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打警察的主意?

近年來,警察這一群體關聯的媒體事件頻發,常處於輿論的風口浪尖。

官媒體、傳統媒體、自媒體幾路大軍常常因為這些事兒在微博新浪、微信公眾號等各大傳播埠、平台開戰,打得難分難解,口水滿天,各有輸贏。

於是,什麼原因把警察推上輿論風口浪尖的追問,在有心人頭腦中自然而然地浮現。

今年,人民網輿情監測室發了一篇文章《警察應如何在輿論場上贏得社會認可》,認為「更深層的原因,是站在社會管理前沿的警察,往往承擔了公眾對管理體制的不滿,受命出面處置官民摩擦,一旦矛盾激化引發負面輿情後,又要為基層政府的不作為或亂作為而埋單。」

這似乎是抓住了問題的根本。

結合實際看。

當前,以往省政法委書記兼任省公安廳廳長的局面已經轉變為省政府副省長兼任,這與「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公安機關管理體制合力決定了「警察為政府買單機制的形成和必然」

制度體制決定了警察為政府買單邏輯的合理性。

儘管這種買單顯然是不包括「基層政府不作為或亂作為的」。

儘管這種買單不應當包括承受「公眾對管理體制的不滿。」

但,無論如何,在諸多經濟、社會、政治、心理等複雜因素影響下,警察事實上已經成了別有用心者、不明真相吃瓜群眾、各路傳媒聚焦關注的重點對象。

一旦發生警民衝突,警察就被放到法治、道德等多個層面接受各路媒體的輿論審判,形成了一種社會輿論的「先入為主式偏見」。

誰也不曾想到以往「無罪推定」法治理念未能普及應用年代公安機關對未批捕人員「犯罪嫌疑人」這種「有罪推定」思維下的稱謂會有一天以社會輿論的方式套到警察的頭上。

憋屈啊,太憋屈了。

這可能是警察隊伍的普遍感覺。

而這種感覺更是在2014年12月13日太原市公安局民警王文軍致河南籍民工周秀雲死亡案件中達到了高潮。

微信、微博、傳統報刊等新聞渠道、平台到處能夠看到警察隊伍中的「新聞發言人」、代表對王文軍的聲援、案情分析、高清視頻重播等等。

儘管最終太原警察王文軍依然因「過失致人死亡」和「濫用職權」被判刑五年。

但中國警察集體的自我保護力量似乎覺醒了,諸多警察以個人名義註冊的微博、微信公眾號成長起來,成為捍衛和保護警察群體權益的揚聲器、代言人。

最近一位警察朋友的粉絲過萬,我還送了他一副對聯,曰:白帽藍衣不辭辛勞終日勤懇為民,升斗小民甘心情願持續關注破萬;橫批:警民互動開創警務新時代。

畢竟能有如此多的百姓粉絲也是其執法口碑的一種認同吧!

伴隨警察自我保護力量的覺醒、成長,中央深改組於2016年5月審議通過了《關於深化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意見》,公安部隨後在7月底召開全國公安機關規範執法視頻演示培訓會,對民警在執法實踐中具體「應該怎麼做」、「不應該做什麼」進行了直觀演示。

中國高層顯然也已關注到類似事件,通過制度建設、規範化培訓強化警察執法能力建設的意圖不言而喻。

內部自我保護力量的覺醒、高層強化提升警察隊伍執法能力的意圖,二者相得益彰,正內外結合推動中國警察隊伍步入一個脫胎換骨的能力建設時期。

而這一時期,整個地球主要經濟體在通信通訊技術(ICT)的快速推廣和廣泛應用中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

其中,中國的變化尤其大且明顯。

這從其接近7億的移動互聯網智能手機用戶就可窺一斑。

隨著移動互聯網、智能手機、軟體社交平台的普及,中國已進入人人皆是自媒體、人人皆是信息消費者、人人皆是信息生產者的新時代。

隨手「秒拍」、喜歡自拍、通過照片視頻來表達對這個世界的看法,是這個時代當下的最大時尚。

這使得以往不具備監督能力的吃瓜群眾在「搭技術便車」中監督能力走強,從根本上導致警察隊伍以往諸多傳統辦案方式方法的相對落後。比如以往簡單的、不規範的辦案程序、言語,在隨時可能被群眾拍照觀察的情況下,顯然已不適用。而如果辦案民警涉及違法犯罪的話,就更會被放到聚光燈下剖析針砭了。

