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sh Course ]哲學筆記(37/46集)

語言與意義鏈接:【合集】10分鐘速成課:哲學【預告+全46集+花絮】【720P高清雙語】_演講?公開課_科技_bilibili_嗶哩嗶哩

講師:Hank Green

中文翻譯:微博@鸞爺

列表:第1集-什麼是哲學 第2集-如何論證之哲學推理 第3集-如何論證之歸納與溯因 第4集-現實的本質 第5集-懷疑主義 第6集-經驗主義 第7集-知識的意義 第8集-卡爾·波普爾的科學與偽科學 第9集-安瑟倫與論證上帝 第10集-阿奎納與論證宇宙 第11集-智慧設計 第12集-上帝是什麼樣子 第13集-惡的問題 第14集-陰謀論與認知責任 第15集-印第安納·瓊斯與帕斯卡的賭注 第16集-存在主義 第17集-對死亡的看法 第18集-蝙蝠俠與同一性 第19集-人格同一性 第20集-反駁人格同一性 第21集-人性 第22集-我們的靈魂在哪裡 第23集-人工智慧與人性 第24集-決定論vs自由意志 第25集-相容論 第26集-語言與意義 第27集-言外之意 第28集-話語如何傷人 第29集-不存在的對象與想像的世界 第30集-美學欣賞 第31集-美學有什麼好處? 第32集-元倫理學 第33集-神的旨意理論 第34集-自然法理論 第35集-康德與絕對命令 第36集-功利主義 第37集-契約主義 第38集-(未完待續)


第1集 什麼是哲學

1.哲學在古希臘的歷史起源 公元前500年,哲學思想在希臘萌發。那時出現了像荷馬一樣的詩人,試圖通過故事來理解和解釋世界,而最早的哲學家們則採用的是更具分析和科學的方法。

所以當時的希臘語中,「哲學」的字面意思是對智慧的愛,是一種新的嘗試理解世界的方式。

早期的「哲學」一詞基本指的是對任何事物的學術研究,在柏拉圖學院和亞里士多德學院(可能是西方世界最早出現的大學)中,數學、生物學、物理學、詩歌、政治學和天文學全部被看作是哲學。後來學者們認為這些內容不太相同,是相互獨立的學科,所以包含強烈經驗要素的研究變成了如今的科學,即尋求答案的研究,而哲學更多被理解成一種思考問題的方式。

在古希臘第一次提出「哲學」的2500年後,哲學家仍然喜歡問問題,很多時候是相同的問題。其中最主要的一個問題可以被闡述為:世界是什麼樣的?回答這個問題並不僅僅依靠觀察,當哲學家在思考世界是什麼樣時,真正的問題可能是:現實的本質是什麼?

2.哲學的三大分支:形而上學 認知論 價值論

形而上學:對世界、宇宙和存在的本質的思考。

比如:世界僅由物質和能量構成嗎?還有其它東西嗎?如果只有物質和能量,那它們從哪兒來?神是存在的嗎?如果存在,那TA是什麼樣的?「我」是什麼?「我」有靈魂嗎?「我」死後還會有什麼東西存在嗎?

認知論:研究如何認識知識,即我們是如何知道問題的答案的。

比如:世界真如我所想的那樣嗎?我看見、思考和經歷的一切是真實的嗎?如果不是,那什麼是真的?什麼是搞清真理的最好方法?是科學嗎?還是存在某種科學永遠無法觸及的方法?

價值論:幫助你圍繞實際所做的事形成自己的思考。

比如:我應該怎麼做?應該認為什麼有意義?

通常價值論被分成倫理學和美學2個部分。倫理學:研究人類應如何彼此相處。涉及問題如:我應該如何活?是否應該區別對待所愛的人和陌生人?對動物和地球呢?如果我確實有義務,義務從哪來?誰規定的?無論你使用什麼系統來決定善與惡,人類的行為都由自身的價值觀決定,所以倫理學被看作是價值論的一部分。美學:研究美和藝術。涉及問題如:美是什麼?美是否存在?什麼是美的?因為美與藝術都是我們會進行評價,認為有價值的,所以也屬於價值論。許多學習這個特定哲學分支的人叫做美學家,他們相信存在美,一個不只取決於人的主觀感受,而是客觀真實存在的東西。

3.邏輯 邏輯是哲學家的工具箱,哲學家用明確系統的邏輯方法來回答自己的問題。

邏輯關乎推理,形成不會產生謬誤的強有力的論證。謬誤是哲學精確性永恆的敵人。

4.課程介紹 我們將會學習哲學的主要領域,提出問題,同時思考可能的答案。每次都會使用兩步法:

第1步:試著真正理解。無論同意與否,都先去試著深入思考一個觀點,儘可能包容地理解。

第2步:批判性評價。嘗試摧毀自己已知的對世界的特定看法。無論同不同意,都需要這麼做。因為只有先理解了他人看待世界的方式,才能判斷這些觀點是否值得擁有。


第2集 如何論證之哲學推理

1.理性的價值 理性是人類最顯著的特徵,是我們區別於野獸的地方。

多數情況下,人們是可以通過合理的論證被說服的。

2.柏拉圖的三重靈魂:理性 精神 慾望 大約2400年前,柏拉圖Plato認為可以看作人「自我」或「心理」的東西分為3部分:

理性:即邏輯的靈魂,代表著冷靜的推理。這是人追求真理,會被事實和辯證左右的部分。

精神:被描述為自我的感性部分。精神的靈魂不僅關乎情感,也關於情感如何影響行動。這是面對不公時充滿正義感的憤怒,激發你的雄心壯志,召喚你保護他人的那部分靈魂,它賦予人光榮和責任感,會被同理心左右。

慾望:驅使人吃飯、性交,保護自己不受傷害。會被肉體和生理誘惑左右。

柏拉圖認為,最完美的人類應總是受到理性的靈魂支配,因為它時刻約束著精神和慾望的靈魂。那些允許自己被精神或慾望靈魂支配的人最卑賤,不是一個完整的、舉止適宜的人。

人們都會受到生理慾望、情緒衝動和理性論證的驅動,但哲學家仍然同意柏拉圖的想法,認為理性應處於靈魂的主導地位。

3.伯特蘭·羅素的思想實驗 伯特蘭·羅素Bertrand Russell是20世紀的英國思想家,是分析哲學的先驅之一。

他提出思想實驗:一個小鎮里的法律要求,所有人都必須剃鬚。這個鎮上只有1個理髮師。理髮師必須嚴格遵守2條規則:1.他必須給所有不能自己剃鬚的人剃鬚 2.他不能給自己剃鬚的人剃鬚。

問題:理髮師可以給自己剃鬚嗎 ?

分析:所有給自己剃鬚的人中也要包含理髮師,否則聲稱一個群體存在的邏輯就不能成立。如果理髮師是一個邏輯上不可能的存在,那他就不能存在,這意味著存在這個理髮師背後的推理就是錯誤的。

伯特蘭·羅素想用這個問題來揭示一個群體必須總是包含成員自身的這個事實。

4.演繹論證

哲學家認為人的信念總是由叫做「前提」的理由來支撐。前提形成論證的框架,它們提供信念的證據。

論證有好幾個不同分支,大家最熟悉也最易掌握的是演繹論證。

演繹論證的主要規則:如果前提為真,那結論一定為真。如果任何一個前提是假的,雖然是有效的論證,但仍會得出一個假的結論。

三個例子:

?? 前提一:所有人都會死。前提二:蘇格拉底是人。結論:蘇格拉底會死。

這種一個事實推導出另一個事實的推理叫做entrailment(蘊含)衍推。

演繹開始於一般陳述,我們知道人會死,然後推理到特殊情況——蘇格拉底。

演繹論證的厲害之處在於:真實的前提必然會推導出真實的結論。如果前提是真的,我們稱論證是有效的,結論就不可能假。

?? 前提1:所有人都會死。前提2:蘇格拉底是人。結論:蘇格拉底是柏拉圖的老師。

這個論證無效,因為人會死無法證明蘇格拉底是柏拉圖的老師。 這個論證確實恰好得出了正確的結論,但有效並不等同於真實。

有效的意思是,如果前提為真,那結論不可能為假,但並不意味著前提能證明結論是正確的。就像例子中,前提是真的,結論也是真的,但論證仍然無效,因為前提無法證明結論,結論只是恰好是真的。

?? 前提1:所有的貓都是哺乳動物。前提2:人是哺乳動物。結論:人是貓。

這是無效論證,結論並沒蘊含在前提中。因為所有的貓都是哺乳動物,但不是所有哺乳動物都是貓,還存在著不是貓的哺乳動物。

演繹可靠的論證是沒有形式錯誤的論證。這樣的論證前提是真的,推理過程是有效的,這就意味著其結果確保是正確的。

演繹一直受到哲學家及很多其它思想家的重視,因為它是唯一一種能帶給你真實確定的論證。但它是有局限的,只在擁有一個已知的、真的前提時,才會奏效。


第3集 如何論證之歸納與溯因

歸納推理

1. 基於自然的可能性,歸納推理揭示出未來與過去,在重要的方面往往很相似,比如你會去看最新的《復仇者聯盟》,因為你喜歡這系列過去的電影,所以你相信這個系列的新電影仍會好看。

2.歸納論證不具有確定性,而是關注可能性。在演繹推理中,真的前提會蘊含真的結論,而歸納的前提僅意味著結論可能是真的。

??前提1:大多數古希臘的男性會留鬍子。前提2:蘇格拉底時生活在古希臘的男性。結論:所以蘇格拉底有可能有鬍子。

這個結論不保證是正確的,但我們已知的信息似乎可以支持這一點。

3.歸納推理很常見,但存在的問題是,未來並不總與過去相似,每種分布都有它的極端值,所以歸納總是有可能產生錯誤的結果,比如最新的《復仇者聯盟》可能很難看。儘管世界往往以可預測的規則運轉,但有時這些規則會自相矛盾。

4.納爾遜·古德曼的思想實驗

當代美國哲學家納爾遜·古德曼Nelson Goodman用一個虛構物質grue的思想實驗來演示歸納推理存在的問題:

規則:grue在一個特定時間點(我們設為t)之前是綠色,之後是藍色。

假設我們存在於t之前,那我們見過的所有grue都是綠色的,於是歸納推理讓我們得出結論:所有的grue都是綠色的,在t之後也會是綠色。但grue的定義是t之前是綠色,t之後是藍色,所以我們又會得出grue在t之後會變藍的結論。問題來了,歸納推理說grue會在t之後變藍,但同樣告訴我們grue會繼續保持綠色。

5.古德曼的思想實驗提醒我們,歸納證據有時存在缺陷或矛盾,它會讓你以為自己可以預測未來,但實際上並不能。

溯因推理

1.在阿瑟·柯南·道爾Arthur Conan Doyle爵士所著的《四簽名》中的第六章,夏洛克·福爾摩斯說:「當你排除掉所有的不可能之後,無論剩下什麼,無論有多不可能,那都一定是真相。」這大概是對溯因推理最好的描述了。

2.溯因是一種思考過程,有時被描述為「對最佳解釋進行的推理」。

3.與演繹和歸納推理不同,溯因不直接由前提推導結論,而是通過排除可能的解釋來進行推理,直至你剩下基於證據的最有可能的答案。

??依據1:安娜告訴你她物理期中考沒及格,從那次考試後,她再沒去上過物理課(她有充分的理由,因為這門課最後很可能不會過)。依據2:安娜仍會上物理課之後的社會學課(說明她沒生病)。結論:安娜放棄了物理課(充分利於了信息,沒有任何疏漏)

??依據1:你和室友昨晚吃了壽司。依據2:你們到半夜都胃痛。結論:壽司有問題

如果沒有其他信息,那最好的解釋就是是壽司導致了腸胃不適。

4.溯因推理並不具有確定性,但當沒有來自過去的明確的證據時,這仍是一個解決問題的方法。醫生大量使用溯因推理診斷疾病,偵探使用溯因推理拼湊整合證據。

5.溯因推理的缺陷是,它只能利用現在已知的信息。所以醫生和偵探會努力地去挖掘更多數據,來還原過去的事件。

蘇格拉底問答法

1.第一個人提出論證,第二個人要麼接受論證,要麼提出反駁(為反對一個論證而提出的論證)。

??

A:我認為蘇格拉底有鬍子。因為在他所處的時期和地域,大多數男人都有鬍子。(歸納推理)

B:我認為沒有。反駁:一個和蘇格拉底同期的叫高爾吉亞的人說蘇格拉底長不出鬍子,他會到理髮店偷別人剪掉的鬍子粘在自己臉上。

A:我認為還是有。反駁:有歷史記載稱,高爾吉亞以愛黑蘇格拉底著稱,他說的是假謠言,不能當真,所以還是應依據原來的前提。(溯因推理)

2.這種通過對話交換思想的方法被蘇格拉底廣泛推廣,他認為對話是最好的學習和接近真相的方法,所以被稱為蘇格拉底問答法。

3.蘇格拉底問答法不會產生輸贏,而是一種引導對話者們更接近真理的活動。所以如果有人提出無法反駁的反駁,那其實應該感謝對方幫自己糾正了錯誤的觀念,以此形成更完善的思想。


第4集 現實的本質

1.大約在2400年前,柏拉圖寫出了《理想國》。在書中,他講了一個關於囚犯的故事,完美地描述了現實的本質。

2.囚犯的故事

囚犯們自出生起就被鎖鏈困在山洞裡,整日面對著一堵牆壁。各種各樣的人和事從囚犯背後經過,火把這些事物的影子投射在牆壁上,這些影子就是囚犯自出生後所見的一切,所以他們把牆上的影子理解為現實。

一天,一個囚犯解開鎖鏈爬出山洞。因為他之前都生存在火點燃的黑暗中,所以一開始被陽光刺的睜不開眼,但之後他慢慢看見洞穴外的世界遠比他曾以為的影子世界要更真實。這個世界有更多的事物,除了二維平面外還有三維立體感。他突然意識到,之前相信的一切被證明只是現實世界單調的輪廓而已。

於是囚犯回到洞穴中,告訴朋友們自己發現了這個激動人心的真相。但他的朋友們都覺得他瘋了,認為他在胡說八道些聞所未聞且毫無根據的事情。更糟的是,從日光下回到火點亮的山洞裡,再次讓這個囚犯暫時看不清東西了,所以從他朋友的角度來看,他去外面世界的經歷實際是傷害了他,因為他現在甚至不能看清影子了。

3.你可能已體驗過這種稀釋過的現實帶給自己的震撼了。比如小時候一直以為熊就是小熊玩偶那樣,但後來去動物園看到了真熊,突然會意識到自己之前對「熊」的理解是錯的,真熊並沒有紐扣做的眼睛和線縫出的微笑,你的小熊玩偶只是對真熊的一個粗糙模仿。

4.柏拉圖想讓大家知道,此時此刻,我們都是洞穴里的囚犯,我們世界中的一切實際都只是更高現實的影子。我們錯誤地認為平凡世界中的物質客體是最真實的東西,事實上,我們認為的最真實的物理世界也只是更高現實的一個影子。

5.如果覺得驚訝,想想那些之前被認為是真理但後來被推翻的觀念。地球是宇宙中心的理論,額葉切除術對人有好處的迷信等等這些之前所謂的事實,後來都被證明錯的離譜。所以柏拉圖是在提醒人們,世界並不像看上去的那麼真實。


第5集 懷疑主義

1.懷疑論者是指那些懷疑我們是否可能確定的知道任何事情的人。

2.十七世紀早期現代哲學家、科學家兼數學家勒內·笛卡爾意識到,他過去持有的很多觀念實際是錯的,於是開始思考:當他相信這些事時,他並沒有意識到它們是錯的。如果現在他仍相信的一些事同樣是錯的,但他還沒意識到,那他要如何才能知道自己相信的事是正確的呢?於是他認為,能確保自己沒有相信任何錯事的唯一辦法就是:不相信任何事,至少暫時不信。

3.蘋果比喻

笛卡爾有一個比喻:你有一籃蘋果,但擔心其中的一些可能腐爛了,而且爛蘋果會在好蘋果間傳染。所以唯一確保籃子里沒爛蘋果的辦法就是倒出所有的蘋果,挨個檢查,然後僅把好蘋果撿回籃子。

知識就像爛蘋果,一個腐爛的想法會感染其它相關的觀點。於是笛卡爾把自己思想的蘋果籃子清空,決定從頭開始。

如果他檢查自己每個可能的想法,只接受那些毫無疑問的事實,那就會知道自己僅相信著真實的東西。所以笛卡爾開始一個個檢查自己的思想。

4.局部懷疑和普遍懷疑

我們直接通過感官來了解事實(很多人認為感官是最可靠的信息來源),但笛卡爾指出,我們的感官無時無刻都在出錯,比如飲酒過量會覺得房屋在轉圈。

所以如何相信自己的感官呢?那些只是暫時脫離一定情景的特殊情況, 一旦情景開始改變,就能意識到自己的體驗是錯的。這種弄清自己正經歷錯覺騙局的能力就是笛卡爾所說的局部懷疑。這是關於特定感覺經驗的懷疑,或對其他特定時間內發生事情的懷疑。跳出這點,你就可以檢查自己是否被騙了。

但如果一切都是假的呢?如果每個人從生到死都在經歷相同的虛假現實呢? 這種無法置身事外跳出檢查的懷疑叫做普遍懷疑。

5.五分鐘假說

哲學家伯特蘭·羅素Bertrand Russell演示普遍懷疑的概念時,用了這樣一個讓人不安的想法:如果世界僅誕生於5分鐘以前會如何呢?

