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時機已到
近年來, 筆者通過對湖南省長沙市一些地方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進行了實地調研, 在田間地頭、 市場商鋪、 工廠車間和鄉鎮監管檢測機構, 比較大範圍地接觸了許多生產者、 經營者、 消費者和基層管理者, 同時, 結合全國有關輿情資料, 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思考了許多。 與前些年比較, 人們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思想認識、 管理和生產技術都有很大的進步, 實際效果也穩定向好。 但社會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期望值在提高, 人們對農產品的生產觀和消費觀都在發生升級性變化。 這些變化中產生的強烈信號之一是期望全面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市場准入。
一、市場准入的重要功能
農產品市場准入, 是指進入市場領域的農產品必須符合質量安全標準, 否則, 不能入市銷售。 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中, 它應該是重中之重,是從土地到餐桌全程安全之關鍵結點, 其主要功能涵括了 5 個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 安全消費的保障作用 由於市場准入制度的建立和有力實施, 給農產品入市設立了安全門檻, 似乎在生產與消費中間設立了一道安全牆, 這就意味著, 只要是進入正規市場的農產品, 一般來說都是安全的。 從理論上說, 不允許或也沒有不安全農產品入市, 這就給廣大消費者建立了農產品消費的安全保障, 創造了放心消費的環境與空間。
(二) 安全生產的倒逼作用 未達到安全標準的農產品不能入市, 甚至被銷毀, 使得不安全農產品失去市場空間, 這對生產者而言是要付出經濟代價的, 這無疑產生一種積極的倒逼作用。 市場准入好像是一個安全助推器, 它用倒逼機制迫使生產者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進行生產, 千方百計落實質量安全保障措施。 與此同時, 也迫使經營者按照市場准入規則進行經營活動。 由於市場領域的凈化促進了生產領域的凈化, 這就形成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市場倒逼功能, 這種功能的不斷發揮, 極大地促進了農產品質量安全措施在各個領域的落實。
(三) 優質優價的拉動作用 農產品的質量優勢首先就是質量安全可靠的優勢, 而現實的情況是, 許多安全可靠的優質農產品, 在市場環境中發揮不出質量優勢, 也就體現不出效益優勢。 究其原因, 主要是市場准入沒有搞起來, 農產品分層次的價格機制沒有形成, 質量安全的高端優質農產品賣不出應有的高端價錢。 如果把市場准入搞起來, 市場准入必定帶來標識化流通, 這就使不同層次的質量標準產品亮明身份, 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 有機、 綠色、 無公害、 地理標誌 「三品一標」 產品與其他普通合格產品就可以形成差價機制, 意味著在市場領域設置了安全效益體現平台, 這就很有可能改變目前存在的優質不能優價, 高質不能高效的被動局面, 拉動 「三品一標」 等優質產品加快發展。
(四) 安全責任的追溯作用 市場准入環節上連生產者, 下連經營者和消費者, 形成生產、 經營、 消費的全程化和系列化, 加上規範化的制度設計要求, 把每一環節的安全狀況和安全責任分得清清楚楚。 一旦出現不安全狀況, 市場准入這個環節就像一個分水嶺, 它能把安全責任和質量狀況等等追溯與傳導到底到頂。
(五) 安全風險的化解作用 隨著市場准入廣度和深度推進, 農產品質量信息的產生、 反饋與傳導日益量大、 面廣而快速, 也就迫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風險評估逐步全面深化, 經過努力可以做到風險評估精準, 風險交流迅速, 風險管理到位。 這樣就能將整個質量安全風險控制在市場之外, 也能通過採取措施, 將安全隱患排除在生產經營之前。
二、 推進市場准入的有利條件
農產品市場准入具有別的措施難以替代的功能, 但也不能盲目進行, 必須根據當時當地的社會經濟狀況、 市場發育條件、 農業發展情況以及廣大生產者、 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承受能力有序進行。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 我國全面推進市場准入的條件已經具備。
(一) 社會共識基本形成 首先是消費者積極性高, 早就盼望政府推進市場准入, 希望無論在哪裡買到的農產品都是安全可靠的。 生產者也希望推進市場准入, 這樣就不會讓講誠信、 守信用的老實生產者吃虧。 經營者也有積極性, 他們經營通過市場准入門檻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可靠, 可以使他們放心經營, 專心買賣。
