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洗腦的辨識特徵

相比於帕蒂·赫斯特案,更加讓人吃驚的是那些由宗教引發的自殺事件,比如震驚世界的瓊斯鎮慘案。每個人都有強烈的求生本能,放棄生命(比如自殺)顯然與這一初衷嚴重背離,瓊斯導演的集體自殺行為簡直是對抗自然法則的「壯舉」,這不僅不合理,甚至讓人覺得匪夷所思。

然而,這樣的自殺案件並非是個例,它在各個國家都有發生,例如歐洲的太陽聖殿教(Order of the Solar Tmple)、俄羅斯的末日世界教(Russian Doomsday Cult)等都曾導致信徒自殺事件。

如果否定「洗腦」的存在,那麼瓊斯鎮慘案顯然是難以解釋的。事實上,正是由於那些難以解釋的行為事件,我們才意識到了洗腦的存在。

由上述的幾個案例出發我們可以發現,人們意識到洗腦的「存在」是由於那些行為事件至少具備以下兩點特徵:

1) 受眾身上存在著令人詫異的改變。

我們會注意到洗腦本身,是因為我們注意到了發生改變的受眾。

  • 在「帕蒂·赫斯特案」中,帕蒂·赫斯特由一個有教養的富家千金變成了持槍搶劫的嫌疑犯;
  • 在「莫斯科審判秀」案,忠誠的革命者爭相承認自己叛變了革命,即使冒著被槍決的風險也在所不惜;
  • 而敏澤迪大主教則在審批前後變成了完全兩個不同的人,甚至連字跡都發生了改變;瓊斯鎮慘案中,人們甚至做出了自殺的行為。

這些人身上如果沒有發生這些讓人難以置信的改變,我們顯然不會關注到他們,也不會關注到洗腦,換句話說,正是受眾在態度和行為上發生巨大改變才使我們注意到了洗腦。

受眾前後表現的差異讓我們覺得無法理解,我們難從他們的巨大改變中找出合理的解釋,比如出身優越的帕蒂·赫斯特為何變成了一名共生解放軍,這兩者之間的差異實在太過巨大。

更加讓人詫異的是這種改變不僅僅發生在行為層次,而且還發生在心理層次,帕蒂·赫斯特的信仰發生了改變,成了一名共生解放軍信仰者,情感也發生了改變,不止疏遠了親情,而且和自己悲慘遭遇的製造者產生了「革命情誼」;其他幾個案例中甚至出現放棄生命的行為。

這種改變在我們看來是極其不合理的,它不符合我們所認知的常識,與我們所熟知的正常行為相違背,這不止給我們帶來了陌生感,還帶來了不安和恐懼。

當我們回憶起二戰中納粹的獸性行為,我們不得不在悲憤中去思考人類的文明和理性,「在眾多人都認可的進步的西方文明中怎麼會產生如此罪行?向世界貢獻了最傑出的科學家、音樂家、哲學家、神學家和作家的德國如何會墮落到如此獸性的地步?」(克勞斯·費舍爾, 2007)。

然而,這些人的行為是作為一種現象出現,往往很難找到合理的解釋,正如一名大屠殺倖存者所說,「學者們總想弄清那些不能被人理解的事情,作為親身經歷者的我們也一直問自己相同的問題,但直到生命最後一刻依然無法理解它,原因在於它本身就無法被理解」 (Lifton, 1986, p. 13)。

我們並不知道帕蒂·赫斯特的內心真實世界到底是什麼樣的,也不知道她做出搶劫銀行的行為到底是不是因為洗腦的結果,無論如何,人們總需要一個合情合理的解釋,我們只得將帕蒂·赫斯特的改變歸結於「洗腦」,除了「帕蒂·赫斯特是被共生解放軍洗了腦」的解釋之外,我們似乎很難再找到其他的合理解釋,其他被歸結為「洗腦」的行為也同樣是如此。

2) 感官上較短的時間尺度。

如果帕蒂·赫斯特的改變經歷了十年或者更長的時間,我們也許就不會將她的改變和洗腦聯繫起來了,因為時間本來就可以改變一個人,比如小時候你會想成為一名科學家或者醫生,長大後卻不得不放棄這個想法,接受靠其他工作養家糊口的事實。但是帕蒂·赫斯特在短短几個月產生的巨變卻讓我們難以接受,這與我們的生活經驗顯然並不相符。

在判斷一個人發生改變的合理性上,我們腦海中會生成一個因生活經驗而產生的時間尺度:

  • 從時間長短上來看,如果我們感覺這種改變是可能發生的,我們不會聯想到洗腦;
  • 如果我們認為不可能發生,我們才會聯想到洗腦。

比如一個堅定的無神論者成了一個虔誠的基督徒,如果這個過程持續了一年甚至更久,我們會覺得這很正常,不會有人聯想到這是洗腦的結果;如果這個過程只持續了一個晚上,我們則會很難接受這種改變,這就彷彿是你的戀人突然要和你分手。

由於我們腦海中的時間尺度源自於我們的「感覺」,這種感官上的時間感往往帶有強烈的主觀色彩。比如假設你是基督徒,即使一個無神論者在一秒鐘內變成基督徒,你也不會覺得詫異,但如果你是無神論者,可能即使他在很長的時間跨度內才改變也會讓你難以理解和接受。換句話說,感官上的時間尺度是非常不準確的,然而無奈的是,現實生活中時間尺度正是我們區分「洗腦」行為的主要標準之一。

正因為如此,感官上的時間尺度雖然讓我們認識到了洗腦,卻也可能成為我們認識洗腦的一個重大障礙,道理很簡單,它不夠客觀,會讓我們對洗腦做出千差萬別的判斷,正如基督徒和無神論者在看待「一個無神論者在一秒鐘內變成基督徒」上會產生截然不同的態度。

上述兩點是我們認定「洗腦」關鍵特徵,同時也會讓我們忽略更多的控制他人心理的行為:

從行為改變上來說,如果我們的心理改變能夠讓他人理解,這往往不會引起人們的注意。比如,很多戰士在入伍之前並沒有為國犧牲的觀念,這些觀念來自於軍營的灌輸,軍營對其實施的心理控制並不會被人們過多地關注,因為我們覺得這是符合常理的,但這實際上也是通過某些手段讓人放棄寶貴的生命。當我們意識不到這一點,我們就會忽略類似這樣的心理控制行為。

從時間尺度上來說,時間尺度將使得我們難以意識到較長時間所帶來的心理改變,而這在現實生活中是最多發生的。比如電視等媒體里的廣告,它顯然不可能在短時間內改變你,然而時間一長,你將不可避免受到影響。當我們意識到感官上的時間尺度給我們帶來的影響,我們就會認識到控制心理的另一種表述方式是按照施控者的意願改變他人的心理,其核心是改變,時間長短並非是必要特徵,這種認識會幫助我們找出找到更多本來應該被歸納於控制他人心理的行為。

顯然,從控制他人心理的角度來說,我們要關注的範疇不能僅僅局限日常生活中我們所認識的「洗腦」,排除被賦予各種社會價值判定和解讀,單從行為表現本身來理解洗腦,我們可以從廣義上將洗腦看作是一種期望按照自己的意願試圖改變並控制他人心理的行為。

參考文獻:

  1. 克勞斯?費舍爾. (2007). 德國反猶史. (錢坤, 翻譯) 江蘇人民出版社.
  2. Lifton, R. (1986). The Nazi Doctors: Medical Killing and the Psychology of Genocide. New York: Ba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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