五分鐘假說:創世者設計了許多世界元素,讓世界看上去比實際年齡要大 。羅素的問題是:這重要嗎?笛卡爾認為這很重要。

作為一個虔誠的天主教徒,笛卡爾不能揣測是上帝把假的信息放入人們的思想中,所以他提出存在一個大魔王,大魔王的目的就是欺騙我們。笛卡爾並不真的認為有這樣一個大魔王存在,但他意識到我們沒法排除大魔王存在的可能性。只要魔王可能存在,笛卡爾就擔心我們會被困在無法相信自己任何信念的極端懷疑主義中。

6.我思故我在

笛卡爾意識到,他有理由懷疑一切,但除了「他正在懷疑」的這個事實。他知道自己正在懷疑,並可以確信這一點。如果他正在懷疑,那他就必須是個至少會思考的東西,畢竟懷疑是一種思考。如果有思考,那就一定有一個擁有著這些思考的思想者。

於是笛卡爾的結論是,他無法確信自己擁有一副軀體,他認為是自己軀體的東西可能是大魔王的一部分騙局。但他一定有一顆頭腦,否則就無法擁有這些思考。他在《第一哲學沉思錄》里宣稱:"Cogito ergo sum」(I think,therefore,I am我思故我在)。

7.笛卡爾的推理

我可以懷疑一切,但無法懷疑自己至少是能思考的。這就是笛卡爾的基本信念,是他放回自己蘋果籃子的第一個思想。

一旦確定自己是個可以思考的東西,他就開始檢查自己的思想。其最明確的思想之一,他稱作「一個清晰而明確的思想」是——上帝的存在。從這裡開始,他思考自己關於物理世界的想法,並得出結論,物理世界也是實際存在的。最終他確定上帝不會允許他擁有他無法發現錯誤的、清楚而明確的錯誤思想,所以得出結論:大魔王實際上無法創造出能欺騙我們每一個清晰時刻的謊言。

笛卡爾從「我思故我在「開始推理,一直進行下去,基本把所有原有的信念都放回到籃子里,這就是笛卡爾在懷疑主義的力量下擊敗大魔王的故事,他通過發現一個自己無法懷疑的事實得到了確定性——他自己是一個能思考的存在。但哲學家們對此仍有大量爭論。


第6集 經驗主義

1.理性主義與經驗主義

對於「我們如何能最可靠的接近現實的本質及真理?」有兩種不同的理解方式,都是對不斷提出問題的懷疑主義的回答,一種是理性主義,另一種是經驗主義。

笛卡爾和柏拉圖都崇尚理性,他對懷疑主義的回答是理性主義。他相信生活中最真實的東西是思想,能通過純粹推理獲得的命題演繹真理。

但與之相對的經驗主義基於另一個原則,即知識最可靠的來源不是我們的思想或推理,而是我們的感官。我們可以通過演繹和基本邏輯認識事物,但讓我們最大可能接近真理的是像歸納和科學方法這樣的東西,告訴我們關於物質世界的事實的方法。

這兩大陣營的對立中,最著名的就是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長達一生的辯論。柏拉圖堅信真理蘊含在思想的非物質世界中,而亞里士多德則認為是在腳踏實地的實踐中。

2.經驗主義的約翰·洛克

如果笛卡爾是思辨哲學家的原型,是一個典型的理性主義者,那他的對立者就是17世紀的英國思想家約翰·洛克John Locke。

洛克認為,我們出生時都是一塊白板,所有的知識都是通過經驗獲得的。他反對天賦觀念(認為我們出生前就已具備特定的知識,比如什麼是對與錯,什麼是上帝的本質),認為我們生來就一無所知,我們擁有的知識都是通過感官信息獲得的。但有一點洛克同意笛卡爾,即感官告訴你的信息並非完全可靠。

笛卡爾把所有的感官經驗都當作不可靠的知識來源摒棄掉,但洛克為了搞清感官是否能準確地反應外部世界,他提出了所有事物都具有第一性質和第二性質。

3.事物的第一性質與第二性質

第一性質:是物理客體本身具有的性質。洛克認為這些性質不在我們的腦中,而是實際存在於物質中。第一性質包括物體的硬度、密度、重量、質量、延展性、高度、深度、寬度、形狀還有移動性。

第二性質:第二性質不是真實的,至少在客觀上無法達成一致,它在我們的頭腦中,但卻是通過第一性質產生的,比如顏色、味道、紋理、氣味和聲音這樣的性質。蘋果的第二性質是:它的顏色、吃上去的味道、聞起來的氣味,在舌頭和手上的感覺。

洛克認為第一性質和第二性質的區別解釋了我們對外部世界的感知為什麼會產生分歧。 我們會對事物的第一性質達成一致,但第二性質會引發一些爭議。如果我們對第一性質有爭議,那一定是有人錯了,因為第一性質不取決於任何人,只與物體本身有關。

4.貝克萊的「存在即被感知」

洛克關於事物第一性質和第二性質的觀點說服了很多人,其中一個就是愛爾蘭哲學家喬治·貝克萊George Berkeley,但他最終用洛克自己的邏輯反駁了洛克。

他對經驗主義進行了邏輯上的推論,把感知覺的全過程拆解到極致,以至於他不得不懷疑任何事物都是存在的。

貝克萊開始於拆解洛克提出的第一性質和第二性質的區別。人們不能感知物體的某些性質,同時完全忽略其他性質,比如無法先發現蘋果的形狀,再發現它的顏色。無法發現任何第一性質而同時不考慮第二性質,無法看見沒有顏色的蘋果。

洛克斷言第二性質不是客觀真實的,它們只能被主觀感知覺到。但貝克萊指出這兩種性質是密不可分的,你無法只獲得其中一種性質。這意味著第一性質也不可能是真實的,它們同樣只是你的大腦產生出的東西。所以這讓貝克萊得出一個結論:「物質」這種東西是不存在的,它不可能存在,相反,存在的只有「感知」。

貝克萊著名的論斷,他的版本的「我思故我在」是「esse est percepi」(to be is to be perceived存在即是被感知)。根據他的觀點,存在的不是「物質」而是「感知者」,甚至「感知者」本身都沒有任何物理形式,它們僅僅是沒有實體的思維。

在貝克萊的理解里,我們全都在只有思維的世界裡飄蕩,如果一切都只是感知覺,那麼當感知覺消失,一切也都不存在了。所以貝克萊相信,只有一樣東西能防止我們和其他一切因不被感知而消失,那就是上帝。上帝是終極感知者,上帝總是不眨眼的注視感知著一切,維持事物的存在,甚至在我們沒留意的時候。

我們基本認為貝克萊錯了,因為幾乎沒人會願意放棄對物理世界的信念。


第7集 知識的意義

1.斷言assertion和命題proposition的定義

斷言是一種語言行為,無論口頭或書面,都具有真值。真值僅是一種表面為真、假或不確定的狀態。所有的陳述句都有真值。

斷言事物過去或現在的陳述句要麼為真,要麼為假,斷言未來的陳述句是不確定。

斷言與問題正好相反,問題並不斷言什麼事情。斷言的內容就是你的命題,你所說的話背後的意義。所以儘管斷言本身可以有不同的表達形式,比如可以用不同的語言表達,但它的意義不會因換了外包裝就有所改變。如果斷言與現實相吻合,那這個命題為真。

2.命題態度

態度在你進行斷言時也很重要,發言人對於他們所做出的命題的心理狀態就是他們的命題態度。如果認為自己說的是假的,那命題態度就是不相信;如果認為自己說的是正確的,那命題態度就是相信。

相信(信念)僅指自己認為命題是真的,換句話說,命題態度決定我們是否擁有信念。

所有這些意味著人們可能擁有錯誤的信念,單純的思考未必能真實反映現實,而反映現實正是真理所需要的。

3.傳統的知識定義

知識的傳統定義:經過證實的真信念。

證實:證實是對信念的證據或其他的支持。前提為結論提供了證實。

證實有不同形式,最常見的是證詞,就是借用某人說的話。並非所有的證詞都是可信的,但如果證詞來自於問題領域的專家,人們就可能會認為證詞是可靠的。(事實上你對世界的大多數認識都來自於證詞,上學時聽老師說的話,同樣的過程也發生在讀的每本書、看過的每則新聞等,它們都只是不同形式的證詞,你接受這些證詞來證實你的知識和信念。)另一種常見類型是第一人稱觀察:通過自己的感官獲得的信息。比如它看上去、感覺起來、動起來都像貓,所以它是貓。

在美國哲學家埃德蒙德·蓋蒂爾Edmund Gettier出現的1960年左右以前,哲學家都十分廣泛地認同這個知識的定義:知識就是經過證實的真信念。因為你可以相信很多古老的事,但為了知道某些事,你必須有支持信念的證據,信念必須是真的,才有意義。換句話說,你可以擁有錯誤信念,但無法擁有錯誤的知識。如果你認為你知道某事,但事實證明不是真的,那實際上你從未真的知道它,你只是相信它。同樣你可能恰好有真信念,但如果你沒有任何對信念的證實,只是恰好蒙對了,那也不算事有知識。

4.蓋蒂爾問題

埃德蒙德·蓋蒂爾寫了一篇簡短但影響力非凡的文章,徹底顛覆了人們對知識的理解標準。其演示了人可以擁有被證實的真信念,但卻不是知識。

史密斯和瓊斯應聘了同一職位,公司總裁告訴史密斯,瓊斯會得到工作(這算是證據,公司的總裁似乎可以看作是可靠的信息來源),與此同時史密斯發現瓊斯口袋裡有10個硬幣,於是史密斯基於他的第一人稱觀察所得硬幣的數量和公司總裁的證詞,形成了信念,他相信得到這份工作的人兜里有10個硬幣。但事實上總裁但證詞是錯的,得到工作的是史密斯,而史密斯不知道的是他兜里也有10個硬幣。所以史密斯擁有的信念:得到工作的人兜里有10個硬幣,這個信念被證實是真的,然而無論哪條證實實際上都沒帶給史密斯正確的答案。總裁的證詞是錯的, 他看見的10個硬幣在瓊斯口袋裡,而不是自己的口袋。所以史密斯只是恰好蒙對了。

蓋蒂爾認為我們現在有了一個證實的真信念,但不是知識的例子。他認為恰好蒙對正確答案並不意味著你真的知道。

如今許多哲學家認為蓋蒂爾成功摧毀了知識的傳統定義,即「證實的真信念」。


第8集 卡爾·波普爾,科學與偽科學

1.卡爾·波普爾與佛洛依德和愛因斯坦

年輕的哲學家卡爾·波普爾出生於佛洛依德的故鄉——奧地利,並在英國達成終身成就。他對當時科學家認識世界的新方法給出了認真的思考。在研究了愛因斯坦和佛洛依德這樣的人所使用的不同方法之後,波普爾最終做出了一個重要的判斷,得出了科學與偽科學之間的區別,在這個過程中,他教給了我們一些關於知識自身的本質屬性,以及我們如何才能最充分地檢驗知識、挑戰知識從而更加接近真理。

大致在相同的歷史時期,弗洛伊德和愛因斯坦都做出了預測,希望能幫人們更好地理解世界:弗洛伊德關注個體精神狀態,預測我們的童年經歷會嚴重影響我們如何長大成人;愛因斯坦則耐心地等候日食發生,來反駁自己的整個廣義相對論,根據日食會揭示出的光在空間中傳播的方式。

波普爾出生於1902年,他帶著濃厚的興趣慢慢長大,觀察著這些預測的結果。作為一名年輕的學者,他學習了佛洛依德的精神分析理論,也參加了由愛因斯坦親自講解宇宙規律的演講,他注意到這2個偉大的思想家使用的方法並不相同。

比如弗洛伊德能對數據進行各種解釋來驗證他的理論,他會解釋一個人的親密關係問題,根據「童年時期沒有獲得足夠多的擁抱」或「獲得太多擁抱」兩個角度進行分析,與此同時幾乎任何女性行為都可以被解釋為陰莖嫉妒。

而愛因斯坦的預測不是用過去的數據來「預測」現在,而是向前看,預測未來事物的狀態。愛因斯坦的理論風險非常大,如果未來並不符合他的預測,那他的理論就會被徹底證偽。如果1919年發生的日食現象有所不同,廣義相對論就完了。弗洛伊德則總是可以用不同的方式解讀過去,從而一定程度上繼續證明自己的理論。

所以波普爾認為愛因斯坦和佛洛依德所作的研究的區別是:前者是科學,後者是偽科學。

2.科學證偽與證實

對科學方法的傳統理解可以追溯到古希臘。當時人們認為,用科學的眼光看待世界,就是不帶有先入為主的看法去進行觀察。

但波普爾認為每個人都有一定程度的先入為主。不論我們承認與否,我們都是從直覺開始觀察,畢竟你決定觀察什麼取決於先前是否已經產生了足夠的興趣,而對此感興趣就意味著已經有了一些自己的想法。所以波普爾認為弗洛伊德這種為證實思想而服務的方法是偽科學,這種方法可以被用來證明任何事。比如如果我努力尋找聖誕老人存在的證據,會很容易找到。波普爾認為只有通過尋找能反駁聖誕老人存在的證據,才能證明他不存在。

所以問題是:我們檢驗一個理論時,應該努力去證實還是證偽?對波普爾來說,科學是證偽的,而偽科學是證實的。

因為如果你用心找,會很容易就能找到證據證明一個理論,而證實只有在有風險的預測時才會有效,風險大到會完全摧毀你的理論。因為波普爾發現每個嚴謹的科學理論都是排他的,排除其他可能。波普爾說,每個我們發現的錯誤信念都是好的,因為這會讓我們更接近唯一的真理。

3.現代科學思想

波普爾認為對一個理論唯一真正的檢驗是嘗試去證偽它。如果你想檢驗聖誕老人的真實性,你應該嘗試證明他不存在,而不是證明他存在。

不可反駁的理論不是科學,如果不能被檢驗,那你的理論就沒多大價值。最終,一旦你證偽了你的理論,波普爾說,你需要心甘情願地放棄它,接受證據,繼續前進。這就是我們如今所接受的現代科學思想:可檢驗、可反駁、可證偽

對波普爾來說,知識關乎概率和視情況而定,我們合理的相信當前數據得出的最有可能的結果,我們應該總是樂於在新的證據面前顛覆我們的信念,換句話說,我們的信念應取決於數據本身。

波普爾從不認為確定性在最初就是可能存在的。如果有的話,他認為確信某事會讓你封閉自己的思想,而這並不是我們希望的。所以應一直持有「自己當前的信念可能是錯的」這種開放態度,這是接近真理的最好方法。


第9集 安瑟倫,與論證上帝

1.宗教哲學和神學的區別

神學的前提是上帝是存在的,即神學嘗試解決信仰上帝之後可能產生的哲學問題。

但哲學不會把任何事情當作前提,所有一切都是可以討論,需要驗證的。 有人認為宗教不需要論證,有信念本身就夠了,但信念從根本定義上就是不可證明的,所以從哲學角度來講,信念是沒有價值的。

所以宗教哲學就是去思考我們是否可以找到上帝存在的證據。

2.安瑟倫對上帝存在的論證

十一世紀法國僧坎特伯雷大主教安瑟倫提出了上帝存在的演繹論證。因為研究「存在」的學說叫本體論,他的論證和其他類似的論證都叫做本體論論證。

安瑟倫認為上帝是我們能想像出的最完美的存在。他指出,一樣東西存在的方式只有2種,一種只存在於我們頭腦中的具體的想像,比如聖誕老人、獨角獸;一種是同時存在於想像與現實中,比如馬。任何存在於現實的東西都會比只存在於我們的頭腦中要更好。如果我們定義上帝是比我們能想像出的完美還要好的the greatest thing,那唯一比這還要好的就是存在於現實中的上帝,因為我們已經把最完美的東西都想了個遍,不會有比這更好的東西了,因此上帝必須存在,既存在於我們的想像里,又存在於現實中。安瑟倫確信他已經通過演繹推理無誤的證明了上帝的存在。

3.高尼羅的反駁

法國僧人高尼羅並不同意,他覺得可以用同樣的思路推理證明任何人們能想像出來的東西,比如他用同樣的邏輯證明了一個神秘失蹤的島嶼的存在:我能想出的最棒的島上有能放鬆游泳的熱帶沙灘,有能在午後自由滑雪的雪山,我能想像它,所以它必定存在,否則它就不會是最完美的島。

安瑟倫回應高尼羅說:這個論證只對必然存在才有效,而必然存在只有一個,那就是上帝。

這是一個典型的迴避問題本質的謬誤,即以尚未解決的問題作為論據,以未經證明的假定作為依據進行狡辯。

4.康德的觀點

來自18世紀的德國哲學家伊曼努爾·康德Immanuel Kant認為:存在並不是一個論述語,一個論述語是描述另一物體的內容。康德認為安瑟倫的錯誤是,認為「存在」是可以對事物所下的判斷,或是可以被用來當做定義的性質。

比如:如果三角形存在,三角形必然有3條邊,那就有可能根本沒有三角形的存在。因為「存在」並不能作為我們定義三角形的一部分。

康德說,如果上帝存在,那他必須比我們能想像到的東西更完美,但這並不意味著他確實存在。論述語增加了物體的本質屬性,但這無法被用來證明物體的存在。

5.思想實驗之看不見的園丁

英國哲學家約翰·威茲德姆想出了一個思想實驗:A和B擁有一個花園,他們離開花園一段時間後返回,發現植物仍長得很繁盛。A說:一定有園丁在我們離開後照料花園,但B認為並沒有。於是他們都同意等等看是否會有園丁出現。一段時間後他們沒看見任何人,於是A說這個園丁一定是隱形的。於是他們設置了一些陷阱,並帶著警犬準備抓園丁,在沒找到任何人之後,A說,這個園丁一定是看不見摸不到也聞不到的。B回答說:看不見摸不著聞不到,完全無法被檢測到的園丁和根本沒有園丁有什麼區別?


