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之城》第三幕 可可(2)

我得說骨玉真的是個天才。十一放假回家他拜了師傅,在卧房擺了一個桃花陣。他說這樣可以讓人行桃花運,獨身的能找著情人,談戀愛的感情順利,唯獨對結了婚的不利,容易招小三。具體方法是用睡床,爐灶,花瓶,魚缸這四樣東西催動桃花。但是先得找對方位啊,左青龍右白虎算男女本位太簡單,八宅風水又太麻煩,命卦西北為乾金,宅南向北為離火,骨玉一看大驚,星宮相剋,金火相煎,竟然是至凶的絕命。算了,還是按照生肖來。骨玉屬牛,桃花位在南方,南面放著電視機,於是他二話不說就把床推到電視機跟前,那位置貞子要是從電視機里爬出來正好能躺他懷裡。接著他拿出買來的花瓶擺在上面,又在床頭柜上放個魚缸,輪到爐灶時猶豫了一下,要說面南也不是不行,不過得把廚房的牆全砸了,成本太高於是作罷。雖說如此一來跟打麻將似的三缺一有些遺憾,可積累的桃花力量差不多也夠兩三個美女投懷送抱了,就這樣,他每天懷抱電視機聞著康乃馨和三隻小金魚一起酣然入夢。假期結束後骨玉高高興興地回到外院,等待他的春天。

我對此表示懷疑。我說泡妞要這麼簡單我趕明兒改行專門批發花瓶和魚缸去,然後到海大門口賣。骨玉說你小子一看就是沒道性,知道我師傅現在在哪嗎。我問在哪。他故作神秘地搖搖手指,在國務院做參事。

你還別說,沒多久,可可就出現了。

骨玉形容說,她像晚冬里開的第一枝迎春花一樣出現在面前。這個比喻真棒——可可不但來了,還帶來了春天。骨玉堅信那將是自己最刻骨的一段記憶,因此在52water論壇的文學試驗田裡他曾為之寫下這麼一段煽情的文字。

他第一次看到可可,是在大一上學期的排球課上。可可偶爾從男生的隊列前走過。

可可就這麼走來,她穿著紫色的校服,留著清湯掛麵的頭髮。忽然,和她並排走的女生低聲同她說了一句話,可可偏過頭,吃吃地笑了起來。

時光在這一刻定格,他至今清楚地記得當時的每一個細節。九月溫暖的陽光,微熱的空氣中飛舞的秋蟲,四下里的寂靜,汗味,遠處足球隊的叫喊。可可就這麼笑著,陽光透過樹葉的細縫,在她的臉上變幻出莫測的光影,彷彿靜默的浮雕一般不真實的感覺。她沒有說話,可是她的眼睛在說話,她的笑容在說話,她的鼻子,耳朵,頭髮,她的一切都在訴說著:

如果這個世界上真的有一種微笑叫做傾城,那麼就是現在;如果這個世界上真的有一種美叫做感動,那麼就在這裡;如果這個世界上真的有一種愛情叫做一見鍾情,那麼,一定是在此刻。

他此刻痴了。

這後面還有不少,像是「很多年後他才知道痴了的原來不止他一人那天上排球課的很多人都痴了為青春在這一刻綻放的絕代風華」什麼的。我摸摸腦袋回想當時自己在做什麼,貌似真的是也痴了。然後我指著電腦屏幕問他,到底是哪一個。

「什麼哪一個,」他不耐煩地彈掉煙灰,「就我那幼齒前女友。」

骨玉不承認對可可一見鍾情,他覺得那頂多叫一見傾心。我問,這兩者有區別嗎。他說當然,鍾情為愛,由愛生情,傾心只是喜歡,她一笑傾城,我一見傾心,如此而已。我又問,那白靈呢。問完我就有點後悔,只見他沉吟片刻,接著掐滅煙頭,緩緩說道:「那叫一見如故。」

骨玉和可可相處的時間不長,彼此卻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九月排球場上的傾城一笑如黯然銷魂掌一般拍在他胸口,只剩下黯然銷魂四個字。至於她對自己的感覺——骨玉都是一心入道的人了,此為有理想,整日研讀《道德經》,此為有道德,男女之事不陌生,此為有文化,能下手時不下手,此為有紀律,可可怎麼可能忽略這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四有新人呢。

