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百日祭咒語」引發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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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有信仰從來都不是過分的事情,不管你是信佛還是信教或者其他,只要它能給你內心正面的指引和安定,都不為過。
在人類歷史的發展過程中,信仰是在擁護和懷疑中共同前進的。違背人道主義的信仰,是不具備前瞻性的,它會逐漸被歷史被有思想的人所淘汰。
信仰的存在,可以說是為了滿足人們的心理需要或者社會的發展需要。往上了說,是一種人類價值觀的體現和更好生活的期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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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迷信,迷信就不一樣了。
迷信是一種沒有理論支撐的東西。不僅不能引領人類健康向上,甚至會帶來社會現象的混亂,影響人類進步精神,違背原則。
迷信,雖然它不會出現在人類生活的每一個層面,但在特定的日子,它出現的後果影響惡劣之大,足矣毀滅一個家庭的「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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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遇上城鎮改革動遷之前,我和許多人一樣,住在一排排自建房的村裡。
村子裡有這樣一戶人家。四口之家,孩子24歲,上面有父母和奶奶。
這戶人家的爺爺剛斷七沒多久。孩子的母親不知道從哪個道士嘴裡說的,這百日祭之前,要是孩子還沒結婚,那麼三年內不能結婚。說是有忌諱。(我就是不知道忌諱哪個鬼使神差了。)
孩子的母親在那個年代,以及當時的大部分婦女也只是念過幾年書,文化水平僅僅在小學。鎮上那些臭道士對他們而言仿若再生佛陀。
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是她常常掛在嘴邊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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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心想:
「還盼著早點兒抱孫子呢。這得等三年啊。三年後兒子都27了。老大不小了。不行不行。得趕緊讓他結婚。」
當時他24的兒子確實有一個正在接觸的對象,但是兩個人認識還不超過2個月,還僅僅停留在互生好感階段,按理說,是還需要進一步了解的。
她母親就對兒子說了:
「我和你老爹結婚也是經人介紹,見個面覺得差不多沒幾天就結婚了,認識的時間比你還短!到現在還不是幾十年過去了照樣好好地,還把你養這麼大。都沒事兒。結了婚,你們再好好處著,日子一樣長著呢!」
結果,兒子也沒什麼主見,就從了母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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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女方家裡提親,然後也同意了。急急忙忙又去請「仙人」看日子選日子。定在了百日祭前的某一天。非常匆忙。
那會兒喝喜酒流水席的場地不像現在這樣,一應難求,可能會排期排到明年。就在自家院子里,場地大。然後辦了十幾二十桌左右的樣子。
婚禮熱熱鬧鬧的。
婚後很快,也就有了小孩。但是這個24歲的大男孩好像並沒有做好為人父的準備。他完全沒有意識到這個匆忙完成的二次角色轉換意味著什麼。
準確來說,還不知道組成自己的小家庭之後身負的責任和道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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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媳婦兒還在孕期,就跑出去流連花叢。繼續和外面別的女孩子勾勾搭搭,經常到半夜回來。有時還是醉醺醺的。
紙包不住火,人女孩子知道了。剛開始還忍著。這個大男孩的父母也「教訓」了幾句。卻完全起到糾正自己的兒子「改邪歸正」的作用。
最終女方忍無可忍,做完月子就回娘家去了。女方提出了離婚。而這個大男孩也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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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大男孩的父母給女方買了一輛車,說是補償。
這位母親可能怎麼也想不到,自己幾十年的婚姻走下來了,而兒子的婚姻卻才一年便夭折了。把一個還只是個「孩子」的兒子為了那個混了個球的「百日祭咒語」而倉促推上了婚姻台。
這位母親,這位母親跟街坊鄰居(街坊鄰居里有我)說起這件事兒,居然還在責怪人家女孩子。說人家不安分,剛生完孩子就提出離婚。
我不知道她是裝不知道還是真的不願相信不願去面對這個顯而易見的事實:
是自己的迷信「毀」了原本可以完全避免的「事故」。
(——事件根據真實情況編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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