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反雞湯之二:忠誠大於能力

職場上經常聽到一句話,叫做忠誠大於能力。朋友圈裡面也經常流傳著某員工與白手起家的老闆一起,嘔心瀝血,艱苦奮鬥,不管在任何情況下,始終保持忠誠,最終老闆功成名就,員工衣錦還鄉的美好的童話故事。可惜讓人比較遺憾的事實是,躺在灰堆裡面姑娘千千萬萬,穿上水晶鞋的卻只有那麼一個。

我們從來不否認忠誠是一種美好的道德,但是在職場,把忠誠看做是一種關係應該更為恰當一些。因為職場從本質上來講,不管表面上如何光鮮亮麗,本質上仍然無法擺脫老闆與員工的關係是最基本的僱傭與被僱傭的關係這一基本框架。而勞動合同本身也是將這一基本框架具體化的一個載體,它明確了老闆購買員工能力所轉化的收益的具體價格。簡而言之,這是一個交換契約。契約的雙方所付出的分別是金錢和能力,很公平的交換。

如果我們從經濟學的供需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會發現一些更有意思的東西。如果把能力和金錢的關係看做是線性關係。那麼在這條直線上的任何一點上,供給和需求達到平衡的時候,雙方都各得其所。但是,一旦付出的金錢高於僱員能力價值,則說明一個問題,即僱主一方的付出高於其所應當付出的價格,在這樣的情況下,員工越忠誠(即僱傭周期越長),則老闆的損失越大。而如果付出的金錢高於僱員的能力價值,則員工約忠誠,則老闆的額外收益越多。

那麼這條毒雞湯的弔詭邏輯就顯現出來:如果僱員的能力不足以償付公司給你的薪水的話,因為他在其他地方其實是很難找到更好的工作,那麼其實他的忠誠也不過是忠誠於金錢而已;如果僱員的能力超出了公司付給他的金錢,並且公司樂於一直占這個便宜的話,那麼僱員的忠誠又有何價值呢?

因此,與其說忠誠是一種品質,不妨說忠誠應該是在僱員與企業不斷的交互中建立起的一種相互信任的關係。這個關係是由僱員不斷的對企業創造價值,而企業不斷的給予僱員合理回報中不斷的建立起來的。任何一個單純強調忠誠,卻對能力嗤之以鼻甚至不屑一顧的說法,是罔顧客觀事實的耍流氓。畢竟,企業是個盈利組織,而不是慈善機構,其運行的機制也是給各種有能力的人員創造空間和機會使其發揮更大的價值,而非聚攏一批人呆若木雞的尸位素餐,高唱忠誠的讚歌。

孔子他老人家說,「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卷而懷之。」

翻譯成職場上的話就是,要是公司靠譜,就可以干,要是公司不靠譜,就趕緊閃人。

誠哉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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