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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雨(8)

任鑫

任鑫將自己的書包放在了行李架上,書包裡面裝著兩件衣服:一件長袖一件短袖,一條褲子,還有任鑫手機的充電器。這就是他全部的行李了。

火車沒過多久便開了起來,任鑫戴上了耳機,到達Q市需要十五個小時的時間,而任鑫在這段時間裡一點也不想和周圍的陌生人說話。耳機里想起了音樂,任鑫微微側過了頭,用一比較舒服的姿勢靠在了座椅之上,隨後安靜地看著不斷倒退的風景。

五天時間。五天時間會發生什麼?五天之後我會有什麼變化?任鑫在心裡這般想著,Q市他的腦海中是一片空白。他只知道,那裡有大海,那裡有沙灘。

畢業旅行,這是每一個將要走出大學校門的學生都掛在嘴邊的東西。任鑫還記得網上那些可笑的言論: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再不瘋狂就老了。

任鑫總覺得這兩句話特別可笑特別矯情,人在某些時刻總是有一種說走就走的豪情,但是又有多少人有再回來面對現實的勇氣呢?再不瘋狂就老了,瘋狂過後又有誰可以用寧靜的心來面對一直瘋狂的生活呢?

當從那場旅行回來之後,除了本該完成的事情被推後了之外,什麼都不會改變。

但任鑫還是出發了,開始了他的畢業之旅。這段時間發生了太多的事情,每件事情都折磨著他,他晚上總是睡不好,白天又渾渾噩噩,他感覺自己的眼皮是沉重的,敲打著鍵盤的手指是沉重的,握著的筆是沉重的,就連這個城市的空氣都是沉重的。所以他知道他該離開一段時間了,誠然,他依然愛著這座城市,但是他需要一些自己的空間。

於是他出發了,自己一個人出發,在那五天的時間裡,他希望自己可以短暫的忘記發生在這座城市的一切。五天之後會發生什麼,他不在乎,他相信沒有任何東西是時間無法戰勝的,他所需要的只是等待。

只是這五天會發生什麼?我將會有怎樣的經歷?任鑫還在想著這個問題,這不禁讓他想起了兩年前的自己,那個時候,自己同樣坐著火車,只不過目的地是S市,那個時候,自己幻想中的一切都是完美的,S市,旅程,還有她。

任鑫知道,這一次,自己一定不能有過高的期望了,隨遇而安吧。

風景一點點的退後,任鑫有些厭倦了,他只希望自己快些到達Q市,他之所以會選擇Q市,是因為那裡有大海,至少在照片之中,大海是蔚藍的,還有那延綿的沙灘,任鑫在很小的時候就希望自己能奔跑在沙灘上,如果運氣夠好的話,他還可以捉到海邊的螃蟹,撿到貝殼。Q市的大海一定美麗極了,至少要比S市的好。

任鑫想起了在S市看到的大海。此時雖然是盛夏時節,屋外有三十多度的高溫,但任鑫還是忍不住打了個寒戰。

我一輩子也不想再去S市了。任鑫在心裡默默說道,至少有她在的時候我是不會再去了。

他討厭那座城市,他同樣懼怕那座城市。

火車在第二天的清晨到站了,任鑫從昏沉中醒來,跟著擁擠的人群走出了火車站台。

一抬頭,就是一片湛藍的天空,連一朵雲彩都沒有,太陽在東方肆無忌憚的散發著光芒,這裡的天空讓任鑫想起了自己的家鄉,這才是真正的晴天。任鑫的心情在那一刻忽然好了起來,他相信,這五天,自己一定會很愉快的。

Q市是一座十分乾淨的城市,任鑫行走在其中,神情氣爽。北方的氣候要比悶熱的南方舒服很多,他很快便套上了一件長袖外衣,他在火車站附近的快餐店隨意解決了自己的早餐,隨後,他的旅程便開始了。

這次旅程不為任何人,他不必去爭取,不必去等候,他需要做的只是享受,享受這裡的一切,這次的旅程只屬於他自己一個人。

任鑫用手機的導航找到了公交車站,公交車一路將他拉到了Q市的碼頭,他的住所在碼頭對岸的那個島上。到了碼頭,任鑫終於看到了大海,和圖片上的一模一樣,湛藍的大海,一望無際。