第10集 阿奎納與論證宇宙

兩百年後,義大利的神學兼哲學家托馬斯·阿奎納Thomas Aquinas並不認可安瑟倫對上帝的論證,但阿奎那也信奉上帝,所以他提出了5個論證來證明上帝的存在,前4個論證被稱為宇宙論證,因為這4點通過闡述他所認為的宇宙的必要事實,來證明上帝存在。

阿奎的宇宙論證中,最驚人的地方是其中一些理論有著堅實的自然世界基礎。儘管生活在一個十分不科學的時代,但阿奎那對上帝存在的論證是通過他自己對科學的理解和他所認為的物理證據。

宇宙論證

1.運動論證

阿奎納的第1個宇宙論證被稱作運動論證。阿奎那觀察到我們所處的世界中,事物是運動的,且運動是由推動者導致,推動者引起運動。所以阿奎那相信一切運動的事物,其運動都是由另一運動的事物引起。根據這個邏輯,一定有一個事物產生了最初的運動。否則就會陷入無限倒退的哲學困境(典型例子:一排多米諾骨牌,每個骨牌都由上一個骨牌推倒,但多米諾不會自動開始倒下,推動第一塊多米諾的是上帝之手)。

無限倒退指在一連串推理中,鏈條上每一點證據都依賴於前一點的存在,而前一點又依賴於更前面的點,依此類推,沒有起點。基本上阿奎納認為無限倒退的思想從邏輯上來講是荒謬的,因為這暗示著任何一系列的事件都始於「無」,更確切的說,即根本沒有真的開始,時間可以永遠進行下去。

在物理運動的例子中,阿奎納想追溯運動的起因,從他所看見的世界的運動一路回溯到其起點。他認為一定存在一個起點,一定存在一個時候,所有的物質都是不運動的,同樣還必須有一個靜止的存在引起所有的運動,這個存在就是上帝,不動的推動者。

他的運動論證具體是這樣:

因為:物體是運動的,一切運動都是由其他事物推動,且不存在無限倒退的推動者。

所以:必須存在第一推動者,其自身是不動的,這就是上帝。

2.起因論證

阿奎納的第2個宇宙論證是起因論證,其解釋了整個宇宙廣泛的因果關係。

因為:一些事物是被引起的,任何被引起的事物都由其他事物引起(沒有事物會引起自己),不存在無限倒退的起因。

所以:必須存在第一起因,其自身不會被引起,這就是上帝

3.偶然性論證

在哲學中我們通常會區分必然存在和偶然存在。偶然存在簡單來說就是任何可以不存在的存在。

阿奎納相信必須有東西阻止偶然性的無限倒退,這意味著一切存在的偶然性會持續向過去回溯,我們的世界不能一切都是偶然的,因為這樣的話,根據定義,一切可以很容易地從未存在過,所以需要至少一個必然存在,一個過去存在,未來也存在,不可能不存在的存在來維持一切事物的運行。而這個必然存在就是上帝。即:

因為:存在偶然的事情,偶然的事情可以引起其他偶然的事情。但世界上不只有偶然的事情,否則就意味著偶然性會無限倒退,有可能一切根本都不會發生。無限倒退是不可能的。

所以:必須至少有一個必然存在,那就是上帝。

4.等級論證

因為:屬性來自於等級。為了有一個象徵「完美」的等級,必須存在不依賴其他任何事物衡量標準的「完美」。

所以:上帝就是完美的頂峰。

解釋:阿奎納認為我們所有的價值概念會在空間中隨意飄蕩,所以需要某種錨,某種以其自身的完美性定義其他事物價值的東西,而這就是上帝。

對宇宙論證的反駁

很多人針對這4個論證找出了很多問題:

1.這些論證似乎沒有建立任何特定上帝的存在。即使論證是正確的,但並沒有帶來很多人祈禱中的充滿愛的上帝。相反,我們推理出了一個不動的推動者和不被引起的起因,這與常規對上帝的描述很不一樣。即阿奎納的上帝與有神論者信仰的上帝相去甚遠,所以這個論證沒什麼用,而且阿奎納的論證並沒有排除多神論。

2.其同樣不能證明「有感知的上帝」的存在,上帝可能是任何東西或形象。

3.阿奎納對「無限倒退不存在」的堅持是錯誤的。他把「一切必須有起點」作為前提,無論是物質的運動,因與果,還是被創造出的偶然存在。但這一點是否是真的,為什麼是真的,都並不明確。 如果無限倒退是可能的,那阿奎納的前2個論證就瓦解了。

4.自相矛盾。如果阿奎納說「一切運動由其他事物引起」是正確的,那一切事物都必然有一個除自身之外的起因,這樣的話上帝似乎應該遵循同樣的規則。如果上帝不受這些規則的約束,那其他的事物為什麼就要受到約束?如果沒有上帝負責,這些事物也可以存在,那一開始就不需要上帝來建立這些事物。


第11集 智慧設計

1.為了演示上帝的存在,英國基督教哲學家威廉·佩里William Paley使用的方法是類比論證,也被稱為智慧設計。這種歸納論證帶領我們從特定的情境A出發,從中考慮我們已擁有的特定信念,然後類推到情景B,一個我們不熟悉的情境中。其中的邏輯是,由於兩個情景的一致性,不論我們在A中得出什麼結論,我們都應該能在B中得到相通的結論。佩里的這個論證被也稱為鐘錶匠類比。

2.鐘錶匠類比

如果我們在地上發現一塊鐘錶,我們會認為這塊表是隨機地自己出現在那兒,還是會看見其中的複雜,能注意到為了達成特定的目的,這塊鐘錶的各個部分似乎以特定方式組合在一起。如果我們這樣認為,那我們難道不會認為這塊表一定是被某人有意製造出來的嗎?

這塊表是充滿智慧的創造者以一定目的設計出來的,目的意味著是目標導向的,有意圖的,我們很容易就能看出人造物品的目的。所以一塊鐘錶暗示著鐘錶匠的存在。

那把人體和鐘錶進行比較,看看人體的複雜程度,心臟和肺協同工作、製造汗液、維持體溫、把食物轉換為能量等等,我們渾身都是這麼神奇。再看看自然世界的元素,是如何以複雜的規律保持美麗與天然和諧的。

佩里認為就像一塊懷錶不可能只是簡單地剛好出現在哪兒,這一切都不可能是簡單剛好地發生了,一定有一個設計者。

如果你認同這個類比,那你就是同意佩里的觀點,如同鐘錶的目的是促使我們相信存在鐘錶匠,世界的目的就是促使我們相信創世者,也就是上帝。

反駁1:表很明顯有個創造者,畢竟我們可以把表拆開,清楚看見齒輪如何相互咬合來推動指針記錄時間,但自然世界是如此複雜多樣,以至於無法用同樣的方法來理解,比如為什麼上帝要設計我們的眼睛有盲點?

佩里回答:我們是否能理解事物是如何被創造的並不重要,重點在於被創造。比如我並不理解手機內部的構造,但我仍知道手機有創造者。所以我們不知道有什麼目的,並不意味著沒有目的。

對回答的反駁:佩里對信仰上帝的整個論證都是你應該看看世界,去發現上帝的目的。如果我們看到世界上的一些事物似乎真的擁有複雜性和特定的用途,而其他事物並非如此,那這就是他論證的漏洞。 而且任何缺乏明顯目的的事物都會引導人們開始尋找目的,有效的編造目的。20世紀英國哲學家伯特蘭·羅素Bertrand Russell取笑道,你確實可以看著一隻兔子然後想出一個目的,比如上帝給兔子毛茸茸的白尾巴是為了給獵人當靶子。所以,如果我們是在發明目的而不是發現本身就存在的目的,那我們才是這個世界的目的的真正的創造者,而不是上帝。

反駁2:佩里說人體是有目的的,由此得出結論,人體的目的是由智慧的造物者設計的,但對人體複雜性和功能性的另一種解釋是自然選擇和隨機突變。我們可以退一步承認「造物者上帝的存在」,這在過去科學不發達的年代能夠幫助我們理解世界的起源,但現在我們已經有了完美優秀的科學解釋,能闡述世界的複雜性是如何產生的,過去幾百年,進化生物學的發展給目的論證帶來了沉重打擊。

反駁3:18世紀的蘇格蘭哲學家大衛·休謨David Hume說,如果把目的類比當真,那我們就需要得出結論。根據現實世界,佩里所提出的造物者似乎犯了大量的錯誤,除了人眼的盲點,還有颶風災難為什麼存在?為什麼要用如乳腺、前列腺、結腸中的易於患上癌症的組織製造人體?為什麼要造出可能會勒死小寶寶的臍帶?世界充滿了殘酷、荒謬、不切實際、有悖生命的事情,如果按照威廉·佩里說法,那這個有缺陷的世界就暗示著一個有缺陷的造物者。

3.現代的鐘錶匠類比支持者

鐘錶匠類比在如今仍有許多支持者,如當代英國哲學家理查·斯溫伯恩Richard Swinburne用概率扭曲給出了現代的目的論證,他說,即便存在另一個對世界可能的解釋,我們更應該相信最有可能為真的那個解釋。他說,與自然僅通過進化過程純,巧合的發生相比,上帝設計世界的可能性就是更大一些。

目的論證的另一派現代辯護被歸納為宇宙微調論證。這些論證接受大爆炸和進化是科學事實,但仍認為,生命進化之所以能發生,更有可能是上帝設置好了所需的前提條件,而不僅僅是意外。畢竟,如果地球距太陽稍近或稍遠一點,如果我們的大氣環境稍有不同,生命就可能永遠都不會萌發。

許多人認為這些現代論證比佩里的論證進步更大,因為這類目的論者從對確定性下斷言,前進到了對可能性(概率)下斷言,這似乎更容易正確和更容易辯護。

對現代目的論證的反駁: 當你只有一個樣本的時候,你無法真的能對可能性作出斷言。如果存在多個地球可供我們檢驗,我們可以看看任何特定的環境適應有多大可能會發生,或者生命誕生的條件到底多麼苛刻。然後我們就會知道如果沒有上帝,這一切會不會發生。但我們現在無法知道,因為我們現在只能接觸到這個世界,我們只知道事物是這樣進化的。


第12集 上帝是什麼樣子

前提:這裡討論的上帝僅指猶太教、基督教和穆斯林經文中的上帝。

1.神之屬性

奧古斯丁和托馬斯·阿奎納這樣的哲學家受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著作的影響,想出一套基本的神之屬性。這套屬性是:

上帝是全知的,知道一切可以被知道的事;

上帝是全能的,無所不能;

上帝是全善的,擁有完美的品性;

上帝是全在的,同時存在於所有地方;

上帝是全時的,時刻都在。

雖然所有這些屬性在《聖經》中都沒提到,但像阿奎納這樣的哲學家推理認為如果上帝是完美的,他就必須是這樣。

2.對神之屬性的疑問

上帝能造出一塊自己舉不起來的石頭嗎?如果上帝是全能的,那他必須能造出來,否則就意味著他至少有一件事做不到;但如果能造出來,也意味著他不是全能的,否則他應該能舉起任何東西

人類是否真的自由?如果上帝是全知全時的,那他應該知道未來,同時很多有神論者認為上帝賦予我們自由意志。如果上帝已經知道我們將要做什麼,還如何實現真的自由意志?自由是否只是上帝創造出的幻覺,為了讓我們感到是自己在控制?

以上問題可以看出上帝的神之屬性是相互矛盾的,不可能同時存在。

3.神之屬性的矛盾

矛盾1:上帝是全知的vs人類擁有自由意志

應放棄其中一個觀點還是存在一種方式能解決這個矛盾?

一個回答:知道和導致不一樣。上帝知道我們將要做什麼,但不意味著是它引導了我們這麼做。

反駁:如果上帝是全知的,那就不能犯錯。如果上帝知道你將會怎麼做,你就會不得不這麼做,如果不這麼做,那就會證明上帝是錯的。所以仍有矛盾。

矛盾2:全能的vs全善的

上帝可以犯罪嗎?如果他是全能的,那他應該可以,但上帝又是全善的,那又不能這麼做,這又是一個矛盾點。

一個回答:犯罪是錯誤的,所以完美的存在是不能犯罪的。儘管上帝可能會做一些由人類來做就是罪惡的事,但「罪惡」的概念不適用於上帝,因為上帝所作的一切本質都是善的。

4.問題:向上帝祈禱有用嗎?

美國當代哲學家埃萊奧諾雷·斯頓普Eleonore Stump回答:沒用。因為如果上帝是全知全能全善的,那上帝已決定出每個人在每刻發生的最好的事了,所以你祈求的並不是最好的結果。

托馬斯·阿奎納Thomas Aquinas的反駁:所有這些對上帝的推測都僅是類比斷言而已。我們無法預測斷言上帝的任何事,因為他遠超出我們的理解。比如上帝並不是我們的父親,我們只能把它理解成像父親一樣,因為是對他最接近的理解。

現代的一些哲學家指出,這些傳統的神之屬性《聖經》中都沒有提到,所以上帝或許並不是全知全能的,而更像一個超級英雄,比人類更好但仍不完美,畢竟在聖經中,上帝會做人類也會做的事,比如會生氣、會驚訝,會改變主意。


第13集 惡的問題

1.惡的定義:「壞」這個廣義維度上的一切事物。

2.無神論者的疑惑:如果上帝全知全能,那就能阻止惡,如果全善,就會想阻止惡,可為什麼惡仍然存在?

3.部分有神論者選擇放棄部分神之屬性,認為上帝並不是那麼全能全能全善,願意且會阻止全部的惡;而另一部分人仍擁護神的所有屬性,他們為此進行辯護的言論被稱為神義論theodicy。

4.神義論:上帝通過創造自由的存在,把世界的善最大化。自由意味著我們有選擇去做邪惡的事,所以上帝並沒有創造惡,但在個人意志自由的情況下, 惡的出現無法避免。而無自由意志的世界會更糟糕。

反駁:只能解決人類有意實施的道德的惡,無法解決自然的惡,比如板塊移動引發的災難性地震。

5.靈魂塑造神義論:20世紀英國宗教哲學家約翰·希克John·Hick提出,上帝有意把我們創造為「不完全的」,我們在地球上的生活是為了鍛煉我們的成長。生活的艱難賦予我們堅韌的品格和意志,這隻有在不完美的世界中才可能實現。上帝希望訓練、塑造完美成為一種獨特的存在,所以我們需要這樣有惡的環境來完成上帝所期望的個人成長。

反駁:這個說法或許能解釋惡為什麼存在,但如果我們需要反面教材來理解善,為什麼不能只給最低劑量必要的惡來達到目的?有時我們來不及從所受的苦難中成長和學習,就會被惡先殺死。


第14集 陰謀論與認知責任

1.哲學家認為,我們都有認識責任,需要對自身的信念負責。生活在19世紀中期的英國的哲學家W·K·Clfford克利福德是認識責任的主要提倡者。他最著名的話是: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下相信沒充足證據的事都是錯誤的。

2.如果船主明知船很老很舊,且長時間沒有檢查維修過,所以很可能撐不過下次的航行,但重新翻修需要花很多錢和時間,久而久之船主就自我催眠這艘船其實可以航行。出海後船沉乘客被淹死,但船主卻獲得保險賠償,沒人責怪他。多數人認為船主應對乘客的死亡負責,但克利福德認為即使船平安歸來,船主也有罪,因為他沒有充足的證據就接受一個觀點,無論這個觀點是否產生實際傷害,他在認識和道德上就已經錯了。

3.難道我們沒權利相信任何不會傷及他人的我們想相信的東西嗎?