(二) 生產領域準備比較充分 首先是標準化生產廣泛推進。 這些年農業領域的開放性行動, 推動著種養大戶、 專業合作社、 產業協會、 企業實體、 家庭農場等新型生產主體把一家一戶的分散生產組織起來, 正在用標準化貫穿全過程而形成集團化生產; 其次是農藥、 獸葯、 肥料、 飼料等投入品的嚴密監管越來越到位, 特別是高毒高殘留農藥的禁用成效顯著; 再次是不少生產主體正在大力推行綠色生產技術, 其覆蓋面越來越大, 包括綠色防控、 無公害放養、 健康養殖、 使用重金屬低積累品種等, 注重從生產技術環節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再就是無公害、 綠色、 有機和地理標誌等 「三品一標」 認證產品越來越多。
(三) 市場條件基本具備 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應該說已經發育成熟。 對於農產品市場來說, 無論是運行機制、 硬體設施都有很大的提高和進步,特別是定點市場的起點高, 正在輻射帶動農產品市場整體水平的提高, 先進的市場管理理念和技術水準已經能夠適應市場准入的推進。 加上近些年實施的產銷對接, 也形成了一些良好的習慣和交易方式, 為市場准入的推進積累了許多經驗。 再加上有的省市已經開展了這項工作的試點, 也有許多比較成功的做法。 特別是農業部目前正在開展農產品合格證管理的試點工作, 這就為做好市場准入的基礎工作, 實現產銷對接和產管融合提供了條件。
三、 應研究落實的主要措施
農產品市場准入, 是一項牽涉 面 廣、 政 策 性強、 複雜程度深的系統工程, 有許多複雜關係需要協調, 有許多現實問題需要科學處理。 當前主要應研究落實 8 個方面的措施。
(一) 全國各地協調推動 現在的農產品流通都是沒有地域界限的大流通, 不同地域的農產品都有可能在異地大交匯。 所以, 一個地方推進市場准入, 就要首先解決好與各地的協作問題, 共同努力, 協調推進。
(二) 嚴格統一規則與質量標準 市場准入的規則包括農產品進入市場的檢驗檢測規則、 免檢直通規則、 標識規則、 產地驗證規則、 產品放置規則、 交易規則、 信息公布規則、 產品處置規則、 質量追溯規則等等, 都必須堅持全國的統一性規則,並向全社會公布, 使生產經營者和廣大消費者心中有數, 並自覺遵守。 其質量標準更應堅持全國市場的統一性。
(三) 推進標識化流通 標識化流通是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的一個重要操作系統。 不同質量標準的農產品驗證後亮明身份進入市場, 供消費者按其喜好廣泛選購, 這就在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架起了誠信橋樑。 這就需要以檢驗檢測、 認證認可為基礎,以監管執法為保障, 不斷建立和完善誠信體系。
(四) 規範市場主體 對農產品經營者的銷售商、 加工商、 餐飲商、 交易場地商, 包括現在廣泛興起的農產品電商, 都應設定規範化要求, 共同營造良好的交易秩序和環境。
(五) 規範生產主體 進入市場流通的農產品,必須是有著良好操作規範的農產品, 特別是標準化生產的農產品, 可以經得起產地環境、 投入品、 技術措施、 生產管理、 採收貯運全程化操作查驗與追溯,所以對生產主體和生產技術措施要相應嚴加規範。
(六) 抓好監管執法 入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 僅憑生產經營主體自律是不夠的, 目前情況下還很難做到位, 應該依靠強有力的行政管理和嚴格執法來促進其自律和誠信。 當前特別要切實貫徹落實好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並以此為依據, 進一步建立健全推進市場准入的制度體系, 以制度的約束力凈化農產品市場流通環境與生產環境。
(七) 放眼國際市場 推行農產品 市 場 准 入,既要充分考慮我國的基本國情, 又要充分考慮國際市場實行准入制度的基本情況和 WTO 規則的基本要求, 嚴密而又科學合理地處理好國內、 國際兩個市場准入規則的銜接。 特別是隨著 「一帶一路」 戰略的實施, 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市場准入上, 更要有國際視野, 在具體操作中切中國際要領。
(八) 完善保障體系 市場准入如果沒有健全的保障體系, 就很難做到位, 主要應在 3 個方面做好保障工作。 一是隊伍保障。 應該建立一支政策水平高、 法治意識濃、 業務能力強的監管隊伍。 二是投入保障。 牽涉市場准入的基礎設施建設、 檢驗檢測、 認證認可、 標準制定、 實驗研究等領域都需要花錢, 特別是檢驗檢測費用大, 這些大部分都必須是公共財政支出, 一定要千方百計保證。 三是制度保障。 應以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 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體系, 以制度的約束力規範和促進市場准入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轉自《農產品質量與安全》,作者:李志純
原文地址: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5大功能和8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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