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原味售賣者

作者 | 張璉

配圖 |《愛之渦》劇照

學姐恐嚇阿月,如果她不去陪酒甚至陪睡,她就把這些東西發給更多人:阿月的老師,同學,直到所有人都知道阿月做過這樣的交易。換言之,在這個小地方,阿月算是毀了。

高考過去的三天之後,阿月給我打電話來,第一句話就是:「那女的又找上我了。」

我心裡一沉。

她的聲音裡帶著顫抖,在夏夜的晚上有些失真:「那女的還是要逼我去賣淫。」

1

阿月和我是同屆同學,今年還沒有成年,高二時,我們分班到了一起,位置也坐得近,很快就成了好朋友。

西南小城的高中生活簡單乏味,無盡的月考,吃穿的攀比,隔壁班某某的早戀,和全國大多數的高中學生沒什麼兩樣。直到高二下學期,阿月的那組照片傳了出來。

我不是第一個收到那些照片的人。

一個周六的下午,一個陌生的QQ號加我,隨即直接發來了一個壓縮文件包,壓縮文件的名字很長,火星文中間還穿插了很多符號,大概是「XX中學高二xx班王月艷照」。

起初,我以為是哪個同學搞的惡作劇。這個王月真的會是阿月嗎?猶豫再三,我還是打開了文件包。隨後,我就震驚了。

裡面的照片真的是她。

我怎麼能認不出我在班裡最好的朋友呢?裡面全是她的自拍,她的頭像,甚至她空間里存放的和我的合影。當然,遠不止這些。

除了幾張露骨聊天截圖以外,文件包裡面還有幾張私密部位的自拍,以及一個頭像極盡暴露的微博賬號。

截圖的大致內容是,一個人給阿月發紅包,她便發出一個撫摸私處的視頻給那個人看,另一張則是她高價賣自己穿過的內褲的截圖。

看了十多張之後,我關掉了文件,拿起手裡的電話,開始翻阿月的電話號碼。

2

阿月是個很普通的女生,個子小,相貌也算不上特別出眾。

和其他愛美的女生一樣,她也會偷偷畫眉毛,或者塗顏色很淺的口紅,已經成熟的身體曲線常年籠罩在藍白配色的運動裝校服里,當然,她也會把校服外套的拉鏈拉開,露出裡面的T恤。

作為上下鋪和同桌,我們總是一起上廁所,上課傳紙條吐槽過於乏味的政治老師,在無聊的物理課上用草稿本下五子棋。

熟悉了之後,她會常常給我講她自己的事情。

學校的大多數同學都是本地人,縣城很小,也沒什麼拿得出手的產業,有個將垮未垮的國營樹脂廠開在城郊,阿月的媽媽就在那裡上班。

阿月父母離婚很早,媽媽拿每個月八百塊的工資,在消費水平很低的縣城勉強算夠用,時不時還要剋扣爸爸給阿月的撫養金。阿月勸她媽媽辭職去做點小生意,媽媽卻死活不肯。

「我爸跟我媽離婚都是因為我媽是個神經病好嘛!」阿月和我說起的時候翻了個白眼,然後便是無盡地抱怨,包括她媽媽如何限制她的自由,如何敏感、小氣、神經質。

阿月不喜歡她媽媽,表面上看上去卻和她媽媽關係很好,每個周六,她媽媽都來接她放學,兩個人手挽著手一起回家。

阿月的父親是樹脂廠的高等職工,常常在中午把我和阿月接出去吃飯,席間談論的大都是他車間的某某上司,某某同事,還有一些讓人提不起興趣的官場細節。

阿月爸爸偶爾會說,讓成績好一點的我照顧阿月的學習,但也只是隨口提提。他忙於工作,從來沒關注過阿月的成績。

阿月成績是不太好,但從來沒有頂撞過老師,或者做出什麼出格的行為,因此也還不夠格和年級上那些有名的混混學生們一起鬼混,只是學不進去。我則是愛好自學偏科嚴重,於是我們在一起打發上課時光這件事上結下了深厚友誼。

我們總是喜歡一起坐在倒數幾排,以免小動作被老師看到。學校對手機管得很嚴,我和阿月常常在課上玩手機,玩一會兒便警覺地停下來,抬起頭看一眼,然後對視一笑,繼續投入網路世界。