輪渡是通往那座小島的唯一交通工具,任鑫再次跟著擁擠的人群上了船。他很幸運,挑到了靠窗的位置,在這裡,窗外的風景盡收眼底。任鑫意識到自己一定不是唯一的一個外地遊客,因為船上的遊客在看到窗外的大海時,都發出了驚嘆的聲音,任鑫像個孩子一般,看著窗外的風景傻笑著,渡輪的發動機濺起了一片又一片的海浪,海浪將船窗的玻璃沾濕,陽光投過了玻璃散發著柔和的光芒,柔和的光芒照在了任鑫的臉上。

船內的乘客忽然都抬起了頭,指著窗外興奮地喊叫著。一群海鳥飛過了穿透,任鑫微笑著看著那群翱翔的海鳥,窗外的陽光忽然讓他一陣恍惚。

任鑫想起了自己第一次坐輪渡時的情形,那時,他還不是一個人,那時他和她在渡過一條大江,從S市的這一端到那一端。那時自己和她站在甲板的位置,輪渡很慢,S市兩頭的夜景同時展現在了他的眼前,夜景美麗極了,但是任鑫卻無心觀賞,他只是一根又一根的抽著煙,而她也在抽著煙。

那些燈紅酒綠加上任鑫眼前的一片片煙霧都如同虛幻的泡沫一般,如此的不真實。就像一場噩夢,任鑫想要馬上醒來,但是他又不舍,這股矛盾的感覺拉扯著他,他覺得自己那時快崩潰了。她離自己是這麼近,但任鑫卻覺得自己永遠也無法觸碰到她。

輪渡停了下來,而任鑫也停止了回憶,他發現自己依然在微笑著,只不過那個笑容已經僵硬了起來。他懊惱的晃著自己的頭腦,在心裡對自己說著:不,不,這一次我不希望再有她的影子,這是屬於我自己的旅程。

到了那座小島後任鑫又坐了一路公交車才來到了自己的住所,一座靠近大海的旅館,而任鑫的屋子也正對著大海,早晨,他可以看著太陽一點點的升起。這是完美的住所,雖然花了任鑫不少錢,但是他覺得這一切都很值得。

任鑫幾乎馬不停蹄地便來到了海邊,那延綿的海岸線和沙灘,他隔著遙遠的距離就可以看到海灘上的人群。

這裡才是我自小的夢想。他這般想道,脫下了自己的鞋子和襪子,一步步的走向了海灘,他的雙腳踏進了軟綿綿的沙灘上,沙灘被海水侵泡過,有些潮濕,一股涼意傳遍了任鑫的全身,任鑫慢慢地走著,一直走到了潮水可以沖刷過來的距離。

海水依然有些冰冷,但任鑫緩緩地走著,感受著屬於大海的溫度。周圍有著一群又一群的遊客,有些人在打著排球,有些人在曬著太陽,有些人在挖著沙子企圖建立一座城堡。海灘上站滿了露著潔白長腿的女孩,她們戴著墨鏡,在沙灘上嬉笑著。

任鑫側著眼睛看著那一條又一條的長腿,在心裡默默地給它們打著分數:7分,6分,8分!8分!

他的腦海中莫名傳來了曹娜的笑聲:不,那只有7分,她的小腿有些粗。

她一定會給我這麼說的,每一次我給一條腿打了8分,她總是會這麼反駁我。

如果曹娜在這裡會怎麼樣?她一定會生氣的,因為這裡有這麼多條8分的腿,而我又會不懷好意地嘲笑她的身材,然後她會追我,但她永遠都跑不過我,沒有關係,我會讓著她,一直和她保持著一段若即若離的距離,然後,她會忽然摔倒,海水會浸濕她的衣服,我會嘲笑她走光了,透視了,她會咬著自己的嘴唇,對!她一定會咬著自己的嘴唇裝出一副要哭了的樣子,我知道的,她從來沒在我面前哭過,然後我會走向她,將她攬入自己的懷裡。她一定會挖一個坑,趁我不注意的時候將我推進去,然後一點一點將我埋起來,只剩一個頭,哈哈,那該多麼好笑。

他看著海面,如此的寬闊,波光粼粼,在東方,有一塊塊高聳的岩石,大膽的遊人們站了上去,在海的遠方,任鑫還可以看到船,各種各樣的船隻,在海上緩緩航行著。這一切都是這麼美麗美好,而這一切只有自己才能看到,如果曹娜看到了她又會怎麼說呢?任鑫相信她什麼都不會說的,她只會和自己坐在沙灘上,聽著潮水的聲音,一直等待著,直到太陽落山為止,然後,在朝霞映射天空的那一刻,她會吻我,對!她一定會吻我,她總是那麼主動,在我毫無防備的時候將臉湊過來,然後我會閉上雙眼,耳朵里只有潮起潮落的聲音,我會摟著她,用右手,也許是左手。