克利福德認為不存在私人信念這種東西,因為我們會談論自己的觀點,這導致我們的觀點會傳播。即使不談論,它仍會影響你的行為和他人看待你的方式,以這種方式,信念仍會在不知不覺中傳播,所以我們的觀點總是具有傷害他人的可能。

克利福德認為,我們的認識責任應該是只相信有證據的事物,如果沒證據,就有拒絕這個信念的道德義務,所以在沒有調查情況之前不應輕易下判斷。克利福德的論證還指出,宗教信仰是不負責任的認識。他說:上帝無法被證明存在,所以信仰上帝是「盲目信仰」,而盲目信仰使人無視其他事實和論證,導致人們過著渾渾噩噩不經思考的生活,他稱之為「反人類的漫長罪惡」。

4.對克利福德的反駁:19世紀美國哲學家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承認他對上帝的信仰缺乏證據,但他演示了人們可以道德地持有無證據的特定信念。詹姆斯認為,當採納一個信念時,你擁有選擇,這些選擇的本質決定了你最終持有的信念是否道德。

選擇的本質可分為活的或死的,強制或非強制,重大或無關緊要。

活的或死的:活的選擇即你實際可以理解自己擁有的信念,比如你可以想像自己可能會喜歡去冰島旅遊,這就是活的信念;沒法相信自己會喜歡喝尿,那就是死的信念。

強制或非強制:強制即你必須二選一,比如選呆在家還是出門。因為當你在猶豫要不要出門時,當時的你就已經選擇呆在家裡了。

重大或無關緊要的:即如果你做出選擇,就有可能從根本上改善你的生活。

所以只要是一個活的、強制的、重大的選擇,即使沒有充足的證據,也可以道德地去相信,而宗教恰好滿足所有這些條件,因為信仰上帝對很多人來說是活的選擇,也是強制的選擇(因為他並不接受不可知論),他認為保留判斷與不相信是一樣的,所以要麼相信上帝,要麼不相信。而且宗教信仰是重大的,它會極大地改善你的生活。所以在缺乏證據的情況下僅憑信念去相信上帝也是合理的。

5.對詹姆斯選擇本質的反駁:按照這個邏輯,我們相信可以不給孩子打疫苗也是合理的,因為這也是一個活的、強制的、重大的選擇。


第15集 印第安納·瓊斯與帕斯卡的賭注

1.實用主義pragmatism:發現真實的信念沒有發現對生活有用、有幫助的信念重要。

2.十七世紀數學家和哲學家布萊士·帕斯卡Blaise Pascal是有神論者,他將實用主義運用到上帝是否存在的論證里,即相信上帝存在是否有實用價值。

3.帕斯卡賭注

上帝或存在或不存在,因無法推導出他是否真的存在,所以只能單純選擇相信或不相信。

如果相信上帝存在且真的存在:可以獲得永恆的獎勵,去天堂

如果相信上帝存在但實際不存在:沒多大損失

如果不相信且實際也不存在:不會獲得什麼

如果不相信但實際存在:會獲得永恆的懲罰,下地獄

帕斯卡認為,即便上帝存在的可能性極小,也應該相信其存在,因為賭錯的代價太高。面對不完整信息,帕斯卡決定應該放手一博,相信最好的情況。

他人反駁:相信實際不存在的神實則要付出很多代價,比如錯過一些不相信上帝時才能做的事。

帕斯卡對反駁進行反駁:有神論者有更好的生活不是因為相信後上帝會保佑他們,而是因為信仰本身就是財富,比如感到世界有秩序有意義的安全感等。

帕斯卡認為因何而選擇相信上帝並不重要,只要相信就可以,上帝並不關心為什麼選擇相信。所以你本質上只需要給自己洗腦,相信這是真的信念,這樣最初的自私利己就能在最後發展成忠實的信仰。

4.信仰主義

信仰主義fideism認為宗教信仰必須只源於信仰本身的學派。即論證和證據會扼殺宗教的好奇與神秘。

19世紀丹麥哲學家 索倫·克爾凱郭爾Soren Kierkegaard接納了信仰主義,他說:信仰上帝最美妙的地方在於,這是完全非理性的。你不能用大腦分析和推理。

他認為信仰上帝必須要進行「信仰之躍」 ,即無視所有理性,孤注一擲去試試,通過拋卻理性來獲得真理。


第16集 存在主義

本質主義

1.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認為一切事物都有其本質,有一套使事物成為其自身必要本質的特定核心屬性。如果屬性丟失,那事物就會變成另外的東西。比如刀刃是刀的本質屬性,如果沒了刀刃,刀就不是刀了,因為刀刃賦予了刀定義自身的功能。

2.人也有本質,本質在出生前就存在於我們身上。所以「做一個好人」部分意味著尊從你的本質。

3.本質賦予人目的,因為人與生俱來就是為了成為特定的存在。

4.本質主義是過去直到19世紀末的標準世界觀。

5.19世紀末,一些思想家開始挑戰「我們被填充著任何本質和目的」的觀點。比如德國哲學家弗里德里希·尼采擁抱虛無主義,認為生命終極無意義。

存在主義

1.20世紀中期,法國思想家讓·保羅·薩特Jean Paul Sartre提出疑問:如果我們是先存在的呢?如果我們不是帶著任何先天目的出生,而是要由我們自己來發現自身的本質呢? 這成了存在主義的框架。

2.存在主義中心思想:存在先於本質。我們誕生在宇宙中,我們、我們的世界、我們的行動都缺乏任何真正先天的重要性。

3.其擁護者稱之為」荒誕」,即在沒有答案的世界裡尋找答案。 我們是需要意義的生物,卻被丟在一個毫無意義的世界裡。

4.因為不存在目的,世界不是為了某個理由而被創造,也並不因某個理由而存在。如果一切都沒有理由,那同樣就不存在任何必須遵守的至上真理。不存在宇宙正義、公平、秩序、規則。

5.存在主義可以追溯到19世紀末的思想家,比如克爾凱郭爾Kierkegaard和尼采,但真正誕生是在二戰中及戰後。大屠殺使很多人放棄了任何對世界秩序的信念。

6.薩特認為不是世界缺乏意義,而是世界充滿了讓人恐懼的自由。如果沒人和行動綱領指導我們的行為,那每個人都不得不設計一套自己的道德準則,創造自己遵循的道德觀。所以這意味著我們「註定是自由的」。

7.薩特說:也許你覺得可以去問某些權威們答案,但所有這些權威也都是假的。可以按父母、教會、政府所說的做,但這些權威實際和你一樣沒有任何答案,一樣必須自己探索如何生活。所以你真正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真實的活著。任何你生命的意義都是由你自己賦予的,如果你選擇按別人鋪好的路走下去,那你就是在自欺,拒絕接納荒誕。

8.薩特舉的一個例子:一個年輕人又想參軍為國而戰,又想照顧年邁的母親,該如何選擇? 沒人能給他答案,沒道德理論可以幫他選,只能他自己做出選擇。無論他選擇什麼,只要真實地按自己的意願去選,那都是唯一、真正的選擇,因為這取決於他自己選擇接納的價值。

9.如果世界本質上沒有目的,你可以選擇賦予它任何你想要的目的,對個人、對整個世界都是如此。如果世界應該擁有任何我們大多數人認為有價值的東西,比如正義和秩序,我們就必須親自去創造這些東西,否則這些東西就不會存在。


第17集 對死亡的看法

蘇格拉底對死亡的看法

1.公元前399年,蘇格拉底因為拒絕承認雅典官方神明、教壞年輕人、多次衝撞官員權貴等理由被判死刑。他面對死亡時依舊淡定從容。

2.蘇格拉底不認為我們能知曉人死後是否有來生,但人死後有2種可能,且都沒什麼可怕的。他的論證:死亡要麼是不做夢的睡一覺,要麼是通往另一種生活的路。不做夢的睡一覺不可怕,剛好可以好好休息;通往另一條路也很好,可以和之前死掉的有趣的人一起玩。所以無論哪種死亡都不可怕。

3.蘇格拉底認為來生就是冥界(陰間),他似乎把冥界想的和雅典非常相似,只是人們都沒有肉體,只有靈魂。他覺得這很棒,因為肉體很麻煩,需要進食、休息等。所以在來生,蘇格拉底想像他會進行無窮無盡的哲學思考,不斷學習新的事物,能與過去最偉大的思想者們一起討論學習,還不用休息、吃飯、睡覺、上廁所。

4.蘇格拉底意識到,儘管思考哲學不需要肉體,但有些事是需要的,比如體育運動。所以他建議人活的時候要多照看自己的大腦,耕耘這永遠屬於自己的一部分,如果有來生的話。如此一來,當死亡來臨時,你會覺得很棒,因為不會再受肉體的煩擾,靈魂將處於最佳狀態。

伊壁鳩魯對死亡的看法

1.古代斯多葛學派哲學家伊壁鳩魯Epicurus活在蘇格拉底之後的100年左右,他拒絕人死後有來生的想法。他說我們就是我們的身體,再無其它。但他也不覺得死亡可怕,因為死亡雖不可避免,但你永遠不會真的感覺體驗到。

論證:死亡是感知的終止,好壞都只有能感知才有意義,所以死亡既不好,也不懷。

2.伊壁鳩魯認為,那些邪惡糟糕的事,是只有當人感覺不好時才是真的不好。他認為恐懼不應存在。因為它不僅很蠢,還會妨礙人享受生活。此刻你是活著的,體驗著各種感知,所以儘可能去體驗這些感知的極限吧,別去擔心這些感知將會消失。

21世紀對死亡的看法

1.眾多看法中的一個:FOMO(FOMO=fear of missing out 害怕錯過精彩)

2.當代美國哲學家托馬斯·內格爾指出,有些人害怕死亡,是因為他們會錯過一些想要體驗的東西。但如果你沒對錯過出生之前的事感到遺憾,那為什麼會遺憾錯過死後發生的事?

對生命真正價值的看法會影響對死亡的看法

1.如果認為生命的本質是美好的,僅僅是活著的事實就足夠美好,那失去生命就會是壞的。

2.但如果認為生命的質量才是重要的事,那就會區分充滿美好經歷的生命和痛苦不堪的生命。所以有些死亡實際上可能是有積極價值的,比如死亡能給痛苦萬分的存在帶來解脫。

面對他人死亡的看法

1.一些哲學家說,你害怕的並非真正的死亡,而是所愛之人死去時自己被獨自留下。

2.中國古代道學家莊子與伊壁鳩魯生活在同一時代,他認為人沒有理由害怕所愛的人死亡。

3.莊子說:為什麼要恐懼必然?死亡只是生命中一個必然的變化階段,如同之前的成長過程一樣,所以為何要區別對待它?相反,你應該慶祝所愛之人的死亡,就像你慶祝他經歷過的其它生命中的變化一樣,應該把他們的死看作是一場偉大旅行的送別會。所以為死亡的人默哀是自私的,當所愛之人即將離去時,最不應做的就是緊握他們的手不放開。


第18集 蝙蝠俠與同一性

同一性

1.同一性identity指事物只與自身存在的關係。任何使事物獨一無二成為自己的東西,就可以去定義事物的同一性。如果兩個事物是同一的,我們就說它們具有同一關係。

2.十七世紀德國哲學家戈特弗里德·威廉·萊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提出不可分辨的同一性:如果任意2個事物是同一的,那它們必須具有完全一樣的屬性。

土塊和巨人

是否存在一個界限,事物即使改變也仍然還是自己?

當代美國哲學家艾倫·吉伯德提出一個思想實驗:一位雕塑家有一塊黏土,取名為「土塊」。她將「土塊」捏成雕塑,取名為「巨人」。所以土塊是否等同於巨人?

如果將雕塑打碎,重新捏成一坨粘土塊,巨人就消失了,因為巨人的一部分屬性就是雕塑的巨人形狀。 但「土塊」作為一塊黏土,不需要有特定形狀,所以巨人被破壞後,土塊仍然還在。

於是吉伯德發現,土塊和巨人似乎是完全同一的,因為它們都是完全一樣的東西,只是形狀不同。但另一方面,如果其中一個消失,另一個卻還能存在。那土塊和巨人怎麼可能是同一的?

本質屬性和偶然屬性

1.本質屬性essential properties:事物成為自己所必需的核心元素

偶然屬性accidental properties:可以從物體身上拿走而不會使物體變成另一樣東西的特徵

2.本質屬性和偶然屬性是理解同一性,解釋物體如何保持跨時間一致性的方法。偶然性很容易分辨,但找出事物的本質屬性很困難,而且事物越是改變,其同一性就越難確定。比如一顆樹葉子掉光,它仍然是樹,但把樹砍掉做成一堆筆記本,它還是樹嗎?如果不是,那它是在什麼時候失去了樹的屬性?是當樹被砍掉,不再是一顆活著的樹時嗎?有可能。但死掉的樹就不是樹嗎?那可能是樹被砍成碎片時嗎?如果是,那把碎片收集起來後還會是樹嗎?還是樹的碎片被磨成漿液時呢? 等等等等,當樹不再是樹時,具體在哪個環節發生要取決於你的看法。

3.很多思想家拒絕「本質屬性」的概念,比如存在主義者拒絕本質屬性的根本存在。

4.古希臘哲學家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有句名言:你無法兩次踏入同一條河中,即沒有事物與自身是同一的。因為一切事物,包括你和河,都是在不斷變化中。

同一性與可替代性

1.當涉及實際可觸摸的物質時,我們往往會更重視持久同一性。

2.為什麼會覺得,借出100元紙幣後,別人還回的100元紙幣雖不是之前那張,但仍可以看作是一樣的,但把狗狗弄丟後,還一個長得一樣的狗就不一樣?

3.可替代性fungibility:同一種類的物體可以彼此互換的屬性。大多數人認為錢是可替代的,因為錢只是它所代表的價值的載體,價值才是我們真正在乎的。

4.如果自己最喜歡的馬克杯被別人打碎了,還了一個一摸一樣的。新的馬克杯是否和之前一樣,這要取決於之前為什麼喜歡。如果是因為它的形狀大小完美貼合手型,能給咖啡保溫,那馬克杯似乎是可替代的。但如果是因為它是家人送的禮物,那新杯子即使和之前一模一樣,對擁有者來說也是不一樣的。因為在乎的不是馬克杯,而是馬克杯背後的一些無形的東西,比如與親人之間的羈絆。


第19集 人格同一性

肉體理論

肉體理論body theory:人格同一性是跨時間保持一致的,因為你從出生到死亡都一直在同一副肉體中。

反駁:人並不是一直擁有和出生時完全相同的身體構成。到目前為止,你的外層皮膚已脫落和替換了上百次 ,你的紅細胞只有約4個月的壽命,甚至你的骨骼都一直持續在重新構建,所以你一直在被新的生理版本的自己所替換。

思想實驗

二十世紀英國倫理哲學家伯納德·威廉姆斯Bernard Williams提出一個思想實驗,一個科學家可以把你的思想全部移植到另一人的身體中,把他的思想移植到你的身體中。之後他會折磨一個身體,然後給另一個身體100萬。你如何選擇讓哪個身體受折磨,哪個身體拿到錢。 你的答案會告訴你,你覺得自己的同一性在何處。

記憶理論

1.約翰·洛克不贊同肉體理論,他認為使你成為你的是非生理的東西,即你的意識,但我們在整個生命過程中不會一直保持單一的意識。但我們每天都會睡覺,當醒來時有意識的自己仍會記得我們昨天是誰。 所以洛克提出人格性的記憶理論。

2.記憶理論memory theory:你的同一性跨時間一致,因為你保持著自己在不同時間點的記憶,每個時間點的記憶都與前一個記憶彼此相連。我們不會記得每個時刻,但會記得一些你確實記得的時刻。如果你可以記得某個時刻,那你就仍與那個時刻的自己通過記憶鏈相互聯繫著。

3.反駁:沒人記得自己的出生。但如果人格同一性需要記憶,那我們沒有人會在形成第一段記憶前成為自己,這意味著我們全都至少丟失了人生最初的幾年。此外,如果老年痴呆的人一旦失去記住自己過去的能力,他是否就不再是那個人?所以記憶理論在生命的最初和最後都有問題。而且還存在錯誤記憶的問題。錯誤記憶如何影響人的同一性?這會使人成為一個部分虛構的人嗎?

4.所以記憶理論似乎比肉體理論多一些優點,因為意識和記憶會跨越你的生理變化保持連貫,但記憶同樣十分脆弱。

人格同一性重要嗎?

你認為你對生命中特定的人有責任嗎?如果這些人並不持續保持著特定的同一性,那你的責任可能也不用保持。

我們的生活、社會都建立在一個預期上,即個體會持續是他們自己,不會改變。


第20集 反駁人格同一性

大衛·休謨對人格同一性的觀點

1.十八世紀蘇格蘭哲學家大衛·休謨David Hume認為:自我的概念不會跨時間保持一致。你不可能從生到死一直都是同一個人,自我的概念不過是幻覺。

2.上集中介紹的2個認為跨時間是同一人的理論

肉體理論:因為從生到死都佔據著相同的身體,所以跨時間保持不變

記憶理論: 人的記憶使人跨時間後仍是同一人。

3.休謨認為:如果擁有特定的身份意味著佔有相同一套屬性,那有誰真的可以無時無刻地維持相同的身份呢?所謂的「自我」只不過是由無數不同東西組成的一捆印象,如身體、思想、情緒、喜好、記憶等。所以我們都只不過是不斷變化的一捆印象,但我們的大腦仍欺騙自己沒有改變,因為這些印象都打包裝在每天看上去差不多一樣的肉體容器里。

帕菲特提出的思想實驗

當代英國哲學家德里克·帕菲特Derek Parfit提出一個思想實驗:想像一台裝置能把你分解摧毀變成一堆原子,然後複製所有信息,以光速傳送到火星上。一旦信息到達火星,另一台裝置會根據這些信息重塑一個你,使用和地球上的你完全一樣的生物構成。在火星上蘇醒的人擁有你全部的記憶和人格,這個人認為他就是你。問題:你是否到達了火星?火星上這個重塑的人是你,還是只是每個原子、思想都恰好與你相互對應?

如果另一個裝置不用摧毀你的軀體,只需對你進行掃描,所有的信息就可在火星上得到重構,但你仍在地球上,那麼你穿越到火星上了嗎?還是只是被複制了?如果你現在在地球上,你是否也同樣在火星上呢?

帕菲特的觀點

1.帕菲特同意休謨的觀點,認為不存在跨時間一致的人格同一性。所以他說,不論哪種情況,你都沒有進行太空旅行,只不過是一個新的你出現在火星上,不論舊的你是否被摧毀還是仍然存在。

2.不過帕菲特認為休謨忽略了非常重要的一點:即使不存在一個從生到死都一直不變的唯一的你,但我們都與不同時期的自己有著心理連結。可以想像你的人格同一性就像一片由無數獨立細節在特定的點相互連成的網,隨著你沿特定的一排鏈條的時間線進行下去,新的鎖鏈會被加到鏈條上,過去離你較遠的鎖鏈逐漸開始脫落,失去了與你的心理連結,但有些鎖鏈與其它鎖鏈連接在一起,會持續很長時間,比如你對父母的愛。

3.所以帕菲特說:我不再是小學時候的我,未來當我死去時,也不會是同一個人,因為每個經歷都至少會改變我一點點。但有部分的我會隨時間的流逝倖存下來,因為它們與之前的我有著心理連結,倖存下來的連結正是重要所在。只要有足夠的你的元素仍然存在,你會把自己看作是相對不變的。

應用到生活中

1.想想和老友寒暄的情景,你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問他上次聊天后發生了什麼,或許你意識到你們都已經變了,如果變化夠大,那對方可能會讓你覺得像個陌生人。所以當涉及到你在乎的人時,你會花時間讓自己重新認識這些新的人,了解這個人的最新版本。

2.再想想只在過年時見到的親戚,因為你們很少見面,沒有努力去了解最新版本的彼此,所以他們仍會用小時候舊有的方式對待你,且你們的聊天也會變得很尷尬。

3.如果不存在跨時間不變的我,那該如何理解承諾、義務和責任?

