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之城》第二幕 骨玉(1)
我和他的相識是在那一年的冬天之前。準確地說,我們來到這所大學之後的2002年9月初。差不多十五年前的事了。
即使這麼多年過去我也還記得,他當初叱吒52water論壇時每篇文章下的簽名——「我是骨玉,蝕骨為玉,千年成碧」。因此暫且就叫他骨玉吧。若按照中國古典小說的慣常開場,那麼據說骨玉應該是口中銜玉而生,降世那日樑上百鳥朝鳳,庭前紫氣東來。聽著不明覺厲,但那會兒我還不是很了解他。
其實我們最早的交情應該追溯到高中。百無聊賴的高三生活,我的業餘追求就是在校報上寫點東西以騙取女孩子們的注意。我會取一些非常風月的題目,比如《玉蝴蝶》——也就是有一天偶然聽到謝霆鋒的那首歌突然激動得要命,便伴著CD連夜寫了一篇同名散文發給校刊主編思遠。等到登出來之後我驚訝地發現,就在我那篇鉛字下方,居然是另一篇題為《笑忘書》的文章。作者的筆名讓人想入非非,叫私語。
如果你沒聽懂那我就再解釋一下:《笑忘書》屬於王菲,與謝霆鋒的《玉蝴蝶》屬於同一時期的兩張專輯,而那段日子裡,王菲和謝霆鋒在梁朝偉初得影帝的慶功宴上一同從後門離開並且公然牽手的畫面,足足佔據了各大娛樂版面頭條長達一個月之久。
由於自己並沒有和任何人事先通過氣,因此這件事只能被認為是巧合。接下來我寫了一篇點評那篇《笑忘書》的文字發在校報上,結果又出人意料,我文章下面就刊登著那位私語同學關於《玉蝴蝶》的評論。
在我們認識很久之後我對骨玉說,你小子怎麼可以起這麼噁心的筆名。多少年了我一直誤以為自己還有個忠貞不二的女粉絲,有一會兒還想著是思遠妹妹對我有意思,現在你把我自信全毀了。骨玉是這麼回答的,我怎麼知道寫《玉蝴蝶》的居然是一男人。
那是遙遠的2000年。我最喜歡朴樹的一首歌叫《我去2000年》,聽起來像一個遠方的召喚,而現在我的記憶卻得往回走。正如朴樹後來在《我愛你,再見》里唱,像命中注定一般,如火一樣的那個夏天。倘若用娛樂新聞作為時間坐標,就是王菲終於在那個略帶熱度的夜晚,在那個偏僻的巷子,在無數鎂光燈里微笑著牽起謝霆鋒的手向前奔跑。
然而,這個時代不斷以幾何速度增長的信息量導致信息本身難以被人們銘記,因為新聞被賦予的價值觀從來就是喜新厭舊。我們的緣分起於鋒菲戀,等我們認識的時候卻已經是鋒芝戀了。那已是2002年的夏天。沒有人再記得謝霆鋒曾涕淚俱下地向媒體喊道:你們怎麼寫我沒關係,可你們不能那樣寫阿菲,那會影響阿菲做媽媽的形象。事實上,大家只會記得那是有史以來最爛的一屆世界盃,或是有個叫做F4的組合即將顛覆大陸人的審美。與此同時,我和骨玉之間又多了一個意義深遠的巧合:我們考進了同一所大學,同一個專業,住在同一個寢室里。
在我看來,一個人如果直到大學畢業都沒能離開自己呆了二十多年的圈子,那麼基本上他這一輩子也不會去到多遠的地方了。因此填志願時,我毫不猶豫地選擇了那個遙遠北方的擁有海洋氣息的城市。儘管今天看來,所謂地理意義上的遙遠也不過是回家要坐兩個小時飛機還是兩個小時火車的區別,和獨立意識沒什麼聯繫。骨玉是否也這麼想我不清楚。不過我覺得他去那裡的原因倒更有可能來自一個美女如雲的都市傳說。的確,那正是會為美麗姑娘去陌生地方的年紀。
而在此之前,我們先得花些功夫和舊愛作別。
這並非一件難事,卻是一件難過的事。解釋起來還挺拗口,只因為我認識她,但不認識她的男朋友,而她認識她的男朋友,卻不認識我。沒錯,通常人們稱之為暗戀,或者單相思。
對於一個高中生來說,這可不是什麼愉快的經歷,想來以後也不會再有。暗戀這種事情,多半只會發生在高中階段。一個男孩成人的標誌,我以為,就是在他眼裡只有兩種女孩:可以做女朋友的,不可以做女朋友的。當然,不能以此類推,否則一個男人成熟的標誌就該是:可以做老婆的,不可以做老婆的。這就錯了,因為成年人的世界比較複雜,不能當老婆還能當情人,不能當情人還能一夜情。不過話說回來,我那時可不是真想玩什麼暗戀,這一最終困境的形成,無非是在那個不懂事的年紀里還不知道可以有小三這種東西罷了。
於是她就一直這麼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地存在了六年。
未成年男生的特點之一就是,他們堅信兔子不吃窩邊草,其原因來自於他們的錯覺,老覺得隔壁班的女孩比自己班的漂亮。初中時她就在我的隔壁班,高中時她還在我的隔壁班;她13歲時我13歲,她17歲時我也17歲;她是女孩,我是男孩。如果這些不算緣分的話,那我不知道什麼才叫緣分了。
那時每天中午她背著雙肩包,穿著讓臀部顯得很飽滿的紅色緊身褲(其實是上體育課才穿的運動褲),安靜地穿過學校對面的馬路,接著悄然右拐,飛揚著披肩發的背影消失在小巷深處。這一行為讓我每每午夜夢回,彷彿那條巷子因為有她經過而充滿了誘人的余香。我幻想總有一天會攔住她,或者不期而遇,或是其他什麼的方式,然後跟她一起消失那麼一會兒。不用太久,下午第一節課前回來就夠了。只是這些,就已經讓年少的我甘願用人間的一切苦難來交換。
錄取通知如雪花般飛來。我感到時日無多,是該當面跟她告白,亦或告別,而她卻再也沒有出現過。
那一年手機還沒普及,很多孩子還不知道移動聯通為何物,打電話最怕接的人是對方父母,收一封情書就臉紅心跳。如今的高中生聽著會以為是遠古時代,自然也難以體會沒有電話和微信的世界之美妙。最後一次去學校時我給她寫了一封信,曆數我們這麼多年的緣分,寫的時候我過於激動,居然抱著《理想國》大談柏拉圖。最後信紙不夠,匆忙結尾,餘音裊裊。信就投在學校附近的郵筒里,幾天後有人打開郵筒把它取走了,又過了幾天我看到它被放到收發室老伯的窗台上。然後我注意到海報欄里有她的名字。原來她考上了安大。
這沒什麼,關鍵在於他男朋友考上了中科大。如此意味著,他們將在同一個地方繼續呆上四年,可以在每個周末一起消失在學院的小樹林或者賓館的房間里,然後談柏拉圖,從而讓我和我那封信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顯得非常傻。
這就回到未成年人的特點之二,即他們還堅信,好馬不吃回頭草。我們的緣分結束了,於是我頭也不回地離開了住了十八年的城市,離她遠遠的。其實想想很可笑,我既非兔子,也非好馬,這兩種動物怎麼吃草跟我有什麼關係?
只是這麼一想,心裡又不免難過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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