任鑫傻笑著,回頭看著自己的身後,那裡有他一個又一個腳印,他一個人的腳印,還有他的影子,他一個人的影子。

任鑫忽然覺得海水實在是有些冷,他走出了沙灘,晾乾了自己的雙腳,隨後穿上了襪子和鞋。

他中午在海邊的一家燒烤店吃了午飯,其實已經可以說是晚飯了,此時已經下午五點多,而這裡的天色也開始變黑了。他吃了一隻烤魷魚還有一份生魚壽司,老闆要了他一百多塊錢,他覺得自己一定是被坑了,但是他不在乎。

他原本是打算在這裡看日落,但不知為何,他放棄了這個想法,也許是氣溫降低實在太快了,我可不想感冒。他這般想著。

到了夜晚,他在旅館的周圍漫無目的地晃蕩著,那些閃著光的店鋪絲毫不能吸引他的注意力。他有些無聊了,但他不想這般荒廢自己的夜晚,於是他決定去看一場電影。

那是一部很有意思的電影,但任鑫總覺得缺少了一些什麼,在他的前排坐著一對情侶,女孩在電影半程的時候便倒在了男孩的懷裡,在他的左邊也是一對情侶,兩人不停地吃著爆米花。任鑫直到那時才意識到,自己以前和曹娜一起看電影的時候是多麼惹人討厭。

他們總是愛買一大桶爆米花,從電影的開頭吃到電影的結尾,曹娜在看電影的時候從來都不會說一句話,她不會對任何情節任何角色做任何點評,如果她覺得那電影很無聊,她便會安靜地靠在任鑫的肩膀上,任鑫可以聽到她有節奏的呼吸。

而現在呢?任鑫盯著電影院的幕布發獃,他聽著周圍人歡快的笑聲,但他卻怎麼也笑不出來。這是一部多麼好的電影,而我只能一個人觀看。他想道。

電影結束的時候,Q市已經安靜了下來,空曠的街上幾乎沒有一個行人,任鑫按著來時的路一點點的返回。這裡不該這麼安靜。任鑫想道。他聽著自己的腳步,一步一步,直到自己回到了旅館。

他以為自己會立刻睡著,但是他卻在旅館那張柔軟的床上輾轉反側,有太多莫名其妙的情緒在刺激著他,Q市的空氣很舒服,但這卻讓任鑫難受,這裡不是他的城市,他開始懷念那悶熱的空氣。

於是他坐了起來,打開了旅館的電腦,他想要寫些什麼,每當自己有這種情緒的時候,只要寫下一些什麼便會好受一些。

今天我看到了大海。

這是他的第一句,但他卻忘記了自己的第二句,他的腦海之中一片空白,他盯著屏幕,屏住呼吸,一分鐘,五分鐘,半小時。他知道,他什麼都寫不出來,他要寫的一切都藏在了他的心裡,他只能用自己的心去感受,而不能用自己的思想來表達。他關掉了電腦,打開了電視,翻著一個又一個廣告,他自己都忘了自己何時陷入了睡眠。

第二天,他醒得很早,他早就安排好了自己的進程,早上他要去海洋公園。

海洋公園依然是人山人海,所有的人幾乎都是成群結隊的,有些是情侶,有些是朋友,只有任鑫是自己一個人,他有些害怕別人的目光落在自己的身上,他不想讓任何人看到自己的落寞。他站在自動電梯上,電梯帶著自己一點點前進,他看著玻璃那段一個又一個奇怪的海洋生物,海龜,鯊魚,海豚,珊瑚,這些都是他小時候在電視里看到的,如今真真切切的出現在了自己的眼前,他卻沒有想像中那麼激動。

只有那些美麗的水母提起了他的興趣,它們在玻璃的那頭散發著五顏六色的光彩,就像一把有一把塗了顏色的雨傘。

可惜這是一群吃飯和拉屎都用一個洞的生物。任鑫自己的想法破壞了這幅美麗的畫面。

海洋公園的歷程要比任鑫想像中快得多,他幾乎只用了不到一個小時時間便逛完了整座海洋公園,任鑫苦笑了一聲,自己一個人,幹什麼事情都是這麼迅速啊。如果曹娜在的話,她一定會在每個動物身前都停下來,然後央求任鑫給她拍照。