那時候體育課是混在一起上的,他給老鄉發簡訊詢問可可的情況。由於靦腆,不敢當面問,而對方回的也乾脆:「可可是我老婆,你誰啊?」

骨玉很想回道我是小三,但是他忍了。他說我是她哥。

「你有病啊,你是她哥你問我?」

許久之後回憶起這段經歷時可可笑著說,你傻,他騙你的。那時他送她回宿舍,漫天的星光和滿目的燈光灑在小路上,在一舍樓前他的道行再沒把持住,於是那個老鄉在一個多月後收到一條陌生的簡訊——「哥我沒你這妹夫!」

不過跟那個老鄉比起來,和可可發簡訊就更鬱悶了。可可不是那種不好說話的人,但也遠不是那種好說話的人。

約會?不幹。

打電話?沒空。

一起吃飯?不餓。

出來玩吧?不想。

我愛你!不懂。

我恨你!不明白。

我再也不理你了!

「哦。」可可很無辜地回答:「你生氣了。你為什麼生氣啊?說出來吧,說出來就會好點了。」

那頭沒反應了。他失語了。

對骨玉來說,可可那時就像沉入海底的亞特蘭蒂斯一樣遙遠神秘而不可琢磨,他不知道該怎麼逗她開心,每天唯一能做的就是一遍遍地讀著手機里實在有點殘酷的對白。他猜這叫冷處理,故意冷落,好讓自己知難而退,於是他猶豫了。在試驗田裡他寫了一句意味深長的話:「男人,通常耐心都不是很好。一個女人,哪怕再值得等,也不會有男人等太久。」骨玉愛古龍不愛金庸,所以他恐怕是不記得還有等了十六年的楊過,或者按照公孫龍白馬非馬的邏輯,獨臂的男人不是男人。總之,讓那傾城一笑湮滅掉吧,他不抱任何希望地給可可發最後一條簡訊,「給我一次機會,很累,真的想放棄。」

那邊居然也猶豫了。更為關鍵的是,那邊居然同意了。

可可不愛錢,不愛禮物,骨玉給他買德芙,她不要,只要玉米糊,骨玉給她買喜之郎,她不要,挑了山芋干。當他提著總計二十元不到的食物到櫃檯付賬的時候,偉哥牽著德語女也在付賬。偉哥看了看骨玉手裡的東西,再看看自己手裡的費列羅和依雲,無奈地搖頭苦笑。

「這個女人像謎一樣,沒有任何愛好,永遠不會動心。」有一天晚上他在寢室里跟我們分享這些心事,我們都不說話,過了好久孟老師吸了一大口煙,抬頭緩緩吐出,作出了如下評價:

「這是一個脫離了低級趣味的——女人。」

孟老師見識過很多女人,自詡泡過的妞比我們看過的妞都多。這是他的表達方式。骨玉一直比較相信他的判斷,所以可可的形象在他心中越發高大,以至於他感到自己渺小得簡直配不上她,以至於有一天晚上坐在操場的台階上他強行拉住她的手,她掙脫了一會兒就不動了,還害羞地低下頭,骨玉就感到幸福得要發瘋了。

我對骨玉言道,此女子是魔障,你雖道高一尺,但她魔高一丈,碰不得。大概我錯了,現在想想,這話應該說白靈才對。可那時骨玉深陷其中,想出手吃一次豆腐就被她惡狠狠的眼神瞪到心慌腳軟,一點點幸福帶來的卻是更多的痛苦與糾結。我曾試圖用1950年福克納在斯德哥爾摩的諾貝爾獎演講詞來賜予他力量,「愛與榮譽,憐憫與自尊,同情與犧牲,這些人類永恆的情感才是我們靈魂賴以生存的土壤。」骨玉說沒錯,我本來愛她愛到可以犧牲一切,可她這一個月的模稜兩可就是在憐憫我,同情我,這讓我感到毫無自尊,我得要回屬於我的榮譽,我要甩了她。

後來他真甩了她。還是在一舍樓前,那條灑滿星光和燈光的小路上。骨玉想吻可可,但可可把頭偏了過去。她說:「我還小。」

骨玉頭也不回地就離開了。正如他自己之前寫的,男人通常都沒什麼耐心。

骨玉對我們說,他都不知道這他娘的該不該叫分手,因為感情還未開始就已經結束了,只得來一個蹩腳的理由叫「我還小」。可他卻在這個所謂的小女孩面前連話都說不好,這讓他無比厭惡。其實他並不清楚,可可沒有撒謊。多年之後回憶起這段青澀的單戀他才終於看清事情的本質——可可不過就是一個沒長大的孩子罷了,既沒有脫離低級趣味飛到天上去,也沒有想像得那麼神秘和複雜。只是在那個雙方都不懂事的年紀,你想的太多,而她想的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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