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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long long time ago,I can still remember ···

分享張國榮的單曲《American Pie(Live) - live》: music.163.com/song/1870 (來自@網易雲音樂)

某個晚上,他駕車送我回家。是那種風高月黑寧謐的晚上。一切都溫和而靜止。他將剛剛出來的首次個人演唱會music rundown給我看。 我拿上手,微微笑著問他American Pie? 他停一下,短暫的沉默,然後好像終於醒過來似的說:還沒有決定。 還沒有決定?我重複一遍。太長了。他溫柔的說。 好像好久沒聽你唱這個歌。我想了一遍。你記得?他這樣問。記得。我回答。那是我第一次看見你。他點點頭。多少年了?我側起頭問。好多年。他像有點迷惑。你曉得怎樣唱?過了一會他問。

  那時侯經常唱。

  他微笑:那就好。

  我們將車停到路邊。開始唱「A long long time ago,i can still remember ...」

——魏紹恩 《廿三至三四的人間傳說》1991年

2017年5月19號,是Leslie出道四十周年紀念日。一聽說榮門客棧有活動,我又巴巴的搶了票過去,一邊覺得很玄幻:居然會為一個人神魂顛倒到這種地步;不過想想又坦然了:畢竟是Leslie嘛。

1977年五月,Leslie唱著《American Pie》從麗的的選秀節目出道了。不可一世的小少爺,終止學業的小海龜,前途未知的美少年,唱著這首被譽為美國音樂史詩級作品的《American Pie》出道了。現在想想,他選這麼一首歌,真是赤裸裸的野心勃勃。

《American Pie》是一首民謠,Don McLean 在一派悠然之中講述著五十年代音樂的衰落,講述偶像Holly的死亡,講述Bob Dylan 對民謠的背叛,講述列儂和詹姆士迪恩···歌詞實在是複雜,摻雜著一系列的明指暗喻,也實在是長,「水蛇」般長的歌,通行版八分多鐘,還有一個版本十二多分鐘,以至於複賽時被迫減短歌曲的Leslie大叫「make no sense!」時間縮減便失去了原曲深長悠遠的韻味。

坦白說,這首歌的歌詞對於普通觀眾來說相當不友好,我對美國民謠和搖滾一無所知,寫這篇文章要臨時找樂評補課,但也僅能記住上面的一點東西。即便是當時的香港,正處於英文歌興盛期尾聲的Hong Kong,能聽懂這些的人只怕也不多吧。怎麼想到選這麼一首呢?Leslie最初喜歡的是這樣的音樂嗎?

「是這樣的。你們之間,大概想也沒想過你們的Le-Gin會得念莎士比亞的吧?在那遙遠遙的日子,他是會將老莎的《Romeo and Juliet》內Nuptial Scene原原本本念出來的,以標準英語。誰也沒有想過,之後他會灌了 那些聽了叫人頭痛的《Monica》,《H20》,《Stand Up》。又憑這些成為Le-Gin。活著,原本就是這麼回事。 」

——魏紹恩 《廿三至三四的人間傳說》1991年

初出道的Leslie星途並不順利,今天聽來甜美清新的《Day Dreamin』》在粵語歌初興的香港並不為大眾受落。那個念著莎翁的羅密歐,唱著任白的公子哥兒,前衛自負的靚仔,在娛樂圈屢屢碰壁。直至《風繼續吹》和《Monica》,這是兩首很有觀眾緣的歌,到今天都是。前者深情款款,後者熱情洋溢。此後直至八十年代末,Leslie便在這兩種風格之間來回穿梭,輔之以天生的浪漫、性感和少少憂鬱,風靡東南亞。

香港愛死了他的舞台表演,尤其是勁歌熱舞。想來也是,誰不喜歡呢?漂亮的男孩子唱著熱辣的歌詞,帶著青春與汗液的味道。以現在的眼光看,當時的編舞不是不辣眼睛的,但奇怪的是,站在奇形怪狀的伴舞中間的Leslie,跳著八十年代Disco的Leslie,永遠賞心悅目。

風流入骨,這是我開始了解八十年代後,對Leslie的最初印象,「風流」二字,源於一種古典的隨性,再加一些色氣,這種東西,除了戰後的香港台灣保存的一點民國遺風裡還帶著一點,今時今日,只怕難尋了。正是這種風流,使得Leslie尤其適合大膽的歌詞、打扮、角色和舉動。他似乎有一種融合的魔力:一個帶著打垮理性的魅力的漂亮男孩,所有出格的舉動在他身上都令觀眾甘之如飴。不過,他喜歡嗎?終究是太Commercial了一點。

Leslie復出後說真正愛上唱歌是發了《紅》那張專輯之後,拉闊上拉著全場大合唱《Country Road》,吐槽《Monica》唱膩了。他說加入環球之後,就有權唱一些自己喜歡的歌。這樣想想,演藝圈也真是殘酷,八四年開始大紅大紫的Leslie,巨星中的巨星Leslie,直到1999年才獲得完全的自主權。

1999年,Leslie去領TVB的樂壇榮譽大獎,以Monica開場,中間唱到《有誰共鳴》,他轉身望著大屏幕上自己當年的獲獎視頻,眼神有些動容。多少辛酸不可告人!他在娛樂圈曾經一無所有,銅人巷裡打出來,捧高踩低扛過來,可是頂著那張永遠皮光肉滑的臉,人們眼中的榮少永遠風流瀟洒、官仔骨骨,怕也沒人敢隨意心痛他。大家站在遠處嬌寵他,搖頭嘆氣追隨他,加固神經適應他,以為他會永遠高傲、優雅、親切、迷人。期待著他的下一次突破,像期待著自己的夢想開花一樣。

2000年的熱情,Leslie再次唱起《American Pie》,四分多鐘的版本,歡快輕巧,一改原版的寧靜惆悵。他終於覺得自己今時今日有底氣唱這首歌了嗎?因為張國榮始終都是張國榮。四十四歲的Leslie Cheung 跟21歲的沒什麼不同,仍然帶著對藝術的熱忱,對事業的使命感。Leslie會不會也一直致力於有一首自己的《American Pie》,史詩級的,留在流行音樂史上的一首張國榮作品?他想要的真的挺多。

最後,命運帶走了他。有一天我突然懂得杜甫的「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是怎樣的一種感情。曾經我被諸葛亮的《出師表》弄得意興闌珊:這個人太不洒脫。對杜甫的「艱難苦恨繁霜鬢」也感枯燥。連帶著這句詩都顯得太正經,缺乏美感。現在卻突然懂得了,我不敢自比杜工部,就像當時的杜子美未必敢自比英雄一樣,張國榮當然也不比諸葛亮。但是,似乎總會有什麼人和事點燃你內心從未發覺的夢想,即便知道人事已非,知道時移世易,仍然會耿耿於懷。

有個典故叫「季布掛劍」,季布的朋友喜歡他的劍,未及明說突然身死,季布便把劍掛在墓前。別人說他又未說,這又何必,季布回答:「我心已許之」。滿紙荒唐言,皆因「我心許之」。野心勃勃的、溫柔而迷人的Leslie雖然沒有說過希望今天的小朋友還能喜歡他,但是我們這些人的一廂情願,他估計會欣然接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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