主動接受輿論監督、擅於在輿論戰場作戰、與輿論工作者交朋友,已成為新時期警察隊伍脫胎換骨的一個重要能力點所在。

這是警察執法大環境發生變化的結果和必然。

陽光透明執法成為中國警察隊伍建設的大趨勢。

陽光透明執法既可以保護警察被無端詰責甚至構陷也可以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無疑是件雙贏的舉措。

凡是能夠錄像的全程錄像成為趨勢就是官方對警察陽光透明執法最好也是最有力的解釋了。

行勝於言。

這不僅是外部監督力量強勢的結果,也是此輪反腐敗鬥爭、供給側改革、簡政放權改革致力於消除以往地方政府分權主導經濟發展過程中「諸侯經濟」、「長官意志」等負面因素的結果。

主動消除既往改革遺留的不良因子,有序引導外部強大的輿論力量實施監督,警察陽光執法才能夠順暢健全完善,立黨為公,執政為民。

大的改革、大的環境變化是警察權能夠在陽光下運作的前提和基礎,都到位了,制約支配警察權的黨政權力都捋順了,群眾對公共管理體制的怨氣小了,上位階的權力運作中的不良因素對警察權力的干擾少了,警察陽光執法很大程度上而言是水到渠成的事兒。

很簡單,誰不執行就換人!

剔除了腐敗等不良因素,威權主義國家的官員任命制在此就可以很好地發揮作用了。

當然,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是,警察這個行當中的人也是有好有壞的,雖然大多數是好的,但並非個個都是維護法紀秩序的好警察。

警匪勾結的有之、執法不公的有之、胡來搞冤假錯案的有之、挾私報復的有之,等等,不一而足。

從這個角度看,輿論對警察隊伍的監督是有必要的,而且黨和國家也賦予了人民群眾和新聞工作者這一權力。

警察同志客觀上只能在人民群眾的監督中錘鍊打擊違法犯罪分子的過硬本領了。

只有警察自己沒問題、本領過硬,才能擔負起為中國經濟社會全面轉型保駕護航的歷史重任,才能在更新、更快、更激烈的社會轉軌中盡職盡責、守護四方秩序和安寧。

從執政黨當前「打鐵還需自身硬」、「抓鐵留痕、踏石留印」的精神看,中國警察隊伍執法能力建設水準顯然在當前矛盾凸顯期已成為高層關注、督促的重點所在。

體制內外兩種變革力量的「激烈摩擦」、無情肆虐可能會讓警察隊伍不可避免地出現遍體鱗傷、自舔傷口、苦難成長的局面。

警察朋友看到的話希望仔細體會上面那句話!

你們需要從精神、心理、體力方面都做好準備,來闖關。

因為未來可能有一些警察朋友會在這種體制內外的「激烈摩擦」中出離舒適區,感到難受,遭遇陣痛。

而且,事實上這些事情也已經在發生了。

我認識的警察朋友中就已經出現了一些主動辭職、因公致殘、因公犧牲者。

2017年。

除夕夜哈爾濱民警曲玉權遭犯罪嫌疑人襲擊救治無效犧牲、2月14日香港違法「佔中」期間7名履職警察因身體傷害罪名成立而被立即收押、3月14日晚成都交警執法中肇事司機死亡引發媒體大戰,……。

圍繞警察的各類新聞、社會事件仍在發生、層出不窮,似乎有愈演愈烈的態勢。

警察,這一國家的暴力機構,在新時期只有與國家大轉型同步、心懷對人民群眾和權力的敬畏、不斷在推進陽光執法中提升能力、依靠人民群眾形成移動互聯網時代的新群防群治,才能鳳凰涅槃、浴火重生,走出被動,走向主動,在依法規範用權中重新樹立起警察暴力機構的權威和尊嚴,嫉惡如仇,該出手時就出手,在打擊犯罪維護秩序中贏得人民群眾的尊重和擁戴。

這樣,即使誰想打警察的主意,也得掂量掂量其背後國家與人民的態度和無窮偉力!

如此。

誰還想打警察的主意呢?

誰還想打好警察的主意呢?

那無異于飛蛾撲火、自尋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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