從海洋公園出來之後,任鑫一路走到了教堂。

那是一座天主教堂,在這座城市都算出了名的,但當任鑫終於看到教堂本身的時候他卻後悔了,這絕對不是一個適合遊玩的地方,尤其自己現在還是孤身一人。

任鑫期待著教堂會有彌撒,可是今天所有的神職人員幾乎都休息了,空曠的教堂里只有一些遊客,他們好奇的拍著照,聊著任鑫無法理解的文藝話題。在教堂的一個角落裡擺著一本本聖經,任鑫隨意的翻了一兩頁,然後發現自己根本就看不懂,於是他離開了這裡。

一離開教堂,任鑫便發現下雨了,雨點一滴滴的落了下來,有變大的趨勢。任鑫知道,自己下午的計劃就要泡湯了,這樣也好,反正他也哪兒都不想去了。

任鑫看著街上來來往往躲避雨水的行人,他猛然想起了艾粟,那個女孩就這樣毫無緣由的出現在了自己的腦海中。在一個十字路口,他覺得自己彷彿看到了艾粟,那個女孩很像艾粟,一身紅色的衣服。然後他又看到了另一個人,同樣也是火紅色的衣服,她也像極了艾粟。

我這是怎麼了?

當任鑫回到旅館之後,渾身都濕透了,他惱火的脫去了所有的衣服,晾在了窗台上。

此時的賓館很安靜,任鑫只能聽到海水拍打陸地的聲音和窗檯的落雨聲。任鑫總覺得天氣會影響一個人的心情,而此刻天空又烏雲密布,下雨天是很糟糕的日子,但下雨天卻並不是很讓人討厭。

下雨天的時候,最適合做兩件事情:做愛和洗澡。

任鑫想起了那一個個下雨的日子,他和曹娜在溫暖的被窩裡相擁著,親吻著。軀體的溫度驅散了所有的嚴寒。當他們完事之後,曹娜總喜歡將自己有些濕漉而凌亂的頭髮枕在自己的胸口,他們會一起看一部電影,或者天馬行空般的聊著天,時間在那時總是過得那麼快,任鑫還沒來得及好好回味就結束了。那幾個下雨的日子是任鑫大學期間最美好的回憶。

而現在,做愛顯然是不可能的了,任鑫只能選擇後者。

他緩緩躺在了盛滿熱水的浴缸里,水的溫度讓人舒服,此時如果再有一本書就完美了。任鑫打開了手機,放這舒緩的音樂。他望著窗外的大海,潮水一次次的拍打著海灘。

任鑫平靜了下來,平靜讓人思考,而思考會讓自己做很多當時認為很正確而事後卻認為很愚蠢的事情,尤其是這個時候,任鑫不想思考任何的問題,於是他調大了手機的音量,讓音樂充滿了整個浴室。

Lets have a toast for the douchebags,

Lets have a toast for the assholes,

Lets have a toast for the scumbags,

Every one of them that I know

Lets have a toast to the jerkoffs

Thatll never take work off

Baby, I got a plan

Run away fast as you can

——————歌詞摘自Kanye West《Runaway》

任鑫在浴缸里泡了整整兩個小時,當他軟綿綿的爬出來之後,天再次黑了下來。

他哪兒也不想去,只想躺在床上,看看那無聊的電視節目。

任鑫的手機在這個時候響了起來,他慵懶的將屏幕拿到了自己的面前,上面有一條簡訊,任鑫不假思索的點開。

劉妍。

任鑫覺得自己的呼吸在那一刻短暫的停止了,窗外的雨下得更大了。她為什麼會給我發簡訊?為什麼要在這個時候?

任鑫和劉妍已經有兩年時間沒有聯繫了,在這期間,任鑫多次想要將劉妍所有的聯繫方式都刪除,但是他一直都沒有那個勇氣,他期待著什麼,期待著那些不可能實現的東西,於是劉妍的號碼就這樣默默地躺在了他的聯繫人里,一直躺了兩年。

「聽說你在Q市旅行,是嗎?」

這是簡訊的內容,沒有任何的鋪墊,讓任鑫有些不知所措,他不知道自己該如何回復她,他開始思索,思索每一個得體而又不顯得冷漠的句子。劉妍為什麼會這樣問我,難道她也在Q市?難道我可以在這裡見到她?我們還有機會嗎?

