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世汽車股東爭奪控制權,給投資人和管理者都上一課
『公司控制權不僅體現在持股比例的表決權大小,還應適度掌握公章、財務章、營業執照,甚至還要關注公司網站數據、域名和商標。』
文|戚謙,河南成務律師事務所股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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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控股一個公司,你應當注意哪些核心點;
*小股東經營管理公司,如何協調與控股股東的關係。
被上市公司收購後,控股子公司先虧後盈,又現異常虧損虧。
此時,大股東突然派人審計公司賬目、免除二股東方的總經理職務。
被免總經理控制公司公章、財務章、營業執照和財務憑證,阻止審計,並封停大股東新任命的執行董事、總經理的內部郵箱,門禁卡無法使用,十餘人護衛大門拒絕大股東進入。
這不是電視劇,更不是山水公司股權戰爭升級版。
扭虧後業績下滑,是控制業績蓄意為之,還是正常經營現象?大股東和總經理各執一詞。
總經理認為,從長遠發展其願意增資,各股東稀釋股權,部分用於經營團隊股權激勵,可雙方在經營管理上有分歧,大股東不願再擴大投入,「惡意審計」。但大股東認為雙方矛盾還在於二股東方想增資擴股奪公司控股權,但雙方因業績承諾條件未談攏。
01創始股東轉讓股權,上市公司控股
陳文凱2007年與人成立蓋世公司,旗下蓋世汽車網主營汽車資訊及零部件領域內的有關服務,陳文凱持股20%,其獨資的超奕公司持股60%。
2012年,陳文凱又控股成立養車無憂公司,經營有汽車零配件產品。
2015年6月,上市公司先鋒新材收購蓋世公司,出資6075萬持股60%,成為大股東;同時,其又以6210萬增資養車無憂公司獲20%股權,後虧損轉出全部股權。
再看一下悅活公司,是周曉鶯2014年獨資註冊。
2015年11月,蓋世公司創始人陳文凱轉讓個人全部股權,退出公司,超奕公司持股降至10%,除了先鋒新材持股60%外,新股東悅活公司持股30%。
先鋒新材控股蓋世公司後,陳文凱任執行董事,管理公司人事和預算;周曉鶯任總經理兼法定代表人,負責日常運營。
公司控制權不僅僅體現在持股比例的表決權大小,還應考慮財務的關鍵人選,明確公司公章、財務章、營業執照由誰掌握,對於主要經營網站的創業公司而言,控制公司還要關注網站數據、域名和商標。
你投資或被投資時,想到這些了嗎?
02公司虧損,大股東查賬,總經理回應股權爭鬥
先鋒新材投資蓋世公司時,創始人陳文凱實行對賭,分別承諾蓋世汽車網2015年度、2016年度達到的凈利潤,如達不到,差額部分由陳文凱以現金補足。
誰知,2015年業績未達承諾,陳文凱補足1121餘萬元,但2016年完成了業績承諾。
再次提醒,創始人與投資人簽訂對賭協議時,要量力而為!
2017上半年蓋世公司現巨額虧損,先鋒新材派財務總監宗旭東擔任蓋世公司執行董事,免掉周曉鶯總經理一職,開始審計公司財務,後任命陳文凱為總經理。
於是,股東矛盾全面爆發,周曉鶯開始行動。蓋世公司的公章、財務章、營業執照、財務憑證等成為爭奪目標。
6月13日,周曉鶯代表公司在蓋世汽車網上回應「股權爭鬥」,闡明為何反對新任命的總經理及其採取的審計,對執行董事更換和總經理任命提出質疑,認為自己還是蓋世的法定代表人。
不少人混淆了執行董事和總經理的任免流程。
有限責任公司如果不設立董事會,只有一個執行董事,而董事是由股東會選舉和更換;總經理是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的,無需經過股東會。
但需要注意的是,執行董事的更換時需要召開股東會投票表決的,即使是控股股東也要走法定的程序,而不能直接向控股公司發一個通知就直接將執行董事更換。先鋒新材和陳文凱控制的超奕公司已合計持有蓋世公司70%股權,如無特別約定,想在股東會上通過什麼內容,已無法律障礙。在兩次更換蓋世公司的執行董事時,通知召開臨時股東會走法定程序即可達目標,僅以「通知」形式更換與法有悖。
控股股東一旦控制了執行董事的人選,再想更換總經理還不易如反掌?直接解聘即可。周曉鶯在回應中稱「大股東未經董事會流程」單方面任命總經理,但公司就沒有董事會,執行董事即有權解聘總經理。
至於法定代表人,公司法規定可由執行董事或總經理擔任,公司自行確定。
周曉鶯的悅活公司持有蓋世汽車30%股權,但沒有爭取一票否決權,但她擔任法定代表人這個關鍵角色,亦非常有利。
延伸一點,在有人投資公司時,創始股東應該如何設計公司治理結構,如何在股東會表決權、董事會人數安排等方面做出巧妙決定,非常重要。
03同業競爭PK公司權益
公司法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禁止董事和高管人員未經股東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其執行職務時違法規定造成公司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在這起股東糾紛中還有重要隱情,蓋世汽車網方面透露,AC汽車網長期使用蓋世汽車網的技術團隊及其設備、運營團隊及市場部人員,讓銷售部門控制業績訂單,直接或間接造成公司業績連續虧損。
真假未知,AC汽車網尚未作出回應。
立即查詢,AC汽車網站上宣稱「專註於汽車後市場的行業門戶+媒體+智庫」,由艾創公司運營,該公司控股股東為陳海生。
再深扒一下陳海生髮現,2015年5月其成為悅活公司(周曉鶯獨資)監事,但就在2017年初股東爭鬥期間,悅活公司監事已於6月15日變更為胡久香。
此舉或不想授人以柄。
蓋世汽車原總經理周曉鶯與AC汽車網運營是否存有密切聯繫,看官自清。
來看一下蓋世汽車原執行董事陳文凱。
周曉鶯在回應中提到陳文凱現仍為策良公司的股東、總經理,涉嫌同業競爭。經查詢工商信息發現,策良公司由陳文凱及其100%控股的超奕公司於2017年2月共同設立,5月份剛新增兩個自然人股東,該公司經營範圍中也有與蓋世公司類似的網路技術、汽車零配件技術領域內的有關服務。
陳文凱、周曉鶯作為蓋世汽車執行董事、高管人員,依法不得經營與蓋世公司同類的業務。
如果大家合夥創業卻順便去干自己的活兒了,甚至再私用公司資源,結果可想而知。
不少創業公司死亡,不是死於外部市場,而是滅於股東戰爭,要麼是當初股權架構設計不合理,要麼是爭奪公司經營管理權,你來我往!
股權一號提醒投資方:在收購或投資創業公司時,在公司法規定的前提下,應當在投資協議或股東協議中對執行董事、高管人員的行為做出進一步的細化約定,並明確相應的違約責任。同時,合伙人既然選擇共同創業,理應具備合夥精神,恪守商業道德,完善公司治理,共謀發展大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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