根據帕菲特的理論,你的責任與義務和跟你一同許下承諾、承擔責任的人的連結相對應。如果你經歷成長後變好了,那就不用為之前自己的惡劣行為感到內疚,不用為其自責,因為你已不再是那個人。

如果你和童年的玩伴約定長大後仍要做彼此最好的朋友,但現在你們已經沒有任何共同點,那你就不必履行這個承諾。

對於結婚誓言呢?根據帕菲特的觀點 ,持續一生的承諾並沒有任何實際意義,有些人根據這個邏輯認為,婚姻契約應該有期限,到期後可以選擇是否續約。但有些人認為,即使在一生的變化之後,結婚時的誓言仍可以保持相對性。許多年來你和你的伴侶都在改變著,但你也可以持續地重新許下你在結婚典禮上的承諾,所以結婚誓言並不是你多年前所說的一句話,不是那個和現在完全不同的另一個人的諾言,而是你今早許下的承諾。


第21集 人性

1.對哲學家來說,人性personhood是個術語。人person不等於人類human。人類是生物術語,如果你有人類DNA,你就是人類。人是道德術語,人是我們道德共同體的一部分。

2.一個人必須擁有什麼東西,才能成為我們道德共同體的一部分?值得我們的道德考量?

觀點一:人類DNA

當代美國法律學者約翰·魯南John Nunan提出遺傳標準genetic criterion的觀點,即如果你擁有人類的DNA,你就是人。

反駁:如果只是人類DNA,那身體細胞也是人、屍體也是人。

觀點二:意識+推理+自主活動+溝通能力+自我意識

美國哲學家瑪麗·安·華倫Mary Ann Warren提出人性的5個具體構成:意識、推理、自主活動、溝通能力和自我意識。這5個因素被稱為人性的認知標準。

反駁:這一觀點把小孩排出在外。小孩在至少18個月大之前不會產生自我意識。

觀點三:社會認可

社會標準social criterion。這個觀點認為,只要社會認可你是人,或只要有人在乎你,你就是人。 即當你對他人有意義時,你就有道德上的意義。這個觀點允許社會對於人的理解隨時間變化。

反駁:如果恰好沒有一個人在乎某個特定的存在,那這個存在就不是人。這意味著一個完全理性的健康的成年人類可能沒有人性,僅僅是因為恰好沒人在乎他。

觀點四:感知

當代澳大利亞道德哲學家彼得·辛格Peter Singer認為,人性的關鍵在於感知,感受快樂和疼痛的能力。這個觀點完全無視了物種的概念,它認為對任何能夠感受的東西引起不必要的痛苦都是錯誤的,但如果它不能感受,我們把它從重要的存在里排除出去也沒有關係。

反駁:所以小於23周的胎兒不是人,植物人也不是人。但任何發育出中樞神經系統的動物都是人。

3.有些人認為,人性是一種權利,一張通往道德共同體的門票。當你在重要的方面違反了社會法則時,就會喪失資格。這樣來看,你可以通過非人類的行為來拋棄自己的人性。這個邏輯推理是人們為死刑合理化辯護的方式之一。即殺人是不對的,但如果罪犯通過行為拋棄了自己的人性,那他們就不再是人,所以殺死他們是正當的。

4.梯度理論gradient theory:人性不是1或0,而是有程度的,更像一個漸變調光的開關,你可以或多或少地擁有人性。根據這個觀點,胎兒在懷孕過程中隨著認知發展會緩慢發育出人性,所以人性可以逐漸獲得,也可以逐漸喪失。

很多人認為這是看待人性的合理方式。


第22集 我們的靈魂在哪裡

1.菲尼亞斯·蓋齊的故事

1848年9月13日,一場事故中的爆炸讓一根長鐵棍穿透了工人菲尼亞斯·蓋齊的頭部,雖然他活了下來,但經歷事故前後的菲尼亞斯在人格上出現了很大的改變。之前的菲尼亞斯是位舉止適宜、勤奮努力的紳士,而受傷後的菲尼亞斯可以說是一個好戰的混蛋。菲尼亞斯的大腦被改變,他的人格也與之發生變化。

菲尼亞斯·蓋齊的故事給我們提供了十分罕見的證據,即我們的人格——從古至今都被部分人認為是非物理的東西,實際會直接受到身體物理變化的影響。

2.實體二元論substance dualism

觀點:世界由物理物質和精神物質共同構成,精神是獨立的非物理物質,無法用物理物質,比如大腦來還原或解釋。所以上帝是純精神的,石頭是純物質的,人類則是唯一一種肉體與精神結合於一體的存在。

心身問題mind-body problem:人的體內是如何潛伏著一個叫「精神」的獨立實體,能控制人的身體,且也能被身體控制?是什麼把靈魂困在這副特定的軀體里?為什麼靈魂不獨立出來,或跑到別的軀體中, 看看別處是什麼樣?

笛卡爾的回答:在大腦的松果體上,精神與肉體捆綁起來。松果體位於大腦基底,在精神與肉體間,所有的心-身互動都是通過這個媒介。

質疑:松果體仍是物理身體的一部分。

許多現代的研究精神的哲學家發現這兒沒法解決心身問題,所以完全放棄了實體二元論,一些人成了物理主義者,但還有些人認為,人類體驗、活動的某些部分是無法簡單歸結為大腦活動的。

3.還原的物理主義reductive physicalism:世界僅由物理的東西構成,包括人類。

4.對還原物理主義的反駁

瑪麗思想實驗

當代澳大利亞哲學家弗蘭克·傑克遜Frank Jackson提出瑪麗的思想實驗:Mary一生都待在黑白的房間里,通過黑白電視學習一切東西。後來瑪麗成為了一名精通顏色科學的神經科學家,她學會了關於光、光學,顏色的物理性質,及其如何作用於我們感官的一切知識,但她從沒親眼見過顏色。

問題:當Mary最終踏出房間,第一次親眼看見顏色時,她學到新東西了嗎?

弗蘭克的思想實驗是對還原的物理主義的反駁, 他說,看見顏色的定性體驗與知道關於顏色的一切事實並不是一回事,如果一切都可以用物理知識來解釋,那麼當Mary最終看見紅色時,並不會給她帶來對紅色的新的理解,不會有新的過去她不知道的東西。所以物理主義者沒有考慮到感受性這種精神體驗,即主觀第一人稱體驗。感受性就是你撞到腳趾的感覺,吃第一口披薩的感覺,第一次被信任的朋友背叛的滋味,當Mary踏出房間,第一次看見顏色時的體驗。

5.物理主義者對弗蘭克的反駁

物理主義者認為傑克遜的思想實驗是在竊取論點。

竊取論點是一種哲學謬誤。前提中假設著本該證明的結論。傑克遜的思想實驗中就假設著瑪麗踏出房間時會學到新的東西。如果物理主義是對的, 如果她真的知道關於顏色的一切物理知識,那當她親眼看到顏色時,並不會給她的理解增加任何新東西。

6.神秘主義

當代英國哲學家柯林·麥金Colin McGinn提出一種觀點叫神秘主義mysterianism。

觀點:意識的問題無法被人類的智慧所解決。

柯林認為,人類是天生的認知者,給問題就能解決它,但這個問題不行,因為人類的大腦是分化的。我們理解自己精神的方法是通過沉思,這非常私人和主觀,但我們理解大腦和身體的方法是客觀可證明的。這兩種理解的方法無法混合,沒有任何沉思可以得出關於神經元放電的結論,沒任何實證研究可以告訴我們從別人的眼中看見顏色是什麼感覺,我們的大腦就是沒有這樣一個部門可以把這兩種不同模式的證據進行整合。所以心身問題沒有得到解決,物理主義沒有得到證明,因為這兩者都要求大腦做它無法做到的事情。


第23集 人工智慧與人性

1.弱AI與強AI

弱AI:能模仿部分人類智力活動的機器或系統,比如Siri。弱AI的特點是,思考能力的範圍相對狹窄。

強AI:能像人類一樣思考的機器或系統。無論我們的大腦能做什麼,強AI作為一個無生命的系統,都可以做相同的事。

儘管弱AI已經存在很長時間,且一直在持續變強,但我們仍就還沒能設計出擁有強AI的系統。

2.圖靈測驗 1950年,英國數學家艾倫·圖靈Alan Turing設計了一個測驗,他認為這可以測試出一個機器是否已經發展出了像人類一樣的思考能力。

圖靈對測驗的實際描述是在他那個還沒有計算機的時代下的產物,如果圖靈能在當今重新描述,可能會是這個樣子:你通過簡訊和兩個個體聊天,一個是人類,另一個是計算機或某種AI。你可以向兩個對話者提出任何想問的問題,它們可以按自己的喜好自由地回答你,甚至可以說謊。你能分辨出哪個是人類嗎?你會如何分辨?會問什麼樣的問題?會期待什麼樣的回答?

一個程序足夠複雜的機器,應該能夠欺騙你,讓你相信你正在和人類聊天。圖靈說,如果機器可以欺騙人類認為它是人,那這就是強AI,所以在他看來,一個東西能像我們一樣思考,就意味著它能使我們相信,它正在像我們一樣思考。如果我們不能分辨出區別,那就真的沒區別。

3.人vs類人

威廉·萊肯William Lycan提出一個設想: Harry是個人形機器人,有著模擬的皮膚,他可以打高爾夫,拉琴,會緊張,會OOXX,弱點是昂貴的杜松子酒。Hary各方面都給人以人的印象,他有意向和情感,你認為他是你的朋友。如果哈利被割傷,流出的是機油而不是血,你當然會吃驚。但萊肯說,這種暴露不應導致你對哈利的認知狀態從人person降低到類人person-like。如果你說哈利不是人,那他缺少什麼?

一個回答:他不是人,因為他是編程的結果。

萊肯反駁:我們難道不都是嗎?我們每個人出生就載入著遺傳密碼, 它給我們預設了各種不同的東西,你可能像媽媽一樣急性子,像爺爺一樣缺乏幽默感。除了遺傳基因,在其它方面,你也在被你的父母和老師編程。你被編程使用廁所、刀叉、說母語等等。當然,你有能力超越自身的的程序,但哈利也有。

另一個回答:我們有靈魂,哈利沒有。

反駁:關於靈魂本身就有很多問題, 但假設上帝存在,他賦予我們每個人靈魂, 他可以把靈魂注入到一個受精卵或新生兒,那他也可以把同樣的靈魂注入給哈利。哈利無法繁殖,但很多人類也有生育問題。哈利沒有血液,但那並不重要。萊肯說,哈利是人,雖然他的起源和物質構成與你我都不同,但誰在乎呢?

4.中文房間

約翰·賽爾John Searle的思想實驗:想像你是個不會說中文的人,你被關在一個房間里,房間到處都是漢字,還有一本英文編碼本,上面指示著每個輸入對應著什麼漢字。中文母語的人把用中文寫的信息送進房間,使用編碼本,你可以搞清如何回答收到的漢字。你把合適的漢字回答送出房間外,雖然並不知道這些漢字是什麼意思。你做的很好,以至於中文母語的人都相信你懂中文。你通過了說中文的圖靈測驗。但你懂中文嗎? 並不。你只知道如何操控符號,但完全不理解它們的意思,你只是欺騙人們相信你知道自己並不懂的東西。

所以機器能夠欺騙人類認為它是人的事實,但並不意味著它有強AI。賽爾認為,強AI應該要求機器具備真正的理解力,他認為計算機永遠不可能實現這一點。

有人反駁:你的大腦中沒有任何一個特定區域能懂自己的母語,是你的整顆大腦,這整個系統懂。所以同樣地,中文房間,和你,編碼本,符號,這所有加在一起就能懂中文,儘管系統中特定的一部分,你,並不懂。


第24集 決定論vs自由意志

1.自由意志vs強決定論

自由意志libertarian free will:人類能完全自由地行動。

強決定論hard determinism:每一個行為都有一個起因,一切當前發生的事,都是過去發生的事的必然結果。

許多人會同時認為,自己的行為是自由的,且這個世界會受到因果的支配。但事實證明,你無法理性地同時持有這2個觀點。因為自由意志論者會根據替代可能性原則(只有當做出行為的人本可以做其他行為時,這個行為才是自由的。)定義自由行為,所以真正的自由行為需要選項。而決定論不允許選項存在,它認為每個事件都是由先前的事件引起,這意味著主體永遠不能做出其他的行為,因此他們永遠不自由。

2.自由意志的論證 自由意志違背了我們所知的物理世界的原理,即一個事件會引起另一個事件,所以自由意志論者需要其它的方法來解釋他們的觀點。他們所用的一種方法是區分 事件因果關係 和 主體因果關係。

事件因果關係:意味著所有的物理事件都由先前的物理事件引起,所以很多自由意志論者承認物理世界本身是決定論的。

主體因果關係:但許多自由意志論者同樣認為存在主體因果關係。即主體是一個受精神推動的存在,˙它可以開啟一整串不受其他事件引起的因果關係鏈。根據這個邏輯,主體擁有影響宇宙因果關係鏈的能力,他們可以自發地使事件發生。

反駁:許多哲學家發現這個觀點站不住腳。這些自由選擇,這些發動全新因果關係鏈的選擇,來自哪裡?它們只是隨機的嗎?什麼會迫使主體做這個選擇,而不是另一個?

要找到支持自由意志的論證很難,支持自由意志的最好論證似乎是: 我們就是強烈的感覺自己是自由的。自由意志論者認為,我們不應低估自己個人主觀體驗的正當性。所以如果我們感覺到很自由,我們應該認真的考慮我們確實自由的可能性。這個觀點有一定的直覺吸引力,但如果不能提出論證,那你的哲學推理能力會建議你拒絕這個觀點,至少在能找到一些證據之前保留判斷。

3.強決定論的論證 18世紀法國哲學家霍爾巴哈DHolbach男爵曾說,我們的任何行為實際上都不是自由的。霍爾巴哈認為,一切此時此刻發生的事都是一連串完整事件鏈的結果。他說,一切都是先前所發生的事不可避免的結果。包括一切我們所做的事。這意味著人類的行為只不過是物理世界的一部分,受物理法則的約束。這個觀點通常通過還原論進行解釋。

還原論:指世界的全部以及我們自身的體驗都可以被追溯或還原為單一的事件。

精神狀態=大腦狀態=生物狀態=物理狀態 而物理狀態是決定論的,所以這整個推理沒有自由意志的容身之處。

4.為何覺得自由? 自由的感覺很難被忽略,為什麼我們會認為我們與宇宙中其他的事物有所不同?是什麼使我們如此特別?

強決定論者說,人類行為的起因與物理事件起因之間的區別是:我們行為的各種無形的起因都發生在大腦中。即:信念belief+願望desire+性情temperament=有意的人類行為action

強決定論者認為,人覺得有自由意志,是因為我們不能精確地指出是什麼因素引起了我們的行為。如果我們知道足夠多的在腦中盤旋的信念、願望和性情,那我們就能在理論上區分、辨別它們。根據這個觀點,我們所說的「選擇」只是一系列精神物質以恰當方式結合的不可避免的結果。

決定論者認為,你無法抗拒,只能按此刻的反應方式感受和反應。你可以認為你正在按一種符合你選擇的人格和自我的方式行動,但即便是這個「選擇」,也是各種關於你和你所處的世界早已被決定的因素的結果。

強決定論很難反駁,它讓人很不舒服,因為這意味著我們大多數人深刻感受到的自以為自由的選擇是錯誤的,「個人責任」的整個概念也被扔出窗戶摔得粉碎,正如霍爾巴哈所說,我們沒有實際的意志,只是「機器上的螺絲釘」,做著我們註定要做的事。


第25集 相容論

關於我們的行為是否是自由,之前討論了強決定論和自由意志,除此之外,還有一種相關的理論是相容論compatibilism。

1.相容論

定義:宇宙運轉遵循著一定的規律,過去決定著未來。但一些人類行為是不同的,我們的一些活動確實是自由的。

解釋:這個觀點也叫弱決定論。認為一切實際上都是被決定的,但如果這個行為的決定來自我們自身,那我們仍可以稱一個行為是自由的。這就像被人推下跳板和自己主動跳下去的區別一樣,雖然你最後都落到了水裡,但原因是不同的。在兩個情境中,行為都是被決定的,落入水中一定會發生,但當主體行為是自我決定時,這個行為就應該被看做是自由的,這意味著我們對自己的行為有道德責任,因為我們一些行為的決定可以僅僅來自我們自身。

反駁:在此觀點下,道德責任的意義並不明確。因為如果我們是被決定的,只不過決定來自自身內部的因素,那在什麼情況下我們實際是有責任的?比如我們該讓患有嚴重精神疾病的人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嗎?畢竟他們行為的起因來自他們自身內部。相容論者可能傾向於認為他們是自由的,但我們用正常人的標準去責怪生病的人似乎也不太對。那喝酒後四處調情的人呢?我們該把行為歸咎於醉酒的人,還是酒精作用?

2.替代可能性原則VS法蘭克福情景 之前我們學過替代可能性原則,即如果一個行為是自由的,則主體必須本可以做出其他選擇。但當代美國哲學家Harry Frankfurt認為,在一定情況下,即使主體本身無法做出其他選擇,但只要有自主選擇的意識,主體仍可以為自己所做的行為負道德責任。我們把這個情景叫法蘭克福情景Frankfurt Cases:

一個瘋狂的民主黨支持者給所有的選民腦中植入了一個晶元,當他們想投票給共和黨的時候,這個晶元就會被激活,讓你投票給民主黨。

根據替代可能性原則,這個情況下你不是自由的,因為無法做出其他選擇,儘管嘗試投票給共和黨,但你仍會把票投給民主黨。但Frankfurt認為,你仍對自己的選票有明確的責任,你有責任,因為你做了你想做的事,儘管最終沒能真的成功。法蘭克福情景建立在我們很多人都有的直覺上,即你對自己選擇的行為是有責任的。而你對選擇需要來自自身,而不是外界因素。

3.內部因素vs外部因素 如果一群朋友慫恿你嗑藥是外部因素,你從眾的願望或不在乎他人如何看待自己的想法來自你自己。 那你的人格,你對不同情況的反應,難道不是由你的家長、朋友和先前的經歷塑造的嗎?

