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現在還來得及,快點搶救自己!

李敖大師曾不止一次在不同節目中表示,視前妻胡因夢為心目中的女神,並這樣誇讚她:

——如果有一個新女性,又漂亮又漂泊、又迷人又迷茫、又優遊又優秀、又傷感又性感......一定不是別人,是胡因夢。

可是他又說了:

有一次他內急,著急要上廁所,廁所門沒關,於是看到了蹲在馬桶上的胡因夢,只見她因為便秘而滿臉漲得通紅,面目猙獰。

從此以後胡因夢便從李敖心中女神的位置上離開了。李敖說,他很震驚。難以想像女神會有這一面。

聽聽!

聽聽!

好像他那一刻才發現,原來女神,畢竟不是真的神,而是人。是要吃要喝要拉要撒要睡的,要與柴米鹽油沾邊的,樣樣俱全的。

好像他覺得,胡因夢作為一名他心目中的女神,平日里只要吸一口仙氣就能維持日常生活了,身體構造也和凡夫俗子不一樣!只要吸了仙氣就能永葆貌美如花給你個眼神自己體會了。

我就不說這是多麼偉大而又文藝的借口和蹩腳的挖苦了。

——既然如此,像李敖大師這種搞文學搞藝術的人,實在是不適合婚姻這件小事。婚姻,應該是被大師這樣的人不屑一顧踩在腳下的。大師那不食人間煙火的性子不該從了這凡間的世俗婚姻。

多憋屈啊?嗯?

我記得蔡康永曾在他的微薄里說了這樣一段話:

大部分人喜歡你,就想簡簡單單的喜歡你一下,摸摸你的葉子親親你的花。

這時候,你不能把地下盤根錯節的根系都連根拔起放到他面前說,求求你連他們一起愛我吧。這才是我本來的樣子。

很遺憾,你就是不能這麼做。

比如你一定聽到過兩個小情侶在爭執吵架的時候會有這樣的對話:

你不是說就是喜歡素顏的我嗎?

你不是說我不施粉黛的樣子最自然嗎?

你不是說自然就是美嗎?

多少女性被這樣的情話感動到羞答答滿面通紅?

別傻了!

你的伴侶只是喜歡你不化妝卻依然看上去很美的樣子。並不是你僅僅不化妝的樣子。

這,才是男生眼中「素顏」的的定義,好嗎?

很多女性,在交往戀愛的時候,還是挺注意自己的形象的。從頭髮、穿衣、穿鞋,到面部妝容,都會巨細靡遺。總是做到得體又合乎體面。

可是呢,一旦結婚了,就跟完成了實名認證,簽字蓋章一般。整個人都脫胎換骨了。

他們開始不注重保養,不注重自己的儀容儀錶。隨意穿著睡衣上街買菜逛超市。回來又開始入得廚房和一堆濃煙打交道。

運氣好點兒,還會誇你幾句做菜好吃之類的。運氣不好了,不但辛辛苦苦做了一桌菜才對方擺著臉色不買單,還要埋怨你做菜難吃。

你是不是特別憋屈?覺得自己全身心投入到家庭的愛,怎麼結婚之後就變了味道了?不見了?

你把他慣成了爺,他還真把自己當了爺。

其實不必帶有偏見的去抱怨男性怎麼怎麼沒良心。因為身體構造不同,所以註定他們只是用下半身思考的脊椎動物。

當你認清了這一點,一切就好辦多了。

即使在家,頭髮也好好整理,收拾妥當,該綁起來就綁起來。

我父親雖然是上一代的人,但是他有句話說的非常中肯,我表示同意。

他說,一個人的五官和面部長相基本上是遺傳註定的。但是,如果連你自己可以完全做主決定的頭髮都不打理好,那你整個人,就是個負數了。

講真,老爹說過太多話我記不清了,唯獨這句,我特別認可。(所以我也特別討厭每天上班出門他會時不時對我的穿著挑挑刺兒哈哈。)

在家舒服固然重要,居家服,也別太隨便了。

對!居家服當然是已穿著舒服為主,但你想過沒有,如果此時突然來一些沒有提前預約的客人(總有那麼幾個不懂事兒的大人不提前打個電話就衝過來到你家的,相信我。)上訪,你怎麼做?

換衣服吧,時間好趕。不換吧,又不妥當。是不是?

人類有一大特性:認定天生就有的比努力才有的,更令人感到高興。所以,堅持下去,將這種習慣的細節輕而易舉成為一種本能。就像你在職場懂得要握手一樣簡單。

女性的磕磕碰碰在社會中大部分情況下都會比男性多一些,可能是歷史決定的,可能是性別決定的,沒什麼好探討。

人生旅途上自然總是伴隨跌跌撞撞,如果無法避免,還是盡量做到讓自己站在一個比較高的level去跌跌撞撞吧。這樣的跌倒才顯得有意義。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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