,這樣的論點使辯方陷入到難以繞開的悖論之中。

檢察方提出的悖論合理么?如果帕蒂·赫斯特搶銀行確實是洗腦的結果,而帕蒂·赫斯特也是自願的呢?

這樣的假設會讓我們得出「帕蒂·赫斯特因洗腦而自願去搶銀行」的結論。這種假設我們可以換一種描述,共生解放軍並不是強迫帕蒂·赫斯特去搶銀行,而是通過改變帕蒂·赫斯特心理的方式讓她主動去搶銀行。

初一想,我們很難理解「洗腦」和「自願」之間的關係:洗腦則意味著被控制,自願也就不存在,那這裡的自願指的是什麼?

帕蒂·赫斯特被綁架前並沒有的「搶銀行」的主觀意願,然而在帕蒂·赫斯特在被共生解放軍綁架控制後產生了這個意願,「被共生解放軍控制」與「產生搶銀行的主觀意願」之間產生了讓人無法生疑的因果關係,我們如果將「被共生解放軍控制」的過程看作是洗腦,而帕蒂·赫斯特「產生搶銀行的主觀意願」則是我們所理解的「自願」,顯然,洗腦導致了「自願」。而導致帕蒂·赫斯特「自願」的原因則極其簡單——讓帕蒂·赫斯特心理發生某些改變,這些改變至少包括讓她產生一種「需要搶銀行」的認知,而帕蒂·赫斯特在被綁架之前並不會這樣認為。也就是說,從邏輯上分析,在洗腦前後,帕蒂·赫斯特的心理至少在認知層面發生了改變。

帕蒂·赫斯特心理的改變最終導致了她行為的改變,然而帕蒂·赫斯特卻沒有意識到自己心理的改變是因共生解放軍施加影響的結果,這種視角的差異讓她產生了「自己是自願的」的感覺。那麼關鍵的問題來了,對於一個擁有獨立思維和健全人格的人,我們可以改造他的認知,構建她的情感,扭曲她的思維嗎?

在前文(心理的塑造受哪些因素影響?)中,我們知道了人的心理受到了遺傳和環境的雙重影響,從帕蒂·赫斯特的家世背景來看,我們很難將帕蒂·赫斯特「搶銀行」的行為理解為帕蒂家族遺傳的結果,即使真和遺傳有關,我們也難以證實,我們只能從環境的角度來尋找答案,顯然,帕蒂·赫斯特被綁架後的悲慘遭遇無疑是最為確鑿的證據:如果帕蒂·赫斯特沒有經歷那一系列悲慘遭遇,她決不可能會去搶銀行,更加不會和自己的親人決裂。也就是說,環境和遭遇會使一個人在心理上發生巨大的改變,帕蒂·赫斯特的經歷就是證明。

  • 你可能曾經對一個女孩深愛無比,許諾要陪她終生到老,結果你卻很快愛上了另外一個人;
  • 你小時候可能認為自己可以為一名偉人,結果長大了卻接受自己只能成為一名普通人的事實;
  • 你原來可能是一名無神主義者,後來卻成為了虔誠的基督教徒……

無需通過帕蒂·赫斯特案,其實我們已經能夠接受環境不止能影響心理形成,也能改變已經形成的心理的事實。

無論是心理過程,還是心理特性,都不可能在形成之後就永恆不變,即使是最難改變的人格,也只是保持相對的穩定,環境同樣可以改變一個人的人格。例如,許多參加伊拉克戰爭和阿富汗戰爭的美軍士兵回國後出現了「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抑鬱症等心理疾病或精神疾病,其最典型表現就是人格的改變。

根據美國軍方統計,美國士兵在伊拉克戰爭中的自殺率比越戰時高了11個百分點,是海灣戰爭期間的5倍,僅2009年1月自殺的美軍士兵案例就達到24起,比在伊拉克或阿富汗戰場陣亡的士兵人數還要多(南國博覽, 2012)。

心理學家早在一戰期間就發現了「戰場疲勞」現象,一些經歷戰爭帶來的極端壓力後的人表現出「心理麻痹」現象:他們常因戰友戰死自己獲救而深感內疚和罪惡,情緒易失控,社會交往減少,甚至可能出現認知功能障礙。

越戰後,「戰場疲勞症」被納入「創傷後應激障礙」。患有「創傷後應激障礙」的人,有些經過心理康復可以恢復,使心理重新達到平衡,有些心理改變將伴隨一生。

除戰爭外,重大自然災害(地震、海嘯等)、犯罪(被綁架、被攻擊、被強暴等)、疾病等生活重大變故均可引起一個人心理的巨大改變,如魯迅在《祝福》一文中所描述的祥林嫂就是因為失去兒子這個重大人生變故導致其人格發生改變。

「人的非特定化、不確定性,表明人有非限定的可塑性,又可以發展普遍性的能力,來彌補在特定化方面的匱乏」 (夏甄陶, 2000, 頁 101),在人的一生中,無論是心理特徵還是心理過程都並非是絕對不變的。

我們很容易理解心理過程隨著環境的變化而變化,卻對心理特徵的變化保持懷疑。顯然,「創傷後應激障礙」證明人格會發生改變,需求和能力同樣是如此。

以能力為例,液體能力與年齡的相關性大,它在20歲左右達到頂峰,30歲以後會逐年降低;晶體能力則不同,它會隨著年齡一直發展,只是在25歲之後的發展速度會趨於平緩。正因為能力並非固定不變,這使得統治階級的的愚民政策才能夠有效,正如舍勒(1997)認識的那樣:

人類社會方式的不斷變化,正是人類身體、靈魂等內在結構發生本質性轉化的結果,而不僅僅是環境、制度等基本觀念的轉變。

顯然,如果排除遺傳的影響因素,那麼能導致心理發生變化的便剩下了環境(見「心理的塑造受哪些因素影響?」)。

正因為此,控制環境是洗腦所必須依賴的手段,因為到目前為止,我們還無法像編輯基因一樣直接編輯心理,我們只能夠通過環境來間接操控心理——環境是施控者改造受眾心靈的手術刀

參考文獻:

  1. 夏甄陶. (2000). 人是什麼. 商務印書館.
  2. 南國博覽編輯部.(2012). 美軍士兵頻出瘋狂槍手. 南國博覽, 4:2-6.
  3. 舍勒. (1997). 價值的顛覆. (曹衛東等, 翻譯) 北京: 三聯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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