「恩,你在哪裡呢?還在學校嗎?」任鑫這般回復道。

五分鐘後,劉妍的簡訊再次傳來,「我也在畢業旅行呢,我現在在台灣。」

台灣,一個如此陌生而遙遠的地方。

任鑫有些失落。

「台灣一定很好玩吧。」他覺得自己的回復有些愚蠢,但他也實在想不到什麼該說的話了。

漫長的十分鐘後,劉妍再次回復了,「我正在往大陸寄明信片呢,我給我每個朋友都寄了,把你的地址給我吧,我也給你寄一張。」

明信片啊?她會給我寫一些什麼呢?會提到兩年前的事情嗎?會對我兩年前的話語做回復嗎?任鑫幾乎就要把自己的地址發送過去了,但他沒有這麼做。

「不,不用了。」他這樣回復道,關閉了手機,關掉了電視,周圍陷入了一片黑暗。

不想再擁有你的任何東西,什麼都不想。他在心裡這麼說道,此刻他多麼想睡一覺,忘掉今天的一切,但是他卻在床上輾轉發側,怎麼也睡不著。

我不想再擁有你的一切,我不想你再出現在我的生活當中,可是我依然無法將你忘記。

但是請你滾出我的世界,永遠的滾出去!我希望……我希望我從未遇見過你。

好孤單啊。

如果曹娜在就好了,如果艾粟在就好,如果莫尼在就好了。

我痛恨一個人的旅行。他終於承認了,我討厭孤單,我害怕孤單,我不想一個人。

他以為這會是一場安靜的旅行,只有他一個人,但他一直無法平靜,那些人雖然不在他的身邊卻深深地住進了他的腦海之中,當他孤身一人的時候,那些人就像影子一般糾纏著他,折磨著他。寂寞吞噬著他,他在這座陌生的城市慢慢地沉淪,沉淪在孤獨當中。

他終於明白了自己當初和曹娜在一起的原因了,那並不是因為他想要彌補和劉妍那段感情的空缺,並不是想在曹娜的身上找到劉妍的影子,而是因為孤單,因為孤單,他選擇了曹娜,因為孤單,他牽起了曹娜的手。

他害怕孤單,如果曹娜在就好了,他這樣想著,如果我們沒有分手,那麼,現在她一定會躺在自己的身旁,就像一隻安靜的小獸。

如果艾粟在這裡就好了,她就像一把火一般,總是喜歡穿一身的紅色,紅色的嘴唇,紅色的衣服,紅色的性格。

如果莫尼在這裡就好了,她這麼安靜,她的眼睛就像夜晚的鏡湖一般,雖然沒有光芒,但是那樣的安靜,她會聽我說的一切,她會相信我說的一切。

莫尼,莫尼,莫尼,莫尼……

在這個夜晚,任鑫的腦海中只有她的名字了。

第二天,任鑫坐著飛機回到了他的城市。

艾粟

我恨我那該死的自尊!

艾粟拉著自己那件紅色的行李箱疲憊地行走在宿舍的走廊上,行李箱比她離開的時候要更重了,她給宿舍的每個人都買了禮物,她甚至幫那個人也買了一件。

任鑫會怎麼想?我這麼送給他會不會顯得太過突兀?啊,討厭,我這該死的自尊!如果不是因為我虛偽的自尊心,那天我就會鼓起勇氣給任鑫發簡訊,告訴他我在等著他,和我一起吃那一頓夜宵。或者,或者我的膽子再大一些,我會告訴他,我……我……我喜歡他。

艾粟來到了自己的宿舍門口,打開了門,房間里只有曹娜一個人。

「喲,大美女,回來了啊?」曹娜的語氣顯得有些歡快,她正拿著自己的化妝品往洗手間走,艾粟瞥了她一眼,從曹娜的臉上,艾粟再也看不出一絲的陰霾。

「哎,我這哪裡是去旅遊啊,簡直是在給自己找罪受。」艾粟一邊收拾著自己的行李一邊向曹娜抱怨著。

「怎麼?玩的不開心嗎?」曹娜的聲音從衛生間傳來。

「你也知道我是一個超級路痴啊,出去玩了五天,有一半時間都在各種迷路。而且最糟糕的是,還遇到了下雨,而我又忘記了帶傘,我整個人都快被淋成落湯雞了。」艾粟一邊說著一邊將她給宿舍其他三個人的禮物放在了她們的床上,她送給了李紅雲一隻毛絨絨的海豚玩偶,給了唐紫一隻海獅玩偶,給了曹娜一隻海龜玩偶。她還記得那天下雨時的情形,自己慌亂的奔跑在大家上,沒有任何的方向,她只想找一家店鋪躲雨,在一個十字路口時,她看到了一個人,那人很像任鑫。但磅礴的大雨模糊了她的視線,而那人的腳步又極快。

