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之城》第四幕 余雲(1)

如果不嫌麻煩的話,我倒是可以給你數數2002年地球上都發生過哪些事情。

一月中國正式入世,歐盟十一國啟用歐元;

二月我過生日;

三月巴以衝突升級,死了上千人;

四月美國兩部F-16在阿富汗打死四個加拿大步兵;

五月中國電信、中國網通成立,中華航空墜機;

六月巴西隊奪冠;

七月劉曉慶被捕;

八月陳水扁拋出「兩個中國」;

九月瑞士進入聯合國,我進入外院;

十月美國國會授權總統可以隨時對伊拉克開火,骨玉和可可正式建立外交關係;

十一月呢?十一月之後我不記得。

因為從十一月開始我只記得一件事,那是命運讓我們相識的日子。

余雲,今夜我不關心人類,我只想你。

我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會記錄下這些東西。因為即使如此,它也無助於寄託我的哀思——不就是一串數字加倆破事的排列組合嗎?東北話適合喜劇小品,余雲念起這些挺扯的,我能想像她是如何一邊打著電話一邊隨手翻到這一頁,讀著讀著還笑。幸好她不說大連話,否則更慘,哎邁呀寫成醬樣事兒遠(軟)乎遠(軟)乎的不抗(káng)造,聽起來整個一解構主義的外在語言表現——丫是不是又在損我?

偉哥不喜歡大連話,一有人跟他講大連話他就回南京話。問題是南京話也不怎麼好聽,因此算得上反擊的利器,大家都受傷。德語女講大連話,所以偉哥盡量不讓她講話,只拿來觀賞,同時自己一個勁在那講。麥迪,科比,狼王加內特,這都是些什麼呀?她聽了一路煩死了,剛想插嘴偉哥就喊,別動,從她頭髮上拈出一粒莫須有的梧桐樹絨毛,用嘴一吹,消失在空氣中,然後女孩便會抱著他的胳膊一蹦一跳地問什麼呀什麼呀,之前想說的話忘光光。

當然,這樣的小動作雖然甜蜜,重複多次之後往往也將失去效果。接下來呢?她要是不理這個大騙子呢?偉哥會從口袋裡掏出一塊剛買的吉百利,剝開包裝紙,遞到她鼻子前晃一晃讓香氣盡情散發:來吧,小朋友,想吃就跟叔叔走。

瑞士蓮,德菲絲,費列羅,樂可可,明治,德芙,金莎,金帝。這是見證他們一年戀愛時光的巧克力牌子排行榜,從左至右按時間流向升序,按品牌檔次降序,也就是說戀愛一開始,偉哥會絞盡腦汁想方設法地搞到進口瑞士蓮來拐騙幼童,到最後直接樓下小賣部里買塊金帝把她打發掉。我不知道這是否代表他們已達到貧賤夫妻的層次,但我記得他說過,德語女是他見過的最容易滿足的姑娘,吃了一塊瑞士蓮就願意跟他一輩子。在二十一世紀這竟然是句真話,聽到的男生無不羨慕得要命,紛紛表示自己的女朋友簡直物質得像個黑洞。而另一方面,由於她怎麼吃都不發胖,這一點也足以使同宿舍的女生們羨慕得半死。這一對情侶在無數人羨慕的眼光里,走過春花秋月,走過夏雨冬雪,走到冷酷仙境與世界盡頭,就差沒走到七年之癢,因為沒到一年他們就說了拜拜。

這未嘗不是件好事,至少這段巧克力築建的堅貞愛情最終也沒有被婚姻生活的柴米油鹽毀掉,何況,像他們這樣不在乎天長地久只爭朝夕的,一年實在太久了,都足夠一隻老鼠當上太爺爺的太爺爺了。

余雲也老跟我說這個。她說她北京的男朋友,說不知道她男朋友現在有沒有別的女朋友,說他們在一起才一年感覺卻像親哥哥帶著親妹妹。我說一年其實也挺長,我要是只老鼠都能四世同堂了。那時她嘴上在笑,我心裡在鬱悶,恨不得找把日本刀切腹明志,這樣她沒準會用有如親妹妹般的悲傷目光看著我緩緩閉上雙眼。但我沒有,一是因為我沒法肯定她會不會悲傷,說不定打完120就當不留姓名的好心人跑掉;二是有人做得更絕,那會兒夕陽西下,秋風瑟瑟,我送她回宿舍,一抬眼就看見從一號公寓到四號公寓之間的山壁上刻著兩個血紅的大字:可兒。