有時候我抱著我的歷史書看,她就轉頭和后座的男生們小聲笑著聊天。但即使是這種無所事事的「差生」生活,離那幾張截圖裡所描述的色情交易,反差還是太大了。

3

阿月的電話幾乎是立即就接通了。

「我收到了幾張圖,你知道這件事情嗎?」我問她,而阿月沉默了半晌,說,「那女的是個神經病。」

阿月是在一個學姐的介紹下,想要為自己「找點零花錢」的。學姐是學校附近職校的大二學生,從照片看來長相姣好,只是成熟的過分,大波浪卷,濃妝,半透明的黑色鏤空蕾絲上衣,笑得像個妲己。

學姐在QQ空間看到了阿月的自拍,也不知道從哪裡弄來了阿月的微信,問她要不要兼職掙點零花錢。

「什麼工作?我沒有太多時間的。」

「不需要時間。」學姐說,同時還發了一個可愛的表情。

可她介紹的工作,卻遠沒有這麼可愛。她是讓阿月去賣原味。

學姐在各種同學的空間和群里找到了很多本地的中學女孩,小的十二三歲,大的十七八歲,然後從淘寶上訂購成批量的內衣褲和絲襪讓這些女孩穿上,兩三天甚至一周之後再脫下來,掛到網上售賣,價格一般在一到兩百左右,比起那些批發的內衣褲原價翻了十多倍。銷量很大,幾乎供不應求。

售賣渠道由學姐和她那個「神秘組織」提供,利潤學姐拿大頭,女孩們分到的很少。這項「灰色產業」看起來很成功,接觸到阿月的時候,學姐說她們群裡面至少有十幾個中學女孩。

除此之外,售賣原味的女孩必須得在網路上註冊一個微博賬號,在上面放上各種軟色情的性感自拍,以供顧客「挑選產品」。還得與顧客聊天、調情,作為售賣的二手內衣褲的附加服務。

阿月拒絕了,然後刪掉了學姐的賬號。


一段時間後,學姐鍥而不捨地再次加了阿月,這一次她沒主動提原味的事情,只是開始不斷地用大牌口紅和與朋友們的聚會刷屏,有意無意地讓阿月看到。

過了好一段時間,學姐才再次問阿月的意向。這一次,阿月沒有拒絕。

在阿月對我的敘述里,她輕描淡寫地略過了這一節。我再問,她也不說。但毫無疑問的是,那天晚上,她答應了學姐的邀請,成為了學姐手下的未成年原味售賣者的一員。

在學姐的授意下,阿月註冊了一個微博賬號,頭像換上了一張不露臉的腹部自拍,小圖裡看不出太多的信息,但胯骨線條利落,色調柔軟,粉色內褲上有曲線溫柔的蕾絲花邊。

她使用這個賬號發布的第一條微博是:大家好,我是花花,請大家多多照顧生意。文末附上兩個愛心。

這條微博的截圖後來也堂而皇之地出現在那套將她的生活毀得一塌糊塗的圖片里,截圖的時間是她發布微博的兩分鐘後。

4

在成功售出兩條原味內褲後,很快有學姐介紹的顧客要加阿月的微信好友,要求「驗驗貨」。阿月的回答含蓄而曖昧,但顧客似乎沒什麼耐心,一直簡單粗暴的讓她「發視頻過來」。

「發視頻就給你發紅包。」顧客說。

於是阿月就發了。

視頻的內容無非是自瀆的特寫,很快,這位顧客又發來下一個紅包,稱她的動作不夠完美,要她「按照要求重來」。

阿月確實在顧客的要求下做出了各種各樣的舉動,得到了數額不大的紅包。

起初,阿月內心反感這樣的聊天,找學姐說不做了。學姐卻告訴阿月,網路上大家都是匿名,她進行交易的賬號也是小號,不會有人知道她做了什麼。學姐又說,很多女孩兒都這樣,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你又沒有實際上被人動手動腳,都是你自己對自己做,有什麼不行的?發都發了,你還要給人退錢啊?」

阿月默然。


那段時間,阿月用上了新的口紅,藏到體育課偷偷給我看;我們一起出去吃飯,她也大大方方地買單,甚至換了雙新的新百倫。

遲鈍的我竟然完全沒意識到發生了什麼,直到阿月出事之後,才回想起一些細節,譬如她之前曾告訴過我,周末一直跟著無業的媽媽住,媽媽掌管著她的大部分零花錢。經濟上的忽然寬裕,想來是多麼不正常的事情。

不久之後,學姐給阿月發信息,說明天晚上在某KTV,有兩個「老闆」要喝酒,希望她去「陪一陪」,因為「我沒有空,要上補習班」。

阿月不肯。「賣這個是賣這個,陪酒是陪酒」,阿月對我說,「我肯定不會去幹這種事情,陪酒的小姐是要陪睡的,憑什麼要我去賣啊。」

阿月拒絕了。於是,一開始溫柔又禮貌、幾乎是央求著她加入生意的學姐開始對阿月破口大罵,稱她為婊子,並把一張張截圖發給她看,「如果你不去,我就把這些發給你同學朋友。」