一定是我想多了。她安慰著自己,我怎麼可能會在Q市遇到任鑫呢?

「紅雲和小紫呢?」艾粟將自己的衣服整整齊齊地放進了衣櫃。

「紅雲去泡圖書館了,小紫還在西藏旅行呢,她給導師請了假的。」曹娜說著走出了衛生間。

「哎,我下次再出去玩一定要叫上你們一起去,那樣我再也不會迷路了。」艾粟說著,看向了曹娜。曹娜化了妝,很用心的化了妝,艾粟可以看出來,她的身上還有淡淡香水的味道。她穿著她最喜歡的那件黑色弔帶衫,肩上拎著她攢了很久錢才買的皮包,配著亮紅色的高跟鞋,曹娜以前只有和任鑫約會時才會穿得這麼靚麗。

「哇,好可愛。」曹娜將艾粟送給她的小海龜捧在了懷裡,愛憐地撫摸著海龜的貝殼。

「打扮的這麼漂亮,是要出去見人吧。」艾粟試探性地問道。曹娜點了點頭。

「是見男人吧?你和任鑫不會……」

「別再給我提那個男人了,我和他不會再有任何的交集了。」曹娜打斷了她,那一刻,她的語氣顯得有些冷漠,但很快她又恢復了笑容,「我要去見別的男人,你曹姐豈是那種會困在感情中無法自拔的人?如果任鑫不適合我,我再找別人就是。」

不知為何,艾粟忽然覺得很開心,當然,她知道自己並不是因為曹娜而開心,曹娜既然這麼快就放下了任鑫,她知道她有機會了,她不需要再顧忌什麼了。但她很好的掩飾了自己的心情,確保沒讓曹娜看出這點,「這次你看上哪個男人了?」

艾粟其實並不意外曹娜這麼快便從悲傷中走了出來並且很快又繼續了,在任鑫之前,曹娜已經有過三個男人了。

「宋爽的同學,他好像叫李銳。」曹娜拿出了梳妝鏡,整理著自己的眼睫毛。

「我聽過他的名字。」艾粟認得那個人,她曾經和一些女生八卦過,那個叫李銳的人是個富二代,而李銳本人出手也極為闊綽,沒想到他看上了曹娜,曹娜也夠幸運的,有多少女生去倒追李銳都沒有成功,而他卻主動找上了曹娜。

「我昨天光是簡訊上和他聊了聊,今天他約我出去,我可得好好看看本人。」曹娜收起了梳妝鏡,笑著說道,準備走出宿舍。

「祝你幸福喲。」艾粟笑嘻嘻地向曹娜揮了揮手,曹娜也給她回了一個微笑,隨後關上了房門。

艾粟吐了一口氣,軟綿綿地倒在了自己的床上,這一路拖著行李箱過來可是累壞了她。

艾粟忽然意識到,自己還沒吃早飯和午飯,她本想回來和寢室的人一起去吃的,可是現在寢室一個人都沒有。曹娜去見她新的男人了,唐紫也在西藏和他的男朋友幸福著,李紅雲……李紅雲是個學術派的人士,她不需要愛情。

艾粟不想一個人去吃飯。她翻動著自己手機的聯繫人名單。

何不現在給任鑫發個簡訊呢?他會有空嗎?這個想法出現在了艾粟的腦海中。

不,不。現在還不是時候,她告訴著自己,再等等,我想他還是需要一段時間,他還要從曹娜的陰影中走出來,而我自己也需要一段時間,等這段時間過去了我再去找他,我那時一定會勇敢的,恩,一定會。

她找到了張凡這個名字,她知道,只要她需要,這個人就一定會出現的,於是她發送了一條簡訊。

當艾粟真正見到張凡時,她卻有些後悔了。張凡就像她以往的印象中一樣,穿著一件深色的格子襯衫,配著牛仔褲和運動鞋,他總是小心翼翼地面對自己,很認真的斟酌每一句話,生怕說錯一句會惹艾粟不高興。