如果我們不能區分內部原因和外部原因,那我們的行為只能說「或多或少是自由的」,到底有多自由,則取決於有多少內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影響著我們,以及我們對自己所做的事有多少控制。這個觀點來自當代加拿大美國哲學家Patricia Churchland

Churchland指出,作為社會動物,我們就是會情不自禁地對人們的行為給予讚賞或指責。這種或好或壞的評價對人,對自身行為有多少控制的問題很有意義。有些行為超出我們控制,比如打噴嚏,所以沒人會責怪你打噴嚏, 因為你控制不了,但我會責怪你對著我的午飯打噴嚏,因為你確實可以控制你在哪裡打噴嚏。所以Churchland認為,「我自由嗎」這個問題本身是錯誤的,應該問「我擁有多少控制?」我們能控制的越多,責任也就越大。

這個觀點讓我們保留了宇宙決定性的本質,同樣也使我們對自由的主觀感受有了意義。所以感到自由就意味著擁有控制。我們知道大腦的紊亂會破壞我們的控制能力,但我們同樣知道,我們的大腦可以通過訓練培養我們對行為許多方面的控制,所以我們可以選擇培養對行為多方面更強的控制,這也是我們努力戒掉陋習,培養好習慣的理念。


第26集 語言與意義

1.語言是我們最微妙、最強大的工具之一,它攜帶著每個獨立大腦中的思想,並可以把思想轉移到另一個人的大腦中。語言哲學家喜歡反覆琢磨的一個問題是意義。比如像「遊戲」、「紅色」、「香蕉」這些詞到底是什麼意思,我們如何知道它們的意義?又是誰決定了它們的意義?

2.二十世紀早期德國哲學家Gottlab Frege通過區分涵義sense和指稱reference來區分一些辭彙。

指稱reference:指一個詞語指明的物體或概念。比如小貓,貓咪,咪咪都指的是貓這種動物。

涵義sense:指的是一種將我們和物體或概念聯繫起來的方式,比如kitty指的是那種貓寶寶或者毛茸茸的可愛的小貓,而捕鼠動物mouser則指的是那種住在穀倉,能捉老鼠的貓。所以儘管一些詞的指稱相同,但有著不同的涵義。

3.詞語如何獲得意義?

人們長期以來的觀點是,如果你可以搞清使某樣事物成為x的必要條件和充分條件,那你就擁有了自己對這件事物的定義。 但20世紀奧地利英國哲學家Ludwig Wittgenstein維根斯坦認為這種僵化的定義概念沒什麼用,你無法對「遊戲」做出一個讓大家都認同的定義,你給出的任何定義都會有人提出反例,但這不重要,因為每個人都知道什麼是遊戲。

4.維根斯坦的觀點

集群概念

維根斯坦指出,我們通過聽我們語言共同體中其他成員使用詞語的方式,來學習了解詞語的意義。我們知道「挖坑」、「德州撲克」都是指遊戲,所以最終我們的大腦會拼湊提煉出它們的共同點,維根斯坦把這種識別叫做「家族相似性」。他說,詞語的意義是所謂的集群概念,不存在任何一個元素是集群中所有成員都共有的,但每個成員都與其他成員有一定共同點。比如你有著爸爸的鼻子和媽媽的幽默感,你姐姐有著媽媽的眼睛和爸爸的運動天賦。你和姐姐沒有太多共同點,但你們確實都與父母很像。

你可以把每個人都接受的定義和概念放在集群中央,沿著邊緣向外延伸,你會得到邊緣例子,有些人會把它們包含在集群內,有些人會排除,比如每個人都會同意「打撲克」是遊戲,但對「誰能在水裡憋氣時間長」可能會有不同意見。

維根斯坦認為這些都沒關係,因為語言是一種當下的現象,它會不斷改變,出現新的花樣。

被使用就是意義

誰來決定詞語的意義?或者誰來決定一個意義是否合理?維根斯坦認為,意義就是使用,即只要一個語言共同體以特定方式使用詞語,詞語就有意義。

根據已知的詞語的發展和演變方式,似乎確實是這樣,比如mouse過去只指老鼠,現在也指滑鼠。我們根據需要創造新的詞語,與此同時,詞語也會過時,或者擁有新的意義。所以這種語言觀假設意義是與特定的語言共同體聯繫在一起的。

想想那些專屬於你的學校、朋友圈、家庭或者地域的詞語,只對你和好友有特定意義的暗語,如果你們倆忘了這個詞的意義會怎麼樣呢?這個意義還存在嗎?意義是否只有在有人使用這個詞的時候才會存在?

5.維根斯坦的思想實驗:

假如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個盒子,盒子里有某種東西。我們都把自己盒子里的東西叫「beetle」,但永遠沒人能看見其他人盒子里的東西是什麼。維根斯坦說,在這種背景下,我們沒法有意義地使用「beetle」這個詞,因為我們沒法確定其他人用這個詞時是什麼意思,其他人也無法確定我們用這個詞是什麼意思。

這個情景說明,想要直接溝通我們的主觀體驗非常困難,我們都用詞語「紅色」來指代看到的停止標誌的顏色, 但我無法知道你實際看到的顏色和我看到的時候的感覺是否一樣,也無法知道你的痛苦與我的痛苦的真是感覺是否一樣,你的愛是否與我的愛的感覺一樣。我們的思維就像盒子,其他人沒法看到裡面是什麼。所以維根斯坦認為,語言無法直接指代任何內部狀態,比如看見紅色是什麼感覺,疼痛是什麼感覺,所以語言只能指代內部狀態的被其他人能公開觀察到的那個方面。所以「痛苦」並不是真正的生理不舒服的感覺,而是你撞到腳趾後一邊單腳跳、一邊咒罵的行為,是你頭痛時揉自己太陽穴的行為,是那些與痛苦相關的,能被觀察到的行為。

6.兩種類型的意義:說話者意義和聽話者意義。語言的目的在於溝通,我們的目標是說話者意義和聽話者意義能夠匹配,但實際生活中並不總能實現,即便一些很簡單的辭彙,都會因各種原因存在誤解。


第27集-言外之意

1.字面意義通常指一個詞語具體的、被人採納的意義,指詞語所代表的人們的意圖。我們說的很多話都並非是字面上的意思,它們表達著我們不願坦白說出來的話,比如女生說去「補個妝」,實際是指上廁所。

2.如何通過語言正常交流?

我們已經談過意義的概念有多難捉摸,它會根據時間、地域、你所在的語言共同體而變化,但這還沒考慮人們通常表達的並不是字面上的意義,因為我們說話時會使用成語、俗語、比喻、省略等等,那麼我們究竟是怎麼理解彼此的?

3.「所說」與「所指」

20世紀英國哲學家Paul Grice想要解釋,我們如何能知道語言背後的意思。他通過一套稱之為「會話含義」的理論對其進行解釋,即要真正理解我們加工意義的過程,我們需要區分「所說said」與「所指implied」。

所說:是實際的語言內容,是說話者口中講出的實際話語

所指:則是結合了我們實際所說的話語,以及說這些話時的背景。背景包含社會習俗、過去共同的經驗、面部表情、語調、手勢等等。

4.合作原則

Grice 觀察到,為了進行一次成功的會話,有一些條件必須滿足。首先,你必須真的有意願嘗試與某人進行溝通,並且實現成功的會話。如果這點滿足,那麼你就遵循了合作原則

合作原則:任何時候,當說話者的話語中存在歧義,聽話者應該儘可能尋找當前背景下最有可能的意義。所以哪怕字詞本身並不契合你正在進行的會話,你也應該努力去翻譯你的對話者的真正意思,這樣溝通才有意義。

5.四類說話者的經驗準則

Grice 同樣提出了談話的經驗規則,來幫助說話者遵循合作原則。

1.數量準則

你應該提供充分的信息。比如父母問你在學校過的怎麼樣,你回答:fine。雖然沒錯,但你沒有給父母想要的信息數量。

也不應該提供過多的信息。比如那些滔滔不絕扯東扯西的話癆。

2.質量準則

不應該說我們自認為是錯誤的事,人不應該說謊。

不要給缺乏充分證據的事情下結論。不要疑神疑鬼,應該去核實、查明情況。

3.關係準則:要說相關的事情,防止跑題。

4.方式準則:

A.應避免生澀難懂的詞語。畢竟說話是為了溝通,而不是炫耀你的辭彙量

B.應杜絕歧義。當你使用修辭和俗語時,為你的聽話者著想。

C.簡潔。1分鐘能解釋清的東西不要用10分鐘。

D.條理清晰。這條規則提醒我們,當我們溝通信息的時候,不要遺漏步驟。

Grice認為,我們已經在會話中遵循了這些規則,因為一般來說,當我們溝通時,我們想要被理解。很酷的一點是,因為每個人都理解這些沒有明說的規則,所以我們可以違反這些規則, 因為知道其他人明白,我們是在故意破壞這些規則。所以刻意違反準則是表達觀點的一個很好的方式,這叫做無視準則。比如當我們使用諷刺時,我們就是無視質量準則。

6.表述行為的話語 Performative utterances

1950年左右,英國哲學家J.L.Austin寫了《如何以言行事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一書,書中提到,有時話語有能力改變世界,即在一個瞬間,一個語言行為可以改變關於世界的特定事實。比如當牧師說「我宣布你們結為夫婦」時,這個語言行為擁有把2個單身個體轉化為已婚伴侶的力量。同樣,國家元首僅僅通過宣戰就可以製造戰爭。

我們是語言動物,通過說「我保證」,我們就創造了道德義務,我們允許語言及我們賦予語言的價值來塑造現實。語言可以創造羈絆、解除羈絆,語言行為甚至可以導致國與國之間的交戰。

一些話語的生效需要特定條件得到滿足,比如主持婚禮的牧師必須經過法律認可,宣戰和授予學位也需要由權威人士進行。但其他情況,比如做出承諾、給小孩命名等,任何人都可以僅通過他們的話語來改變世界。

所以我們一般認為,語句只是信息的載體而已,但事實證明,這類表述行為的話語實際是會做出實質性的事情的。


第28集-話語如何傷人

1.話語如何產生歧義

話語會以各種各樣的方式被誤解,當誤解發生時,問題通常可以歸結於「說話者意義」和「聽話者意義」的區別,即說話者的意圖與聽話者的理解存在分歧。

話語並不只是傳達意義,它們同樣與態度相關,當說話者態度與聽話者態度不相符時,說出的話語可能就會造成嚴重的傷害。

我們通過背景(語境)來理解大多數語言,但有時缺乏背景,就會產生歧義。此外,一個陳述句可能會有不止一種的解釋和理解,有時我們確實有背景,但這還不夠,因為存在你和對話者共同享有的背景知識,還存在每個人帶進對話中的私人背景。比如有人講了關於「母親」的搞笑段子,如果你母親剛過世,那這聽上去就會非常痛苦。

其他各種無意的語言傷害也同樣存在,因為說話者試圖無視之前談過的格萊斯的某個準則,比如使用挖苦或諷刺,但聽話者仍在使用合作原則,認為參與會話的人在如實的表達自己,所以一條挖苦的簡訊如果在沒有任何線索的幫助下去讀,比如音調、肢體語言等,就可能導致錯誤傳達。

2.「使用」和「提及」的區別

哲學家通常依靠「使用」和「提及」的區別,即「討論一個詞語」和「運用一個詞語」之間的差別。

比如「提及」哲學和「使用」哲學的區別:

「提及」:我吃完午飯後很難在哲學課上保持清醒。

「使用」:「哲學」是希臘語中「對智慧的愛」的意思。

「使用」和「提及」的區別在我們談到敏感詞或禁語時很有幫助,因為我們必須使用這些詞,才能討論它們。

3.髒話與仇恨言論的區別

生活中存在著各種各樣的禁語,有些詞被認為很過分,因為它們很「臟」。髒話下流、粗俗,一般涉及身體部位、軀體功能和性行為。如果髒話冒犯了別人,這是因為它冒犯了人們的感受,而不是冒犯了別人對自己的認知,或他們的同一性。髒話被用來進行強調、震懾,以及表達強烈的態度,但它的目的不在於攻擊某個人,不在於傷害

相對而言,仇恨言論則由直接針對群體成員的話語構成,專門用來針對一個人所處的群體,這些群體一般建立在對人的同一性很關鍵的東西之上,比如種族、性別、性取向、宗教信仰。仇恨言論通常被認為比髒話有更嚴重的道德問題,因為仇恨言論就是專門用來傷人的。

4.仇恨言論造成的傷害

首先要談及「厚概念thick concepts」這個語言現象。厚概念可以是語句或觀點,其預設不僅有描述性的意義,同樣還有評價性的內容。態度和價值非常緊密地滲透在這些話語中,很難剝離出來。比如「謀殺」就是一個厚概念,它包含描述,意思是殺死某人,同樣包含評價,即謀殺是不正當的殺人,不存在「好的謀殺」。

美國律師Charles R.Lawrence lll認為,仇恨言論應在美國實行依法懲處,他的論證集中在「貶低一個人僅僅因為他做自己」而使用的厚概念。他說,這些概念的問題在於,你無法把描述性的意義與話語固有的負面評價進行剝離,意義和態度都被捆綁在一個詞語當中。

比如「faggot死基佬」,這個詞有描述性內容,通常被用來描述男同性戀,但這個描述與固有的仇恨態度捆綁在一起,捆綁得如此緊密,以至於這個詞描述的對象無法把這種態度與他的同一性事實分離開來。這個詞很傷人,因為它告訴詞語所描述的對象,他同一性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糟糕的。如果有人評價你穿了件難看的T恤,或者髮型難看,可能很刺耳,但這都不是你不可或缺的部分,但如果有人說你做自己的本質就是糟糕的,是錯的,那你就被擊中了要害。所以使用這類詞的目的就是為了傷人,不為其它。

Lawrence認為,儘管言論自由對民主很重要,但仇恨言論不應受到保護,它屬於「引戰話語」的範疇。引戰話語是用來煽動暴力的話語,由於言論保護的目的在於促進公開交流,所以專門用來挑起暴力和恐懼的言論不值得憲法保護。

5.日常話語中的隱藏傷害

當代美國哲學家Stephanie Ross沒有把焦點集中在大多數人都同意的有貶義的話語上,而是研究那些似乎無害的話語。比如「baby」是成人間的愛稱,尤指女性。但Ross認為,人們用來指代我們的話語可以創造出隱喻識別,想想baby的特點:無助、依賴、依靠他人的照料,需要別人為它們做決定等等。Ross認為,當一個人被反覆用像「baby」這樣的詞指代時,隱喻識別會逐漸發生,對方會開始認為自己擁有小寶貝的那些特質,她開始把自己看成弱小的、依賴的、需要依靠他人,特別是這樣稱呼她的男人來照顧他。

我們對自己的看法很大程度上是由別人對我們的看法所塑造,我們往往會根據我們認為他人對我們抱有的期望採取行動,所以如果知道自己被看成是搗蛋鬼的小孩會更有可能繼續搞破壞,而被看做是優等生的小孩則更有可能推動自己成功。Ross並不認為這些是有意識發生的事,而是悄然進行的,在逐漸蠶食我們的自我知覺,我們甚至自己都意識不到。

所以對於那些不是仇恨言論的更普遍的語言,它們實際上更有可能引起無意的傷害。比如另一個厚概念「slut婊子」,它有描述性內容,用來指代性行為隨便的女性,但人們用起這個詞時,真正起作用的是它的評價性內容,滲透在這個詞中針對女性和性行為的態度如此強烈,以至於這個詞甚至被用來形容那些性行為不隨便的女性,比如人們會用它來形容那些只是他們看起來穿著暴露的女性。這個詞的目的就是表達「那樣的女性是糟糕的」,態度和描述完全捆綁在一起。也許你認為用這個詞沒錯,但性行為隨便或者穿著比較暴露的衣服究竟有什麼錯呢?當你使用這些詞時,你正在傳遞針對他人的一種特定態度,而你正在贊同這種態度。如果你本身並沒有某種態度,且不認為他人應該持有某種態度,你就應該留意不要在自己的言論中傳播這種態度。

沒人告訴你應該說什麼或不該說什麼,這裡只是幫助你用哲學家的眼光審視自己,審視我們共同使用的語言。語言哲學可以幫助我們把可怕的、有殺傷力的語言暴露在陽光下,搞清楚為什麼這些話是可怕的、有殺傷力的,然後經過理性的論證,我們可以理解和解釋我們使用的語言如何對他人造成傷害。


第29集-不存在的對象與想像的世界

1.語言

我們能思考、討論那些虛擬事物的部分原因在於語言。沒有語言,我們唯一能交流的內容就只能是物理客體,交流的形式可能就是用手指來指去,而話語允許我們追蹤概念,表達那些我們頭腦中持有的想法,哪怕它們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存在。

2.指稱

詞語的指稱reference是詞語延伸切入到現實中的客體,比如「貓」就是指現實中貓這個動物。

但如果某個詞語不存在指稱呢?如何判斷這個詞語所指的對象的真值?