阿月央求她,但仍不肯單獨去KTV陪酒。

於是當天下午,我便收到了那個照片壓縮包,接到電話的阿月告訴我,已經有兩三個朋友來問過她了——是學姐在她的QQ空間里找到了我們的號碼。

學姐繼續恐嚇阿月,說如果她不去陪酒甚至陪睡,她就把這些東西發給更多人:阿月的老師,同學,直到所有人都知道阿月做過這樣的交易。

換言之,在這個小地方,阿月算是毀了。

5

「報警。」我對阿月講,「這算是攛掇未成年人賣淫。」

我緊張地在大腦里羅列自己聽說過的所有關於《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內容,阿月才16歲,法律會保護她的。無論阿月一時糊塗做過什麼,眼下最重要的是她的安全,逼小女孩賣淫的人,什麼事情做不出來?

可阿月拒絕了我報警的提議。

「如果我報警,警察肯定要找家長調查,我怎麼和我爸解釋?」

「你是傻逼嗎,你當初怎麼不想想?」

「我當初……」阿月的聲音里已有哭腔,沒有辯駁我,也沒有發火,只是沙啞著,一直重複,「我也不想這樣,我也不想這樣……」

「你做傻逼事情也就算了,為什麼要用自己的真名去接觸這個女的?」

「她來找我的時候本來就找的我大號。」

我突然明白了,很顯然,這件事情從一開始就是個圈套。不然為什麼阿月用那個無人關注的小號發過微博,兩分鐘之後就有人截圖?來自顧客與阿月兩個人對話的截圖,學姐怎麼會有?

唯一的解釋是,從一開始學姐的最終目的就是逼阿月去賣淫。她尋找的對象全都是本地社交圈裡關係不近,卻知根知底、有名有姓的女孩,而且還特意避開了社交關係複雜、和「社會人」接觸多的女生,以免被尋仇報復。很有可能,那位顧客也是來自於學姐的安排,從一開始,就不是僅僅奔著原味來的。

上當的女孩們一開始貪圖小利,被抓住把柄後為了在同學間保住顏面、不被家裡責罰,就不得不在她的安排下踏進更深的泥潭。

我懷著碰運氣的心態問阿月:「她跟你說過任何個人信息嗎?」

「她在市裡的城建學院上學,讀大二,名字叫張蕊。」

6

我本來以為這個地址和名字是假的。然而,阿月發給我一張對話截圖,大概是讓她把穿過的內衣褲送到城建學院某某寢室去,還提起如果室友問,就告訴她室友袋子里裝的是她淘寶買的毛巾。

看來,這位威脅未成年人陪酒賣淫的人,真的是一位職業院校的大二學生,而且是有名有姓的。

我搜到了那個職校的網站,在上面找到了校長和院系主任的名字、郵箱以及電話號碼,把這些都記下來,然後添加了那位學姐的QQ。

很快,添加申請就通過了,我看了一圈學姐的空間,把她的照片存了兩張,開門見山地打下以下一段話:

xx城市建設學院經理管理系xx班的張蕊學姐你好,你的導師和院長分別叫xxx和xxx,你的校長叫xxx,他們的郵箱和手機號是xxxx@163.com和xxxxxx。你學校的貼吧地址是:xxxxx,如果你再用不當手段威脅我的朋友王月,我會實名向你的導師和校長發布你所發布的這些截圖,並把這些東西發布在貼吧和微博,希望你能和我溝通一下。

張蕊立刻慫了。

我不依不饒地嚇唬她,說王月已經決定明天就拿著證據到市裡的公安局報警,逼迫未成年人賣淫或進行色情活動的懲罰是很嚴重的,而她已經成年了,法律並不保護她。

顯然,張蕊被那些法條和硬邦邦的名詞嚇住了,不但語氣軟了,還開始求饒。於是,那天我逼著她交出了身份證號,拍了學生證,又寫了實名道歉書拍照發過來,答應她只要不再坑害別的高中女生,我們就不報警,給她一個機會。

