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之城》第四幕 余雲(2)

當你年紀還小,閱歷不深的時候,你常常會為和喜歡的女生在一起無話可說而緊張煩惱。你不了解她,所以你需要了解她,但你又不能一直問她,尤其是對方如果不夠聰明(實際上是對你沒感覺所以裝作不解風情)地適時反問的話會顯得你像極了一個採訪明星的八卦記者;你不能說情話,因為還沒到能說情話的階段;你不能摸她的手,因為你害怕一旦被拒不好收場;你不能抱她吻她,因為一壘還沒過裁判會吹哨;你更不能直接要求上四壘,除非你神志清醒或者她神志不清。

趙亮常常會納悶孟老師是怎麼做到的。在我們心目中孟老師很猛,能跟第一天認識的女孩打電話打到話筒爛掉,能說情話面不改色心不跳而對方卻臉紅心跳,摸手從來不悲劇,出手至少是三壘。但那天明顯他失手了。那會兒夕陽西下,秋風瑟瑟,我送余雲回宿舍,一抬眼就看見從一號公寓到四號公寓之間的山壁上刻著「可兒」兩個血紅大字,再一低頭才發現原來那字下面還有人。

已然不知是第多少次,孟老師站在落日的餘輝里,寬大的影子遮住面前可愛女生的臉——他正向他認的某個乾妹妹傾訴衷腸。猶如武俠片的場景,血字當頭,兩人站在絕壁之下,衣袂飄飄,寒風捲起浸染著肅殺氣息的枯葉。「很多年後,當你回想起此刻,有一段真摯的感情擺在你面前,而你會記得你做了一個選擇,」他動情地說,「跟我一起,讓時間來檢驗,這是正確,或者錯誤」。

乾妹妹看看他的胖臉,搖搖頭說:「不要。」

「為啥呀?」孟老師驚道。

「跟你在一起好奇怪的,感覺像近親結婚。」

玉女劍一劍封喉——他張了張嘴,咽了一口苦水,或是口水,愣沒說出話來。

「你是不是生氣了?可是你說做我哥的。那你為什麼生氣啊?說出來吧,說出來就會好點了。」

那時我和余雲如路人般從旁經過。那是可可,我知道。我已經不忍心去看孟老師的表情。余雲用疑惑地眼神看著我,我想我一定表現出不可名狀的悲憫,就像耶和華在雲端俯瞰飽受苦難的人世間時一樣——畢竟,看見同寢室的兩個兄弟淹死在同一條河裡可不是什麼值得高興的事情,而且情場老手馬失前蹄居然被我撞見了,也許會留下無法抹去的陰影。罷了罷了,我想,世事喧囂,人生寂寞,我們本該及時行樂,無奈怎麼每個人都顯得落魄。

晚上孟老師請我們出去喝酒。按照大連火鍋店的習慣,我們點了幾盤冷盤之後就瞪著碧綠的眼珠子不停地叫老闆上肉。上肉上肉,肉是免費的。接著四個人你推我擋地幹掉將近一箱啤酒。喝得越多大家情緒越高,觥籌交錯人影相疊,骨玉撩袖把盞背一首《滿江紅》,所有人撫掌大笑,只有孟老師忽然大哭。起初我們以為他在哭岳飛,便替他痛罵秦檜你這廝。後來發現不對頭,這種情況應該是情場恥,猶未雪,男兒恨,何時滅,駕長車踏破,一公寓缺。他搖搖頭,意思是無關風月。他只是有點憂傷。我們的孟老師其實是一個憂傷的胖子。

