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把工作做完VS把工作做好

我們周圍總有這樣一些人,他們習慣性地把事情做完,卻並沒有把事情做好。一旦出了批漏,領導責問起來,他們會這樣說:「這事我做了呀。」言下之意是:您安排的這事我「做了」,我的任務完成了,這樣的結果跟我沒有關係,您不應該為此責怪我。

一位重點財經大學畢業的高材生畢業後進入到一家企業做審計工作,通過對他的考核,公司領導一致認為他的專業能力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在一次劃賬的時候,由於他的疏忽,在報表上多寫了一個零,結果導致公司給客戶打款的時候多打了100萬元。

當公司發現這個錯誤的時候,整個部門迅述行動,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終於查到了這個數據上的疏漏。接著是與銀行溝通,繼而又與客戶溝通。最後,在客戶的一片怒聲載道之中總算解決了這個失誤。

類似的事情幾乎每天都在發生:工作失誤要花更多的時間、精力與財力來修正。產品質量出現問題要花時間來返工,技術不過關要靠培訓來彌補,一個原本可以花費一塊錢生產出來的優質產品,卻要很多人在彌補產品質量的問題上再花費一塊錢。

身在職場的你是否身上存在同樣的問題:在完成任務時只是滿足於「做」,卻不重視結果。表面看起來,整天在付出、在努力、在忙,但是這種忙卻是沒有效果的忙。

我們說「做了不等於做好了」,因為做完事情只是一個公司對員工的最起碼的要求而已,做好事情則是公司對員工的終極期待。

張瑞敏在海爾內部實行「日清日畢,日清日高」的OEC管理辦法,嚴格要求每天的工作每天必須完成。他常常向員工灌輸這樣一個理念:「說了不等於做了,做了不等於做對了,做對了不等於做好做到位了,今天做好做到位了不等於永遠做好做到位了。」

何為將事情做好了,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即「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到位」。毫不誇張地說,企業和組織里從來不缺乏聰明人,但是那種能夠將工作踏踏實實地做對並做到位的人卻並不多。

「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到位」是質量管理大師克勞士所倡導的理念。日本企業把這一理論總結成「零缺陷」思想,並把它物化為一種很獨特的「防傻裝置」—即防止缺陷的簡單故障預防裝置。成千上萬的這種「裝置」給日本企業帶來了質量奇蹟,是日本許多企業質量領先的「秘密式器」。

很多成功的企業要求員工「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到位」。比如在麥當勞,炸雞腿、雞翅的時間都是用秒來控制的。少一秒,雞肉沒熱進;多一秒,雞肉會變老。也就是說,無論多一秒還是少一秒,都會影響雞肉的口感。因此,每個麥當勞員工都必須一次就把工作做到位,因為顧客還在服務台前等著呢。

在工作中,絕對不能僅僅滿足於「做了」這一點,否則,不僅會浪費資源,更可怕的是會毀了自己的前途。在工作中,我們要牢牢記住一點:只有做好了,才叫做了。

「做了」與「做好」,雖然只有一字之差,卻有本質區別。前者只是走過場乃至糊弄人,後者卻意味著對企業的目標負責,對工作的品質負責。我們只有把「做好做到位」作為執行的關鍵,才能圓滿地完成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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