Bertrand Russell羅素認為我們無法對不存在的事物進行任何有意義的斷言。比如在羅素看來,「當今的法國國王是禿頭」 這句話是假的,因為如今法國的元首是總統,不存在法國國王,所以我們無法對「當今法國國王」這個不存在的實體進行任何真的陳述,所以整個命題是假的。

3.邁農的叢林

20世紀奧地利哲學家Alexius Meinong 邁農認為,我們可以對現實中不存在的對象進行有意義的思考,但為了能有意義的談論一樣事物,它必須在一定意義上「存在」。於是邁農提出一套本體論,一套關於「存在」的系統,主要分為3類:超存在absistence、亞存在subsistence、存在existence。他認為不存在的事物也可以包含在這個系統中。

超存在:每樣你能想到的對象都是超存在,這包括那些不存在於現實生活中的事物,比如獨角獸。

亞存在:在超存在事物的範圍之內,更小的子集是亞存在,指數字、定理等只是概念,沒有物理實體的存在。

存在:存在的對象指那些實際存在於物理世界的客體,比如貓、手機等等。

許多與邁農同時代的哲學家認為他是瘋子,他們把邁農的設想稱為邁農的叢林,一個虛實並存的荒誕世界。

4.論域

一些美學家(藝術哲學家)用另一種方法讓那些虛構對象存在意義,即區分不同的論域。我們展開談話的領域叫論域,在這個領域內,斷言可以稱為真或假。

我們默認的論域是現實世界,所以在平常的對話中,「哈利·波特是個巫師」是假的斷言,因為哈利·波特並不存在。但當我們的論域是哈利·波特的世界,那「哈利·波特是個巫師」就是真的斷言。我們無時無刻都在使用不同的論域,比如在籃球論域中違規的行為在橄欖球論域中就是正常的,所以解決想像中的對象是否存在與真假問題的方法,就是依照它所在的論域進行判斷。當我們談到虛構時,我們是在特定的論域內交談,我們的對話者知道這一點,即便沒有明說,這使我們能說出真的內容,儘管這種「真」不能延伸到實際世界中。

當你在想像不同論域相遇或相互結合的虛構世界時(比如在幽靈和殭屍並存的世界中,人死了之後是殭屍還是幽靈?)你實際上正在進行十分複雜的本體論思考,思考著數量驚人的針對不同論域的命題,並努力搞清哪個命題是真的。

5.我們理解和駕馭虛構現實的能力同樣幫助我們思考其他假設的現實,比如未來會發生什麼?我們不同的選擇會有怎樣的影響?所以把不存在的事物當做真實事物去對待,羅素認為的「毫無意義」可能並不準確,能夠創造和構想一個世界是非常了不起的技能。


第30集 美學欣賞

1.美學家和審美對象

美學家aestheticians:思考美學對象如何,以及為什麼對我們有所影響,和它們在我們的生活中有什麼價值。

審美對象:即在我們心中激發有價值的藝術情感的事物。美學家一般把審美對象劃分為藝術對象(即人造藝術)和自然美對象(儘管這種分類存在很多疑問)

2.對藝術的看法

藝術的價值來自於藝術對象中由創造者投注進去的想法,還是取決於它所激發的觀賞者的體驗?

19世紀俄國小說家Leo Tolstoy托爾斯泰主要從藝術家的角度理解藝術,認為藝術是創造者難以言喻的情緒表達。

而一些思想家認為,藝術家的創作意圖非常重要,為了他們的作品能被看作是藝術,他們必須要主動去激發觀賞者心中一些有價值的情感。但另一些人認為,即使沒這種創造意圖,一個對象也可以是藝術,藝術可以在意外中誕生。

還有些人認為,使事物成為藝術的是事物給觀賞者帶來的美學情感。

Wittgensteinian維特根斯坦則認為,藝術的概念無法被定義,但「當你看見藝術時,你就知道那是藝術」。

3.思想實驗:4幅紅畫

20世紀美國美學家Arthur Danto提出了一個思想實驗:假設牆上有一排從視覺上看完全一樣的畫(都是方形畫布,塗著深淺完全一樣的紅色),但每幅畫都有不同的背景故事,一副是對紅色桌布的景物特寫,一副旨在表達以色列人穿過之後的紅海,一副是蘇維埃的政治聲明,還有一幅只是一塊紅底的畫布。問題:這4幅畫的區別是什麼?我們能評判其中的一副比其它的更具有藝術價值嗎?如果能,應該基於什麼來評判呢?

當你在思考這4幅畫的差別時,你幾乎不得不承認,存在著一些非物理的元素,使一些東西值得被稱為藝術。但那是什麼呢?是存在於藝術家或觀賞者頭腦中的東西嗎?還是一些與創作有關的歷史事實讓其與眾不同?由此美學落到了更大的範疇,即價值理論中。價值理論也包含倫理學,但許多人認為倫理學中存在絕對的對和錯,而美學欣賞(審美)並不存在,這只是個人品味的問題。但一些哲學家意識到,我們關於藝術的直覺很矛盾,一方面覺得美似乎是主觀的,另一方面又會覺得美是存在某種客觀標準的。

4.大衛·休謨的觀點

18世紀蘇格蘭哲學家David Hume休謨認為,當我們思考藝術時,注意不要混淆2個問題,即「我喜歡不喜歡?」和「它好不好?」

只要是誠實的,你對一件事物的喜好就不存在對錯,因為這完全是主觀的。但「它好不好」是另一個問題,因為美學價值在一定程度上是客觀的,我們都傾向於尋找帶給我們美學愉悅感的特定的對象和模式。比如人類會自然地被健康的畫面吸引,排斥消極致郁的描繪,往往會喜歡對稱而不喜歡不平衡等。正如我們擁有嗅覺、視覺、聽覺一樣,我們同樣擁有審美的感覺,一種覺察和評估一個對象美學屬性的能力。但我們每個人可能會以不同方式使用我們的審美能力,會比其他人更擅長欣賞某類事物。

休謨說,有些人天生擁有絕佳的美學品味,所以他們可能會從中獲得更多信息。如果沒有天生的「好品味」,品味仍可以在後天學習中提高,你可以學習和發現其他人在你看不出美感的審美對象中欣賞的是什麼。提高審美的品味本身就很有價值,因為它能帶給你愉悅感,使你理解你或許會錯過的世界上的人事物。


第31集 美學有什麼好處?

1.柏拉圖的觀點:藝術作用於我們的感性,而靈魂應保持理性,所以藝術對他來說並不好。柏拉圖認為藝術很強大,但同時具有危險性,以至於他提倡對藝術實行廣泛的審查制度。

2.科林伍德的娛樂藝術與魔法藝術:

20世紀英國哲學家R·G·Collingwood科林伍德認為,藝術被頻繁地用來作為逃避生活的手段,只是簡單地娛樂和消遣。而最好的、真正重要的藝術應是改變我們與世界互動方式的東西。

所以科林伍德將藝術分為娛樂藝術與魔法藝術。娛樂藝術幫助觀賞者逃避現實,比如在充滿壓力的一天後可以沉浸於沒有風險的虛構世界裡,而魔法藝術則幫助觀賞者學習如何更好地與這個世界的現實互動。比如Harriet Beecher Stowe的小說《湯姆叔叔的小屋》,能幫助改變人們關於奴隸制的想法,讓白人讀者看到非洲裔美國人是與自己有著許多共同點的人類,而不是沒名沒姓,可以被當做財產。科林伍德認為我們應把時間花在像這樣的魔法藝術上,從而幫助我們在現實中生活得更好,而不是簡單地從現實逃離。

但這種劃分存在問題,比如對一個人來說是作為逃避現實的娛樂的書和電影,同時會激發另一個人改變自己的生活,讓自己過得更好。

3.亞里士多德的凈化理論:

不同於他的老師柏拉圖,亞里士多德支持藝術,認為藝術很有用,他認為我們的肉體需要體驗全方位的情感以保持平衡。如果我們不曾短暫地悲傷,或體驗腎上腺素的突然增加,我們就會開始渴求這些感覺。當我們沒有或無法在實際生活中體驗全方位的情感時,藝術就會出現,為我們代勞。當我們最終體驗到這些我們渴望的感情時,我們就會感到愉悅和放鬆,亞里士多德稱之為「凈化」。

凈化理論很好地解釋了人們為什麼要看虐心的電影或者恐怖電影,因為它們可以使我們在安全的環境中表達強烈的消極情緒,而與體驗相伴的情緒宣洩後會感覺非常好。

4.虛構的悖論

毋庸置疑,當涉及激發我們的內心情感時,藝術極有效果。但它是如何做到的呢?為什麼我們會在自己明知是虛構的人物身上投入如此多的感情?美學家將這個問題稱為虛構的悖論。

當代美國哲學家Kendall Walton沃爾頓的解釋是,我們對虛構事件的情感反應並不是真實的情感,而是「類情感」,只是被虛構事物觸發的類似情感的反應,在真實情感的層面上並不存在或沒有作用。因為人們不會像真實生活中面對恐懼一樣對待恐怖電影,比如我們不會衝出電影院撥打911。但美國哲學家Noel Carroll卡羅不這麼認為,卡羅認為我們可以對虛構的人物和情景擁有真實的情感反應,我們的情感不必非與外部現實對應才能是真實的。

5.道德與藝術的關係

主要有2種看法,自治主義者認為藝術與道德完全分離,如果是以藝術的名義所做的事,就能免於道德審查。而道德主義者認為道德與藝術密不可分,任何作品的道德污點都會使作品有美學瑕疵。

這其中存在的問題有,藝術常被用來設計挑戰我們的信念和價值觀,這是件好事,但這其中存在限制嗎?我們常讚美藝術家創造出了不起的藝術品,喚起了世界發生積極的變化,但如果一個作品喚起壞的行為和態度,藝術家應因此被責難嗎?


第32集 元倫理學

1.元倫理學

倫理學是研究道德問題的哲學分支,其中元倫理學所思考的問題,如什麼是道德?道德的本質是什麼?道德是否是一種客觀存在,或更像是一種喜好或意見,還是只是文化傳統的一個分支?

有些人認為倫理學是一種科學,它試圖發現其存在可被檢驗和證明的道德事實,但還有些人認為道德的本質很主觀,不存在正確答案。大家可能對某件事是否道德能達成一致,但會在「為什麼」上有激烈的爭執。

2.?? 星期天早上,一個盜賊預謀闖入一位老婦人的家裡偷東西, 因為這時的老婦人應該會在教堂。但他敲碎玻璃準備進入時,發現老婦人暈倒在地,於是他趕緊逃跑了,怕被當成是謀殺者,但老婦人只是由於一氧化碳的泄露而暈了過去,被敲碎的玻璃窗使得一些新鮮空氣流入屋內,反倒讓老婦人重新恢復了意識。

問題:這個竊賊是做了件好事嗎?他是否值得讚揚?是否值得批評?

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會幫你理清你的道德感在哪,而你回答的原因會透露出大量你所贊同的元倫理學觀點。

3.道德現實主義vs反現實主義

人們最廣泛持有的元倫理學觀點之一是道德現實主義,認為世界上存在著像科學事實一樣的道德事實。根據這個觀點,任何道德命題都只能是對或錯,比如很多人認為無端的暴力永遠是錯的,養育孩子永遠是對的。

可如果道德事實存在,那它們來自哪裡?我們怎麼知道它們是什麼?它能像科學事實一樣被檢驗嗎?它們可證偽嗎?如果道德是基於事實,那為什麼對道德和非道德會存在如此多的分歧?

如果你找不到一種方式為道德鋪設根基,你可能會被推向另一種元倫理學觀點,即道德反現實主義。這種觀點認為不存在道德事實,不存在「無端的暴力本質是錯的」這回事,再比如在動物世界中,有時養育孩子似乎都沒那麼重要。

4.道德絕對主義vs道德相對主義vs道德主觀主義

也許每個人對道德的看法都不盡相同,但大多數人都信奉著一定形式的道德現實主義。道德現實主義有很多形式,我們來了解一些普遍的觀點:

道德絕對主義:認為不僅存在道德事實,還存在一些不會改變的道德事實,道德事實具有普遍性和穩定性,如同萬有引力或光速一樣。

道德相對主義:認為對於特定問題,正確的道德命題不只有一個。一個最常見的形式是文化相對主義。文化相對主義分為描述性和規範性。

描述性文化相對主義:這種觀念較為普遍,認為人們的道德信念根據文化的不同而不同。比如有些文化認為死刑是道德正確的,有些文化則認為死刑是道德錯誤的,因為殺死另一個人的本質是不道德的。

規範性文化相對主義認為不是道德信念,而是道德事實本身會因文化的不同而不同。這個觀點似乎非常包容,一個文化的人憑什麼能去教育其他文化的人該怎麼生活,不是嗎? 但這個觀點有一些缺陷,因為如果每種文化都是自身對錯的唯一決裁者,那就意味著沒哪種文化實際上是錯的,所以納粹文化對生活在這個文化的人來說實際是正確的。如果規範性文化相對主義是真的,那道德進步的概念也就沒有任何意義。 像這樣的問題會讓一些人重新考慮反現實主義的立場,即不存在任何道德事實。其一個形式是道德主觀主義。

道德主觀主義:即道德命題可真可假,對錯僅是人們的態度,而不是行為。根據這個思想,死刑沒有對錯,只是人們對此有自己的好惡判斷,而這些喜好紮根於個人態度,而不是真實、客觀、關於世界的道德事實。

5.倫理理論

截止到目前,似乎問題多過答案,所以我們來談談你能用來指導自己走出這些道德迷宮的道德框架,這些框架被稱為倫理理論,它們是道德基礎,能幫你得出有關對與錯行為的一致答案。

所有的倫理理論都有某種初始假設,比如自然法理論的初始假設是,上帝根據完全你的計劃創造了宇宙,而功利主義的初始假設是,所有人都有共同的願望,即追求愉悅,避免痛苦。

除了初始假設,倫理理論還包含道德原則,這是構成理論的基本要素。比如許多倫理理論認同一個原則,即引起不正當的痛苦是錯誤的。而有些倫理理論持有任何不正當的殺戮都是錯誤的原則,包括殺害動物,而另一些理論則持有隻有不正當的殺人才是錯誤的原則。

事實上大多數人都會認同不止一種倫理理論或理論原則來幫助形成自己的道德觀。我們會花好幾集來學習這些倫理理論,你可能會發現自己對有些理論是認同的,有些則完全不同意,但所有這些接受與拒絕的過程,都會幫你反思此時此刻,自己本能的道德直覺是什麼。


第33集 神的旨意理論

神的旨意理論:

世界上最古老、信奉人數最多的倫理理論是神的旨意理論,認為道德或不道德都是由神決定的。但幾千年來,有很多人反對這一理論,其中最致命的批判來自柏拉圖,他寫了一整本書闡述他對神的旨意理論的質疑,其中一段對話叫做「尤西弗羅」。

柏拉圖的「尤西弗羅」對話:

在雅典法庭外,蘇格拉底和尤西弗羅席地而坐,等待著他們各自的審判。蘇格拉底受到的指控包括荼毒雅典年輕人的心靈,對神持有不正確的信念,而尤西弗羅正準備以謀殺罪控告自己的親生父親。蘇格拉底聽到尤西弗羅要控告他的父親,非常震驚,兩人由此開始了一番激烈的對話,以此來探討道德準則,以及我們如何知道什麼是道德的,什麼不道德。

尤西弗羅信奉神的旨意理論,他很確定控告搞自己的父親是正確的,因為他相信上帝是這麼要求的。但蘇格拉底不這麼認為,他問了一個至今仍未被充分回答的問題,這個問題現在被稱為尤西弗羅困境。

尤西弗羅困境:

蘇格拉底的問題是:正確的行為之所以正確,是因為上帝是這麼規定的,還是因為這些行為本身就是正確的?

如果因為上帝是這麼規定的,上帝決定一切事物的對錯,那麼上帝可以規定任何他想規定的事,甚至可以顛倒對錯,那麼善的整個概念和價值就會十分空洞,「好」的概念根本沒有意義。

如果這些事本身就是好的,那說明上帝在制定規定時,也必須遵守某種道德的標準。可如果宇宙的倫理準則源自於上帝以外的東西,那為什麼我們不直接依靠那個來源來親自探索道德準則的真諦?由此來看。上帝和他的教義就是多餘的,充其量只是道德學習指南,一個理解道德原始來源的捷徑。

蘇格拉底的問題是一個兩難困境,即你必須在2個選項中選擇1個,而每個選項都會導致不愉快的結果,無論哪個都會給神的旨意理論帶來嚴重的問題,要麼上帝被他自身以外的標準所約束,要麼上帝的善實際沒有任何意義。尤西弗羅困境導致很多倫理學家,包括一些有神論者完全拒絕神的旨意理論。

神的旨意理論還存在別的問題,比如我們如何知道上帝的要求?對於聖經,我們如何知道哪些要求有約束力,哪些要求上帝在時代變遷中已經收回了?這都是由我們自己來決定嗎?如果是,那這些指示還是誡命嗎?又或者這些只是一些建議?