我還從她那裡得到了很長的一串名單,全是她發過這套壓縮圖片的QQ號。在好友欄里排查出是哪些同學後,我把這些東西連同實名道歉書一起發給了阿月。


但阿月的生活已經不再平靜了。因為那個QQ號名單里,幾乎都是在阿月空間里出現過的同學。

第二天,阿月因為頭疼請了假。晚自習上,我突然被背後的男生戳了一下。

「嘿,你收到那個了嗎?」

「收到什麼?」

「你不知道啊?你同桌的那個啊?」

我搖搖頭,後桌男生曖昧而神秘的笑笑,繼續轉頭給他的同桌寫紙條去了。

那天晚上,平時一個關係好的同學給我發消息說,「我說句實在話,你還是離你同桌遠點兒吧,知人知面不知心,她可能沒你想的那麼乾淨。」我只能佯裝不知,強行岔開了話題。

後來,阿月來上學的時候,男生們表面上還是該怎麼和她說話就怎麼說話,但很快,話里就明顯地露出輕佻來。

自那以後,常常有男生對阿月動手動腳,故意推搡幾把,還特地在教室後面高聲嘻嘻哈哈說著些「陳冠希」、「拍照片」之類的詞語,然後一起爆發出意味不明的大笑。

阿月的身邊只剩下我還在保持著跟她的親密關係,她也曾想刻意避開我,和避開所有人一樣。但最終,我們還是一起去吃東西,一起去上體育課。

我勸阿月,讓她裝作不知道,有人問起就說是得罪了人被PS了,咬死不承認就是了,但最好還是對父母實情相告,然後報警。

阿月只是反問我:「你覺得我爸他那樣的人,會不會打死我?」

我放棄了勸她報警的念頭,高三在即,一旦這些消息稍有走漏,阿月在整個縣城勢必會抬不起頭來——現實往往比法制教育片還要殘酷一些。

事情好像慢慢平淡下來了,除了偶有閑言碎語,阿月的生活似乎再受到什麼影響。

有一天,阿月淚眼朦朧的告訴我,她暗戀的男生也聽到了一些風聞,來問她,兩個人吵了架。我只能禮貌性的勸她別放在心上,「等你考上大學去外地,以後不要回來了。縣城本來就是個小地方,這種事情又本來容易被作為茶餘飯後的談資。少和本地人接觸就是了。」

在我的建議下,她關了空間,也不再更新動態,但那天晚上,她把QQ簽名改成了茨威格《斷頭皇后》里的名言:「那時候她還不知道,命運所有的饋贈,早就在暗中標好了價格。」

7

高三開始後,我作為美術生去了外地集訓,阿月不久之後也開始去各地學校進行點招考試。她常常打電話來,我變成了她最親近的人。

我安慰她,說高考結束之後,這一切都會被刷新,她可以離開狹窄的縣城社交,重新擁有一個白板式的、乾淨的人生。

後來因為緊張的集訓和我自己的變故,我們一段時間裡鮮有聯繫。直到高考結束,我都沒有再沒見過阿月,直到阿月給我打來電話。

阿月的聲音從電話那頭傳來,顫抖著,帶著哭腔,比高二出事的時候更加緊張。她說:「那女的又找上我了。」

「你先別急,慢慢說,怎麼了?」

阿月的語氣急迫而哀切了起來:「那女的又逼我去賣淫……」

原來我們高考結束後,張蕊也從職業院校畢業,進入了鄰市一個KTV工作,自然不再害怕什麼通知學校老師這類的威脅。她再度找到了阿月,一上來便破口大罵,聲稱阿月如果不在指定時間和地點去見她和她的朋友,就找人「開了阿月的苞」,讓阿月再也不能做人。王蕊還說,如果阿月敢報警,她會讓「警局的朋友」教她做人。

我讓阿月存下的學姐的身份證號和保證書,都因為舊手機壞掉而遺失了。阿月害怕極了,說她只能給我打電話了

顯而易見,我們低估了壞人的底線和耐心,也高估了人性。更糟糕的是,阿月的高考成績並未能夠考上外地的大學,她爸爸不同意讓她臨時換學校或者復讀,也就是說,她的大學四年,不得不和王蕊生活在同一座小城市。


我和阿月的電話打了整整三個小時,聊了很多,家長、學校、警察、名聲、安全,乃至網路上掀起風暴的性侵案例。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自己還能做什麼。

阿月和我互相說著笑話打著氣,假裝面前什麼威脅都沒有,最後她沙啞卻堅定地說,「我一開始做錯了,但這次我真的不想再錯了。」我沉默,凌晨一點三十八分,我們掛掉了對方的電話。

第二天清早,晨光初起的時候,我收到了阿月拍的照片。

那是她用新的社交賬號發來的,上面是一張沐浴在晨曦中的派出所大門——看來我們都開始了新的一天。

編輯:沈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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