其實艾粟已經不高興了,這個小心而害羞的男生。他喜歡自己,艾粟可以確信這一點,張凡的眼神,張凡的表情都出賣了他。每一次只要艾粟在網上上傳照片,下面很快就會出現張凡熱情洋溢的評論。無論艾粟什麼時候給他發簡訊,張凡都會第一時間給艾粟回復。他喜歡自己,但是他太害羞了,以至於都四年了,他還沒有向自己表白。

艾粟很慶幸這一點,因為她一點兒也不喜歡張凡,哪怕是作為一個朋友,張凡都會讓自己心煩。誠然,張凡的長相雖不能說出眾但也看得過去,如果和他相處,他一定會對自己很好。只是,艾粟不喜歡他的謹慎他的小心,艾粟總覺得戀愛的雙方都是公平的,沒有誰必須要高高在上,她不喜歡壓迫別人,她也不喜歡被別人壓迫。當然,除了任鑫。

艾粟覺得張凡是個喜歡等待的人,他在等待他認為自己該得到的一切,他甚至在等著艾粟向他表白。艾粟很擔心他這一點,因為這個世界從來都沒有那麼善良,很多東西一等就會耗盡一輩子的光陰。

艾粟忽然發現這句話其實也是在對她自己說的。

張凡點了一桌艾粟喜歡的飯菜,他緊張地將菜夾到了艾粟的碗里,艾粟尷尬的笑了一聲。

「Q市還好玩嗎?」張凡一邊低頭吃著飯一邊說道。

「還好,就是迷路了。」

「最後找到路了嗎?」

「恩,最後用手機導航了。」

他們沉默了下來,艾粟不斷夾著飯菜在吃著,張凡抬頭看了她一眼,害羞的男孩擠出一個微笑。

「你呢?這些天你在幹什麼?」艾粟不想讓氣氛繼續僵硬下去,畢竟,是自己提出要見張凡的。

「我都在做畢業設計呢,我想快些做完,好提前去公司實習。」

「對了,我都忘了你的工作找到哪裡了呢?」

「在B市。」

「這麼好啊,我的工作簽到了D市。」

「我覺得挺好的。」

「我也覺得挺好的。」

艾粟不想再和他說話了,她從今天醒來起就覺得那麼累,而她和張凡說的每一句都讓她的嘴唇變得乾燥。她再次看了一眼張凡,不,這絕對不是自己想要的男人,她的男人應該是……應該是任鑫,為什麼,為什麼如此膽小,我那討厭的自尊!我應該給任鑫發簡訊,而不是給這個該死的害羞的男孩!

艾粟又忍受了十五分鐘乾巴巴的對話,這頓飯最終還是吃完了,張凡去結了賬,回來的時候還給艾粟帶了一杯奶茶,巧克力味的奶茶,艾粟討厭巧克力的味道,她差點兒就當面給張凡說了,但她還是微笑著謝過了。

「我累了,剛剛旅行回來還是渾身疲憊,我想我得回去睡一覺了。」艾粟假裝打了個哈欠。

「哦,那我送你回宿舍吧。」

「不,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就好了。」艾粟笑眯眯地說道。

「哦,那你好好休息哈。」張凡說著向艾粟揮了揮手,自己一個人默默地走了。

艾粟轉過了身。

應該是任鑫。她想道,今天我要見的人應該是任鑫,我和任鑫會有說不完的話,我們有那麼多的共同語言,他會在吃完飯後問我,問我喜歡什麼口味的奶茶,然後他會問我想要去哪兒,我會告訴他我想要在校園轉一轉,他會帶我走的,走在那一片片楓樹葉的下面,然後我們會在鏡湖邊找一個位置坐下來,我會放低我的語調,他會感受到這一點的,他會感受到氣氛的不對的,他總是那麼敏感,然後他的語氣也會變得溫柔起來。我會選擇適當的時機握住他的手,女生主動點總是會有好處的,男生都喜歡主動的女孩,他不會推開的,他會看著我的眼睛,我知道,他也知道我的眼睛很漂亮,我會輕輕蠕動我的嘴唇,然後他就會吻我。

今天我要見的人應該是任鑫,而不是張凡。

我恨我那該死的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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