第34集 自然法理論

1.自然法理論

13世紀義大利哲學家,同時也是一名基督教徒的Thomas Aquinas阿奎納認為,道德對每個人都很重要,「做個好人」是上帝為每個人計劃的重要部分。但他也知道,不是所有人都知曉《聖經》,如果人們都不知道神的存在,那如何才能遵循上帝的道德規則,也就是神的旨意呢?因而阿奎納認為,上帝給我們提前預裝了道德感,這個思想被稱為自然法理論。

阿奎納認為,上帝根據自然法創造了世界,即一個可預測的、目標驅動的系統,因而生命能得到維持,世間萬物都能順利進行。作為自然秩序的一部分,上帝創造出對他的眾生有益的事物,比如陽光和水對植物有益,草對牛有益,同時上帝為眾生灌注本能的慾望,去追求他為眾生設計的最好的東西。我們被設計去追求的東西,被稱作基本善。

2.基本善

在上帝的設計中,我們需要去追求的基本善共有7種:生命、繁殖、教育後代、尋找上帝、成為群體的一員、避免反感、避免無知。

生命:上帝賦予眾生求生的本能,所有活物都會自保,維持自身的生命力。

繁殖:即為了創造更多生命。

教育後代:對人類來說,教育後代意味著送孩子上學和進行道德教育。

尋找上帝:我們被灌注了本能的慾望去了解上帝,無論我們是否能接觸到上帝的思想,我們都會在生命中尋找他。

成為群體的一員:人類天生是社會動物,所以我們的一部分基本善是與他人生活在一個群體內。儘管短時間獨處是有益的,但我們是群居動物,我們對愛與接納的渴求,對同伴壓力的敏感都證明了這一點,我們天生想成為群體的一員,不去疏遠我們的群體夥伴是一個善的思想。

避免反感:當我們做了引起群體反感的事時,我們會感到羞恥和愧疚。

避免無知:避免無知的慾望,我們天生有好奇心,渴望正確。

3.由基本善推導出自然法

阿奎納認為,我們不需要《聖經》、宗教課程或教堂才能理解自然法,我們的本能就會告訴我們基本善,理性允許我們從中推導出自然法,因此正確的行為就是那些與自然法相一致的舉動。

推導過程:我能意識到生命的基本善,因為我珍惜自己的生命,我們有求生的本能,從而讓我遠離那些危險愚蠢的事。之後理性引導我發現其他人同樣擁有有價值的生命,所以殺人就會違背自然法。

所以每項否定法,即禁令,通常都存在相應的肯定法,即積極命令。比如「不許殺人」是禁令,但同時存在積極命令鼓勵我們珍愛生命。那就可以把這項「珍愛生命」的積極命令看做是給飢餓的人食物,照料患病的人,為自己做出健康的選擇。我們可以對每種基本善進行同樣的推理,比如繁殖的基本善導向一個禁令,不要阻止繁殖,所以天主教派反對避孕。積極命令就是去繁殖!

如果能想通這個邏輯,用上帝賦予你的理性,就能發現其他自然法是如何從基本善中推到出來的。

4.對自然法理論的質疑

質疑1:如果上帝創造我們追尋善,如果我們已被賦予追求基本善的能力,那為什麼人們無時無刻都在違背著自然法?為什麼世上充斥著這麼多的自相殘殺?

阿奎納的回答:因為無知和感性。因為無知,所以有時我們會尋找自認為是善的事物,但實則不是。因為感性,所以有時我們知道該怎麼做,但感性佔了理性的上風,我們就沒能做到我們知道對的事。

質疑2:自然法理論的前提是,是上帝根據自然法創造了世界,但如果不接受這個前提,這個理論就沒有任何說服力。

質疑3:18世紀蘇格蘭哲學家David Hme休謨的質疑被稱為實是-應是問題(is-ought problem)。休謨認為自然法理論中含有的「因為事物是什麼樣,就說明著它應該是什麼樣」的假設很荒謬。我們觀察自然,看到生物擁有強烈的求生本能,於是我們就得出結論,求生本能是善的。但這是真的嗎?求生本能可能也會做出對他人不道德的事,比如殺人是為了自己能倖存下來。我們觀察到性驅動的存在,就得出結論繁殖是善的,但性驅動同樣會被作為性侵等非道德行為的借口。這樣的話,繁殖還總是善嗎?這是一件所有生物都必須做的事嗎?那麼選擇丁克有罪嗎?那那些天生無法生育的人也有罪嗎?


第35集 康德與絕對命令

康德的倫理學

神的旨意理論認為善惡由神來決定,阿奎納的自然法理論認為道德的準則來自我們自身,但這是因為上帝創造了我們,並給我們預裝了道德感。還有一些人認為道德並不來自上帝,18世紀德國哲學家Immanuel Kant康德就是其一。康德認為宗教和道德應該剝離開,應用理性及為他人考慮的前提來判斷對錯。康德是位道德絕對主義者,他認為道德事實是不隨觀念改變的常量。

假言命令和絕對命令

假言命令:康德認為,我們是否應該做某件事,只取決於我們的慾望,而不是一種道德選擇。比如,如果你的慾望是掙錢,那就應該找工作,如果你的慾望是考高分,那就應該學習。康德把這種「如果if-那麼then」的命題稱為hypothetical imperatives假言命令,假言命令與道德無關。(譯者註:hypothetical imperatives字面意義是基於一定假設前提的命令,與無條件的絕對命令相區別。這類「如果A那麼B」的命題在邏輯學中稱作假言命令,假言命令中行為只是實現目的的手段。)

絕對命令:道德是絕對命令(定言命令)(譯者註:categorical imperatives字面意義是無條件的命令,這類命題在邏輯學中稱作定言),即無論你的慾望是什麼,都必須遵守。絕對命令是我們的道德義務,它源自於純粹的理性,約束著我們所有人。無需依靠宗教來判斷道德法則是什麼,只需運用智慧,就能判斷出道德的對錯。

康德的絕對命令中,最有名的2個原則:

1.行動的普遍性:只按照你可以做到,同時也應毫無異議地成為普遍法則的準則去行動。即,在行動前問問自己,我行動的準則是什麼?我正在考慮的特定行為背後支撐的一般規則是什麼? 比如偷竊行為不能被普遍化,否則會引發異議,所以進行偷竊行為就是為自己破例,這是不公平的,所以是不道德的。

康德認為道德準則同等地適用於每個人,但有時會導致一些違背直覺的結果。

相關的思想實驗:

一天早上,A和B在廚房吃早餐,陌生人C來敲門,A開門後,C問B在哪,說要殺了他。A的直覺是說謊,騙C說B不在,從而保護他逃過一劫。但康德說A不能說謊,永遠不能,即便是為了挽救B的生命。

康德的推理:假設A開門後與C對話,此時A認為B仍在廚房,但實際上B很好奇是誰敲門,於是B也去了客廳,並聽到了C的恐嚇,於是B從後門溜出去,與此同時,A如果因為想救B而說謊,說B不在,那陌生人選擇離開,結果剛好撞見B,並將他殺害;而如果A說了真話,C去廚房找B,這反倒會給B爭取逃跑的時間。那麼此時A對B的死是有責任的,因為是她的謊言導致了他的死亡。如果她說了真話, 就只有殺人犯對任何可能發生的命案負有責任。所以A可以拒絕回答C的問題,或嘗試勸說C,但絕不能撒謊,否則就是違背道德法則。所以就算出發點是善意的,也不能說謊。

2.目的而非手段:無論對待自己還是他人,應永遠將人視作目的,而非純粹的手段。(純粹的手段指使用它只是為自己謀利,而不考慮使用對象的利益)

使用「物品」作為純粹的手段是可以的,但對人類不行,因為我們是康德所說的「目的本身」。我們存在的目的不是為了當做被他人利用的純粹的物品,我們就是自身的目的。我們理性且自主,擁有設定自身目標,並為之努力的能力。咖啡杯是為了喝咖啡的人存在,而人類是為了自己存在。所以對待他人,將其看做「目的自身」,意味著認可他人的人性,認可他人擁有自己的目標、價值和興趣。

康德指出,我們確實會利用別人作為某種手段,這沒問題,但不應是「純粹的」手段。當我們利用別人時,我們仍然認可他們的人性,他們也同意被利用,這就是合理的。因為我們都有自主性,我們可以進行自我管理,能夠為自己設定目的,根據我們的理性一直做出自由的決定。

我們可以為自己設定目標,然後採取行動實現這些目標,而這就給我們注入了絕對的道德價值,意味著我們不應被操縱或操縱其他自主主體,從而為我們自己謀利,所以說謊和欺騙這樣的行為是絕對不行的,因為如果我被欺騙,我就無法為自己的行為作出自主的選擇,因為我們的選擇是基於虛假的信息。比如我願意借錢給你用來學習,而不是用來享樂,但如果你騙我說是為了學習,實則是去買遊戲機,那你就剝奪了我自主選擇是否幫你的能力。你把我當做實現你目標的純粹的手段,而沒有考慮過我的目標和利益,這就違背了康德的第二絕對命令。

所以康德認為,合理地運用絕對命令,就會讓我們知道對所有道德主體來說都一致可行的道德事實,所以並不需要上帝。


第36集(未完待續)

功利主義

1.康德主義認為,永遠不存在任何違背道德準則的的例外和借口, 而另一種道德理論叫功利主義,其重點集中在我們行為的結果上,認為行為意圖與道德無關。根據這個觀點,好的結果就等於好的行為。

2.現代功利主義誕生於18世紀,奠基人是英國哲學家Jeremy Bentham和John Stuart Mill,但這個理論的哲學祖先可追溯到古希臘思想家,比如Epicurus伊壁鳩魯,他們認為行為應該以產生的快樂或愉悅來衡量,因為快樂是我們的終極目的,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這個目標,這也是每個人都有的少數共同點之一。所以功利主義者認為,這就是驅動我們道德的東西。

3.功利主義者同樣認為道德理論應同等地適用於每個人,但實現這一點的方式是將道德根植於強大的本能中,因為不存在任何比「尋求快樂,避免痛苦」更為基礎的原始慾望。所以功利主義者經常被稱為快樂主義的道德理論。快樂主義意味著善等於愉快,所以我們應道德地追求愉悅和快樂,努力避免痛苦。

功利主義的效用最大化原則

1.功利主義並不是自我中心主義。自我中心主義認為每個人應道德地追求自身的利益,而功利主義是為他人考慮的,認為我們追求快樂不僅是為了自己,也要儘可能地為更多的眾生。正式的說法是「我們的行動應該總是為儘可能多的人創造儘可能多的利益。」,這叫做效用最大化原則。

2.但有時,為最多人創造最多快樂,可能意味著必須為了集體而犧牲自己,即犧牲個體的愉悅以創造總體更多的利益。大多數時候,我們都有著利己的本能,但在考慮道德時,功利主義者認為,每個人都很特別,所以你並沒有比任何其他人更特別,所以你的利益很重要,但不比其他任何人的利益更重要。

3.功利主義者建議我們在做道德決策時,應站在仁慈公正的旁觀者角度,不是思考個人該怎麼做,而是思考一群人該怎麼做。這樣出發點是善意的,但沒有情緒化地投入,只是一個旁觀者,而不是參與者。這種思考方法最可能得出一個什麼對集體最好的判斷。

思想實驗:1人vs19人

問題:該思想實驗由20世紀英國哲學家Bernard Williams 威廉斯提出。吉姆在南美洲進行植物學探險考察,他遇上了20個土著人和一群士兵。全體土著人由於反抗士兵的暴政,正在接受處決。士兵首領對吉姆說,如果吉姆可以射殺其中1個囚犯,他就會無罪釋放剩下的19人,如果吉姆拒絕,那就會射殺全部20名反抗者。吉姆該怎麼做?

分析:

功利主義者認為吉姆應該殺死1個人,這是挽救19人所必須付出的代價。功利主義者認為,在我們生活的世界中,有時人們會做可怕的事,如果我們恰好是那個在事發現場的人,並且我們可以做點什麼讓事情變得更好,我們就必須做,哪怕這意味著弄髒自己的雙手。如果我無動於衷,只是目睹壞事的發生,而我本可以阻止這一切,那我的雙手也一樣不幹凈。

但威廉斯認為,沒什麼道德理論應該要求人去奪走一個無辜的生命。威廉斯認為,士兵首領是個混蛋,這不是吉姆的錯,吉姆不該讓自己雙手沾上鮮血,去試圖糾正這個情景

行為功利主義vs規則功利主義

1.Bentham和Mill首次提出的道德理論稱為行為功利主義,有時也叫古典公里主義,即在任何既定情景下,你應該選擇為最多人創造最多利益的行為。但有時為最多人創造最多利益的行為可能是錯的。

2.另一種理論框架叫規則功利主義,認為我們應該按規則行動,這個規則一般來說,會為最多的人帶來最大利益。規則功利主義者會讓我們從長遠的,更大規模的角度上去思考問題。

3.?? 1個外科醫生有5名患者在等待移植手術。1名需要心臟,1名需要肺,1名需要肝臟,2名在等待腎臟。如果找不到器官捐贈者,這些病人都會死。這名外科醫生恰好有位很宅的鄰居,無親無故,人品也不好,如果他消失,沒人會知道,且這個鄰居和5名移植患者都匹配。所以是否該殺死鄰居?

行為功利主義者認為,應該殺死鄰居,把他的器官移植給5名患者,因為這是為最多的人創造最多的利益。雖然1名無辜的人死了,但5名無辜的人活了。

而規則功利主義者認為,從總體上看,與無辜的人會被殺死並摘取器官的社會相比,不必時刻擔心自己人身安全的社會要好得多,所以規則公里主義允許我們拒絕在短期內可能會最大化效用的行為,而是遵循在大多數時間裡會最大化效用的規則。


第37集 契約主義

霍布斯的自然狀態

1.十七世紀英國哲學家Thomas Hobbes霍布斯把行為不受規則約束的時期稱為自然狀態。他描述這樣的人類生活是孤獨、貧窮、骯髒、野蠻且短暫的。

2.雖然這個時期的人擁有很多自由,但沒有任何安全感。當每個人都小心翼翼為求自保時,最兇惡的惡霸就會利用暴力和恐懼支配他人,而他的生活也不會更好,因為當足夠多的小惡霸聚集在一起時,就算是最兇悍的惡霸也會被打倒。所以這種沒有規則和秩序的反體系社會是非常可怕的生活方式。

3.霍布斯認為,理性的人會想要改變這種體系,他們會犧牲部分自己與生俱來的自由以換取文明社會所提供的安全感。而拯救世界不陷入混亂的關鍵,就是契約。

契約主義

1.霍布斯認為,在任何時候,當一群自由、自利、理性的個體生活在一起時,道德就會萌發。因為他們會意識到,與他人合作會比不合作有更多好處。

2.比如我有一顆鱷梨樹,你有一顆芒果樹。我想吃芒果時,由於不存在規則,所以得到芒果的唯一辦法就是偷竊,你也是一樣,這意味著兩個人會一直神經緊繃,把對方視為敵人。但我們是理性的,所以我們達成共識,承諾不去偷彼此的水果,而是用鱷梨換芒果,因而我們有了更多的安全感和更豐富的飲食。這就是一個契約,一個彼此認同的共識,道德就誕生了。這個觀點就叫做契約主義。

3.契約主義者認為,正確的行為就是那些不會違反我們制定出的自由理性共識的行為。我們制定這些契約,因為這會讓大家都生活得更美好,所以我們犧牲了一定的自由,以換取合作生活帶來的好處。

4.為了使契約有效力,約定者必須是自由的,你不能強迫別人加入契約。約定者必須在契約成立的體系內過得更好,否則他們就會跳出體系之外,當然會存在一些不如人意的規則,但這個體系總體上必須使你比自己單打獨鬥時過得更好。所以契約主義者必然會排除奴隸制這樣的東西,任何特定的人在奴役他的體系外總是會過得更好,所以這種類型的體系永遠不合法,哪怕群體內的大多數人都贊同。

顯性契約和隱形契約

1.用鱷梨換芒果的契約很直觀,我們都有想要的東西,於是制定一個我們都相信會使雙方更幸福的顯性契約。

2.但現實中還有大量的隱形契約,我們不會真的簽署這些契約,但實際已牽涉其中,比如出生在中國的公民永遠不用明確表示同意遵守中國法律,但我們被期望去遵守各種我們從沒明確表示同意的規則。

3.這看起來雖然不公平,但契約主義者認為,你同時享受到了作為這個體系內成員所獲得的所有好處。權利暗示著義務,根據霍布斯的想法,當你從大鍋飯里分一杯羹,享受到這個體系提供的福利時,你同樣被期望有所付出,比如交稅,接受違反規則的懲罰等,所以契約使文明社會不僅易於生存,還得以成為可能。

囚徒困境

1.你和你的犯罪同夥被同時逮捕,分別關進單獨的牢房審訊。起訴方並沒有足夠的證據宣判你們有主要罪行,他們的期望是以次要罪行給你們每人判刑1年。起訴方向你們提出一個交易:如果背叛同夥,就會把你無罪釋放,而同夥會坐牢3年;如果都保持沉默,你們會在監獄裡各呆一年。如果都背叛了彼此,那麼起訴方會有足夠的證據讓你們都坐2年牢。

2.如果你選擇背叛,代價是0或2年,如果保持沉默,就會是1或3年,這樣看來,背叛是更理性的做法。但如果他們能指望對方保持沉默,實際會獲得更大的利益。所以只有當你相信你的契約夥伴能遵守彼此的承諾時,合作才是值得的,這也是為什麼陌生人之間會發生大量的背棄,而彼此認識的人之間背棄要少得多的原因,因為當你在認識的人之間公然地違反契約後,隨之而來的是巨大的社會代價。對於隨便制定不必要的契約,然後違反契約的人,人們有種特別的道德義憤,因為我們的整個社會都建立在人們會信守承諾的信任之上。

契約主義與道德

1.根據契約主義,道德是不存在的,直到我們創造契約,並沒有任何根本的「真實」蘊含在道德之中。所以一定程度上,契約主義是目前所見的最包容的道德理論,即道德是由一群約定者決定的,他們同意的任何規則就是道德,這也意味著道德是可以變化的,如果作為一個群體,我們改變了想法,就可以輕易地修正契約,比如國家修改法律,或者隨時間轉變社會風俗。

2.但契約主義在某些方面仍然相當嚴格,比如如果你接納一項契約,你就有義務去遵守它。這個理論開始於一個假設,即我們能夠選擇我們所承擔的責任,所以我們都應該堅持遵守我們選擇制定的契約。


第38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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