大連多山,外院建在南山腳下,而這兩個字刻的位置是如此的精妙——在半座山大小、有如垂直切割的絕壁上,又毗鄰教學樓通向女生宿舍的必經之路——因此後來成了本校地標。這也給本來就不多的外院男生造成了莫大的壓力,一旦在這條路上發生口角,女孩們常常會指著那兩個大字對男友嚷道:「你瞧瞧人家。」意思是你都不敢為我攀岩刻字,還好意思說喜歡我。她們的男朋友很快變得義憤填膺。就像一條商店街,誰也不該擅自打破行規,不然一家降價別人都得跟著降,結果只有一起倒閉。

余雲不會這麼對我嚷,相反地,我還有點希望她這麼做,但她不會。她有一種近乎偏執的道德感,謹小慎微地恪守著我們之間那些不成文的原則,同時不輕易過線,用她的原話叫「不敢越雷池一步」。有趣的是細細品味這句話你會發覺,其本身就帶有某種意味的挑逗,如同不經意間勾勒出一幅畫面——她躲在那裡,用道德的圍牆和理性的鐵閘門保護好自己,而我所需要的只是一把鑰匙,一張丘比特的長弓和滿腔的荷爾蒙。這著實點燃了還不滿二十歲的男人心中那股渴望狩獵的熊熊之火。

村上龍有本書叫《所有男人都是消耗品》,放到余雲這裡就成了所有男人都是狩獵者。除了你,她告訴我,你和他們不同。

她搞不好真這麼想的。看著余雲在我們共同的筆記本里寫下的這些小秘密,我臨表涕零,不知所言,眼前浮現出幻覺彷彿自己真的是她所謂的「朋友,知己,善良可信的我的小男孩」。於是那個剛剛過去的冬天,小男孩帶著她幾乎走遍了這座城市每一條風景優美的街道,走過每一座貼著巨幅海報的電影院,每一家飄著熱氣和漢堡香的麥當勞。有時人行橫道的紅燈亮起,她輕輕拉住他的衣角,他便停下腳步,側過臉看見她領口下被風微微吹起的粉色紗巾。夜幕降臨後他們坐在中山廣場露天大屏幕前的長椅上互述心事。他們把彼此的笑容和話語保存的如此完好,以至於當這個男孩今後每走過這些地方,無盡的哀思和無語的懷念依舊像記憶潛底洶湧的暗流一樣,不斷涌動在他的眼眶,涌動著他的心潮。

此刻BernardHerrmann曼妙的薩克斯風旋律在耳邊響起,專輯《Taxi Driver》里的單曲《I Still Can』t Sleep / They Cannot Touch Her》,如印象派畫作般的濃烈絢爛靜靜划過屏幕上1976年紐約皇后區的街頭,溫柔而凄厲,恍惚間將我拉回到那些深夜:風從敞開的窗戶吹進來,手邊的卷子一張張如白雪般散落滿地,伏在檯燈下幾個小時卻仍舊無法入眠,日子寂寞得如同夢魘,周而復始,無休無止。我想我需要某樣東西,能讓我眺望遠方陌生的風景,我不認為一個人應當寄生在自我的世界裡從而漸漸習慣這樣的生活,我不願意告訴別人離開外院之後的每一天清晨,當我像軍犬一樣集合跑操像猴子一樣列隊上課時,當我凌晨五點多在一片黑壓壓的制服里聽著導員的辱罵時,心裡竟然千百次地懷念起高三的日子。那時我不斷地用未來安慰自己,夜以繼日地做題,直到頭腦一片空白才停下來望著窗外的星空,在心底一遍遍呼喚高考之後未來即將贈予我的東西。現在想起來很可笑,那個東西竟然叫愛情。

可那時我並不覺得可笑,那時我想同別人一樣,從明天起喂馬劈柴,做一個幸福的人,能夠有一個燦爛的前程和一點簡單純粹的小幸福。就這樣,像電影《計程車司機》10分16秒的一幕,她出現了。