他有一個不錯的家境,但也算不得太好,只是跟大多數雙親離異的孩子相比,他母親在東北老家的服裝生意做得算是蠻大的。自從懂事起他就跟著母親長大,不過讀初中之後每個月父親都會寄錢過來,有時爺爺奶奶也會偷偷塞錢給他,而他把這些錢都花在了打網遊,打撞球,買CD,買黃碟,玩吉他和玩女人上,最後還是母親託人花了一筆錢才將他勉強送進這所大學。在此之前,我多少知道一點他的事情,而直到此時我才真切感到,他的確辜負了許多期望,他的眼淚應當為別人而流。我一直不喜歡刻意渲染的溫情,也就喝到這份上,才能無所顧忌地一邊拍他肩膀一邊長吁短嘆。

事實上,這是他走之前我們唯一一次打開心扉的交談,時間如此之短,內容又如此消極,以至於我現在還有點後悔,當時是不是應該跟他多聊一些類似奮勇前進的東西就好了。

等飯桌上杯盤狼藉之後,我和骨玉把半醉半醒的孟老師架去前台,顯然此人已經忘記請客之事,一到要付錢便昏睡不醒,於是我們從他口袋裡掏出錢包匆匆結賬,然後大家踉踉蹌蹌地一路摸回來。走到一半孟老師突然清醒,一溜小跑,躲開陰溝蓋躍過分隔帶,趴在路的另一邊狂吐不止。他這一吐別人都噁心得跟著吐,我還打了個嗝,滿鼻子酸味。全部倒空之後大夥乾脆坐地上看星星,夜色動人,夜風凍人,點點星光如鄭智化的歌聲照在彼此慘白的臉上。最白的那張臉是孟老師的。只見他意猶未盡地指著頭頂說,你丫的,不知道哪個傻逼在那兒刻了倆紅字,老子真想吐那上面。

骨玉平靜地說:「我刻的。」

眾人大驚失色。只有孟老師巋然不動。顯然,他滿是酒精的大腦想要理解骨玉和十幾米高的山壁之間的邏輯關係,需要一定時間。

「你神經病啊。」他終於說。

「你不會懂。」

「我是不懂,」孟老師搖搖晃晃地站起來,宛如一個醉拳師傅單手捶打著山石,「要不然也不會跟你一樣傻逼。」

不知有意還是無意,他不提乾妹妹的事,這至少避免了兩人間的一場不愉快,而骨玉也沒有提他是何時以及如何效仿古人來摩崖石刻的。古人向來都刻很豪邁的文字,像是武林至尊寶刀屠龍之類。他呢?可兒。很明顯在他心中,可可永垂不朽,就像我也總對余雲說,看著我,我要把你記住,但我記得最深的卻是某個晚會上,她與一個男主持人各戴一個紙做的高帽子,分別扮演陳世美和秦香蓮念著糟糕透頂的串場詞。

這著實有點惡搞,但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也是回憶,因此很久之後骨玉仍打算將回憶里的這種行為藝術重現,只不過這回他把兩個字永遠地留在了自己的左胳膊上。你能想像由血管里流出的液體是如何一筆一划凝固成黑色的痂。那一年,我們十九歲。我們都不可自制地喜歡一個人。我常常想這種喜歡究竟源於何時,又終將歸於何處。幾乎每天晚上快要入睡的時候都能聽到有誰悄悄拉出電話線,在走廊上輕聲說話的聲音。那聲音穿過門縫,越過紗窗,消融在濃咖啡般溫柔的夜色里。愛情如同迅速膨脹的氣球忽然佔據了生命的全部,你開始聽王菲和齊豫,只是因為她喜歡她們的歌,又或者你不會落下任何一場能看到她的晚會,可當她出現時卻悄悄地離開人群,在舞台一側的窗戶上用粉筆塗滿愛的符號。這之後的幾年我都從未找到過像那樣迷戀一個女孩的感覺。彷彿菲茨傑拉德筆下的人物,當時她們已經不存在了——有一次當我看見他含情脈脈地撫摸著手臂上那傷口的時候才發現——我們只是在全心愛一個被自己不斷勾勒、擦拭、填充、修改著的完美形象,一個如此清純而永恆的形象,以至於現實中的我們,和那些被我們深愛著的女孩在內,都只能自慚形穢,而遙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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