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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脫離歐盟後,投資移民所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隨著脫離歐盟大勢已定,越來越多的現實問題出現在大家的面前。這幾天也經常被問到一些基本的問題,相信也是大家比較關心的問題,特整理如下,供大家參考。

最常見的問題:

1,脫歐後對投資移民帶來的最大的問題是什麼?

補倉補倉補倉!!!特別是如果你的投資組合中有很多股票投資的情況下!

請儘快聯絡你的客戶經理,確認你的投資總額不得低於相關的要求 (75萬英鎊金融產品加上25萬的個人房產),時間是在這一個季度的投資報告出來之前完成補倉。

2, 脫歐對於已經持有投資移民簽證者而言有什麼影響?

不利的一面: 短期而言,投資的金融產品從賬麵價值中看,會有所下降,如果操作不慎,有可能需要對股票產品進行補倉操作。

有利的一面: 長期來看,英國脫離歐盟的最主要的原因是由於發紅包太多,導致國內民眾意見比較大,從另一方面而言,整體英國民眾對於英國的經濟比較有信心,而且脫離歐盟之後給本地福利,醫療,教育等政府投入會逐漸增加(如果政客們的承諾能夠最終兌現的話)

從簽證安全的角度來看,如果投資策略是相對穩定保守的投資策略,此次脫離歐盟引發的金融市場變化對於簽證所要求的投資總額影響不大,不需要過度擔心。

3, 脫歐對於英國的經濟影響如何?

這個問題,有太多的專家有專業的看法和意見,我不是專家,也無法冒充投資顧問來給大家相關的意見。 只是從個人的角度來分析和判斷,我認為目前短期的震蕩及對市場,投資者的信心影響是比較重大的,但是這個應該是短期的影響,從長期來看,相信英國政府對於英國經濟的穩定及增長會有專業的解決方法。 這個部分是我作為一介小民所無法預測和估計的,我需要做的只是做好自己應該做的事情,不管豬肉漲價不漲價,該吃還是要繼續吃,只不過是相應的投資會需要更長的時間來斟酌和判斷。

4, 脫歐後,要不要買房?

這個問題的答案其實很簡單,從我個人經驗而言,我認為買不買房其實和脫歐還是留在歐盟境內沒有太大關係。 只要有住房的需求,就應該儘快的買房,因為不買房也是要給房租的。

但是,如果作為投資者,本身不是英國的定居居民或者計劃長期在英國發展的人士,需要慎重考慮自己的投資策略,目前的政策是否清楚的符合你的投資需求,是需要慎重的。

5, 脫歐後,投資移民續簽和永居會不會受到影響?

從目前看到的情況來分析,此次脫離歐盟最主要的原因和動機並不是針對高資產人士,而是主要針對波蘭,羅馬尼亞等國家的東歐移民給英國帶來的福利負擔。

所以,只要大家按照目前仍然現行的移民法條例去執行,就能滿足續簽以及獲批英國綠卡的要求。

6, 脫歐對於那些還沒有申請英國投資移民的人士有何影響?

利好,直接9折優惠,如果你換匯的動作夠快的話。

7, 脫歐對於英國的教育,特別是私校教育有何影響?

我沒有看到任何的不利影響,反而是如果排除一些歐盟其他國家進入英國接受教育的申請人,相信英國好的私校會更加歡迎來自中國地區的申請人。

8, 還有什麼是投資移民續簽時候需要注意的問題?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季度的投資報告,記得自己保存好或者確認投資經理幫幫助審核,不低於相關的要求。

其次是如果有購買房產的行為,需要注意保留自己的資金走向記錄,例如銀行賬單,出入賬記錄,進入購房律師賬戶的記錄等等;

請注意,購買樓花的投資轉賬結點,並不是完全的投資記錄證明結點。我們建議將正式交房日期作為轉賬的結點,只有這樣才能確保整個投資記錄不低於100萬英鎊是無縫對接。

還有一個需要注意的問題是,如果購買的房屋沒有自助,嚴格意義上來講是有問題的,不符合法律規定。 25萬英鎊購買房產的政策只是針對個人自助房產,不得出租!!!

9, 投資移民如果孩子在申請永居的時候已經超過18歲怎麼辦?

沒有關係,即使超過18歲,只要孩子仍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並且沒有獨立工作,孩子仍然可以和父母一起申請英國綠卡。

10, 如果副申請人不符合居住條件,孩子的簽證怎麼辦?

這個是大家都常遇到的一個問題,如果副申請人無法滿足居住條件,無法獲得綠卡,在這種情況下,孩子是無法直接獲得綠卡的!!!移民法目前的規定是父母雙方要同時獲得綠卡的時候,孩子可以一起獲得綠卡 。

方法1: 副申請人續簽陪伴簽證

(2年加2年加2年加2年)。。。。需要證明關鍵的一點就是夫妻關係的真實性和穩定性。

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夫妻關係的真實性和穩定性,例如水,電,煤氣,聯名賬戶等等的相關證據。

方法2: 副申請人從陪伴簽證轉成配偶簽證

轉換籤證從陪伴簽證,轉成綠卡的配偶簽證或者續簽陪伴簽證(2年加2年加2年加2年),

如果是轉成配偶簽證要求能夠證明以下三點:

1, 財力證明: 收入超過18600英鎊一年,或者存款超過62500英鎊,連續6個月。

2, 語言能力,副申請人需要具有雅思4分的口語及聽力能力;

3, 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夫妻關係的真實性和穩定性,例如水,電,煤氣,聯名賬戶等等的相關證據。

所以,理論上來說,以上兩種變通的方法只是暫時解決方法,但是仍然將影響到孩子的綠卡簽證:一直到副申請人也拿到永居的時候,才有可能孩子申請綠卡!!!

但是!但是!但是!

需要說明的是,從目前的移民法條例以及目前遞交的投資移民永居申請來看,移民局對於配偶簽證的居住審核是:

十分寬鬆的!!!

目前的永居操作實踐中,移民局對於居住條件,離境時間是不予審核的!由於2個原因:

1, 目前我們處理的的永居申請人全部是2012年6月9日前獲批的投資移民!

2, 目前的永居申請表格當中,附屬簽證不需要填寫出入境記錄!!!!!

我們目前仍然在觀察,等待2012年6月9號以後獲批的申請人申請永居時候的表格具體規定,但是仍然有1年的時間需要等待。

如果按照目前的審核標準,僅僅將2年拓展成5年,對於大家都是好消息,意味著大家只要提供過去5年在英國的相關生活記錄就可以。

但是如果移民局加強審核標準,2年延長至5年的同時,審核附屬申請人的出入境記錄,會對大家,包括孩子的永居綠卡申請帶料較大的影響。

俗話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個問題是普遍存在的,不僅僅是中國人,包括另外一個比較大的群體,爾羅斯同樣存在這個問題。以我們的經驗來看,隨著時間操作的案例增加,一定會有合理,合法的解決的方法。所以,大家也不用太緊張,如果能住滿,盡量住滿,實在住不滿,我們相信是同樣有機會能夠解決。

以上的兩個解決方案僅僅基於目前已知的移民法條例做出的一個基本推斷,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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