我第一次約她是在延安路94號外院西側開滿一片雛菊和蒲公英的圖書館正門前。她穿著白色的立領風衣。她像一個天使翩然而至人間,在周遭的喧囂,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看見我,頷首,微笑,猶如1/2速的慢鏡頭,推開圖書館的旋轉門。那瞬間我眼中只有她。我只看到她一個人,穿過人群走向我,那麼的孤單,沒有人,能夠,觸碰她。

這是永恆的瞬間。放眼回望,電影史無數的經典鏡頭裡,文學史無數的經典段落里,都可以找到這個瞬間。其蘊含著我們年少時對愛情最原始的憧憬,彷彿這個女主角遲早會登場,只是要等命運安排好全部情節。然而她出現這會兒,作為故事人物的命運之神即作者本人,似乎也為如何續寫下文頭疼了。就像一台晚會,高潮部分放在開頭演,那後面的節目怎麼辦,你還能看得下去嗎?

沒關係,余雲,就算觀眾都走光了,我們也會繼續演下去。我們都是作者筆下精準的演員,而這是屬於我們兩個人的舞會。我代DJ放首曲子,朴樹的《我愛你,再見》好不好?像命中注定一般,如火一樣的那個夏天,撩人的夏日舞會,你跳向我身邊。可……可這已經是深秋了呀。讓我想想,沒錯,那時天氣已涼,天很高,我們很矜持,我們還不熟,而且我好像沒有和你在一起度過漫漫夏夜,因為我從沒見過你穿連衣裙的樣子。

這不重要,這只是在舞台上,我們繼續表演。那時我們穿過圖書館一側開滿雛菊和蒲公英的小徑,穿過鋪滿落葉的小樹林和5號教學樓空蕩蕩的走廊,走到一扇寬敞明亮的窗戶旁。窗外零星栽著幾株光禿禿的櫻花樹,長期沒有修剪的常綠灌木在午後的陽光下氤氳著水氣。我們就在那裡聊了一會兒。余雲身子微微前傾,帶著一臉誠心誠意的表情暗示她多麼高興認識我。接著她又噗嗤一笑,大概是我說了一句十分幽默的話,讓她捂著嘴開心極了,同時原地踮腳轉身,背靠在窗台上。我也笑了。這段時間裡有幾個男生和女生從走廊經過和她打招呼,余雲非常友好又略顯疲憊地一一微笑點頭。那種疲憊不免讓人不知所措,彷彿她已經厭倦了環繞在自己周圍的目光。風從背後的窗口吹進來,空氣里飄蕩著一股雅詩蘭黛的味道。

親愛的,你此刻就像個驕傲的公主。——這誰寫的蹩腳台詞。

她說不是像,每一個女孩生下來都是公主。從黑色的舞台上空射下一束燈光聚在她身上。她忘記戴王冠了。

「接下來我們去哪?」

我轉過頭看她。她正用刻意壓低的,如小女孩般的撒嬌語氣問我。那是一種叫人側耳傾聽的聲音,似乎每一句話都是一段不會重奏的清澈音符。有時我會忘記她在說什麼,可能這些話大多不是發自內心,只是她隨手從空氣中拈來,用動聽迷人的聲線修飾一下,以展現講述者自身的傲人氣質。她臉龐紅潤,眼波流動,然而那聲音——倒不如說那是耳邊細語式的呢喃——讓她的聽眾,即使不是那些排隊為她傾倒的男生,也會相信這是一個多麼惹人憐愛的角色。

「我沒想好,你想去哪?」

「你定吧,我聽你的。」

「一上來就這麼小鳥依人?」

「我哪有。」

於是我跟她沿著校門一路向北,去了樂購一層的德克士。我搞不清楚三個字的炸雞店到底有多少牌子,總之我們進店,坐在那,一邊津津有味地吃漢堡喝可樂,一邊感嘆美式快餐文化太垃圾,中國傳統文化太博大——諸子百家,魏晉風骨,唐詩宋詞,我試著將話題引入柏拉圖,可她劃線。她「不敢越雷池一步」——本書第二次引用這句古語——談到D?H?勞倫斯時她乾脆直接關燈拉帘子。我是說她假裝很嫩,聽不懂性愛之事。很難想像多年之後在上海的高級西餐廳,我竟然會從同一個人的口中聽到「我最喜歡勞倫斯」這樣的話,那一刻我把臉藏在牛排飯里,硬是沒讓她瞧見我掉下來的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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