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柴男人就應該被「淘汰」?

這個問題中,「淘汰」這個詞將男人放到了一個競爭的框架下。

那麼,他們競爭的是什麼?戀愛權?生育權?

問題的核心在於,「人」能否被放置到這樣一個競爭的框架下去討論?我們說人人平等(當然也包括男女平等),應當是在人權的框架下,那麼人權的邊界又在哪裡?當人被放置到這樣一個競爭的框架下之後,還符不符合人人平等的原則?

這個世界上有強勢的男人,有普通的男人,也有廢柴男人。

這個世界上有女強人,有普通女人,也有弱女子。

這都是事實。

一個女人當然可以討厭廢柴男人,那麼她只要找個不廢柴的男人就行了。

一個男人當然也可以討厭女強人,那麼他只要找個不強的女人就行了。

一個女人當然也可以喜歡有錢的帥哥,那麼她只要找個這樣的人就行了。

一個男人當然也可以喜歡漂亮的、能做全職主婦的女人,那麼他只要找個這樣的人就行了。

想找家庭主婦的男人、想找帥哥富豪的女人就是三觀不正,就應該被拋棄?

如果你認同男女平等,那麼就應該認同,無論男人還是女人都不能被當作商品放到市場上去交換,婚戀不是市場。任何人都有找到自己合適的伴侶的權利,沒有人應當被排除在外,更沒有人有權制定排除的標準。

那麼問題就來了。

大男子主義和拜金女能被時間徹底消滅嗎?

能控制人口使得有戀愛 / 結婚意願的男女,包括 LGBT,比例 1:1 配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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